管辖的语义学阐释
国家管辖权基本概念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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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权基本概念浅析国家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国内或国际之间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这种权力通常被归类为主权权力的一部分,因为国家作为权力机构具有掌控国内事务和国际关系的义务和责任。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国家管辖权进行浅析,包括管辖权的概念、种类以及其适用的国际法规范。
一、国家管辖权的概念国家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某一特定行为的掌控和监管权力。
这种权力涵盖了多种行为领域,包括国内行为和跨境行为。
对于国内行为而言,国家通常会通过宪法、行政法规、立法和司法程序来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规则和政策,以监管和控制个人、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行为。
例如,政府可以采取税收政策来调节市场经济,规定对于某些活动有必要取得许可或进行报备,以确保这些活动不会危害公共利益或损害他人权益。
对于跨境行为而言,国家的管辖权就必须被调整和限制,以确保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间的公平竞争。
从国际法的视角而言,国家在管辖其公民、企业或其他属于其管辖范围的行为时,应当尊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例如,国家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得干预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或侵害其国民权利。
二、国家管辖权的种类国家管辖权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种:实际管辖权和法律管辖权。
实际管辖权指国家作为主权国家对其领土上的某些行为进行实际控制和监管的权力。
例如,国家可以制定警察条例和其他法规来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以限制或禁止某些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法律管辖权是指国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其国外或跨境地区的行为具有执法管辖权或司法管辖权。
例如,当一个人通过虚假或欺骗手段在其他国家进行商业活动,且使该活动对本国利益产生了直接或间接影响时,本国可以行使执法管辖权进行调查和追究。
在国际传统法中,法律管辖权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法律管辖权只适用于具有国家主权的区域。
其次,法律管辖权必须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规定。
最后,法律管辖权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和合法利益的原则,保护各国的自主权和自主决策权。
管辖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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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名词解释
管辖(jurisdiction)是指国家、组织或个人在特定范围内对某些事物、地区或人员行使管理、控制、裁决等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或权限。
在法律领域中,管辖指的是法院、法庭对案件的审理范围。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系统会按照法定规定来确定其管辖权,以确保公正和有效的司法程序。
一般来说,法院的管辖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刑事、民事、行政等)、金额、地域等因素来划分。
在国际法中,管辖指的是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财产和事件享有的法律管辖权。
根据国际法的原则,一个国家只能对其领土内的事物有管辖权,而对于其他国家的行为,需要依靠国际法中的一些原则来确定管辖权的范围。
在行政管理领域中,管辖指的是政府机构对某些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范围。
例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款进行征收和管理,需要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并对相关事务进行监督和处理。
在经济学中,管辖指的是企业或组织对市场、行业或特定领域的控制和管理能力。
一家企业的管辖范围可以从一座城市、一个国家,甚至拓展到全球范围。
在个人层面上,管辖指的是个体对自身行为和决策的控制和管理能力。
每个人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权,
包括对个人财务、职业选择、个人发展等方面的管辖。
总之,管辖是指对特定范围内事物、地区或人员行使管理、控制、裁决等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或权限。
这种权力和责任可以存在于法律、国际关系、行政管理、经济等不同领域,可以是国家、组织或个人的管辖。
地区管辖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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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管辖名词解释1. 地区管辖的定义地区管辖是指一个特定的地理范围内,某个政府或组织对于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的权力和职责的范围和界限。
地区管辖涉及到国家、省份、城市、县区等各级行政单位对于特定地域内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2. 地区管辖的层级划分在中国,地区管辖按照层级可以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区级四个层次。
各个层级的地区管辖具有不同的职权和责任。
2.1 国家级地区管辖国家级地区管辖是指中央政府对整个国家范围内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国家级地区管辖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中央政府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使对全国范围内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并通过各部委负责具体实施。
2.2 省级地区管辖省级地区管辖是指中国各省份对本省范围内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省级地区管辖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省级政府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行使对本省范围内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并通过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3 市级地区管辖市级地区管辖是指中国各地级市对本市范围内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市级地区管辖包括行政权和司法权,但不包括立法权。
市级政府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规章,行使对本市范围内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并通过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4 县区级地区管辖县区级地区管辖是指中国各县区对本县区范围内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县区级地区管辖主要包括行政权,司法权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负责。
县区政府通过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规章,行使对本县区范围内事务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并通过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3. 地区管辖的职责与功能3.1 立法职责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地区管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国家法律体系,确保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统一。
3.2 行政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的管理和决策。
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政策和方针在本地区的具体落实。
简述管辖与约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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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管辖与约束理论作者:王然来源:《青年文学家》2011年第13期摘要:管辖与约束理论由乔姆斯基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转换生成语法进入发展的重要阶段,由标准理论时期进入原则与参数时期。
管约论有七个子系统:题元理论、管辖理论、格理论、约束理论、界限理论、控制理论和X-阶标理论。
管辖与约束理论可以解释很多语言现象,具有强大的解释力。
关键词:管辖与约束理论;乔姆斯基;普遍语法1.引言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在语言学届刮起了一场“乔姆斯基革命”,是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学理论之一。
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不仅冲垮了结构语言学的支配地位,强调了研究内部语言的重要性,并且对哲学、心理学、逻辑学等其他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乔姆斯基的语言理论经历两大发展时期,管辖与约束理论是其从标准理论时期向原则与参数理论时期跨越的重要标志。
乔姆斯基于1979四月年在意大利比萨的学术会议上作了一系列的演讲。
回到麻省理工学院后,他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些演讲做了一调整补充和深入研究。
于1981年将讲稿结集出版,书名为 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 Pisa Lectures,由Foris Publications出版,这本书是管辖与约束理论最重要的代表作。
2. 普遍语法“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是乔姆斯基理论的基本假设。
“普遍语法可视为某种原则系统,这种系统为人类所共有,且先于每个人的后天经验”(Chomsky, 1981)。
根据乔姆斯基的观点,人类具有一种先天赋予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为人脑所固有。
在他看来,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标志性特征就是语言习得机制,并且这种机制是人类不断进化的结果,通过遗传获得。
按照乔姆斯基提出的“固有性假设”(Innateness Hypothesis),语言是人脑的产物,我们对语言的习得和使用与大脑本身的机能有着根本联系。
隶属管辖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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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管辖的名词解释在组织、机构和制度等各种社会系统中,隶属与管辖是两个常常出现的概念。
隶属通常指的是一个成员或个体在某个组织中属于另一个成员或个体的部下、从属关系。
而管辖指的是在某个组织或机构中,对于下级成员或单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行为和权力。
隶属与管辖是一种垂直的组织关系,在很多场合下都会出现。
举个例子来说,在军队中,军官与士兵之间就存在着一种隶属关系。
军官作为上级,具有对士兵进行指导和管理的权力,而士兵则是军官的部下,必须服从上级的指挥。
在这种关系中,士兵的隶属与军官的管辖是密不可分的。
除了军队之外,在企业组织中也存在着隶属与管辖的关系。
比如,一个大公司可能会有多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都有一名总经理。
总经理作为上级,对分公司的员工和运营进行管理和指导,这就是管辖的表现。
而员工则是总经理的部下,必须服从总经理的命令和指导,这就是隶属的体现。
通过这种隶属与管辖的关系,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进行组织和运营。
在政府组织中,隶属与管辖的关系也是不可或缺的。
以行政区划为例,一个国家通常会划分为多个省、市、县等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
高级行政区域对下级行政区域进行指导和管理,而下级行政区域则属于上级行政区域的隶属范围。
这样的组织结构可以促进行政事务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府的职能得以落实。
除了以上几个例子,隶属与管辖的关系还可以在各种其他组织和机构中找到。
例如,在学校中,学生隶属于班级,受到班主任的管辖;在家庭中,子女隶属于父母,受到父母的管辖。
这些关系都是为了维护组织、机构或系统的秩序和稳定,确保各个成员的行为和活动在既定框架内发生。
总之,隶属与管辖是社会组织中常见的概念,用于描述成员或单位之间的从属关系和管理指导。
无论是军队、企业、政府还是其他组织,都离不开这种隶属与管辖的关系。
它们在不同的场合下展现出来,既有利于组织的稳定和运行,也有助于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任务。
通过了解和理解隶属与管辖的意义,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社会组织的运作方式,从而更好地适应和参与其中。
考试国际法课堂名师讲义:国家的管辖权
![考试国际法课堂名师讲义:国家的管辖权](https://img.taocdn.com/s3/m/da2406fd49649b6648d747cb.png)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课堂名师讲义:国家的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是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它以国家主权为根据,又是国家主权的最直接体现。
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具体行使。
一般地,各国总是在与其利益有关的人、物、事件方面,主张行使管辖的权利以保护自身利益。
由于国家间各个层面的交往和联系,国家间的利益存在日益广泛的关联和重叠。
一国为保护其利益而行使管辖权时,往往涉及他国的利益及他国由此主张的管辖权,因此管辖权问题成为国际法关注的重要问题。
现实的国际社会实践中,管辖权问题主要涉及国家根据自己的法律,对人、物、事件设定及主张其管理处置的权威和方法。
从各国国内法实践看,国家管辖权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根据实施管辖权的范围,分为域内管辖和域外管辖。
根据管辖对象分为对人管辖、对物管辖和对事管辖。
根据国家职能划分为立法管辖、司法管辖和行政管辖。
从程序性质上分为民事程序管辖、刑事程序管辖和行政程序管辖等。
在管辖权方面,国际法尚未形成有关管辖权的详尽明确的法典。
一般认为,国内法规定国家实际行使管辖权的形式和范围。
而根据相互尊重主权的原则,国际法设定国家管辖权的可允许限度和彼此接受的相互协调。
在国际法研究中,一般将国家实践中的管辖权原则或管辖权类型作如下划分:1.属地管辖权。
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
它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以领土为对象,即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其资源的管辖权利。
其二是以领土为范围,强调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物或事件的管辖权利。
以领土为范围的管辖权,在涉及与管辖权有关的行为或事实的发生地时,各国实践和学者看法并不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行为发生地说,或称主观属地管辖权,指某种行为在一国领土内发生即作为领土内行为,成为属地管辖权的对象。
它以行为发生地作为行使管辖权的依据。
二是结果发生地,或称客观属地管辖权,指凡是某种行为的结果发生在一国领土内,或该行为的后果及于一国的领土,则该行为即视为领土内行为,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地域管辖的名词解释
![地域管辖的名词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bcb106b5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d22f152.png)
地域管辖的名词解释地域管辖,是指对于不同地域范围内的事物、案件或者权力的行使和管理的一种机制和原则。
它是现代社会治理和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保障社会秩序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基础性原则之一。
地域管辖涵盖着行政区划、司法管辖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的地域辖区等范畴。
一、行政区划与地域管辖行政区划是指国家对于领土范围内的地域进行的行政划分,将一定地理范围内的区域划分为若干行政单元,并规定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权力的归属。
行政区划是地域管辖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行政区划,国家可以对不同地域内的行政事务和公共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为各个地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保障。
同时,行政区划也为地方自治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依据。
在行政区划的框架内,地方政府可以依法行使一定的自治权力,管理和决策与本区域相关的事务。
通过地方自治,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居民的需求,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因此,行政区划在地域管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功能。
二、司法管辖与地域管辖司法管辖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于不同地域内的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和程序。
司法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司法管辖的原则,不同地域的案件应当由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和裁决。
这样可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或脱离实际情况。
司法管辖的范围根据不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范围相对较小,通常限制在犯罪发生地或者犯罪后的追诉地。
而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则相对更加复杂,涉及到被告的住所、合同履行地等多个因素。
司法管辖的划定需要兼顾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个地域的司法资源,确保司法公正和高效。
三、社会组织的地域辖区地域辖区也适用于各种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地域辖区是指社会组织在特定地域内开展活动和行使职责的范围。
社会组织的地域辖区通常由社会组织的章程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
在地域辖区内,社会组织有相关的权力和义务,可以为周边居民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逻辑学》(第二版) 第10章 语言交际的逻辑(吕进 廖德明)
![《逻辑学》(第二版) 第10章 语言交际的逻辑(吕进 廖德明)](https://img.taocdn.com/s3/m/f5e9b3e9eff9aef8951e06c8.png)
乔姆斯基在 1992 年发表的《语言理论的最简方案》一文标志着转换生 成语法进入第五阶段,即最简理论阶段。最简理论开始是为了对管约理论进 行修改,但是发展到后来成了新的方案。
在此方案中,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包括语言使用系统的,由词库和运算 系统两部分组成。最简方案的最终目的是对语言设计完美性的探索。
指令式:表示使听话人去做某件事; 例:
汤姆先生邀请您去他的庄园。 指令式表达的是从世界到语词的适应方向。通常用下列语词来表达指 令:要求、命令、指令、请示、乞求、哀求、邀请、允许、忠告,等到。 符号表示:!↑W(H does A)
承诺式:表示说话人有责任去做未来的某件事; 例:
我赞同周末去江边踏青。 承诺式表达的是从世界到语词的适应方向。 符号表示:C ↑ I(S does A)
例如,第一个例子中,如果说话人是法官在法庭对被 告人说的,那么就是一个宣告式的话语,因而听话人就得 入狱三年。而如果只是在某个游戏扮演中所说,那么它只 是推动了游戏的进行。
句法学只是语言符号的空间排列关系,语义学是符 号与对象的指称和意义关系,语用学则贯穿着语言符号、 对象和符号的使用者三者之间。
方法。
三、语用学 语用学(pragmatics)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例: 我宣布你有罪,入狱三年。 你是清华大学的学生。 我保证按时到达。 现在室外温度是零下五度。 瞧这天气。
上述语句都是用来做事的,并且话语的意义与说话人 和听话人的身份、话语说出的时间、地点以及话语的语境 有关。
二、语用逻辑 塞尔和范德维克(1985)初步建立了语用逻辑的分析
系统,系统由若干定义和如下7条公理构成。
公理1 ► 的传递律: 如果A1►A2,且A2►A3,则A1►A3。
说话人的所有语用责任都是传递的。
义近双音动词的语义认知与释义效度——以“遏制”“扼制”为例
![义近双音动词的语义认知与释义效度——以“遏制”“扼制”为例](https://img.taocdn.com/s3/m/969ed62f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15.png)
义近双音动词的语义认知与释义效度以 遏制 扼制 为例王㊀浩㊀㊀动词是语法学界关注的焦点,格语法㊁配价语法㊁管辖约束理论以及我国语法学界的 三个平面 理论,对动词及其共现成分进行了研究㊂深入到动词义位内部的是从认知语言学视角的探索:Jackendoff倡导概念语义学,莫斯科语义学派提出了 情景 的概念和 语义配价 的概念;Fillmore 提出了 场景 的概念和框架语义学㊂在国内,符淮青先生(1996)对动词义位的释义模式进行了深入㊁详尽的研究,并且提出了动词义位释义的构成模式;张雁(2004)划分出动词的六个范畴,又进而将每个范畴分成若干小类,提出了十五个和动作有关的概念成分;章宜华先生(2002)从 多维释义 的角度,认为一个动词义位完整的释义一般由三大部分组成:释义的语法条件㊁概念特征和附加意义的注释;于屏方(2007)在动作义位的意义结构式中,概括出21个概念范畴,并认为这些概念范畴是动作义位释义的元语码㊂前贤时彦对动词的研究为动作义位系统性的词典描写拓宽了视野㊂一㊁问题的提出㊀㊀ 遏制 与 扼制 是两个音同义近的双音动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释义如下:㊀㊀遏制èzhì㊀动制止;控制:~对方的攻势|~不住的激情㊂㊀㊀扼制èzhì㊀动抑制;控制:~心头的怒火|~通往内河的航道㊂㊀㊀从释义形式看,‘现汉“中两词的注释均采用同义词或近义词两两对释的形式,这在词典的释义体例中是一种简洁明了的方式;从释义结果看,释词揭示了被释词的意义,释义是准确的㊂问题是,两词同音,在实际使用中容易造成困扰,而同义词或近义词两两对释的超浓缩性,掩盖了近义词之间细微的差别,致使中等文化程度的使用者无法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积累解读释义,也就是说,释义的效度大打折扣㊂对于这类音同义近双音词的释义,从语义认知的角度分析,可能会增进释义的效度㊂二㊁ 控制 类动词的语义范畴㊀㊀Lakoff和Johnson(1999)在语言认知研究中指出: 人类思维具有体验性和互动性,客观世界通过人的感知体验进入思维和心智,从而被人认识,概念的形成是人与客观世界互动的结果㊂ 国内学者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李红儒㊁孙赫杰(1999)认为: 就本质而言,词的意义就是人对非语言世界中的事物的认知结果,能指与所指各自都有自在性,二者因认知才结合起来,形成符号㊂ 人们对外部世界的认知意象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形成一定的概念,概念固化,语言符号便应运而生㊂可见,语词的产生及意义的形成与认知密切相关㊂共同的民族语言因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而有大致相同的语言认知方式,这时将会忽略认知的个人知识背景差异㊂㊀㊀认知语义学的一个主要观念是概念语义理论,即以词汇概念为出发点建立了基031㊀辞书研究2021年第1期于概念结构的概念语义学㊂Jackendoff (1983,1987,1990)指出概念语义学的语义解释是以范畴化为理论模式,概念就是本体范畴㊂章宜华(2009)114也提到: 在概念化过程中,本体范畴涉及一定数目的普遍语义范畴㊂具体反映为一组概念元,包括事物㊁事件㊁状态㊁地点和路径等㊂人们可以利用有效的概念元来解释语词普遍的语义特征㊂ 动词本身也是人们认识的范畴化,不同的动词又可以划分出多种类型,每一个类型下又有多种词项,每一个词项中又包含着这个范畴的特征概念㊂我们认为一个动词的概念结构主要有四个语义范畴:动作本身㊁动作主体㊁动作客体㊁动作路径/方式㊂㊀㊀ 遏制 与 扼制 属于 控制 类动词,动作主体通过用力改变动作客体之行动㊂其语义范畴如图1所示: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动作本身 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动作客体 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动作路径/方式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控制 ㊀㊀㊀㊀㊀㊀㊀㊀人或事 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事态)由有到无图1㊀㊀ 遏制 与 扼制 的语义结构可以分解为:控制+人或物+止㊂㊀㊀这样就形成了以 控制 类动词为中心的语义结构,揭示了动词所蕴含的语义内容㊂而关于具体的区别语义特征,概念语义学利用语词的认知域或意象图式来描述㊂我们便可以利用运动形式㊁运动轨迹㊁运动变化㊁程度等认知因素对各个具体动词进行解释㊂具体到每一个动词,用哪些认知因素来描写,则需要看使用此语言的群体认识各类动作的角度和焦点,这要从汉民族古代文献及大量的训诂材料中寻找线索,使用核心特征揭示同类动词之间的细微差别㊂三、探寻认知因素的线索㊀㊀不同的民族都有其生存的空间,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与外部世界沟通互动,对周围事物感知㊁识别㊁想象和记忆的关注点不同,表现出特定的认知域和意象图式㊂汉民族先民如何将同一范畴中的事件㊁动作放在一起,又如何区分有关联对象的认知因素?我们可以从汉民族古代文献㊁训诂注释㊁同源词系联中探寻,找到语词意义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所形成的认知域之间的有效联系㊂㊀㊀(一)文献㊁训诂资料中蕴藏的线索㊀㊀1. 制 是 遏制 与 扼制 的共同语素, 制 在文献使用中与 断止 义相关㊂‘说文“: 制,裁也㊂从刀,从未㊂未,物成有滋味,可裁断㊂一曰止也㊂ 制 本指裁割㊁截断的意思,如‘淮南子㊃主术“ 贤主用人,犹巧工之制木也 , 制木 是裁截木料制作家具㊂裁断木料犹如裁制衣服,如‘诗经㊃豳风㊃东山“: 制彼裳衣,勿士行枚㊂ 这个意义后来写作 製 ,意义同于 裁 ,都是割断某物之义,如‘管子㊃地形“ 裁大者众之所比也 ,尹知章注: 断也㊂ ‘广雅㊃释诂一“ 制,折也 ,王念孙疏证: 制狱,即折狱也㊂ 折狱 即是 断狱 ,断决狱讼,如‘墨子㊃尚贤中“: 君有难则不死,出亡则不从;使断狱则不中,分财则不均㊂ 断 止 二义又相因,连则续,断则止㊂可推 制 有 断而使止 之义㊂‘说文“用 一曰 收录了 止 义㊂‘广韵㊃祭韵“ 制,止也 ,如‘淮南子㊃修务训“ 夫马之为草驹之时,跳跃扬蹄,翘尾而走,人不能制 ,高诱注: 制,禁也㊂ ‘黄帝内经㊃素问㊃至真要大论“ 夫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 ,王冰注: 制,谓制131义近双音动词的语义认知与释义效度㊀止㊂ 制 在文献使用中既注重截断的方式 量体而裁 ,也注重截断的动作 制作㊁规定 ,还注重截断的结果 禁止 ㊂到底哪一种意义凸显,要看具体的语境及与之组合的语素而定㊂㊀㊀2. 遏 在文献使用中为 止 义㊂‘说文“: 遏,微止也㊂ ‘尔雅㊃释诂“ 遏,止也 ,郭璞注: 以逆相止曰遏 ,郝懿行义疏: 遏,盖谓止之于微也㊂ 遏 本指阻止行进,后演变为阻止物的运动或事的发展㊂其一,它表示用强力去抑制,如‘周礼㊃秋官㊃禁杀戮“ 遏讼者,以告而诛之 ,郑玄注引郑司农云: 遏讼者,遏止欲讼者也㊂ ‘楚辞㊃天问“ 永遏在羽山 ,朱熹集注: 遏,犹禁止也 ,蒋骥注: 遏,禁绝也 ;其二,它的对象主要是事或物,如‘易㊃大有“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书㊃舜典“ 四海遏密八音 ,孔安国注: 遏,绝也 ,孔颖达疏: 遏,止绝之义㊂ 遏 在文献使用中既注重 制止 的强力,更注重 制止 的结果,两者意义不分,一直蕴含在 遏 之中㊂㊀㊀3. 扼 ,‘说文“作 搹 ㊂ 搹,把也㊂搹或从戹 ,段玉裁注: ‘丧服“ 苴絰大搹 注曰:搹,扼也㊂中人之扼围九寸㊂此言中人满手把之㊂ ‘康熙字典“:亦同搤㊂ 可知 扼搤 同词异字㊂ 扼 本指手指收拢握物㊂其一,它强调由两侧逼近,即使力的方式和过程,段玉裁注 搤 曰: 搤其咽,炕其气,皆谓捉持之 , 搤其咽 是双手掐住咽喉,即两手向要害部位使力,控制住对方, 扼吭 也是掐其喉,后引申为控制要害,扼制要冲之义,‘汴都赋“ 扼襟控咽 ,比喻据守险要之地,即在要害部位使力,形成压迫,控制对方的势力;其二,它一定要带宾语,对宾语产生影响,即控制住某物或某种形势,如‘汉书㊃李陵传“ 力扼虎,射命中 ,班固‘西都赋“ 掎僄狡,扼猛噬 ㊂㊀㊀(二)同源词系联中蕴藏的线索㊀㊀1. 制 与 折㊁断㊁滞㊁辍 为一组同源词㊂它们上古音相同或声母端定旁纽㊁韵部元月对转㊂㊀㊀‘说文“: 折,断也㊂ 本指草木及草木制品的折断,如‘诗㊃齐风㊃东方未明“: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㊂ 后泛指细长之物的折断,如‘礼记㊃少仪“ 太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箇 ,郑玄注: 折,断分之也㊂ 其比喻用法,如 挫折 是行为的受阻而停止, 夭折 是生命的受阻而停止㊂㊀㊀‘说文“: 断,截也㊂ ‘释名㊃释言语“: 断,段也,分为异段也㊂ 本指截断,将物一分为二,如‘易㊃系辞上“: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㊂ 也用于生命的受阻而停止,如‘汉书㊃淮南衡山济北王传“ 幸臣有罪,大者立断 ,颜师古注: 断为斩也 ,斩首即生命停止㊂㊀㊀‘说文“: 滞,凝也㊂ 本指液体因自身黏稠或由于通道环境等而造成停止流动,如‘魏书㊃田畴传“: 时方夏雨,而滨海洿下,泞滞不通㊂ 后经常被广泛用于受阻止而不通畅,如‘周礼㊃地官㊃廛人“: 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㊂ 也用于比喻人性格㊁行事上固执,不知变通,如‘楚辞㊃渔父“: 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㊂ 凝滞 ,即止而不动之义㊂㊀㊀‘说文“: 辍,车小缺复合者㊂ 段玉裁注: 凡言辍者㊁取小缺之意也㊂ 本指车出了小毛病又修好㊂车出了毛病即停止了运动,所以‘尔雅“释为: 辍,已也㊂ 辍 经常用作中止㊁停歇义,如‘论语㊃微子“ 櫌而不辍 ,何晏引郑玄曰: 辍,止也㊂ ㊀㊀2. 遏 与 喝㊁歇㊁竭 为一组同源词㊂它们上古声母是旁纽或准旁纽关系,韵部231㊀辞书研究2021年第1期均为月韵㊂㊀㊀喝,上古多义㊂‘说文“: 喝,也㊂ 即 渴 字,是干渴的意思,人缺水欲饮,有身体接近水尽之意㊂‘说文通训定声“: 喝,音之歇也㊂ 又指声音嘶哑㊁噎塞,即声音的休止,如:‘论衡“ 儿生,号啼之声鸿朗高畅者寿,嘶喝湿下者夭 ㊂‘集韵“: 喝,噎声㊂ 噎 指不能发声,即发声有噎止㊂而 喝 的 饮 义出现得很晚㊂㊀㊀‘说文“: 歇,息也㊂ 本指止息,如颜延之‘赠王太常“: 豫往诚欢歇,悲来非乐阕㊂ ‘尔雅“: 歇,竭也㊂ 如‘左传㊃宣公十二年“ 得臣犹在,忧未歇也 ,杜预注: 歇,尽也㊂㊀㊀竭,从语词分化的角度看, 竭 是 渴 的分化字,如‘周礼㊃地官㊃草人“: 凡粪种,骍刚用牛,渴泽用鹿㊂ 可知 竭 最初用于表水的枯竭,如‘墨子㊃亲土“: 甘井近竭,招木近伐㊂ 又表力量的衰竭,如‘论语㊃学而“: 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㊂ 后常用作止㊁尽义,如‘淮南子㊃原道训“: 所谓后者,非谓其底滞而不乏,凝竭而不流 ,王念孙杂志: 竭之言遏也 ;‘盐铁论㊃疾贪“: 货赂下流犹水之赴下,不竭不止 ;‘礼记㊃大传“: 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 ,郑玄注: 竭,尽也㊂ 使用时又常常与 尽 对举,如晁错‘言守边备塞疏“: 美草甘水则止,草尽水竭则移 ;苏轼‘赤壁赋“: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㊂ 文献用例中也可以看到先民认知中 塞止 义与 尽头 义的关联,如‘诗经㊃豳风㊃七月“ 穹窒熏鼠,塞向墐户 ,毛亨传: 穹,穷;窒,塞也㊂ 句中 穹 窒 同义, 穹 亦训 塞 ㊂ 穷 本有尽义,此句 尽 与 止 义相成㊂㊀㊀3. 扼 与 轭㊁隘㊁嗌 是一组同源词㊂它们上古音相同㊂㊀㊀‘说文“: 隘,陋也㊂ 段玉裁注: 陋者,阨陕者㊂ ‘玉篇“: 隘,急也,狭也㊂ 本指险要的通道,通常处在陡峭山谷的两个山峰之间,如‘蜀都赋“: 一人守隘,万夫莫向㊂ 后常指一种两侧逼迫㊁通道狭窄的地形,如‘诗㊃大雅㊃生民“: 诞置之隘巷,牛间腓字之㊂ 隘 做动词用是扼守要害㊁紧逼对方的意思,如‘战国策㊃楚策“: 太子辞于齐王而归,齐王隘之㊂ 今之 狭隘 指宽度小,后指心胸㊁气量㊁见识局限在一个小范围内㊂㊀㊀‘说文“: 轭,辕前也㊂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辕耑之槅皆名轭,以其下缺处为軥,所以扼制牛马领而称也㊂ 本指附于 衡 上,夹于马颈两侧,向马脖颈使力,压制马脱出车辕的一种工具,如‘周礼㊃冬官㊃考工记“ 辀人衡任 ,郑玄注: 衡任谓两轭之闲也 ,孔颖达疏 服马有二,一马有一轭,轭者,厄马领不得出也㊂㊀㊀‘说文“: 嗌,咽也㊂ 段玉裁注: 嗌者,扼也㊂扼要之处也㊂ ‘释名“: 咽,又谓之嗌,气所流通,厄要之处也㊂ 本指咽喉,食管气管处狭窄的通道㊂因为 咽喉 上连鼻腔口腔,下连气管食道,是一个十字口的交点,所以人们用扼守要到的关隘比喻它㊂ 嗌 是 隘 的分化词,它是通过比喻造词造出来的㊂㊀㊀从文献㊁训诂材料㊁同源系联中可知, 制 是 断止 义, 遏 是 用力使之止 义, 扼 是 由两侧逼近逐渐用力以控制对方 义㊂从认知因素的角度看, 遏 制 强调 控制 动作中的认知结果, 扼 强调的是 控制 动作中的认知过程㊂可以说, 遏制 与 扼制 之间的细微差别表现在控制的程度和方式上㊂四㊁ 遏制 与 扼制 释义的改善331义近双音动词的语义认知与释义效度㊀㊀㊀‘现汉“对字头 扼 的解释很好地体现了 扼 在现代汉语中的两个发展方向:㊀㊀扼㊀①动用力掐住:~杀|~住喉咙㊂②把守;控制:~守|~制㊂㊀㊀第一个发展方向即义项①, 扼 的对象是具体事物,体现了两手逐渐使力的过程;第二个发展方向即义项②, 扼 的对象是要道或抽象事物,脱离了 手 作为动作主体的特征,但不再体现 扼 的 逐渐施加压力 的核心意义㊂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对词义内涵不再清楚,从而致使 扼 的核心词义特征完全丧失?还是人们虽然已经不明确词义的内涵,但在使用中仍遵循了核心词义特征的制约?‘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对 扼制 的解释稍有不同:㊀㊀扼制㊀动极力抑制或控制▷~感情|~咽喉要道㊂㊀㊀ 极力 修饰语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控制的过程,但还是不够清晰㊂㊀㊀笔者又考察了北京大学CCL现代汉语语料库㊁北京语言大学BBC语料库㊁国家语委语料库以及人民网㊁百度网上的大量语料,发现 遏制 的对象多指不正当行为㊁犯罪㊁战争㊁腐败㊁环境危机㊁走私㊁资金跨国流动㊁恶意经营㊁台独㊁恐怖主义㊁超期羁押㊁疫情等,因为都是负面的对象,所以强调制止的结果㊂这些遏制的对象是贬义的,是主体渴望被控制住的,希望得到绝对的制止,多与 坚决 有效 连用㊂如果不是贬义色彩的,多用 遏制 的否定形式,如:反对遏制科学的宗教神学㊁摆脱了遏制劳动积极性㊂㊀㊀ 扼制 的对象也多是贬义的,但让人感到可恶的程度较 遏制 的对象轻㊂如经济过度膨胀㊁生态破坏㊁ 假劣 蔓延㊁效益下降趋势㊁发展的瓶颈㊁滑坡势头㊁投资风险等,句中表达的意义主要不是制止的结果,而是不断施压的方式,以及事态逐渐变小以致逐渐消失的动态过程㊂如:㊀㊀(1)吴克利认为,票贩子是一个社会问题,要扼制或彻底根除,单靠警方打击还远远不够,这需要综合治理,清除其生存的土壤㊂(‘人民日报“1996年)㊀㊀(2)美联储先前为扼制经济过旺的 火势 而提息6次,现在以减息改善经济颓势大有回旋余地㊂(‘人民日报“2000年)㊀㊀例(1)中 扼制 和 彻底根除 一起使用,这里的扼制是不断加强对票贩子问题的打击力度,致使票贩子的情况逐渐减少㊂ 彻底根除 才是解决的结果㊂例(2)中美联储希望扼制经济过旺的火势,共提息6次㊂这两个例子都准确体现了 扼制 主要突出不断施加压力,逼迫不希望出现的事态逐渐改观㊂㊀㊀由以上分析可知, 遏 和 制 都是 止 义,是并列式合成词,强调制止的结果㊂而 扼 是 制 的方式, 扼制 为偏正式合成词,强调制止的过程㊂㊀㊀其语法关系如图2所示:㊀㊀㊀㊀㊀㊀遏制 ㊀㊀㊀㊀遏+㊀㊀㊀㊀制㊀㊀㊀㊀㊀联㊀㊀合㊀㊀㊀㊀㊀㊀扼制 ㊀㊀㊀㊀扼+㊀㊀㊀㊀制㊀㊀㊀㊀㊀偏㊀㊀正图2㊀㊀其语义结构可分解为:㊀㊀遏制:控制+事态+止(控制住,使不再继续)㊀㊀扼制:(逐渐施加压力)控制+事态(逐渐减弱)+逐渐趋向止㊀㊀从契合语法关系和语义结构分解的角度看, 扼制 遏制 的释义最好均采用定义式释义方式,突出各自的词义特征㊂具体释义如下:㊀㊀遏制èzhì㊀动坚决地制止;有效地控制431㊀辞书研究2021年第1期住而不再继续:~对方的攻势|~通货膨胀㊀㊀扼制èzhì㊀动逐渐施加压力,迫使事态减弱从而逐步得到控制:~心头的怒火|~事态的发展㊂㊀㊀综上所述,我们建议分析动词词义的认知模式,进而描写动词语义结构的内部要素,将笼统的词义分化为一个个更小的㊁所指更明确的㊁相互关联的语义单位,这样可能会更清晰地找到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㊂参考文献㊀㊀1.符淮青.词义的分析和描写.北京:语文出版社,1996:73-87.㊀㊀2.李红儒,孙赫杰.认知链条上词的意义与指称对象.外语学刊,1999(1).㊀㊀3.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3版).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㊀㊀4.刘钧杰.同源字典补.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㊀㊀5.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㊀㊀6.于屏方.动作义位释义的框架模式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172-181.㊀㊀7.张雁.近代汉语复合动词研究.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㊀㊀8.章宜华.语义学与词典释义.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㊀㊀9.章宜华.语义㊃认知㊃释义.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㊀㊀10.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㊀㊀11.Fillmore C J,Johnson C R,Miriam R L. Background to FrameNet.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xicography,2003(3).㊀㊀12.Jackendoff R.Semantics and Cognition.Ca-mbridge,MA The MIT Press,1983.㊀㊀13.Jackendoff R.Consciousness and the Com-putational Mind.Cambridge,MA The MIT Press,1987.㊀㊀14.Jackeudoff R.Semantic Structure.Cambri-dge,MA The MIT Press,1990.㊀㊀koff G,Johnson M M.Philosophy in the Flesh 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s to Western Thought.New York Basic Books,1999.(河北师范大学㊀石家庄㊀050024)(责任编辑㊀刘㊀博)531义近双音动词的语义认知与释义效度㊀dialects are diverse.The rich research findings show that the documents written by Western missionaries are of great value in this field.In the future,more documents are expected to be collated and utilized,and more studies to be done in research topics,perspectives and methods. Keywords:Western missionaries,Chinese dialects documents,dialect history,review of the literatureThe Function of Discourse Marker zhende(真的) in Interactive CommunicationLiu ChenyangAbstract:This article finds that when zhende(真的) is located between two independent phrases with two pauses in its front and back and when it is used to highlight the speaker s subjective affirmation on the stance of both participants,it can be used as a discourse marker. The basic function of zhende is to strengthen the authenticity and certainty of affirming the speaker s stance,and,at the same time,to derive an interactive function that emphasizes the focus of information in the process of conversation organization. zhende has undergone a subjectivisation process from confirming objective facts to confirming subjective stances,in which the syntactic position and communicative interaction factors have both promoted this process. Keywords:discourse marker, zhende ,subjectivisation,intersubjectivitySemantic Cognition and Definition Validity of Synonymous Disyllabified Verbs:the Case of ezhi(遏制) and ezhi(扼制)Wang HaoAbstract:The accuracy and clarity of interpretation are always the core issues of lexicography.If two near-synonyms are interpreted in pairs,the definition validity will be reduced.This article, taking the two near-synonymy verbs ezhi (遏制)and ezhi (扼制)as examples,attempts to establish the semantic cognitive model of near-synonymic verbs and improve the validity of their meanings through semantic cognitive analysis,in an effort to reveal the difference of near-synonyms meanings accurately.Keywords:near-synonymic verbs,semantic cognition,definition validity, ezhi (遏制), ezhi (扼制)。
重庆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考辅导讲义第13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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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行政诉讼的管辖第一节行政诉讼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
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
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2、管辖是上下级法院、同级法院之间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也就是说,管辖要解决不同审级和同级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
3、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管辖不包括第二审及再审案件的分工。
我们实行四级两审制,第二审是第一审的继续,确定了第一审案件的管辖,第二审案件的管辖也就相应确定。
另外,执行也是按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而定。
4、管辖权与审判权、主管权等概念之间的关系。
行政审判权是法律赋予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权力,包括主管权、管辖权、裁判权、诉讼指挥权、强制执行权等。
管辖权是审判权的实现形式之一,审判权是管辖权的基础与前提。
主管权是管辖权的前提。
主管是指法院有权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针对的是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关于处理行政争议的权限划分问题。
管辖针对的是法院系统内审理案件的权限。
二、管辖的种类一般认为,行政诉讼管辖可以做如下划分:1、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解决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行政诉讼法在规定方式上采用了"列举式"与"概括式"两种。
例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案件、发明专利权案件等属于列举性规定,"重大复杂"标准属于概括式规定。
地域管辖解决行政案件由哪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
对此,行政诉讼法采取了"概括式"规定方式。
管辖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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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名词解释
管辖名词解释:
管辖释义:
(动)管理,统辖:直辖市归国务院直接~。
管辖拼音:[guǎn xiá]
管辖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指管理,统辖的意思,延伸出去。
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其中地域管辖进一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协议管辖。
管辖也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管辖本义:
管理;统辖[人员、事务、区域、案件等]
这伪联合村公所,管辖着康家寨、望春崖、桃花庄等几个村子。
——马烽、西戎《吕梁英雄传》
明冯梦龙清蔡元放《东周列国志》第七十五回:“孙武吩咐宫女,分为左右二队。
右姬管辖右队,左姬管辖左队,各披挂持兵。
示以军法:一不许混乱行伍,二不许言语喧哗,三不许故违约束。
”
管辖是指公、检、法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它解决的问题有:
(1)要解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
(2)要解决人民法院系统内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
前者就是通常所称的立案管辖,后者是审判管辖。
管辖是刑事诉讼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管辖的依据和原则主要是:
(1)保障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和审结案件,保证办案质量。
(2)适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的职权,充分发挥它们各自的职能作用和优势。
(3)便于公民参加诉讼活动。
(4)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普遍管辖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8c9dda7227284b73f24250c1.png)
普遍管辖与国际法庭管辖权的区别
一国所维护的普遍管辖权还必须与国际法庭的管辖权区分开来,这些国际 法庭包括设立于2002年的国际刑事法院、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1994年)和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1993年)或纽伦堡审判(1945-1949年)等。 在这些情况下,刑事管辖是由一个国际组织来行使,而不是由某个国家 行使的。国际法庭的法律管辖权取决于设立法庭的国家赋予它的权利(授权 )。例如,在纽伦堡审判的实例中,法庭的法律依据是,同盟国行使着依照 《德国投降条款》移交给他们的德国主权。 不可否认的是,国际刑事法庭审判的案件都是国际性的案件,这也是最 容易混淆的点。但是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管辖权不是基于普遍管辖,是基于 国家或国际组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普遍管辖是不需要外部推动力的, 所有国家都可以进行管辖。
有限的普遍管辖原则的未来仍然被看好:
1.成文条约明确规定或隐含了有限的普遍管辖原 则,奠定了该原则现实生存的基础; 2.主权原则和属地原则的弱化倾向使该原则在国 际社会有了生存空间; 3.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给有限普遍管辖原则的发 展带来了重要机遇。
普遍管辖的发展前景二
与刑事诉讼中普遍管辖原则的运用的小心谨慎相比,在侵犯人 权的问题上,普遍管辖原则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得到扩大适用。
民事起诉有以下好处:
1.起诉简便; 2.可以免除政治因素对此类案件的干扰,在证据使用上也不用有政治性顾虑; 3.受害人或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
THANKS
普遍管辖的发展历程
产生和发展 • 普遍管辖原则,最早产生于 中世纪意大利各城邦,当时 是针对海盗罪提出来的。 • 后来地中海沿岸个别国家在 国内刑法中确立了该原则。 • 到17世纪,它已成为惩治海 盗罪的国际习惯法。 • 19世纪后期,该原则开始在 一些成文法中得到体现。如 1878年《建立国际私法统一 规则的利马条约》就规定了 海盗罪可以实行普遍管辖。 国际条约 1949《日内瓦公约》; 1958《公海公约》; 1984联合国大会通过《禁 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 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 罚公约》; 一系列的反恐公约; 1979《反对劫持人质国际 公约》 注意,在这些公约中,行 使普遍管辖的基础是和海 盗罪不同的。 国内法 在这些国际规则的强烈影响和 作用下,有些国家开始在国内 立法综合那个规定普遍管辖原 则。 加拿大,2000年,《反人道罪 和战争罪法》; 德国,2002,《国际刑法典》 ; 瑞士,1968,《军事法典》; 尼加拉瓜,1974,《刑法典》 ; 比利时、西班牙的司法实践
地域管辖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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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的名词解释
地域管辖是指一个政权在特定地域内统治的形式。
这种形式包括统治权域的表示、行使职权,如司法、行政、立法等,以及对此地域下所有权利行使者(人民、
组织等)作出规范性规定。
主要用于规范政权权威范围,指明谁有权做在哪些地方
解决纠纷和决定某些行为的合法性等。
例如在按照西方的行政分区,地域管辖被分为四级,包括省、市、区县及乡镇。
省是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省分为市,市有时也可以称为州或省份。
市的行政分区被细分为区县以及乡镇。
相关国家将为行政区设置各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以确保在此范围内所有权利行使者和公共部门之间的关系能够有序和规范地进行。
另外,还有经合组织认可的管辖范围。
例如,经合组织认可的地域管辖内,有
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未来可能加入经合组织国家三大地区。
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地域管辖规定在该地区的有效性,并控制该地区的内部权力。
地域管辖的存在,有助于国家实现统一国家的政治、法律和经济一体化,促进
居民的社会福利及公共利益,培育新一代爱国主义精神和实现国家各地区公平正义社会发展。
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地域管辖所展示的国家权威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以保证未来一切的法律法规如期而至。
定义管辖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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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管辖的名词解释管辖是指一个组织、机构或个人对特定地区、领域或范围内的权力和职责的控制和管理。
管辖的范围可以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法院、企业等各种组织和机构。
管辖的名词解释虽然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涵盖了丰富而复杂的内涵。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索管辖的不同维度和解释,并深入了解其在社会、法律和企业领域中的重要性。
一、管辖的社会维度管辖在社会层面上,是一种权力和控制的表现。
国家是最具有管辖权力的组织,它通过法律、政策和行政手段,对国土、公民和社会资源实施管辖。
例如,政府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经济、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此外,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等也有自己的管辖权力,以保护和维护特定利益群体的权益。
二、管辖的法律维度在法律层面上,管辖是指法院对案件、诉讼和法律争议的审判权和裁判权。
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和程序,对违法行为和法律冲突进行商讨和解决。
不同的法院具有不同的管辖权,从地方法院到最高法院,一级一级递进,确保了司法体系的顺畅运作和法律权威的维护。
此外,国际法院也有对跨国争议和国际法规范的管辖权。
三、管辖的企业维度在企业层面上,管辖是指管理者对企业资源、人员和业务的控制和领导。
企业组织内部的管辖涵盖了权力结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的划分。
高层管理者对下属员工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对企业发展方向和战略决策的掌控,都属于管辖的范畴。
此外,企业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和合作的管辖关系,通过市场竞争和合作协议来维护自身利益和资源优势。
四、管辖的影响和挑战不可否认,管辖作为一种权力和控制的表现,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社会秩序和资源分配的公正性。
然而,过度的管辖也可能导致权力滥用和集权威化的问题。
过分集中的管辖权力可能限制了公民的自由和创造力,阻碍了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因此,在权力和管辖的运行中需要保持平衡和限制,以确保权力的合理使用和权益的公正保护。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管辖不仅涉及国家内部事务,还涉及跨国边界的问题。
关于管辖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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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辖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管辖权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部分,在司法实践中应用非常广泛,因此,在法律上,不仅对管辖权有法律规定,也有了相关的司法解释。
下面就是店铺提供的管辖权的相关司法解释,希望对你有帮助。
管辖权的相关司法解释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指定管辖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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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管辖名词解释
管辖名词解释
管辖,一般来说,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权力,是政府对某些活动进行监督、调节、规范和约束的权利。
一、含义及其形式
管辖是高级政府机关对某些活动的权力,其具体含义为政府有权执行行政法规,促进某些活动的正常发展。
它有一定的范围,如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等。
二、管辖的作用
管辖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正义,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平衡社会秩序,有助于实施政府的行政法规,促进活动的正常发展。
三、管辖的要求
首先,管辖的范围必须清楚明确,例如,法院的管辖范围应当涵盖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其次,管辖的权力也应当在必要的情况下得到补充,使之成为有效的管辖;最后,管辖者必须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理解、应用行政法规,以达到规范活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综上所述,管辖指的是政府对一定活动的权力,它可以促进某些活动
的正常发展,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社会正义,以达到规范活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但是,它的范围和权力的限制必须清晰明确,管辖者也要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此来确保管辖的有效性。
普遍管辖原则的名词解释
![普遍管辖原则的名词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13345a2c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e9.png)
普遍管辖原则的名词解释在国际法中,普遍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法院拥有对某一犯罪行为的全部管辖权,无论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和犯罪者的国籍如何。
普遍管辖原则是国际刑法领域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旨在确保世界各国能够共同合作,追究犯罪责任,保护人民的安全和权益。
普遍管辖原则的基础是国际社会对几种严重犯罪的共同立场,这些犯罪通常被视为全人类的公敌,例如恐怖主义、种族灭绝、战争罪、人道主义罪和海盗等。
根据普遍管辖原则,任何一个国家都有责任根据自身的法律体系和法院的权力,对这些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普遍管辖原则的适用并非全然没有限制。
首先,按照国际法的规定,普遍管辖原则只适用于能够构成国际犯罪的行为。
其次,必须确保犯罪行为的起诉不会与其他国家的管辖权相冲突。
在某些情况下,国家可能会根据优先管辖原则交给他国进行审判,以维护国际法的一致性和正义性。
普遍管辖原则的实施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例如,一些国家提出了合理性原则,即只有当国家之间的联系直接相关并且侵犯了国家的主权利益时,才有权使用普遍管辖原则。
此外,还有一些质疑声音认为,过度使用普遍管辖原则可能会导致某些国家滥用权力,对他国的主权和司法独立造成干扰。
然而,普遍管辖原则在维护国际法秩序和打击严重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刑事法庭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其成立旨在确保在全球范围内追究严重犯罪的责任。
普遍管辖原则使国际刑事法庭能够超越国界,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使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随着全球化的加剧,普遍管辖原则的地位和作用越发凸显。
国家之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需要更紧密的合作。
只有通过普遍管辖原则的应用,国际社会才能对那些破坏全球秩序和人类安全的犯罪行为做出坚决回应。
总之,普遍管辖原则是国际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旨在确保各国能够联手追究严重犯罪的责任。
尽管实施时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但普遍管辖原则的价值和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只有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更安全、稳定和公正的世界。
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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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you want, why do years give you? All counterattacks come prepared, all the light, it takes time to be seen, all the luck is the foreshadowing of hard work.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管辖权是什么意思?辖权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在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权力。
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准确划分国家间对某些问题的管辖权,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平等。
你知道管辖权是什么意思吗?实践中,某一件案件之所以能够由一个具体的法院来审判,那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法院对这起案件拥有管辖权。
当然,实践中也会存在管辖权异议的情况,那么此时该如何处理?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
一、管辖权是什么意思管辖权(Jurisdiction)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
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PersonalJurisdiction),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二、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1、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2、当事人在答辩期内以双方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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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的语义学阐释
摘要:本文从管辖理论的定义入手,运用该理论对例句进行分析,认为句法学的管辖理论不能真正对句子的成分进行管辖,其变换句式不存在。
同时,运用语义学的观点,对例句进行了语义管辖分析,认为从语义角度对句子结构进行分析更具合理性。
关键词:管辖语义分析句子分析
一、前言
生成语言学中的“管辖理论”的解释:管辖是对句子结构的约束。
(《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其中举例:
1.他不怕生病。
2.他因为生病没来。
1句可以变换成→生病他不怕。
2句不能变换成→生病因为他没来。
对之进行的解释是:“不怕”可以控制“生病”提前后而出现的空位,而“因为”不能控制“生病”提前后而出现的空位。
二、管辖理论
在句法学的理论体系中“管辖”理论是在整个的理论体系中进行阐述的。
与约束、题元理论、格理论、空语类、移位、逻辑式等一系列理论是相联系的。
在句法学理论中,结构关系(structurl releation)分为支配关系(dominance)、居前关系(precedance)和管辖关系(government)。
管辖关系:如果节点A是管辖语,且A和B是姐妹节,则节点A管辖节点B 管辖语是中心语。
句子中动词与宾语的关系往往比与主语的关系更密切。
在讨论结构关系时,动词的宾语通常称为补语(complement)。
在生成语法中动词与补语间的姐妹关系被定义为管辖(government),动词短语的中心语管辖其补语,动词是管辖语(governor),补语是受辖语(governee)。
受动词管辖的所有成分(包括动词本身)构成其管辖域(governing domain)简称辖域。
管辖关系不仅适用于动词短语,也适用于介词短语。
管辖的重新定义:
如果A是管辖语,且A统制B,且AB间无障碍,则节点A 管辖节点 B。
最大投射为管辖之障碍,管辖语为中心语。
按照这个定义,一个节点要管辖另一个节点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该节点必须是中心语;二、该节点必须统制另一个节点;三、这两个节点间不能有最大投射出现,即不能有障碍(barrier)存在。
所谓管辖,就是成分之间的支配关系,它要说明短语中的各个成分是否在同一个管辖区域之内,以及在管辖区域内什么是主管成分,什么是收管成分。
在下列例句中:
(1)John likes him.
(2)John says he likes him.
(3)John likes himself.
在句(1)中,John和him在同一管辖区域S内,John 是主管成分,him是受管成分,John统领 him。
在句(2)中,Bill与him在同一管辖区域S内,Bill是主管成分,him是受管
成分,Bill统领him,但him与John不在同一管辖区域之内,因为这时,him与John之间隔了一个层次S1,John处于管辖区域S1之外,超出了S1的最大投射范围。
在句(3)中,John与himself在同一管辖区域S内,John是主管成分,himself是受管成分,John统领himself。
根据以上对管辖的解释,对三个例句进行分析:
1. 他因为生病没来。
在这个句子中,“没来”和“因为生病”处于同一个辖域,“没来”是主管成分,“因为生病”是受管成分,“没来”统领“因为生病”。
所以可以说:因为生病他没来。
不可以说:生病因为他没来。
2.他不怕生病。
在这个句子中,“不怕”与“生病”处于同一个辖域内,“不怕”是主管成分,“生病”是受管成分,“不怕”统领“生病”。
所以可以说:生病我不怕。
3.他不怕小王。
在这个句子中,“不怕”和“小王”处于同一个辖域,“不怕”是主管成分,“小王”是受管成分,“不怕”统领“小王”,所以可以说:小王他不怕。
但是,这个句子是
有歧义的句子。
三、管辖的语义学阐释
从语义结构上解释,句子“他因为生病没来”由两个小句组成,S1=他生病;
S2=他没来,S1与S2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
用树形图表示如下:
∵S1与S2二者是因果关系,
∴可以说:
(1)他因为生病没来。
(2)因为生病他没来。
(3)他没来因为生病了。
(4)他生病所以没来。
(5)他生病没来。
以上都是表示两个因果关系小句的组合。
在“他因为生病没来”中,“因为”的作用仅是两个小句具有因果关系的标记。
从以上五个同义句中,可以看到“因为”的存在与否不影响句义表达。
因果关系的
标记也可用“所以”标记。
甚至采取零形式,仅依据两个小句的语义也可推定其相
互之间为因果关系。
由此可见,在“他因为生病没来”中,“因为”的管辖对象是原因小句,“所以”
的管辖对象是结果小句。
“他因为生病没来”不能变换为“生病因为他没来”,是由
于“他没来”并非“因为”的管辖对象,所以“因为”不能控制“生病”提前后而出现的空位。
再看下面的例句:他不怕生病。
可以分解为两个小句:S1=他生病;S2=他不怕。
两个小句是假设关系。
对其进行树形图的分析:
因为两个小句有假设关系。
可以发现有以下几种同义句:
1.如果生病,他也不怕。
2.就是生病,他也不怕。
3.他就是生病也不怕。
4.生病他也不怕。
5.他不怕生病。
从上例中,可以看到在句中“不怕”并不具有对整个句型的管辖能力,而是整
句的句义结构造成的。
再比较下面的句子:
我不怕小王。
其句义结构分析如下:
在这个句子中只有一个小句。
对这个句子的变换也仅仅是对三个句子成分的
表述重点的突出而已。
1.小王,我不怕。
2.小王不怕我。
第一句的句义发生了改变,原因在于施受关系随着位置的变化而变化,导致
了语义变化。
小王是因为表述重点而前移,而第二句施受关系的调换则直接导致
了句子意义的变化,已经不是原句了。
歧义在于他的所指,他1指小王,他2指
第三人,约束原则中小王作为指称词是自由的,而“他”作为代词在管辖区内是自
由的,所以二者所指会有两种情况,才会出现歧义。
而这也是管辖约束所没有解
决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从语义的角度对其进行限制。
四、余言
根据以上的分析,对句子的分析可根据以下理论:
1.语义语法学的理论。
李葆嘉先生(2002)提出语义语法学的思想。
与传统的语言学思想相区别的
是认为语义是语言的根本属性,语法只是语义的表现形式。
因此,从语义的角度
来分析问题,更具有直接性。
2.同义句场。
1924年德国语言学家伊普生提出语义场理论,语义场都是在词汇的领域进行的。
在句法学的领域引用这一概念,称之为句义场。
在词汇语义场中,我们可以根据其同义,反义等语义条件,将词汇进行义场
的划分。
同样可以依据句义表达的相同相近归于同一个句义场。
其基义是相同的,而不同的仅仅在于他们的陪义,对句子来说就是修辞语用义。
词汇句子
基本相同基义基本义
区别特征陪义修辞语用义
由此句子的结构可以在一个同义句义场中考察。
在同义句场中,语义的相同性,和句子成分的一致性使得我们在进行句子解释的时候,更容易找到句子的区
别性特征,进行语义语法的解释。
也正说明语言的基础结构在于语义层面,从语
义层面对语言进行分析最能真切地解释语言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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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刚 1999:乔姆斯基理论_四十年发展概述[J].天津师大学报,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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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烈炯 1982:生成语法理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6]李葆嘉 2002:论20世纪中国汉语转型语法学[J].徐州师大学报,第1期。
[7]张志毅张庆云 2004:词汇语义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