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岗位职责)妇联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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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

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法律和法规知识,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妇女劳动力数据库,组织妇女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和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科技文化水平。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切实发挥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

四、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汉川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摘要

为切实保障我市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关政策摘要如下:

一、保障对象范围

持有汉川市农业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汉川市境内的农村特困户,凡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的,按月人均救助30元的标准予以救助。我市农村特困户对象主要为:

1、“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养人或法定赡(抚)养人无赡(抚)养能力鳏寡孤独家庭:

2、因残疾而造成劳动能力缺乏的痴呆傻残的家庭;

3、因病或因突发性灾害致贫的家庭;

4、由政府确定的其他家庭。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情形

农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离开所在地,举家迁住其他县(市)一年以上的,已有住房又新建(购)住房或高标准修缮住房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而不从事生产劳动的,有承包土地,无正当理由不耕种的;

3、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低保标准五倍以上(含五倍)非生活必需品的;

4、法定赡(抚)养人有赡(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

5、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或拒绝核查的;

7、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家庭实际消费水平明高于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8、其他经县(市)级民政部门认定按规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三、家庭收入的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获得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以评为主,以算为辅。

货币收入包括:农村牧渔、建筑、运输、加工、服装业等经营收入;劳动收入:退休金、各种保险金、补偿金;特许权使用收入、租赁收入、馈赠和继承收入;赡(抚)养费;实物收入按市场价折款计入家庭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的确定,以对象提出保障待遇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为基数计算。

四、赡养费的计算

凡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或者等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视为无赡养、扶(抚)养能力;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50%的,视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

五、申报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凭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状况证明、身体状况证明向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村委会)审核。社区(村委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召开村民代表会将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张榜公示。

3、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评议小组对公示结果进行评议,初步确定保障对象和补肋水平,并将结果报市低保局审批。

4、市低保局审批。市低保局对乡镇上报情况进行核查,审定保障对象和补助水平,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填发低保证,乡镇和村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

5、发放保障金。市低保局将保障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实后拨付低保金。

六、保障对象的管理

农村低保对象每年集中审核一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终止其低保待遇,并收回低保证件。

1、分类管理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红黄蓝三色标签登记管理。

2、年度核查制度。已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对象,每年按规定时间集中到所在乡镇集中续保登记,无特殊原因不进行续保登记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3、公示通报制度。对新增对象实施两榜公示,对已保对象常年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异动管理制度。保障对象在市内迁移的,由市民政部门到迁入地核实,符合条件的办理续保登记手续;跨市迁移的,迁出地市级民政部门为低保对象出具《迁移证明》收回保障金领取证,保障对象凭迁出地证明在一个月内到迁入地县及民政部门重新申请保障待遇。

妇联工作任务

一、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二、团结引导全镇妇女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等主体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巾帼示范村”创建、“三关爱”帮扶弱势群体行动、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转移,“党建带妇建”等工作。

三、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把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项事业上来。

四、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等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领导班子好,

骨干队伍好,

工作制度好,

服务态度好,

妇女群众反映好。

五好文明家庭条件

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

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

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

移风移俗少生优生好

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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