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二队燃油加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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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二队燃油加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车辆加油管理,明确责任,规范加油程序,确保加油受控,根据队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械二队设备燃油加注管理。
3程序
3.1加油站加油
3.1.1车辆需加油时,当班次司机及时汇报值班班组长。
3.1.2值班班组长汇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生产情况及油量情况,联系加油,并汇报安调室。
3.1.3同意后,值班队长(或安排班组长)携带油箱钥匙及加油卡到加油站,交与司机加油,值班队长(班组长)协助加油。
3.1.4加油完毕后,司机在车辆运行日志填写加油量,值班队长(班组长)在“机械二队燃油加注记录表”做好登记。
3.1.5加油结束,加油卡及钥匙由值班队长及时收回(班组长加油时,将加油卡及钥匙及时归还值班队长)。
3.1.6交接班时值班队长(班组长)需对燃油加注情况进行交接。
3.2加油车加油
3.2.1车辆需加油时,当班次司机及时汇报值班班组长。
3.2.2值班班组长汇报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生产情况及油量情况,联系加油车,确定加油时间。
3.2.3加油前,通知司机,值班队长携带钥匙至车辆停放区域,并汇报安调室。
3.2.4值班队长将油箱钥匙交与司机加油,值班队长协助加油。
3.2.5加油完毕后,司机在车辆运行日志填写加油量,值班队长在加油车的加油记录签字确认,收回副联存档;在“机械二队燃油加注记录表”做好登记。
3.2.6加油结束,油箱钥匙由值班队长及时收回。
3.2.7交接班时值班队长需对燃油加注情况进行交接。
4加油量核对
4.1每月统计员根据加油单及运行日志对加油车汇总表的加油量进行核对,并报队室长签名。
4.2每月技术员根据队室燃油加注记录及运行日志对加油站汇总表的加油量进行核对,并报队室长签名。
5要求:
5.1原则轮胎吊加油使用加油车加油,叉车加油到加油站加油。
5.2加油卡、油箱钥匙由值班队长保管,在队内交接班会上进行交接。
5.3加油卡如出现丢失、损坏或需充值应及时上报队室设备副队长,设备副队长核实相关数据及时补漏,并联系申请解决。
5.4加油卡要各车各用,禁止混用。
5.5各类加油记录应如实填写,不得漏记或错记。
6考核
6.1违反设备燃油加注管理办法,扣罚相关责任人2-5分。
6.2因个人履职不到位导致损失,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并处以2倍处罚;造成不良影响,追加其他责任。
7附件
7.1机械二队燃油加注安全要求
7.2机械二队燃油加注记录表
本办法由机械二队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机械二队燃油加注安全要求
1、加油前,司机必须将车辆停稳,关闭驻车制动,将发动机熄火且关闭电源。
2、加油前,现场管理人员要确认加油现场的安全落实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加油.
3、在加油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高频或其它电子设备,避免产生静电火花。
4、加油完成后,司机将油枪从油箱加注口拿出,严禁在柴油加注口道内晃动加油枪。
5、车辆启动前,必须确认油箱盖是否关闭紧固,并将柴油箱外部滴漏的柴油擦拭干净。
6、其他要求执行加油站(加油车)加油的管理要求。
附件2
机械二队燃油加注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