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借壳上市简介与案例分析.pptx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忘录及其 1《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
他
2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 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
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借壳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借壳上市的标准
借壳重组标准与IPO趋同,是指证监会按照《重组办法》审核借壳重组,同时参照《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
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若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壳公司审计报告要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本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首次明确界定了借壳上市的定义:
借壳上市或借壳重组是指《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即:自控制权发生 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重大资产重组。
执行累计首次原则,即按照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在重大资 产重组中累计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含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同时,上市公司 向收购人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占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累计首次达到100%以上的原则。 执行预期合并原则,即收购人申报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时,如存在同业竞争和非正 常关联交易,则对于收购人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所制定的承诺方案,涉及 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也将合并计算。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
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交易资产评估作价
及盈利预测
资产评估机构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拟购买
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内
求
须经注册会计师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借壳上市的主要流程
确定方案实施 停牌公告日
相关报告书摘 要草案公告日
向证监会报送 申请材料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 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
应当回避表决。
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
券商借壳上市简介与案例分析
海通证券+广发证券
目录
借壳上市
定义 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标准 审核关注点 主要流程 几种模式 基本步骤 借壳上市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借壳上市案例分析
借壳上市的定义
2011年8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以下 简称《决定》)。《决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进行了多处修改。同时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 号》也对《重组办法》相关条文的适用问题提出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适用意见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 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 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1号 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的适用意见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注入资产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能够为上市公司后续可持续 发展带来空间。
与IPO类似,要求标的资产经营合规,不存在出资不实等不规范经营现象。
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拟借壳上市资产发展符合国家产业证券,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限制发展 的行业不适合借壳上市,如房地产业等。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 借壳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不存在同业竞 争及潜在同业竞争,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规范。
因此,从借壳上市审核标准看,拟借壳公司在主体资格、规范运作、独立性等方面已与IPO审核标准趋同。 公司在进行借壳上市运作时,必须按照上述审核标准规范本公司的运作,达到上述审核要求。
借壳上市的审核关注点
借壳上市的审核关注点重中之重是拟借壳资产的评估值。
审核要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审核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上述计算方法可有效防止化整为零规避监管,保障拟注入资产符合完整性、合规性和独 立性的要求。
规范借壳上市的法律法规
公司拟进行借壳上市,公司需了解及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基础法规 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强化市场化收购 3、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借壳上市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再融资
审核要点
持续经营
盈利能力
重组后持续经营能 力
标的资产合规经营
资产的权属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独立性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 易
审核要求
上市公司拟购买的资产应当已在上市公司收购人控制下连续3年持续经营,且在此 期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 号)。 经营实体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从审核实践看,借壳上市的资产盈利情况和盈利能力方面远远高于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