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医院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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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精神病医院
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二.防范顶案
1.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必要时请示医务处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抱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
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位查项目除外)。急诊X线、CT检查必须及时完成。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1.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枯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d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2)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3)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4)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5)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2.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发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3.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级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专家会诊。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必须是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员。
(7)急会诊必须在10min内到位。
14.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