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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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和完善输血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安全输血,特制定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浙江省人民医院全院范围。
参考文件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级综合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等。
名词解释
无
制度内容
5.1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医务部、输血科负责临床合理用血日常管理工作。
5.2 医院建立临床急救用血预案。
5.3 医院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加强临床医护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新上岗医务人员应接受岗前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促进医院规范、合理、科学用血。
5.4 医院建立临床用血评价与公示制度,定期由医务部组织对临床科室用血情况的考核,并纳入病历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和用血权限的重要内容。对没有遵照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或在临床输血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医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5 临床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5.6 输血申请
5.6.1 经治医师在决定输血治疗前,必须认真做好输血前评估,记录在病历,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在征得患者(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输血科备案后入病历保存。
5.6.2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主管领导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录在病历。
5.6.3 择期手术和首次输血患者,应常规检测ABO血型、Rh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输血前九项检查(ALT、乙肝三系、丙肝、梅毒、艾滋病),以预防输血医疗纠纷的发生。
5.6.4 申请输血应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应由中级以上医师逐项填写电子版《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血样和《输血治疗同意书》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输血科。择期手术病人的血样和《输血治疗同意书》原则上于手术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因术前未备血造成术中输血延误、配血不合等所引起的后果由临床医师负责。
5.6.5 临床输血一次用量超过1600ml,必须履行输血审批手续,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科主任、医务部核准签字后送交输血科备案。
5.6.6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5.6.7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到浙江省血液中心献血,由浙江省血液中心进行血液的初、复检,调配合格血液。
5.6.8 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新生儿溶血病换血疗法等,由经治医师申请,经科主任、医务部核准,并经患者(家属)签字同意,提前一天通知输血科,由输血科准备合适血液。
5.7 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5.7.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诊断等,确认无误后采集血样。采集血样应防止血液稀释。
5.7.2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送输血科,做好记录。
5.8 交叉配血
5.8.1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
5.8.2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检测不完全抗体、直接抗人球试验、Rh表型等,正确无误后可进行交叉配血。
5.8.3 血小板实行预约制度(浙江省血液中心要求)。
5.8.4 预约血小板、洗涤红细胞等特殊血液前必须检测不规则抗体。
5.9 发血
5.9.1 配血合格后,输血科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到输血科提血。临床用血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可携带住院病历或能够确认核对患者身份的单据)及专用血液运输箱领取。
5.9.2 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保存血外观及配血实验结果,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医务人员应记录取血时间和姓名。
5.9.3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5.9.4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5.10 输血
5.10.1 输血前应严格执行输血前核对程序,二名医护人员应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5.10.2 输血时,由两个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5.10.3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严禁将出库的血液放入非血液保存冰箱内保存。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5.10.4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10.5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应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10.6 护理人员应做好输血护理记录,包括每袋血液输血开始、输血15分钟、输血结束的时间,输注过程中有无输血反应等情况;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
5.11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应将交叉配血报告入病历保存,并及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
5.12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