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职级晋升岗位聘用量化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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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聘用情况表

岗位类型岗位等级经核准岗位数已聘用人数

空缺岗位

岗位范围

管理岗位管理三级

担负领导职

责或管理任务

的工作岗位管理四级

管理五级 1 1

管理六级 3 3

管理七级9 5 4

管理八级 2 3 -1

管理九级 3 -3

管理十级 1 -1

小计15 12 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二级

1、主系列:教

师岗位(具备

中职教师资格

或实习指导教

师资格的教育

教学、实习实

训、学生辅导

等岗位)

2、辅系列:学

科实验、图书

资料、财务会

计、电化教育、

卫生保健等岗

专业技术三级

专业技术四级

专业技术五级11 6 5

专业技术六级21 19 2

专业技术七级22 16 6

专业技术八级27 21 6

专业技术九级36 30 6

专业技术十级27 14 13

专业技术十一级18 14 4

专业技术十二级18 19 -1

专业技术十三级 1 -1

小计180 140 40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一级

承担技能操作

和维护、后勤

保障、服务等

职责的工作岗

技术工二级 1 1

技术工三级9 7 2

技术工四级 4 4 0

技术工五级 2 -2

普通工

小计14 13 1

合计209 165 44

广西机械工业高专教职工职级晋升竞聘上岗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广西机械工业高专教职工职级晋升,采用竞聘上岗方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教职工职级晋升、竞聘上岗是指学校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竞争择优产生岗位人选及职级晋升的方法。

三、学校内全体教职工职级晋升、竞聘上岗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职级晋升、竞聘上岗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竞聘上岗应当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

六、竞聘上岗应当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条件,采取适应单位以及岗位特点的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竞聘范围

一、学校组织职级晋升、竞聘上岗应当在本校范围内进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竞聘上岗:

(一)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学校内部产生人选。

(二)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定级。

(三)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定级。

(四)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情形不宜实行竞聘上岗:

(一)确定不宜在学校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

(二)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订合同。

(三)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

(四)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竞聘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应当是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竞聘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的具体条件是:

(一)一级、二级职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执行。

(二)三级职员:在四级职员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四级职员:在五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四)五级职员: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工作1年

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五)六级职员: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4年以上,或者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

(六)七级职员: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曾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七)八级职员: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曾在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八)九级职员: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九)十级职员:曾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的任职条件,依据《广西机械工业高专各类人员聘用条件》(交校〔2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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