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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期间可否享受15%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期间可否享受15%所得税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期间可否享受15%所得税优惠李伟【摘要】问:本公司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软件企业,且软件企业处于两免三减半的减半期的第一年.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15%减半的优惠税率?【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3(000)002【总页数】1页(P30-30)【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企业;优惠税率;公司【作者】李伟【作者单位】华阳软件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6.44问:本公司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软件企业,且软件企业处于两免三减半的减半期的第一年。

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15%减半的优惠税率?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优惠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优惠。

国发〔2007〕39号文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该文件明确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可以继续执行到期。

你公司既是高新技术企业,又是软件企业,且软件企业处于两免三减半的减半期,高新技术是属于新法下的减低税率优惠,而软件企业的减半征收则属于国发〔2007〕39号文中所规定的过渡性优惠,这种情形应属于上述财税〔2009〕69号文中所述的不得叠加享受范围。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

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最新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详细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比普通其税率降低了10个点。

未经过认定的企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可以节省不少的资金,从而让企业进行后续发展。

2、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资金奖励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最多可得100万。

直接奖励+研发费用奖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给予5-20万元补助,复审企业将给予5-10万元补助;具体补贴额度以当地的具体补贴额度为准。

4、融资贷款高新技术企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策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贴更加便利,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5、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23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并纳入企业成本费。

其他与高温天气相关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例如,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要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

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劳动者,而不仅仅是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

发放的时间也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

这意味着,每年6—10月,即使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也可获得100元/月的高温津贴。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

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第一篇: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外商“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解读为了鼓励外商进入中国市场的投资,我国对国家规定的外资领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扶持,常见的可能就有有“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一、定义“两免三减半”的政策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3年免税、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涉及领域中国主要鼓励外商投资以下领域:1.鼓励外商投资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

2.鼓励外商投资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

3.鼓励外商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外商在华设立研发中心。

4.鼓励外商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机械、轻工、纺织等传统工业,实现装备工业的升级换代。

5.鼓励外商投资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环境保护工程和市政工程。

6.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优势产业。

7.鼓励外商投资产品全部出口的允许类项目。

二、申请“两免三减半”的具体程序及附报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注:申请可以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时候送税务机关,也可以在获利年度送,不过以开始生产经营的时候送比较好。

1.申请书内容:①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情况;②所从事的行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名称或主要经营项目;③实际投产经营时间、确定的经营期限;④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申请确认享受定期减免税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契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度需求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度需求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中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契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效劳)属于«国度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范围»规则的范围;(二)研讨开发费用占销售支出的比例不低于规则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效劳)支出占企业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规则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则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规则的其他条件。

«国度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同意后发布实施。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效果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2号,以下简称«认定方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任务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95号,以下简称«任务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则,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效果公告如下:一、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历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用税收优惠,并按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操持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历期满当年,在经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历的,应按规则补缴相应时期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历且享用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进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程中或享用优惠时期不契合«认定方法»第十一条规则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202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同时⼜处于其他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如何享受税收优惠?居民企业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税率并适⽤减半征税⾄期满,或者选择适⽤⾼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同时⼜处于其他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如何享受税收优惠?居民企业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税率并适⽤减半征税⾄期满,或者选择适⽤⾼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新技术企业取得境外所得的适⽤税率是多少,在税收抵免⽅⾯有何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总额、总收⼊、销售收⼊总额、⾼新技术产品(服务)收⼊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留存备查得资料包括如下:1.⾼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持作⽤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资料;5.年度职⼯和科技⼈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例、研发费⽤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辅助账,研发费⽤结构明细表。

免二减三政策解读资料

免二减三政策解读资料

税法上对于很多名词有自己专门的解释,企业若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就需要了解这些政策中那些关键词的内涵和外延。

比如,我国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给予“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而这个优惠政策其实里面有很多关键词是企业必须了解和掌握,并按照其规定来执行方能享受。

税法所谓的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而仅达到这个条件,离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很大的差距。

要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截止至发稿,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国境内201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并经过认定的软件企业。

而认定软件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标准需参考该部门相关规定),例如上海就归口于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40%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人数的20%以上。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当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6%以上,且研发费用的60%以上发生在境内。

4、该企业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需占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需占企业收入总额的40%以上),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是指软件企业从事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的收入,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收入。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文件。

7、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7.06.1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履行备案手续,同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内开展研究、开发、生产或者服务等业务活动,具有高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并已经通过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

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对其所得税收进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1.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半征收。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在当期费用中加计扣除本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减除费用时,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3)再投资抵扣高新技术企业在销售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后,可以将部分收益投入研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企业将再投资部分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或者股权投资,那么该部分也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

2.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技服务、技术转让等服务性质的业务时,可以享受增值税政策的优惠。

具体来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减免、退税等优惠政策。

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工程技术管理等工作时,企业为其支付的薪金、津贴、奖金等实际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1.鼓励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2.降低企业成本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3.推动经济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鼓励企业创新,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水平,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有重大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限制:1. 优惠政策不具有普遍性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不具有普遍性,相对于其他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受到了比较明显的限制。

第3章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PPT课件

第3章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PPT课件
3.2
企 业 设 立 的设 一立 般形 规式 律与 税 收 筹 划
增值率=(销售收入-购进项目价值)/购进项目价值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销售收入×17%-可抵扣项目×17%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3%
可抵扣项目金额 销售收入
>82.4% 一般纳税人税负轻 =82.4% 税负相等 <82.4%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
亏互抵,子公司可加入该集团得 到好处 ⑸向母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利 息、其他间接费等,更易得到税 务当局认可 ⑹在东道国只负有限债务责任,母公 司无连带责任 ⑺可得到更多东道国客户 ⑻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以分期摊销
⑴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比较 简单
⑵设立和经营的成本低于子公司 ⑶总公司拥有分公司资本,在东道国

开具《外出经营活
销 售 机 构
外设的临 时性办事
机构
动税收管理证明》, 回总机构纳税;否则 回纳税人核算 在销售地按6%纳税, 地或所在地缴纳 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与总公司合

并缴纳
形 式 选
非独立核 算的分公

不向购货方开具发票,
也不向购货方收取货 在生产应税消
款的,则可以汇总纳 费品的分支机构

2008年起实施 的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 例,改变了过 去内资企业所 得税以“独立 核算”的三个 条件来判定纳 税人标准的做 法。
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 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
企 业
“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高新技术企业:15%

哪些税收优惠可以叠加?

哪些税收优惠可以叠加?

哪些税收优惠可以叠加?税法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多项税收优惠能有效为企业减负,但是种类繁多的税收优惠,能否土豪地使用叠加包?这个还真得看情况,看完本文就知道如何任性地使用税收优惠啦!一、高新技术企业与“两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还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能否叠加使用?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当前的“两免三减半”政策都明确规定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2]27号规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与其他优惠方式存在交叉的,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与“两免三减半”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即减半期间按25%的税率减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财税[2009]69号、财税[2012]27号)二、可叠加使用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税收优惠均可叠加使用。

(财税[2009]69号)三、总分机构的税收优惠总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分支机构能否也享受呢?1. 如果是地区特有的优惠,总机构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分支机构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享受;2. 如果是对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所得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不能享受。

例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500万以内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如果是以法人为主体享受的税收优惠,分支机构和总机构一样,可以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例: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重点软件企业按10%的税率。

看完本文,你知道什么税收优惠不能叠加了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解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问题1:什么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对企业有什么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是如何评定的?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XX年4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技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A、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一共是6年;B、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C、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D、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首先要符合高新认定的基础条件,详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条件解答〙一文符合条件才可以申报,申报材料递交之后会进行评分,要超过70分才可以获得通过认定,然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期结束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牌匾常见问题2: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知识产权,哪些才是符合条件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的知识产权是:1指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这个有几个核心点:第一个是“近三年”,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的的近三年获得的,而不能是以前是知识产权举例说有个企业他在5年前拿到一个发明专利,他就不能用这个专利作为条件参加申报XX年申报高企的话,必须是07、08、09这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第二是知识产权的数量,根据工作指引规定,发明专利数量是一个,其他的都需要6个以上第三、必须拿到的知识产权授权书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第四、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必须是企业自身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第五、假如企业自身没有知识产权,可以去购买其他所有权人的知识产权,例如购买产品相关专利的五年授权许可则可举例说:一个制造电路板的企业,没有注册过专利,它可以向拥有相关电路板专利的人购买五年的全球独占许可专利就可以满足条件第六、一定要和自己的产品相关,不能是无关专利笔者就曾经看到过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自身是制造医疗器材的,但是他购买的专利是汽车发动机方面的,虽然表面上看起来符合了条件,但是实际上,和后面的高新产品占60%比例的条件是有矛盾的,肯定无法通过知识产权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重要的条件,和整套的申报材料息息相关一定要非常重视常见问题3:我公司的产品不属于高科技,能申报高企认定吗?问:我们公司做的产品是传统的蓄电池,并不是像太空电池生物电池那些高科技产品,但是我们有研发有专利,财务数据也很好,请问能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呢?2这个是对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一个常见的误解,企业往往对政策解读不深,了解不多,听其名取其意,马上判断不合适,这个是一个粗率的做法这个政策出台的背景是XX年金融风暴,在金融风暴中,国内大部分出口企业受损惨重,从外贸出口业的产业结构来说,大多数外贸企业是或者简单的加工,靠的是低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过去,企业对知识产权不重视,造成了大部分的利润都给外国企业拿走,只能做下游的简单加工,赚取微薄的收入从XX年开始,国家调整了政策导向,出台了多部引导国内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重头戏就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联合科技部、财政部、财务总局一起颁发,用减税的方法,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重视研究开发所以从政策的出发点来说,国家希望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往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靠拢基本上大部分生产型、研究型企业都可以参加申报从政策字面上的意思,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拥有知识产权、财务增长不错,研究开发达到一定水平,这个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很高科技的产品企业才可以参与申报请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这条的规定:产品必须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不是单纯以终端产品来确定,而是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或者经营活动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然后注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企业产业范围:国家重点支持的8大高新技术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资源与环境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新材料技术□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最后一项就是没有很高科技含量产品的企业所属的范围据经验,广东省从08到09申报的5批认定通过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这个范围的,最典型的代表是某些山泉水、果冻等企业,从产品来看,不属于航空航天或者生物技术之类我们平常了解的高科技领域,不过他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条件,他们就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15%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免一句话答案:只要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就是高新技术企业3常见问题4:申报认定是自己来做,还是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帮忙好?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各省、直辖市、单列市等一级的科技部门主管认定审批,在程序上,是由一级主管部门下达认定申报日期,然后各市各地区科技局科委通知下属区域单位企业,由企业自行准备材料,在申报日期之前递交到所属科技局、科委,由地区科技局、科委统一上交到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然后由评审专家组评审,然后在评审过程中,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补交,然后会抽查部企业,到企业实地考察,等抽查结束,会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15日内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里就看你公司自身情况如何,假如是条件非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也很有申报项目经验的,当然是自己申报的好但是假如是企业自身很少申报*的科技项目,对材料组织编写缺乏经验,某些条件不是很符合,又非常想要申请到这个证书,在这种情况下,聘请专业有经验的服务机构中介机构代办,是最合适的选择聘请服务机构整理资料,是经验和条件不足的企业通常的选择 1、企业很少申报项目,对过程和项目申报书不熟悉2、对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例如笔者前面提到过的例子,购买的专利是符合条件了,但是没有跟产品连接在一起,财务报表上也无法体现出来,结果是表面上符合了政策的条件,事实上是很明显的充数,专家一看就知道该企业不合适3、高新项目资料不只是一个一个条件拼凑这么简单的,四个板块是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和审计有关,和财务有关,后面的RD、PS表都需要根据知识产权去编写稍微不留意就很容易前后矛盾,一个小小错误就可以让专家的评分很低,导致无法通过据了解,就广东来说目前市面上主要是分为两大类型的服务机构: 1、*官方或带半官方色彩的机构包括各地区的科技局高新科、火炬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管委会、各科技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广东高新技术协会、广东生产力促进协会、广东博士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机构中,有些是免费指导,有些是收费指导,有简单指导、全套资料代办等方式相对下面那类机构来说,会更有保障 2、各种民间企事业机构包括企业咨询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大大小小的公司都号称可以代表,而且不少是号称百分百通过,不通过不收费这种机构明显会弱于第一类的机构,企业假如要聘请这类4机构代办,要认真核查代办企业的资质和实力、案例等,以免上当受骗因为笔者就曾经见过几个只有五六个人的公司到处揽客,需慎重常见问题5:公司规模比较小,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XX年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没有这个条件限制,国家是通过这个政策,鼓励重视科技研发知识产权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对销售额有要求的,新的管理办法对销售额的要求主要突出在两点:1、财务的销售额增长率要求前三年的销售额的加权平均增长率,进行级别计分说到这里,笔者不妨提一下一点题外话,这个政策明显是对大企业不怎么公平,因为大企业每年增长10%,特别XX年金融危机,是非常困难的,但小企业就相对容易得多,例如一家企业,XX年销售额是万,XX年多做了两个单,销售额是万,XX年金融危机有所缓解,销售达到万,那么这家企业三年增长率就是%了这个说明政策更加倾斜于中小型发展良好的企业2、高新产品的产值,要占到销售总额的60%以上这个要考虑到高新产品占的比率为什么要这样限制呢?因为有些企业是生产和贸易一起做的,也生产自己的产品,也做代理,销售收入就不一定是高新产品的收入了小规模企业只要符合条件,一样可以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问题6:我公司研发经费比例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应怎样处理?问题:我公司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是3亿的销售额,万企业所得税,但一年的研发费用才万,达不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想每年都可以节省万的所得税,请问有没有办法可以处理这个难题?答:这个问题也普遍存在,许多企业就是因为这条达不到条件,总是不敢去申报我们先看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上的要求: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万元至2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按照这个标准,你公司的研发费用最近一年需要万以上具体的请详细参考〘工作指引〙的内容5常见问题7:公司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比例的不足,怎么处理?答:对于人员的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上要求:各类人员均统计全年累计工作天以上的科技人员在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研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发人员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天以上人力资源统计需企业出具说明常见问题8:代理贸易加生产的公司,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问:我公司在广州天河,主营代理经销国外大品牌的产品,同时也有工厂在东莞,有研发有专利,据说贸易公司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们这种半贸易半自主生产的企业,能不能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获得40%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答:关于能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先要看广州公司和东莞工厂,是否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假如贸易公司和生产工厂为独立法人单位,那么贸易公司这方就比较难申报假如两者是同一个法人单位下属,则要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并没有限制同时有代理其他产品的公司申报,但是这个代理销售其他公司产品的份额,应该在一个比较小的比例方可例如你公司的产品,全部都是高新技术产品,也要大于公司年总销售额的60%才可以申报规定中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产品的销售收入,这方面一定要占大部分才可以常见问题9:我们公司两免三减半还有一年,想后年再申报,可行否问题:我公司想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日资企业,做精密电路板的,现在还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到XX年结束,因此公司想明年再准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是听说政策可能会有变动,不知道具体是怎么样呢?6答: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公司的条件,假如是非常符合高新申报的要求的话,那不妨再等两年再申报,不急,不过假如你们公司的条件离高新认定的条件较远,建议越早申报越好从政策角度来说,国家不可能永远无限期开放这么好的优惠政策去鼓励大部分企业发展的,这个是很影响税收收入的事情,所以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颁布的一个比较早的时间,政策的执行会比较宽松,例如有些条件其实并没有严格审查但是随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企业越来越多,国家自然就会收紧这个关卡,提高准入的门槛,也就是说,条件会越来越苛刻,要求也会越来越严格从你们公司的角度来说,条件好的自然什么时候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都没关系不过据笔者所知,基本上很大部分的企业,都很难完全达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所有要求,比较好条件的算是业和互联网行业,他们从知识产权到人员结构到研发经费,相对较容易达到要求,但是就传统行业如制造业等来说,达到要求的企业并不多的所以,条件不好的公司,虽然看起来现在申报高企认定的话,损失了两年的优惠期,但是实际上,未来你们不一定能通过认定,那么其实也就是相当于增加了四年的税收优惠常见问题10:之前没做过审计报告的,能申报高新企业认定吗?问题:我们公司因为营业额度不大,所以之前几年都没有做年度审计报告,只有每年五月做税务的汇算清缴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上面说明要五份审计报告,但是我们都没有,怎样处理比较好?答:汇算清缴报告不能等同于审计报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必须要提供前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高新产品产值专项审计报告和研发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共五份审计报告而汇算清缴报告虽然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但是并不具备审计报告的特性,不能作为审计报告来用年度审计报告可以补办,这个问题不大,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专项审计报告两份的话,需要找科技厅核定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做方可以建议到当地科技厅的网站,下载经过审查的认定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别联系沟通,确定哪家做即可以常见问题11:现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国家级的还是省市级的?答:XX年4月份,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通知说明,已经取消了以前的省市国家等级的高新技术企业划分,统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了7判断一个企业是老高新技术企业,还是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从证书上判断,老的高新技术企业,上面只有科技部门的一个章,如广东省科技厅,但是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面是有四个章的,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国税、地税,共同评审盖章认定的常见问题12: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还需要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吗?问:我集团公司去年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总部在广东省肇庆市,但是有三个分公司分布在广东,独立核算,不知道他们是否也可以同时享受到税收减免的优惠呢?答:首先,我们来看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实这个政策的解析意义在于:只能是独立法人单位可以享受这个高新的通过之后的优惠,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分公司等,都不允许的同理也是,有些集团的某些子公司是符合高新要求的,但是他们其他子公司或者总公司也不符合,那当然不允许常见问题13: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外资、港澳台资企业是否可以参加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答案是肯定的根据XX年颁布的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从〘管理办法〙这个政策上来看,只要是在国内大陆注册一年以上则可,并不像其他政策或者税收优惠措施那样,明确禁止外资参与,在政策的优惠范围上是一视同仁的,外资企业可以参加申报认定在外资企业逐渐取消了税收的优惠的背景下,外资企业渐渐与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都是25%,享受惯了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税率的外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很多都陷入了困境,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新政策,无内外资的区别,说明国家从单一的在税收上照顾外资企业,进展到了鼓励内外资研究开发重视知识产权的阶段了国家已经把重点放到了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的上面来8常见问题14 : 集团符合条件申报高新,但是新公司也想申请,如何解决是好?问题:我们公司在江苏镇江市,产品是做化工涂料的,一年所得税额度大概是万左右,所以比较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减轻税务负担近三年已经有五个发明专利拿到授权证书,也和苏州大学建立过产学研项目,但是现在公司已经在XX年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准备把资产等都慢慢都转移到新公司去,这种情况怎么办才好?回答:这个问题,那只能是说先申请高新,你们的条件也很好,申请起来应该问题不大,特别是知识产权方面非常良好建议尽早申报为好早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就新公司方面,建议按照高新政策的要求,建立起一套符合高新要求的企业管理体系,包括知识产权、研发、研发经费的财务归集等方面,只要一两年之后再次申报,同样可以享受高新的证书认定通过的减免的新老公司都是高新,也就无所谓资产在那边的问题了!常见问题15 :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何时享受减税优惠政策?问题:我公司于XX年年底已经获得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国税、地税四个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但到XX年2月份才拿到证书,正式成为了高新技术企业,由于XX年一直都按照25%的税率上缴所得税,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说可以在申报认定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到15%的征收税率,那么我们公司的优惠,到底是从XX年开始享受税收减免优惠,还是从XX年开始?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XX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及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高新技术企业XX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各级税务机关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时按15%的税率办理税款预缴二、经认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XX年以来已按25%税率预缴税款的,可以就25%与15%税率差计算的税额,在XX年12月份预缴时抵缴应预缴的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年度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9根据你们公司的情况,应该算是XX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所以你们公司可以在XX年的汇算清缴中,按照25%和15%税率的差,退回多缴纳的税款,或者多还少补常见问题16 :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被抽查,人员学历结构不合要求怎么办?问 : 我公司已经通过高新认定,但是科技局通知会有抽查,关于大专学历以上人员结构,我公司操作工比较多,不合高新要求,应该怎么办才好?回答:提示三个方法:1、可以和劳务派遣公司,达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学历低的工人,可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减少学历低的工人的比例这个方法有个很明显的缺点,就是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的费用同时也相当的高2、成立一间新公司,低学历员工均转移到新公司去高新公司可以采用高学历人才为主的方法这个方法在操作上成本较低,适合于较大型的劳动密集高新技术企业使用,但是就是相当的麻烦,在人事结构等方面,员工归属感等问题,需要做很多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标准自中国政府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来,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对象之一。

为了更好地激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标准政策,其中包括税收优惠、资金补贴、技术支持以及其他政策支持等。

一、税收优惠标准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提供了丰厚的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如减税、退税及抵扣等税收政策。

1、减税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行更为严格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分为两个减税标准,即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营收规模15%的标准减税;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营收规模25%的标准减税。

2、退税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实行了退税政策,对营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一定比例的退税。

企业只要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和退税规定,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抵扣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施抵扣政策,即部分税费可以用于减免企业的税收,从而给企业抵扣税费。

二、资金补贴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不同的补贴政策,包括贷款补贴、研发补贴、技术补贴等。

1、贷款补贴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提供贷款补贴政策,包括担保贷款、长期贷款以及短期贷款等补贴。

同时,政府还提供了利率补贴,即把企业所持有的贷款利率降低,以减缓企业还款负担。

2、研发补贴政府出台研发补贴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具体而言,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以抵消该企业在研发上的费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技术补贴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施技术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从国内外购买先进技术设备,以及购买新型技术、技术成果和新产品的研发等。

政府会提供一定的技术补贴,以抵消企业购买技术设备等费用,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开发。

三、其他政策支持除税收优惠、资金补贴外,政府还提供一系列其他政策支持,如知识产权政策、人才政策、产品定价政策、投资政策等。

1、知识产权政策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实施的知识产权政策,旨在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更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利益。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内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特别提醒关注以下问题1、该优惠政策是国务院发布的“过渡性税收优惠”,至今为止国务院并没有发布相关新的文件废止该优惠政策,所以至今该“过渡性税收优惠”仍然有效继续执行。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并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根据国发[2007]40号文的规定:该“两免三减半”政策不适合所有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仅限于该文件规定地区内的高新企业。

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内”特别注意2010年5月18日《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45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不享受《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方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方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为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依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方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方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相关税收规定,现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刻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二、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治理过程中发觉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方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汇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汇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最新优惠政策汇编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对某些特定的课税对象、纳税人或地区给予税收鼓励与照顾,减轻其税收负担的一种特殊规定。

近年,我国为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的进步,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详细的总结说明。

企业所得税优惠1、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内、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4、企业为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经费投入,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5、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可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8%,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7、企业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低于100万元(含100万)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单位价值高于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8、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国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用于研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在生产的,可作为不征收收入。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集锦

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集锦

企业所得税两免二减半优惠政策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常被人们称为“两免三减半”)。

正确领会这一政策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所得税筹划的关键.一、“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

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

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

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技术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10。

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年度。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规定逐年,结转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即经营期在10年以上,且从事的行业属于税法列举的10种行业,才能有资格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企业在投产经营前,必须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使经营期限和所从事的行业达到税法规定的标准,具备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资格。

按照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期从企业的第1个获利年度算起。

如果企业初期存在亏损的,则以结转弥补亏损后有利润的那一年度为第1个获利年度。

一旦确定了获利年度,则开始计算“两免三减半”的期限,不论这中间企业是否又发生了亏损。

因此,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就是对第1个获利年度出现时机的适当安排,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两免三减半”政策减轻税负。

一般来说,企业在刚投产经营时,由于规模较小,知名度低,对行业情况不够了解,常常处于亏损状态,或者只能是稍有盈利。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到全国范围。

⾼新企业是我国新兴的企业类型,是我国现在⾮常注重的企业发展之⼀,为了促进⾼兴企业的发展以及创新,在对于⾼新区的企业我们会给予优惠政策以及福利政策,那么对于⾼新企业政策有哪些?下⾯⼀起来了解⼀下⾼新企业的好处。

⼀、⾼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企业所得税法》第⼆⼗⼋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到全国范围。

新定符合条件的⼩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

新法规定:⼀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请国家⾼新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率优惠。

⾼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两免三减半”。

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1⽇以后成⽴的企业⾃取得第⼀笔⽣产经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第⼀年⾄第⼆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才安居。

⾼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位本公司的深圳⾼层次⼈才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均价补助32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10%(合计70万左右)。

(四)⾼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一、减免税的政策范围1、高新技术企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如属新办的,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含海淀、丰台、昌平、朝阳区电子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第四至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2、软件开发企业凡领取市软件企业认证小组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的软件开发企业(1)、工资和培训费据实扣除。

(2)、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

(3)、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返还的增值税款免征企业所得税。

(4)、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第三产业企业(1)对农村的乡、村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技术服务或劳务取得的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些企业和单位兼营农业生产资料的所得,应分别核算,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的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新开办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咨询,需经省级以上司法、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批准相应成立的法律咨询、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等服务事业单位)、信息业(包括统计信息、科技信息、经济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处理服务);广告业;计算机应用服务(包括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据库服务等);技术服务业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从开办之日起,免缴两年企业所得税。

科技企业的十大税收优惠

科技企业的十大税收优惠

(二)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
【享受主体】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内容】对新登记注册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 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 〔2007〕40号)
(四)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 【享受主体】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 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的确认,按《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 号),即:①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 具时间确认;②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③自 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七)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个人股东 【政策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 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 务机关备案。 【享受条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 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 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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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高新技术证书后,在剩余期内享受优惠政策;三是按照取得高新
技术证书后开始计算,在有效期内执行。

基于上述三种不同的理解,
各地税务机关在实际执行中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
减半”政策优惠起始年度的确定存在不同的认定标准,影响了税收
政策执行的统一和税负的公平,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
政策优惠起始年度的认定有待进一步明确。

鉴于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基本目的是对于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而且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
定有一个时间过程,建议明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优惠政策起始年度按照取得高新技术认定证书后开始计算确认。

“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享受
2009-05-08 15:46 来源:国税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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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一家外资生产企业(经营范围里有服务),之前有申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
由于亏损所以一直都还没有享受。

根据新规定,从2008年开始为第一个获利年度。

现在的问
题是:申请时,公司已生产为主,现在公司偏重于服务,服务的收入大于生产的收入,就目前
的情况,是否还可以享受“两免三减”?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
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见附表)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兼营生产性和非生产性业务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09号)规定: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兼有生产性业务和非生产性业务的,或者营业执照所限定的经营范围仅有生产性业务,但其实际也从事非生产性业务的,可按以下办法确定其所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在税法第八条法规的从企业开始获利年度起计算的减免税期限内,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免、减税待遇;其在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不得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免、减税优惠待遇。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在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法规的企业在开始获利年度起计算的减免税期限内,兼营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性经营收入未超过全部业务收入50%的年度,不得享受该年度相应的免、减税优惠待遇。

因此,2008年开始获利的贵公司,其服务性收入大于生产性收入,按上述规定不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过渡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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