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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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摩托车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转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该厂2014年3

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购进生产用资料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增值税款分别为300 000元、51 000元;发生运费2 000元,已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及运费已转账付讫。(2)将在某轮胎厂订做的轮胎运回企业,取得轮胎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货款、税款分别为100 000元、17 000元;货款已转账付讫;轮胎已验收入库并全部投入使用。

(3)向外市某商场销售某型号摩托车25辆,货已发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单价为10 000元/辆,销售额250 000元;在结算时,给予对方5%的现金折扣。

(4)发出同型号摩托车50辆,委托本市某商场代销。双方协议规定,商场按12 870元/辆的零售价格对外出售,摩托车厂按零售金额的10%向商场支付代销手续费。月末,该厂收到商场送来代销清单,清单中列明:本月代销摩托车30辆,零售金额386 100元;该厂按协议规定向商场支付代销手续费

38 610元。

(5)由于管理不善,致使上月购进的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损失,实际成本3 000元;该厂在购进该批低值易耗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已在购进月份申报抵扣。

其他资料:该企业上月无留抵税额,各类货物适用的的增值税率为17%,摩托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0%。

要求:根据税法规定,分析计算该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1)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250 000×17%+386 100÷﹙1+17%﹚×17%=98 600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51 000+2000×11%+17 000-3000×17%=67 710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98 600-67 710=30 890元

(2)计算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额=250 000×10%+386 100÷﹙1+17%﹚×10%=58 000元

2.某日化企业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3月生产和销售日化产品的情况如

下:

(1)从国内企业购进生产日化产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0万元,税金为34万元。购进仪器1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2万元,税金为2.04万元。

(2)将上述购进原材料的40%委托日化企业乙生产化妆品,取得了日化企业乙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加工费为6.1万元,含日化企业乙为加工该化妆品代垫的辅料0.1万元。

(3)销售应税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80万元,销售普通护肤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

(4)将自产的一批化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某单位,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该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5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3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4)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企业赠送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40%+6.1)÷﹙1-30%﹚×30%=36.9万元

(2)甲企业销售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780×30%=234万元

(3)甲企业赠送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50×﹙1+5%﹚÷﹙1-30%﹚×30%=22.5万元

(4)甲企业当月增值税额销项税额=﹙780﹢50﹚×17%+50×﹙1+5%﹚÷﹙1-30%﹚×17%=153.85万元

甲企业当月增值税额进项税额=34+2.04+6.1×17%=37.08万元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53.85-37.08=116.77万元

3.某轮胎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转税纳税期限为1个月。该厂2014年4月

份发出橡胶一批,实际成本36 000元,委托某橡胶制品厂加工车用内胎,收回后与自制外胎生产卡车轮胎。该厂5月份有关情况如下:

(1)收回委托加工的车用内胎1 000个,支付加工费22 500元,增值税3 825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规定向橡胶制品厂足额

支付了消费税(该橡胶制品厂没有同类车用内胎的销售价格),并取得

对方开具的代收代缴税款凭证。

(2)生产车间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500个,与自制外胎生产卡车轮胎。

(3)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400个,开具普通发票,发票上列明的金额为32 760元。

(4)销售卡车轮胎450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销售额为180 000元。发生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

票。

已知上月增值税留抵税额14 828元。

要求: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轮胎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计算应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32 760÷﹙1+17%﹚×17%+180 000×17%=35 360元

进项税额= 3 825+2000×11%+14 828=18 873元

该轮胎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35 360-18 873=16 487元

(2)计算应纳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36 000+22 500﹚÷﹙1-3%﹚×3%=1809.28元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32760÷﹙1+17%﹚×3%-1809.28×

400 1000]+180 000×3%-1809.28×500

1000

=4611.65元

注:①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现将这

一规定的含义解释如下: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

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

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②消费税税额的抵扣时间是在已税消费品(中间投入物)生产领用的时

候,在货物购入和委托加工收回时都还不得抵扣,只有当已税消费品投

入生产领用时,才准予抵扣相应的已纳消费税税额。按生产领用数量计

算准予抵扣的消费税。国税发[1995]094号

4.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7月发生以

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价外费用)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 800瓶,以每瓶不含税销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销售完毕。将剩余100

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

120元。

其他材料: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1)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 000=48.15万元(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1﹚÷﹙1-10%﹚×10%= 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0×100÷1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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