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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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企业高风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高风险作业活动,并适用于全部员工。

第二章高风险作业评估与管理第一节高风险作业评估1.高风险作业评估是指对潜在高风险作业进行分析与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全部高风险作业必需通过评估程序进行风险等级判定。

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条件、作业设备等。

3.高风险作业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作业人员,确保全部人员了解作业风险,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节高风险作业管理1.高风险作业需订立认真的作业方案,并明确作业流程、注意事项、不安全源及掌控措施等内容。

2.高风险作业必需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执行,相关培训记录应进行保管并及时更新。

3.执行高风险作业的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并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4.执行高风险作业前应开展必需的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区域隔离、设备检查等。

5.高风险作业期间,应配备专人进行监督和引导,确保作业依照方案和规定进行。

6.高风险作业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高风险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与权利第一节安全责任1.高风险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保证作业安全。

2.高风险作业人员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熟识作业风险及相应防护措施。

3.高风险作业人员要依照作业方案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疏忽安全措施。

4.高风险作业人员要参加培训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5.高风险作业人员要乐观报告安全隐患,参加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节安全权利1.高风险作业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2.高风险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未经评估或未订立认真作业方案的高风险作业。

高风险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防范和降低高风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高风险作业的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高风险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风险防控贯穿于高风险作业的全过程。

2. 分级管控: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动态化管理。

3. 责任到人: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4.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高风险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第二章高风险作业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高风险作业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对高风险作业进行识别、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高风险作业识别与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内容、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2. 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有害因素;3. 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4. 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

第三章高风险作业审批与许可第六条高风险作业实施前,必须经过审批与许可。

第七条高风险作业审批与许可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2. 作业人员资质及培训情况;3. 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4. 作业时间、地点、范围等。

第八条高风险作业审批与许可实行分级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章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第九条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3.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4. 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五章应急处置与事故调查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及时;2. 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3. 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高危险作业的项目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动火作业、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电气作业等。

第三条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作业前,相关部门应进行作业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组织召开安全交底会议,向作业人员传达安全措施、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六条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项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三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八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作业负责人应全程监督作业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条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作业现场无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高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7篇

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7篇

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7篇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7篇拥有了安全,不等于拥有一切,但没有安全就一定没有一切。

珍惜生命,请大家重视作业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欢迎大家来阅读。

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精选篇1一、总则1.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2.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2.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4.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4.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消防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消防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消防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消防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消防高风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员、作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作业管理一、本单位将消防高风险作业分为一般高风险作业、重大高风险作业两类,根据作业性质和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一般高风险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般性安全隐患及可能引起的事故,由作业人员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操作,风险较小。

三、重大高风险作业指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严重安全隐患及可能引起的重大事故,须经专业指导或监督才能进行作业,风险较大。

四、作业前需组织安全会议,由相关人员共同确定作业范围、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各方都清楚作业内容及安全风险。

五、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禁止标识和安全标识,保证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现场无其他人员进入。

第三章人员管理一、参与高风险作业的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相应的作业技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理方法。

二、作业人员需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良好,适合从事高风险作业。

三、作业人员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服、手套、眼镜等,确保作业过程中个人安全。

四、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不得违反操作规定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设备管理一、消防高风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设备功能完好。

二、设备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掌握设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设备操作人员需定期进行设备操作技能考核,确保操作能力达到标准要求。

四、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应急预案一、针对消防高风险作业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本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人员疏散方案、紧急救援措施等。

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在现代化建设中,各种高风险的工作都成为了不可避开的一部分,它们在生产生活中扮演侧紧要的角色。

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其带来的后果则是不堪设想的。

为了削减这些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现订立本《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

二、职责划分安全管理小组是一个跨职能部门,应由技术、安全、生产、设备、环保、消防等部门负责人构成,人员不少于五人。

它的职责划分如下:1.技术部门:负责对高风险工作进行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改造等工作,保证高风险工作的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2.安全部门:负责帮助安全生产检查组对高风险作业进行检查、评估,发觉问题并适时协调解决;组织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并监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3.生产部门:负责高风险工作的生产组织、布置和协调,保证高风险工作的生产进度和质量。

4.设备部门:负责对高风险工作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5.环保部门:负责对高风险工作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环保措施,并督促落实,保护环境。

6.消防部门:负责对高风险工作地点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并组织消防演练,保障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订立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建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使人们简单了解到不安全地区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例如安全防护栏、护网等,并组织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一旦发生事故适时报告,实行快速处理,保证事故后果的最小化。

5.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适时发觉问题并解决,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一旦发觉就应立刻实行措施进行处理。

6.建立双重检查制度,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开发生事故。

四、安全接触掌控1.要对液氨、氨气、有毒气体等进行全面管控,对消防、不安全化学品等安全检查要定期开展,同时也要把防护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做好。

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一、前言本《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旨在确保我公司全部高风险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全部高风险作业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定义1.高风险作业: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环境、操作对象或操作方式等特殊因素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祸害或资产损失的作业。

2.高风险作业人员:指具备相关专业技能且通过相应培训,能够单独或搭配他人进行高风险作业的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公司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并供应必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支持。

2.高风险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高风险作业的安全进行。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高风险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四、作业前准备1.安全评估: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必需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作业环境、操作对象、作业方式、作业风险、安全措施等。

2.编制作业方案:依据安全评估结果,编制认真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作业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地方等信息,并进行备案。

作业方案应明确高风险作业的特殊风险和应对措施。

3.确保作业人员素养:高风险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且通过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本领。

4.设备和工具检查: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必需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五、作业过程管理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高风险作业人员必需依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任意转变作业流程或操作方式,必需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2.保持通讯畅通:高风险作业人员应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作业进展和安全情况。

3.实时监测和报告:在作业过程中,高风险作业人员应实时监测作业环境和操作对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报告,必需时采取紧急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所有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电力设备设施检修(清扫)作业等。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成立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

第四条各部门、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 作业前的安全评估;2. 作业中的安全监控;3.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4. 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第五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以下工作:1. 对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作业工具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2. 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4. 审批作业方案,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消除安全隐患;2. 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3. 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作业中的监控第七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监护人员应全程监护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查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条发生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二条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风险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高风险作业行为,确保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高风险作业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舞台搭建、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日常的高风险作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人员是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所有执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高风险作业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人员需经过相关岗位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高风险作业管理档案,记录从事高风险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上岗情况。

第七条高风险作业人员每年需接受一次高风险作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八条高风险作业人员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任务和风险点,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高风险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方案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高风险作业人员在开展作业前,应对相关设备、工具和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第十一条高风险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章高风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二条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高风险作业方案,并报批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高风险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和指导,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安全工具。

第十四条高风险作业现场应设立警示区域和隔离带,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

第十五条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第十六条高风险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应急预案,确保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七条高风险作业现场应设立紧急救援通道,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

第十八条在高风险作业过程中,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第四章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高风险作业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动火作业、爆破作业、化学危险品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高风险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高风险作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协调解决高风险作业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负责本部门高风险作业的审批和监管;2. 组织开展高风险作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3. 制定并落实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4. 定期对高风险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5. 及时处理高风险作业中的安全事故。

第三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高风险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编制作业方案,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2. 作业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合理、可行;3. 作业单位应向作业人员发放作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4. 作业单位应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要求。

第七条高风险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熟悉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3. 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八条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管理措施:1.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2. 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注意事项;3.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4. 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石油化工、矿山开采等行业。

第三条高风险作业是指有可能对人身安全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四条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对高风险作业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的规范化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高风险作业的管理机构、管理责任、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高风险作业的管理机构第六条每个高风险作业都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对该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包括责任人、安全员、作业人员代表等,具体人员配置根据作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组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第九条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高风险作业的管理责任第十条高风险作业的管理责任由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承担。

第十一条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制定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目标和安全规划,并将其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定期检查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作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定期组织高风险作业的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十四条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人员都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风险作业的危害、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课程应定期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安全培训应由专业的安全培训机构或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八条高风险作业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配置、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信号的设置等。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高风险作业的安全进行,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中进行高风险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安全生产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安全责任: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应当保持高度关注、分析、研究和判断各种参数,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落实,推动安全政策、战略和标准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的各环节,充分发挥领导应有的作用。

第五条高风险作业的定义:高风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所引起的伤害较重,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作业。

第六条高风险作业的分类:根据不同行业和特殊条件,将高风险作业分为电气高风险作业、高处作业、危险物品操作、机械设备操作、火焰高风险作业等多个类别。

第七条高风险作业人员的职责:高风险作业人员是指参与高风险作业的人员,他们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操作,严守作业流程,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以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高风险作业前期准备第八条高风险作业前的准备:在进行高风险作业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对作业任务进行全面评估、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九条作业任务评估:作业任务评估是对高风险作业任务的全面评估,包括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作业时间、作业方式等多个方面的评估,确定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所需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高风险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危险因素进行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

第十一条安全措施和预案的制定:根据作业任务评估和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通信联络制度等。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规范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所有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钢结构安装、危险化学品操作等。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高风险作业的管理要求、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培训等方面。

二、管理要求1. 公司内部设立高风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高风险作业的规划、组织、监督和评估工作。

2. 高风险作业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书方可上岗。

3. 高风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且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4. 高风险作业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必须使用专门的设备和工具。

5. 高风险作业必须在经过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控制措施确定后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高风险作业。

6. 高风险作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

7. 高风险作业必须由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对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实时掌控。

8. 高风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

9. 高风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操作。

10. 高风险作业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方案和应对措施的准备。

三、安全防护措施1.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其他单位和人员注意安全。

2.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临时围栏,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

3.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管理指挥,负责监督作业过程和应对突发状况。

4.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好消防器材,及时处理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5.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防止危险气体积聚。

6.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撤离。

7.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职业卫生控制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8. 高风险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施工现场巡查和记录,及时处理隐患和问题。

高风险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风险岗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风险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爆破作业、化学品操作、特种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高风险岗位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高风险岗位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高风险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高风险岗位负责人为该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 第三章风险辨识与评估第七条各高风险岗位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

第八条风险辨识和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物理性风险:如高温、高压、高空、有毒有害物质等。

2. 化学性风险: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等。

3. 生物性风险:如生物病原体等。

4. 管理性风险:如操作规程不明确、安全意识不足等。

第九条风险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 第四章风险控制措施第十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 技术措施:如使用防护装备、改进工艺流程等。

2. 管理措施:如制定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等。

3. 个体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用品、定期体检等。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定期对高风险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员工应接受年度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高风险岗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高风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失的作业活动。

为确保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性,避开事故发生,本文档旨在订立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作业过程的顺当进行。

2. 高风险作业的定义高风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火焰、爆炸及高温作业 - 高处作业 - 有毒物质接触作业 - 电气作业 - 液化气作业 - 焊接、切割及热作业 - 起重设备操作 - 航空交通管理 - 挖掘、挖掘及碎裂作业 - 有限空间作业3.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高风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并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削减损失。

4.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责任与义务4.1 企业领导层负责订立和发布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4.2 监管部门负责对高风险作业的监管和检查,发觉问题适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4.3 高风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引导高风险作业的实施,确保作业人员把握必要的安全学问和技能。

4.4 作业人员有义务依照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责任,不得违规操作。

5. 高风险作业管理流程5.1 高风险作业计划编制 - 依据高风险作业的特点和要求,编制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目的、范围、内部作业流程等内容。

- 确定高风险作业的责任人和作业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5.2 风险评估和掌控措施订立 - 依据高风险作业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风险级别。

- 订立相应的掌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个人防护措施、作业环境改善等。

5.3 高风险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 检查和保养作业所需设备及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学问和技能,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5.4 高风险作业的执行 - 作业人员依照作业计划和掌控措施进行作业。

- 高风险作业的责任人负责监督作业过程,确保作业人员依照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防控高风险作业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二、管理标准(一)风险评估1.在开展高风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地点、作业环境、作业工艺、作业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风险。

2.风险评估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结果要详实准确,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沟通和确认。

(二)安全方案1.高风险作业必须提前编制详细的安全方案,明确作业的各个环节、作业步骤、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2.安全方案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安全方案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公示,并确保作业人员充分理解和落实。

(三)作业许可1.高风险作业必须进行作业许可程序,作业许可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申请、审核、批准和发布等环节。

2.作业许可的批准权限应明确,并由专人负责,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作业执行1.执行高风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并经过现场考核合格后方可执行。

2.执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并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3.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风险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监督检查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或委托外部机构,负责对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六)事故应急响应1.发生高风险作业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理。

2.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三、考核标准(一)风险评估考核1.风险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通过资格认证。

2.风险评估结果应详实准确,评估报告应完整清晰,评估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本制度对企业内部高风险工点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认真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高风险工点是指存在较高安全风险、需要特殊管理和防护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岗位,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化工品接触、机械设备操作等。

第三条全部相关员工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第四条高风险工点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分为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和安全考核等五个方面进行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企业负责人是高风险工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需确保高风险工点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连续改进。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应指派专人负责高风险工点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其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对所辖高风险工点的安全情形负责,必需定期进行巡检、检查和评估,及时除去安全隐患。

第八条全部员工对本身的安全负有主体责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风险工点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确保员工依照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工作责任。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条新入职员工必需接受高风险工点的安全培训,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风险,熟识应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高风险工点负责人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操作规程、安全意识教育、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在高风险工点岗位工作前,必需经过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记录和考核结果应进行书面记录,并妥当保管备查。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高风险工点的操作人员必需依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违反规程进行操作。

(1)高处作业规程:包含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防止坠落措施、安全绳具的使用等内容。

(2)化工品接触规程:包含化学品的存放、标识、使用前后的处理等内容。

(3)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包含设备操作前的检查、设备操作程序、紧急停机程序等内容。

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高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1. 高处作业;2. 有限空间作业;3. 高压设备操作;4. 易燃易爆物品操作;5. 有毒有害物质操作;6. 大型机械操作;7. 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作业。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高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 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前准备(1)作业前,作业单位应编制安全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应急处理等。

(2)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作业单位应检查作业现场,确保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 作业过程中(1)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

(3)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密切关注作业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

(4)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结束后(1)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清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2)作业单位应检查作业设备、工具,确保完好无损。

(3)作业单位应总结作业经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五、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作业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风险作业与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与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与安全保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有效管理和掌控高风险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危害防控措施,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增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进行的一切高风险作业,包含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操作、有害物质接触等。

第二章高风险作业管理第三条高风险作业定义所谓高风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工作行为,重要包含以下几类:1.需要人员在高处操作,有坠落风险的高空作业;2.需要人员在高温环境下操作,有烫伤风险的高温作业;3.需要接触有害物质的作业,有中毒和损害风险的有害物质作业;4.其他经风险评估确定的高风险作业。

第四条高风险作业管理责任企业级管理层负责订立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所涉及的高风险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高风险作业许可1.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必需先取得高风险作业许可证。

作为许可证的申请者,必需供应认真的作业计划、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信息;2.许可证的申请者应各自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过相关考核;3.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要重新申请。

第六条风险评估与掌控1.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必需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害和损失、不安全等级等;2.依据风险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作业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3.每位参加高风险作业的人员必需经过特地的培训,了解相关风险掌控措施和操作规程;4.对于不同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第七条临时工作人员管理1.临时工作人员必需接受与自身工作相关的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2.临时工作人员只能在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参加高风险作业;3.临时工作人员的行为必需在正式员工的监督下进行,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1.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1.2.2 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1.2.2.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1.2.2.3 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1.2.2.4 交叉作业1.2.2.5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1.2.2.6 临时用电作业。

1.2.2.7 其他危险作业1.3 职责及许可要求1.3.1 责任部室1.3.1.1 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

1.3.1.2 搅拌站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

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1.3.1.3 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

1.3.1.4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1.3.1.5 危险作业区域所在部室负责协助安全主管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人员1.3.1.6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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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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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1.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1.2.2 下列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后方可作业:1.2.2.1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1.2.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是指工厂的各种设备内部(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城市(包括工厂)的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等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1.2.2.3 高处作业:凡在离坠落基准面两米(含两米)以上的高处设备上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1.2.2.4 交叉作业1.2.2.5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1.2.2.6 临时用电作业。

1.2.2.7 其他危险作业1.3 职责及许可要求1.3.1 责任部室1.3.1.1 生产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的安全监督工作及危险作业工作票的批准工作。

1.3.1.2 搅拌站负责各项许可作业的审核工作及作业完成后的消票确认工作。

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

1.3.1.3 生产部负责危险作业前及工作期间气体分析工作,以及临时用电的审核工作。

1.3.1.4 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负责在危险作业许可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1.3.1.5 危险作业区域所在部室负责协助安全主管部室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人员1.3.1.6 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1.3.1.7 危险作业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1.3.2 许可范围各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必须在危险作业许可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作业。

如作业超过许可范围,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

1.3.3 审批程序1.3.3.1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相应的《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生产部审核确认。

1.3.3.2 临时用电作业除安环办审核外,还必须生产部审核确认。

1.3.3.3 涉及气体分析内容的,由生产部进行相关气体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填入危险作业申请表。

1.3.3.4 作业过程对其他部室产生影响的,应由受影响相关方签字。

1.3.3.5 生产部对危险作业实施部室填写的“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签发许可。

1.3.3.6 特殊动火还需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技术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1.3.3.7 安全作业许可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需通知的相关部室和具体的防护要求;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1.3.3.8 《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部存留(存根),一份由实施部门存留。

1.3.3.9 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3.4 许可签发人员危险作业许可由生产部值班人员负责签发。

1.3.5 消票危险作业结束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需要终止作业时,由危险作业实施部门到生产部办理消票手续。

1.4 危险作业的实施1.4.1 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室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1.4.2 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1.4.3 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1.4.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1.4.5 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1.4.6 危险作业部门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4.7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1.4.8 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室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室汇报作业完毕。

1.4.9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1.5 管理要求1.5.1 动火作业1.5.1.1 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5.1.1.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包括公司油库及运行中的输油设备,运行输送及储存设备,高压配电室、运行中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

1.5.1.1.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包括检修状态下的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等。

1.5.1.1.3 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经清洗置换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管理部室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1.5.1.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1.5.1.2.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1.5.1.2.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厂区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1.5.1.2.1.2 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1.5.1.2.1.3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5.1.2.1.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5.1.2.1.5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5.1.2.1.6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5.1.2.1.7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1.5.1.2.1.8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1.5.1.2.1.9 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1.5.1.2.1.10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1.5.1.2.1.11 动火作业前,须由当班班长签字方可作业。

1.5.1.2.1.12 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5.1.2.2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5.1.2.2.1 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5.1.2.2.2 特殊危险动火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生产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相关部室的安全管理人员会签审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以上部室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场监护。

1.5.1.2.2.3 动火作业前,生产部室要通知生产部及相关部室,使之做好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准备。

1.5.1.2.2.4 动火现场的通风应保持良好,以保证泄露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5.2.1 生产及施工部室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1.5.2.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生产部室必须与施工部室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生产部室领导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室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1.5.2.3 施工部室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1.5.2.4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其他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

1.5.2.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1.5.2.5.1 施工部室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1.5.2.5.2 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1.5.2.5.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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