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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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
(试行)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执业行为规范准则》和新时期教师专业发展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环节,是教师为学生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培养习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教师应把课堂作为神圣的育人殿堂,做到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用科学精神、精湛专业和人格魅力教育和感染学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质量观,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教师应根据学校育人目标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按照教学进度计划,坚持每堂课上课前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和讲义,做好各种教学设备、教具、模型等有关教学准备工作。
第三条教师在课堂内应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站立讲授。教师进课堂禁止带通讯工具,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迟到,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等。
第四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的具体要求和基本流程、基本模式进行教学,体现学科特点,做到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思路清晰、详略得当、逻辑缜密、重点与难点突出,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采用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教学,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
率。
第五条教师在课堂讲课时,要坚持循循善诱,耐心辅导,绝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成绩差的学生,更不得以各种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分层教学原则,要重视对学生的学习方法指导和课堂教学效果信息的反馈,做到课堂“教”与“学”双向互动。
第六条自觉执行课程计划,任何人不能私自调课、停课、占课、拖堂,不能占用学生课间休息时间,更不能影响下一节课教师上课。要确保上课时间,教师在上课铃响前,必须提前进入教室,做好教学准备,检查学生学具准备情况,组织开展课前三分钟活动。
第七条教师必须注重课堂纪律管理,提高课堂掌控能力,对学生在课堂上睡觉、饮水吃零食、讲小话、打闹等不当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教育,同时要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对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学生要及时批评。
第八条积极发挥功能室作用,专业课教学如美术、音乐、信息技术、体育和理、化、生、科学实验课尽量在专用教室(场地)授课。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设施,维护场地卫生。要认真指导学生掌握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和关闭设备,以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九条各学科教师都要关注学生学习习惯的培养,无论课堂随机练习或是练习课、测试课、书法课、晨读课等都要重视对学生的坐姿、书写等习惯的指导与培养。同时,要确保学生书法课的练习,不得擅自更改书法课内容和晨读内容。
第十条必须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师对授课内容要熟练掌握,力求做到能脱离讲稿授课,课堂讲授语言要准确、简练、生动,讲普通话;文字、
符号、公式、图表等书写要规范、清晰。要充分合理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要求所有教师必须能够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熟练操作多媒体设备,以提高
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一条教师必须自觉接受教务处教学管理人员对日常教学上课情
况和教学效果的检查与督评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月绩效考核和学期绩效考
核挂钩。
第十二条本规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学校
二0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过程评价
表
(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评价说明:十项指标,总分100分。评定采取逐项量化打分,每一条分四个等次赋分,即10、8、6、4
***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过程评价办
法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评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如何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科学评价是教育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评价办法。
一、评价目的
加强教学过程管理,通过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过程监控与评价,促进教师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强化教师教学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
二、评价原则
1.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
三、评价措施
1.成立教师教学行为规范过程评价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加强过程评价,做到每月一评,月评结果和当月绩效考核挂钩。
3.将月常规教学评价与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评价相结合。
4.教务处当月公示评价结果。
5.评价过程中善于记录,为评价掌握第一手材料。
6.坚持评价原则,做到公平公正。
7.考评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条例,做到以身示范。对考评组成员的评定由考评组正副组长和相关教师代表进行考核评定。
四、评价内容
参照“***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条例及“***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过程评价表”。
五、评价办法
1.定性评价,采取随机观察法、巡视法、调查法等,做好观察记录。
2.定量评价,根据“***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过程评价表”,将相关现象即相关数据汇总后由考评组集中进行量化打分。
3.过程评价,指日常的巡课、有目的的抽查、针对性的检查、问卷调查、月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务处组织开展的相关教学活动,竞赛活动等。
4.终结性评价,一是指月评价结果,期中、期末考试成效,参与校外的竞赛活动成绩等阶段性评价结果和学期结束开展的综合性评价等。
5.评价计算方法:
(1)月绩效评价=月常规教学绩效评价占60%+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过程评价占40%,得出的结果划分为四个等次。即A类90分以上,B类80—89分,C类60—79分,D类60分以下,
(2)学期绩效评价=月平均数(每月的绩效评价相加÷月数)×30%﹢学期教学质量70%(其中人均分达标占30,合格率达标占20%,优生率达标占20%),得出的结果同样按四个等次划分。即A类90分以上,B类80—89分,C类60—79分,D类60分以下。
(3)(指非考试科目)学期绩效评价=月平均数(每月的绩效评价相加÷月数)×30%﹢考评组定性评价35%﹢校委会定性评价35%,得出的结果同样按四个等次划分。即A类90分以上,B类80—89分,C类60—79分,D 类60分以下。
六、附加、减分。
1.当月出色完成教务处各项任务,每完成一项在月总分中加1分(满分100为止),完成较差扣1分。
2.参加学校以上学科竞赛活动每项总成绩排前三名每项加1分,处于倒数一、二名扣1分。
3.教务处随机抽查某项工作,成效优秀加1分,未按要求完成扣1分。
4.当月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
七、终极评价结论
1.连续两学期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将调整一般岗位。
2.两年内连续两学期综合评定为D,将停止教学工作岗位,提交校委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