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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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我公司为使工作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工作、安全控制等得以落实,要求项目监理部严格执行监理部《质量手册》中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以此实现监理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同时,为使工程正常有序地进行施工、规范施工和监理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部认真贯彻以下监理工作制度,并在此向建设单位承诺,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
1.1 监理机构组织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负责实施本项目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并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监理是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各专业监理人员按其职责进行工作。
1. 项目监理部内部至少每2 周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周的情况,布置工作或讨论监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并由专人做会议记录。
2. 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每周一次工地监理例会。原则上现场监理部全体人员,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
术、质量、施工、安全等管理人员应参加。必要时也通知建设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会后形成纪要。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专业技术问题,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有关重大技术经济或合同有关问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汇报,由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及时研究处理。
4. 建立考勤登记制度,每月底将本月考勤统计核算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5. 建立收发登记制度,设专人负责登记签收和保管。
6. 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定期对驻地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重大的设计问题,及时发现并防止安全质量事故,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等方面成绩明显的监理人员进行奖励;对部分由于监理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或是受到建设单位严重投诉的监理人员,经监理部查证核实,将给予一定处罚,直至解聘。
1.2 质量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执行的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有:
1. 图纸会审制度。
2.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3.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4. 施工技术交底监督制度。
5. 签订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制度。
6.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质量验收签认制度。
7. 监理巡查、旁站及记录制度。
8. 停工及复工管理制度。
9.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3 图纸会审制度
1. 图纸会审目的: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 会审参加人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 会审时间: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
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4. 会审组织:本项目由监理单位组织。
5. 会审内容
1) 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2) 审查施工图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 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4) 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5) 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6) 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7) 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8) 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9) 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10) 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6. 会审程序
1) 会审由监理单位召集进行。并由监理单位分别通知设计、勘察、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2) 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
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 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4) 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7. 会审记录内容
1) 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2) 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
3) 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4) 会审记录内容:
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②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③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④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8. 会审记录的发送
会审记录发送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
1.4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2. 设计变更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迎合承包人利益而变更。
3. 所有的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经项目建设单位批准后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依此作出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4. 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