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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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设计规范(最终)

幼儿园设计规范(最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不足三周岁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2017《幼儿园.工作规程》

2017《幼儿园.工作规程》

201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幼儿园工作规程》,现予公布,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

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

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幼儿园设计规范

幼儿园设计规范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 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 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基地选择第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总平面设计第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 2。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布局:设计师需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求,合理安排建筑的各个区域,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餐厅等。

同时,应考虑儿童的安全,如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防护装置。

2. 空间规划: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活动需要和成长发展需求,合理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

同时,考虑到儿童的动态性和探索欲望,应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和设施,如游戏区、阅读角和户外运动场所。

3. 安全设施:建筑设计应符合儿童安全的要求。

这包括使用无毒环保材料,设置安全护栏、手扶梯、防火设施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4. 通风和采光:建筑设计应确保充足的采光和通风,以保证儿童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应考虑室内外温差,选择适当的窗户和遮阳措施。

5. 卫生设备:建筑设计应设置适当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池、卫生间、垃圾处理区等。

这样可以保持儿童的卫生和健康。

6. 环境友好:建筑设计应关注环保,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师应设计合理的能源消耗管理系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并考虑水资源的有效管理。

7. 智能化设备:建筑设计可以考虑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如智能门锁、安全监控和互动学习设备等,以提高教学和管理效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具体的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标准而有所不同。

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

幼儿园设计规范

幼儿园设计规范

幼儿园设计规范1.引言幼儿园是为了满足儿童早期教育和照顾需求而建立的教育机构。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健康和教育质量,制定了本设计规范。

2.建筑设计规范2.1 建筑布局幼儿园建筑应合理布局,包括教学区、活动区、休息区、餐饮区、卫生区和管理区等功能区域。

各功能区域应相互独立,同时便于监控和管理。

2.2 建筑材料和设备建筑材料应符合相关安全、环保标准,不含有对儿童有害的物质。

建筑设备应满足儿童安全和教育需求,例如安全防护设施、室内外活动设备等。

2.3 安全防护幼儿园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摔倒等。

门窗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栏,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3.室内设计规范3.1 教室设计教室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

座位应符合儿童身高要求,桌椅应符合人体工学原理。

教室内应设有合适的教学设备和教具,例如投影仪、黑板、书架等。

3.2 活动室设计活动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活动室内应设有丰富多样的玩具和游戏设备,以促进儿童的身体和智力发展。

3.3 卫生间设计卫生间应设置合适的儿童大小的马桶和洗手盆,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卫生间内应设有儿童专用洗手液和纸巾等卫生用品。

4.室外设计规范4.1 操场设计操场应平坦、宽敞,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操场上应设有各种活动设备,如滑梯、秋千、蹦床等,以促进儿童的身体发展。

4.2 花园设计花园应有各种植物,如花草树木等,以提供儿童与自然互动的机会。

花园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儿童误入危险区域。

4.3 安全措施室外活动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围栏、防护网等,以确保儿童的安全。

同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室外设施,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5.管理规范5.1 人员配备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人员数量应与幼儿数量相适应。

教师和保育员应具备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照顾。

5.2 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溺水等安全措施。

同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教职工对应急情况的应对能力。

幼儿园设计规范最新版

幼儿园设计规范最新版

幼儿园设计规范最新版一、前言幼儿园是为了适应幼儿成长和发展需要而设置的,旨在提供一个健康、安全、愉快、有利于幼儿全面发展的环境。

为了规范幼儿园的设计和建设,本文档制定了最新版的幼儿园设计规范,以确保幼儿园的质量和安全。

二、总体要求1.幼儿园的设计应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儿童的个体差异,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幼儿园的设计应满足儿童的发展需求,提供适宜的学习和活动空间。

3.幼儿园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儿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三、建筑物设计要求1.幼儿园的建筑布局应合理,明确分区,包括教学区、活动区、娱乐区和办公区。

2.幼儿园的外墙应采用亲和环境、柔和色彩的材料,以增强儿童的视觉感受。

3.幼儿园的门窗应设置儿童安全锁,高度和宽度应适宜儿童。

4.幼儿园的室内空间应充分利用自然光线,同时配备适当的照明设备,以确保良好的视觉环境。

5.幼儿园的室内环境应确保空气流通,防止室内空气污染和儿童过敏。

四、教学区设计要求1.幼儿园的教室应具备适当的面积,确保儿童的活动空间。

2.幼儿园的教室应配备符合儿童身高的家具和设备,以保证儿童的舒适度。

3.幼儿园的教室内应设置丰富多样的学习和游戏材料,以促进儿童的认知和动手能力的发展。

五、活动区设计要求1.幼儿园的活动区应包括室内和室外活动场所,提供多样化的活动项目,如游戏、运动和手工制作等。

2.幼儿园的活动区应合理规划,确保儿童的安全和监管。

3.幼儿园的活动区应配置适宜儿童年龄的玩具和设备,鼓励儿童进行探索和互动。

六、娱乐区设计要求1.幼儿园的娱乐区应提供儿童喜爱的娱乐设施,如滑梯、秋千和跷跷板等。

2.幼儿园的娱乐区应设置儿童安全围栏,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3.幼儿园的娱乐区应保持整洁和卫生,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七、办公区设计要求1.幼儿园的办公区应设置教师办公室和会议室,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幼儿园的办公区应设有教师休息室和厨房,以满足教师的需求。

3.幼儿园的办公区应配备先进的办公设备和信息技术设施,以提高管理效率。

2017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14页]

2017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14页]

作者:ZHANGJIAN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前言随着我国普及幼儿教育的步伐加快,幼儿园建筑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个好的幼儿园建筑设计不仅可以满足儿童的学习和生活需求,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成长发展。

针对幼儿园建筑设计,国家出台了相关规范,本文将从建筑规划、建筑设计、室内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详细介绍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二、建筑规划1. 土地选址:幼儿园应选择空气、水、土壤无污染的区域,周边环境应户外活动环境良好。

应避免在交通干线或噪声污染较严重地区选址。

2. 土地面积: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取土地面积,一般不不能小于500平方米,并确保建筑和配套用地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3. 建筑高度:幼儿园建筑高度一般不得超过10米。

4. 绿化率:应尽量创造绿色环境,建设幼儿园应当保证地表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

绿化应符合本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自然风景。

5. 运动场:为了满足儿童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需要,幼儿园应建设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和手球等运动场。

运动场地应松软、无突出硬质障碍物。

6. 停车场:配建停车场时应根据管理规定,满足幼儿园教职工、家长的停车需要。

停车场必须设置在能保证幼儿园安全的位置。

三、建筑设计1. 应保证幼儿园室内外的通风、采光和温度适宜。

2. 建筑立面形式、外墙颜色和材质应当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3. 幼儿园应分为幼儿活动区、教师活动区、行政办公区、饮食服务区、保健区等几大功能区,各功能区应设立门厅和厕所。

4. 幼儿活动室应尽可能采用开敞式佈局,同时保证活动室布局合理,有利于儿童安全活动、交往和游戏。

5. 幼儿园设置教室时,在教室的布置和装饰上,要考虑到教育教学的需求,同时,也要注意合理利用空间,金钱的使用。

四、室内环境1. 设施设备:幼儿园应配备舒适、安全、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具和玩具,如幼儿床、椅子、桌子、储物柜、绘画桌、玩具、游戏设备等。

2. 色彩搭配:幼儿园的物品鲜艳、光彩,色调应该加入丰富、欢快、柔和、和谐的颜色,营造幼儿活泼灵动、充满生机的氛围。

2017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2017最新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资料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资料

幼儿园设计规范第 1 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 个班至 12 个班。

中型:6 个班至 9 个班。

小型:5 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 5 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 15~20 人,托儿大班 21~25 人。

2.幼儿园:小班 20~25 人,中班 26~30 人,大班 31~35 人。

第 1.0.4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 2 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 2.1.1 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 2.1.2 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 2.2.1 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 2.2.2 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最新得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得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与使用功能等方面得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与改建得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得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就是对幼儿进行保育与教育得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得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得为幼儿园。

幼儿园得规模(包括托、幼合建得)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得托儿所得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得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与专业部门颁布得有关设计标准、规范与规定。

第2章基地与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得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得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得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得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得底层,但应有独立得出入口与相应得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得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得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得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得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得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得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规范对于提供安全、健康和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学习环境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设计规范,可用于指导这些教育机构的建筑设计。

1.建筑面积和用途规范:-托儿所和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拟容纳的儿童数量来确定,要保证每个孩子有足够的空间。

-建筑内部应具备教室、室外游戏区、休息区、餐饮区、图书馆等必要的功能区域。

2.安全规范:-建筑应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包括有足够的紧急出口、防火墙和消防设备。

-室内设施和家具应符合儿童安全标准,没有锐利的边角和易损坏的部件。

-室内和室外的活动区域应设有儿童友好的低儿童外墙和围栏,以避免儿童离开安全区域。

3.卫生规范:-建筑内应有充足的通风和采光设施,以确保空气质量。

-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间和更衣室,并确保其易于清洁和维护。

-设施设备和用品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4.儿童友好的设计:-建筑应具备儿童友好的尺寸,如门、窗和家具的高度应适合儿童使用。

-色彩应选择柔和且具有吸引力的色彩,以增强儿童的学习和创造力。

-活动区域应有足够的空间,以支持儿童的体育锻炼、艺术和自由游戏。

5.健康饮食规范:-餐饮区需设有适当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儿童餐桌椅、餐具和儿童专用厨房。

-提供健康均衡的饮食,符合儿童的营养需求。

6.家长进出规范:-建筑应设置专用出入口方便家长接送孩子。

-存在明确的进出规定和权限控制,以保障孩子的安全。

7.环境友好规范:-使用可持续材料和建筑技术,如节能灯具、可再生能源等。

-建筑周围应有适当的绿化和游戏区,提供舒适的室外环境。

总结起来,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确保室内外环境的安全卫生,提供适合儿童学习和成长的空间和设施。

此外,设计还应关注儿童友好的元素,如适合儿童使用的家具和装饰、色彩、游戏区等,以促进儿童的发展和学习。

幼儿园设计规范

幼儿园设计规范

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2o17幼儿园校舍标准

2o17幼儿园校舍标准

2o17幼儿园校舍标准幼儿园校舍标准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幼儿安全的重要保障,2017年发布的幼儿园校舍标准对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教学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幼儿园校舍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学习环境。

首先,2017年的幼儿园校舍标准对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标准,幼儿园的建筑面积、教室面积、活动室面积、操场面积等都有具体的规定,以确保幼儿园的场地和空间能够满足幼儿的学习和活动需求。

此外,标准还对幼儿园建筑的安全性、采光通风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幼儿园建筑的安全可靠。

其次,教学设施是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2017年的幼儿园校舍标准对教学设施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标准要求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儿童安全要求的家具、玩具、教具等,以及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间、饮水设施等。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幼儿园教室的布局和装饰要求,以营造一个适合幼儿学习和游戏的环境。

另外,安全设施是保障幼儿安全的重要措施,2017年的幼儿园校舍标准对安全设施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标准要求幼儿园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标识等,以确保幼儿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并得到及时救援。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要求,以提高幼儿园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总的来说,2017年的幼儿园校舍标准对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教学设施、安全设施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幼儿园校舍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学习环境。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够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幼儿的健康成长。

因此,各地各幼儿园在建设和管理幼儿园校舍时,都应严格按照2017年的幼儿园校舍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幼儿园校舍的质量和安全。

幼儿园设计规范12

幼儿园设计规范12

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1.0.4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基地选择第2.1.1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2.1.2条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2.2总平面设计第2.2.1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2.2.2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2.2.3条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方案JGJ39_2017年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方案JGJ39_2017年

1 总则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 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1.0.3-1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的规定。

表1.0.3-1 幼儿园的规模表1.0.3-2 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1.0.4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0.5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基地和总平面3.1 基地3.1.1 托儿所、幼儿园建设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1.2 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建设在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2 不应置于易发生自然地质灾害的地段;3 与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仓库、储罐、可燃物品和材料堆场等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 不应与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商场、批发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场所相毗邻;5 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6 园内不应有高压输电线、燃气、输油管道主干道等穿过。

3.1.3 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500m。

3.2 总平面3.2.1 托儿所、幼儿园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网综合等设计。

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道路布置等内容,设计应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3.2.2 三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

两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幼儿生活用房应设在居住建筑的底层;2 应设独立出入口,并应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3 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停靠的空间;4 应设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场地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5 室外活动场地范围内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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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为了使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

乡村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托儿所、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

一、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二、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

三、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第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2.1 基地选择第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

第托儿所、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二、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三、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四、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2.2 总平面设计第托儿所、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室外游戏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第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

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第托儿所、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并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第托儿所、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

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第3章建筑设计3.1 一般规定第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并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

第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第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第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注: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

第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

第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第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表注: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2.5。

第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隔离室等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50dB,间隔墙及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RW不应小于40dB,楼板的计不应大于75dB。

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nT'W3.2 幼儿园生活用房第幼儿园生活用房面积不应小于表第寄宿制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贮藏室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6.60m。

楼层活动室宜设置室外活动的露台或阳台,但不应遮挡底层生活用房的日照。

第幼儿卫生间应满足下列规定:一、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2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m2。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

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

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

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

第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第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第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用房混设在一起。

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3.3 托儿所生活用房第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

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2第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独的出入口。

第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

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

使用有污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第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3.4 服务用房第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第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房应有适当距离。

如为楼房时,应设在底层。

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应设上、下水设施;隔离室应设独立的厕所。

2第晨检室宜设在建筑物的主出入口处。

第幼儿与职工洗浴设施不宜共用。

3.5 供应用房第供应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2第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职工厨房合建时,其面积可略小于两部分面积之和。

二、厨房内设有主副食加工机械时,可适当增加主副食加工间的使用面积。

三、因各地燃料不同,烧火间是否设置及使用面积大小,均应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四、托儿所、幼儿园为楼房时,宜设置小型垂直提升食梯。

3.6 防火与疏散第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外,尚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第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设在四层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超过一层。

平屋顶可做为安全避难和室外游戏场地,但应有防护设施。

第主体建筑走廊净宽度不应小于表第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第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

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 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

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第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

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3.7 建筑构造第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

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

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第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

幼儿经常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距地0.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二、在距地0.70m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三、门的双面均宜平滑、无棱角。

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

五、外门宜设纱门。

第外窗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活动室、音体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60m。

楼层无室外阳台时,应设护栏。

距地面1.30m内不应设平开窗。

二、所有外窗均应加设纱窗。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及隔离室的窗应有遮光设施。

第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护栏宜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0.11m。

第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

第活动室和音体活动室的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作品和环境布置的条件。

第4章建筑设备4.1 给水与排水第托儿所、幼儿园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

卫生设备的选型及系统的设计,均应符合幼儿的需要。

第有热源条件时可设置或预留热水供应系统。

4.2 采暖与通风第采暖区托儿所、幼儿园应用低温热水集中采暖。

热媒温度不宜超过95~70℃。

幼儿用房的散热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不具备集中采暖条件的二层以下房屋用壁炉、火墙采暖时,必须有高出屋面的通风、排烟等措施。

第托儿所、幼儿园与其它建筑共用集中采暖时,宜有过渡季节采暖设施。

第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厨房、卫生间等均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

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表4.2.4第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计算温度及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低于表4.3 电气第幼儿用房选用的灯具应避免眩光。

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的寝室宜设置夜间巡视照明设施。

第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及办公用房宜采用日光色光源的灯具照明,其余场所可采用白炽灯照明。

当用荧光灯照明时,应尽量减少频闪效应的影响。

医务保健室和幼儿生活用活可设置紫外线灯具。

第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主要房间平均照度标准(LX) 表4.3.3第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1.70m的电源插座。

第在供应用房的电气设计中应为各种机电和电热设备提供或预留电源。

第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电话、电铃。

附录一名词解释1.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白天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幼儿昼夜均在园所生活的托儿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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