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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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6篇】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6篇】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6篇】一、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问题一:监督执纪力量不足在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中,由于一些原因,监督执纪力量相对不足。

一方面,有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一些机关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小型或者农村地区的机关。

建议: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力度不减。

问题二:执纪力度不够有一些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执纪力度不足的问题,一些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彻底,给了不法行为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执纪力度,对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得到贯彻。

问题三:监督执纪方式不多样目前的监督执纪方式相对局限,主要是靠检查、督办等手段,对一些隐藏在幕后的问题难以发现。

建议: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引入新的科技手段,如短视频、大数据分析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问题一:基层干部监督执纪意识不强有些基层干部对自己的违纪行为缺乏清醒认识,对违纪行为处理缺乏敬畏之心。

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的监督教育,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问题二:监督执纪工作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的监督执纪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一些工作程序和流程不规范,导致监督执纪工作的延误和不彻底。

建议: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制度的研究和完善,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问题三:权力寻租问题突出一些基层干部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从中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建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厉打击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行为,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确保执纪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三、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问题一: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中,一些制度规定虽然有,但执行不到位,导致违纪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浅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摘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查处违纪案件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和重要环节,是促进案件检查部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

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我们只有认真研究和把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正确运用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规,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案件审理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前言:纪检监察工作在案件审理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我们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部门对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不断增值负有重大责任。

为使国有企业获得更加长远发展,需从上至下正视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使纪检监察部门在增强企业核心竟争力和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方面真正发挥重大作用,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向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迈进。

1 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1.1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机关的性质、作用及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集中体现在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中。

查处违纪案件是惩处的一个手段,是四项职能之一,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要依法办理,也就是说要依法行政。

党内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都明确规定: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经过审理,才能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这是查办案件的法定程序。

因此,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执政、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1.2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案件审理工作规定的“坚持与被调查人谈话制度,核对违纪事实,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以及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程序等等,都体现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随着纪委监委体制改革的实施,监督工作迈入了新的形势期,但新形势下出现的监督工作问题也不容忽视。

本文主要分析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一、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1.执纪审查不彻底:执纪审查是纪委监委监督工作的重要部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盲目追求速度、结果导向,甚至是表面工作、走形式的现象,导致执纪审查不彻底。

2.执行力度不够:纪委监委对违纪案件的处置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执纪问责效果和制度的权威性。

3.监督对象意识淡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的纪委监委缺乏业务素质和意识,对违纪行为处理不力,监督作用弱化。

4.监督手段单一:监督手段单一,重视较少的预防性监督,难以实现监督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1.改革措施跟不上:监督工作新形势下要求监委监督工作更加专业化、法制化、科学化,但改革思路不清,改革举措难以落实,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导致监督工作改革措施跟不上。

2.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监管规范的制定、以及对违纪行为的处置并不完善,存在监管空白和处置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3.人才短缺: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相对较低,导致缺乏专业性、决策性、管理性等方面的人才,影响着监督工作的实施和效果。

4.思想观念落后:传统监察模式下,监察对象被视为“敌人”,监督方式和手段单一、陈旧,纪委监委缺乏深刻的思想认识,而且在思想上缺乏创新和开拓,使监察监督文化得不到深入发展。

三、对策建议1.强化改革措施: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监督工作改革措施,明确监察权、纪律处分权、行政问责权、司法追究权的边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素质,健全监察监督体系和制度创新。

2.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为监管部门和纪委监委支持提供更准确和有力的法律依据,完善行政问责与刑事追究相结合的处置机制。

3.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和培训,强化干部素质,提高监督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权威性,塑造纪委监委“审查、处置、预防、教育、监督”的新时代形象。

当前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当前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近年来,我们党加强基层纪律检查工作,成立了大量的基层纪委来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基层纪委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妨碍了纪检工作的开展,更影响了党的形象和信任度。

本文将着重探讨当前基层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问题一:纪委机构设置不合理当前许多基层纪委机构设置不合理,无法有效的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一些基层纪委机构成员过少,一线监管工作难以开展,手头上的工作量太大;有些机构设置相对复杂,有许多的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管理不善,对工作的影响较大。

原因:主要是在组织上进行了把关不严,没有对机构合理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就设立了基层纪委机构。

对策建议:针对纪委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在设立纪委机构之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布局。

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纪委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问题二:基层纪委干部素质低下当前一些基层纪委干部素质较低,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纪检工作没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工作效率较低,工作结果难以令人满意。

原因:一部分基层纪委干部是临时抽调的干部,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一些基层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重视,虚假招聘、任用人员未经过严格考核和培训,导致干部素质低下。

对策建议:一方面,加强对纪委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管理,确保纪委干部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基层纪委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鼓励、支持和组织多样化的培训和进修,提高干部在工作中的能力和水平,使其不断提高自己的纪检工作能力。

问题三:基层纪委工作和权力运行脱节在某些情况下,基层纪委工作和权力运行脱节,基层纪委的监管作用受到限制,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在工作数据、工作机制以及工作模式等方面与权力运行相脱节。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一、问题原因分析:1. 高压环境下的工作压力:基层纪委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严肃执纪、维护纪律严明的重要职责,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

而对于基层纪委来说,工作量大、时间紧的情况比较普遍,导致了监督责任的落实存在困难。

2. 人员素质问题:一些基层纪委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有限,对于监督责任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存在差异,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另外,一些纪委成员可能受到一些利益影响,导致监督责任的履行存在偏差。

3. 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些基层纪委在执行监督责任时,缺乏有效手段和方法,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

一些违纪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以及一些纪委成员对于违纪行为的惩处不力,也会导致监督责任的落实存在问题。

二、对策建议:1. 提高工作效率:基层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确保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2. 加强培训和素质提升:基层纪委应加强对纪委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通过相关培训课程,加强纪委成员对于监督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纪委成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3. 完善监督机制:基层纪委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建立健全纪委成员的监督机制,加大对纪委成员的监督力度,确保纪委成员履行监督责任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建立激励机制:基层纪委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出色的成员予以奖励和表彰,激发纪委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同时,要建立失职追责机制,对于监督责任未能落实到位的成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以形成有力的监督机制。

通过以上的对策建议,基层纪委可以解决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纪委成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对策建议的细化和具体操作:1. 提高工作效率:(1)加强组织协调:基层纪委应建立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随着新形势下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纪委监委的监督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然而,在实践中,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就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1、机构设置的混乱。

纪委监委的机构设置比较复杂,牵涉到不同部门和机构。

由此,可能导致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清,执行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2、监督手段单一。

目前,纪委监委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审查工作中,主要依靠既有的经验和手段,没有建立更加科学、规范化的监督手段。

3、“审查嫌疑人年末考核制”的存在。

有些地方将纪委监委的工作绩效与审查的嫌疑人有关联,可能导致审查人员的工作只追求结果,而忽视程序和法治原则。

4、权责不明确。

有时候,纪委和监委之间的权责不太明确,可能导致对于同一案件的处理和决策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5、技术手段的不足。

在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纪委监委仍然存在技术手段方面的不足。

如何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提高监督效果、缩短调查、审查的用时,是纪委监委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1、制度设计不够科学合理。

当前,纪委监委的机构设置等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有待改进。

2、人员素质与能力不足。

纪委监委人员在专业素质上和调查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有的监督部门人员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无法做好监督工作。

另外,人员的分配和培训也需要加强。

3、市场经济的冲击。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让监察监督工作面临更复杂的问题。

为应对这个挑战,纪委监委需要更多的掌握市场规律和信息分析的方式。

4、制约性的因素。

由于结构性问题和环境的限制,有些地区的反贪工作相对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导致出现不同层级机构的监督存在重叠和混乱的情况。

5、缺乏科学的数据管理和处理手段。

目前,纪委监委对大量数据的管理和处理仍处于比较落后、手工操作式的阶段,不能准确和快速的追溯查找案件信息。

三、对策建议1、建立科学的制度设计。

违纪案件查办的难点及对策

违纪案件查办的难点及对策

违纪案件查办的难点及对策对违纪案件的查办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

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六次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案件查办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违纪案件显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和掌握这些规律和特点,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水平,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根据这次培训班学习了解的一些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案主体多元化。

从近几年的办案实践看,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由单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且呈现出多发性、交叉性、团伙性和关联性等特点。

违纪人员有的熟知政策和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有的身居要害部门,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披着合法的外衣,却干着腐败的勾当,这些都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化、智能化。

他们利用信用卡、电脑、网络等科技工具作案,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无洞不钻。

现在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用老办法查案将难以应付。

三是办案阻力人情化。

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几乎每查处一起案件,都有人说情干扰。

有的是老同学、老朋友、老乡讲情;有的是自己的亲属为别人求情;有的是上级领导打招呼,这些纷至沓来的各种人际关系,往往会使查办的案件“夭折”、“搁浅”、“流产”,严重影响了正常办案。

四是办案专业人员匮乏。

一方面,由于机构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力量相对不足,不能保证办案需要。

另一方面,专业办案人员严重匮乏,现在有不少案件涉及金融证券、网络、房地产、期货市场、工程发包等领域,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真正懂行的办案人员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这些难点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一要讲究方法策略,提高办案成效。

2023年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23年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23年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2023年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一、问题分析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问题。

在新时代背景下,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考核指标过多、过于功利化:当前,对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案件数、办结数、处分量等,这种指标过多、过于功利化,容易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过度追求数量,忽视质量和效果。

2. 检察资源分配不均: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资源有限、分配不均等问题。

一些发达地区的基层检察院资源相对丰富,而一些贫困地区的基层检察院则面临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不足,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存在差异。

3. 基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不足: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相对滞后,宣传手段相对单一,缺乏亲民、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影响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4. 司法责任制不完善: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司法责任制方面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检察官在执行纪检监察职责时缺乏明确的职责权力,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与其他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不紧密,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效果不佳。

二、解决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转变考核指标: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指标应更加注重质量和效果,建立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价机制。

除了案件数、办结数等硬性指标外,还要考虑案件质量、办案效果、反腐败工作成效等因素,鼓励干部注重案件质量和社会效益。

2. 加强资源配置:要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资源支持和保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能够得到正常开展。

对资源相对匮乏的基层检察院,可以通过人员调配、资金支持等方式进行帮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能力。

3. 创新宣传方式: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

可以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提高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和针对性,让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第一篇: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当前查办案件工作的难点及对策党的十六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和高智能化。

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并不表现为直接贪占,而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还有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熟知政策和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与法纪打“擦边球”;有的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

2、违纪违法人员反调查、反侦查的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

当前违纪违法人员的层次向知识化转变,大多具有一定学历、一定知识水平,层次越来越高。

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

如案前精心策划,案中不留痕迹,案后销毁证据,调查期间“零口供问题”日益突出。

3、有部分涉案单位的领导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对查案心存顾虑,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查案工作不支持不配合。

特别是在查处大要案时,有对立情绪,干扰更大,怕影响本单位形象、声誉及利益。

4、办案人员专业匮乏。

一方面,由于机构改革,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力量相对不足,不能保证办案需要。

另一方面,专业办案人员严重匮乏,现在有不少案件涉及金融证券、网络、房地产、期货市场、工程发包等领域,对这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真正懂行的办案人员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

针对办案中遇到的这些难点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创新办案观念。

要强化初核审查,从依赖“两规”、“两指”谈话的正面接触为主向重视前期秘密初查转变;要强化办案谋略,从偏重强攻硬取向智勇结合,以智谋取胜为主转变。

二是创新办案思路。

要拓宽案源渠道,多角度全方位收集案源线索,不能光局限于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善于在纠风、执法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要敢于参与到一些工作中去,在参与中发现线索;要拓宽办案领域,加大对新领域案件的查办,要主动深入市场经济的新领域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创造性,实现由被动性工作向主动性工作的转变。

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600字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以下是我对新形势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看法:一是权力利用问题。

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容易出现权力对信息的自我审查或是断章取义,这会对纪委监督工作带来侵害。

同时,重要场合中权力的利用有可能阻碍公正、客观的监督, 使得纪委监督工作受到限制。

二是征信体系的不完善。

企业及社会组织的执法者、决策者等都会受到征信制度的影响,而当前征信体系的完善程度不高,往往令监督人员难以准确获取企业及社会组织的行为情况及处罚情况,从而影响了纪委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是数据可靠性问题。

在信息化时代,纪委监督工作要面对大量监督数据,而由于报表数据等往往受到误差、曲解等因素的影响,让监督人员很难判断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对真实情况的判断也变得困难。

以上是我对现有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分析。

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一是加强权力监督。

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各项权力监督措施,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同时,加强对重要场合的权力对信息的审查和监督,确保信息正确、及时。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

要加快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增强企业、社会组织的信用,并利用数据技术建立监督系统,使得监督人员可以准确获得企业及社会组织的行为情况及处罚情况。

三是提高数据可靠性。

要提升信息报表数据及监督数据的可靠性,把握数据的真实性,加强对数据可靠性的检测,设置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让监督人员能够准确判断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从而提高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效率。

总之,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许多挑战,但我相信,只要加强权力监督,完善征信体系,提高数据可靠性,就能够使纪委监督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近年来,中国纪委监督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监督措施不够有力,监督力度不够,工作机制不够科学和监督范围不够广泛。

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所导致的。

首先,由于一些制度和法规的不完善,监督措施不够有力。

纪委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受到了一些形式主义的制约,不少党员干部存在着违规违纪行为,但由于一些法规的限制,纪委监督工作不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

其次,一些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与工作机制的不够科学有关。

一些纪委监督工作没有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工作流程和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导致监督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最后,一些纪委监督工作还存在监督范围不够广泛的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新的领域和行业也面临着腐败问题,但纪委的监督范围却没有相应的扩大,导致一些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的处理。

为了解决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

首先,完善纪委监督工作的法规制度,提高监督措施的实施力度。

对于那些违规违纪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处理,为纪委监督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其次,改革纪委的工作机制,减少繁琐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扩大纪委的监督范围,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

对于新兴行业和领域,要加强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腐败问题。

总之,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只要我们采取有效的对策,就能够更好地开展纪委监督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纪委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不容忽视。

这些问题主要源自纪委监督工作本身的发展和改进,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求息息相关。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深化制度改革、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优化工作方式和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等方面下功夫。

首先,深化制度改革是解决监督工作问题的根本途径。

调研报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调研报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调研报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十九大以来,随着中央一系列反腐败新思路、新举措的出台,以及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工作上,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存在不足和差距也更加明显。

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第五组学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基层案件查办中面临的问题和可采取的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将研讨情况摘编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优质案源难以掌控。

一是违纪日益隐蔽。

长期以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等渠道获取,但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违法违纪行为越来越隐蔽,常规的监督检查难以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二是群众举报空洞。

基层部分群众往往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或对自身利益维护难以达到预期值时,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大多建立在空穴来风或捕风捉影基础上,有价值和可查性的线索不多。

三是线索容易中断。

找人难、人难找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乡镇纪委,对相关知情人进行取证时,往往费尽周折找不到人或躲避不配合,证据链难以形成。

(二)案件查办手段单一。

一是措施“软”。

县市取消双规点后,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初核难度加大,由“双规”转为“约谈”,当事人容易销毁关键证据或与其他当事人建立攻守同盟关系,对抗组织审查。

二是协调“难”。

案件查办协同机制有待加强,特别是乡镇纪委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状态,监督乏力。

三是设备“差”。

外围调查中,还停留在“一张纸、一支笔”上,技术设备跟不上,技侦手段完全依靠司法机关配合。

特别是乡镇纪委办案经费不足,最基本的录音笔、摄录机、照相机等基本影像设备严重缺乏,发现问题时,不能及时取证。

(三)案件查办阻力较大。

一是同级党委领导“打招呼”。

在“一案双查”的威慑下,有些党政领导主观上不愿意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案件,怕给自己脸上抹黑,影响政绩,甚至怕受牵连,对案件进行干预甚至庇护,办案信息提前泄露,办案过程受到掣肘。

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窗口。

新时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赋予案件审理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随着“三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很多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职能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基层带来放大效应,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挑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一、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案件审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对党纪政纪条规的适用主体、适用情节不能准确把握,引用的条规不具有针对性,只从字面理解条款意思,以致定性量纪出现偏差;有的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差,看待审理工作往往履行职责个程序、跑个过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的基层审理人员孤证定案,认定的错误事实只有被调查人的口头交代,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就直接予以量纪。

(二)文书格式及档案资料比较规范有的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撰写审理文书时,格式不够规范,如违纪人员基本情况反映不全、案情不够清晰、错误事实描述过于简单等;有的基层没能及时按照建议对开审案件展开档案,案卷印刷不规范、目录排序不合理、要素核对不全面、印刷不统一等问题时有发生。

除了的基层审理案卷中关键材料缺位,缺乏纪委可以或同级党委会集体研究的会议纪要或记录等;案件审理文书没有做到样样具备,体现不出按照权限审签和报批的程序手续。

(三)审理质量和时限不能获得确保实践工作中,有的基层存在忽视审理作用的惯性思维,认为审理工作就是“走程序”“补手续”。

案件审查过程往往占用时间较长,耗费的精力较多,认为审查细致到位,移交审理后,在“快立、快查、快审、快结”等要求下,认为审理工作可有可无,重审查轻审理、随意挤占和压缩审理时间、查审不分、未审先定等层出不穷,审理时限得不到保障,导致案件出现质量问题。

(四)处分同意继续执行“打白条”或时程程序不闭环案件审理依纪做出处分决定后,有的基层对处分决定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到位,有的将处分决定打入“冷宫”,不宣布、不入档;有的基层在做出處分同意后仍然给被处分人员享用同等待遇或变相职务晋升;有的处分决定后,未能按照规定扣罚相应的工资待遇。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稿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稿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稿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依靠党的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依法惩戒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作风建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活动。

随着国家新一轮反腐败倡议的全面深入推进,纪委监督工作也处在一个特殊历史时期。

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的监督深度存在不足。

由于人员任免更替频繁,有心的党员干部可能会利用这个机会把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蒙住”,从而改变纪委的监督程度。

其次,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的监督范围存在欠缺。

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着全新情况,理论上纪委监督也应该贯彻到细节,但由于资源有限,纪委监督工作可能将难以贯彻到细节,有可能错失一些重要的监督机会。

再者,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缺乏必要的便利性。

由于人员机构结构可能会不断发生变化,数据准确性也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纪委监督工作的快捷有效执行。

因此,为了解决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首先,加大纪委监督工作的力度。

应通过坚持问责制、依法从严治党等方式,把这类违纪违法行为带到公开曝光之下,提高纪委监督工作的深度和重要性。

其次,完善纪委监督工作的监督范围。

应结合党的作风建设,以更严格的监督措施,确保纪委监督工作覆盖全面,从而有效防止重大突发事件。

最后,优化纪委监督工作的便利性。

应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纪委监督工作的自动化,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信息整合和分析中,使纪委可以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

此外,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加快纪委信息公开,提升纪委监督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总之,新形势下纪委监督工作只有在加强监督力度、拓展监督范围、优化监督便利性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达到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要求。

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面临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近几年来,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狠抓查案执纪工作,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通过案件的查处,既震慑了腐败分子,又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党风、政风、民风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此比较满意。

但是在新的形势下,乡镇纪委查案执纪工作又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我们应该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将查案执纪工作向纵深方向推进。

一、查案执纪工作所面临的问题1、案源线索少,完成任务难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收费项目减少,收费程序公开透明,财务实行村帐镇记;行政村合并干部职数大幅度减少,农村干部能经手钱物的人数减少,而且数量非常有限;乡镇企业改制到个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这些改革举措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因而,案源线索减少,完成查案执纪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

2、人员流动多,调查取证难现在我们查处的一些案件特别是经济案件绝大部分是税费改革前的陈案,由于时间推移和机构改革等原因,当时的党员干部绝大部分已经离职,且流动性较大,即使发现了案源线索,寻找当事人、证人比较困难,加之价值观念取向的转变,一些当事人、证人不愿配合组织调查取证,给查案执纪工作带来困难。

3、开会不容易,落实处理难现在的一个村支部都是由原来的2-3个村合并而成,党员人数多,年龄大,分布地域广,流动性强,讨论处分党员的支部大会很难召开。

同时,由于农村党员的文化水平有限、认识层次不高,召开支部大会时,有的党员在支部会上要么闭口不语,要么帮助说情。

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够理想。

4、中心任务重,务本工作难乡镇合并以后,纪委直接办案的工作人员减少了,工作任务却加重了,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办案要求也越来越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

而农村中心工作一个接着一个,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难以统筹安排,在时间和精力上矛盾较为突出,给查案执纪工作带来困难。

总结报告-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处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精品

总结报告-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处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精品

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处工作的难点及对策众所周知街道作为基层组织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搞好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然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最严厉、最过硬、最有震慑力的手段和措施,但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案件查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我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件线索缺乏。

我们街道只有5个社区,总人口也仅14000余人,而现有党员和干部人数极少,一年也难得查处一起案件。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社区党员大多都是年龄偏大的老人,实施违纪违法的可能性很小。

而年轻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即使违纪违法,由于信息不通,也不会受到党纪政纪责任的追究。

其次是街道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对主要领导存在监督不力的现状,同时在同事之间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导致这种对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力,对远的又监督不到的窘境,完全是靠举报得到案件线索。

二是办案力量不强。

一是人员不足,虽然街道纪工委都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和2名纪工委委员,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事务,从事多项工作,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上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人员调整频繁,即使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查案的基本功,更谈不上办案经验,主观上造成案件查处工作的低效率;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带有相当的隐蔽性,谋取私利的手段也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对如何查处违纪案件显得无从下手。

三是违纪手段隐蔽。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

有些党员干部、社区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特别是违反财政金融等其他经济类型案件相应不断增加。

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浅谈基层纪检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几年,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乡案县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干部兼职多,变动频繁。

由于受现在体质的制约,乡镇纪委书记的任命和提拔受限于同级党委,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干部的大部分精力、时间都用在单位其他工作上,对于案件的查办较为被动,多为应付,乡镇纪检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是乡镇纪检组织对纪检业务不够精通。

在审理中发现,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处中必要的业务知识缺乏,对程序性的规定掌握不够,证据的采集不规范,定性不准等,直接影响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导致乡镇一级案件查办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是乡镇纪检组织对纪检工作思想不够重视。

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都是县纪委再三督促才凑数上报,案件质量很差,甚至有凑案现象。

这些问题的产生,除体制的原因外,乡镇纪委对纪检工作从思想上不够重视也很重要。

二、县纪委自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知识陈旧,知识结构长期得不到更新。

在案件的查办中,我们任然延用十几年前的老办法,老套路,长期的定势思维办案。

老同志“吃老本”,新同志“吃书本”,知识、技能得不到更新。

在新形势下,新的腐败层出不穷,手段千变万化,不更新业务知识,对新的腐败形势我们将难以应付。

二是案件查办力量薄弱,案件查办力度较小。

在平时的案件查办中,由于受案件查办人员限制,只能被动的查处一些上级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主动出击,自寻案源。

三是案件查办程序不规范,部分案件查办不安规定进行。

在案件的审理中,发现有些案件没有经过审理就上会出处分决定,有些案件的处理没有参考审理意见,和审理有较大偏差。

三、建议对策。

一要改革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突出纪检组织的主业。

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实行乡镇纪委、专职干部由县纪委提名,乡镇纪委实行双重管理,突出乡镇纪委的主业,减少同级党委对乡镇纪委的干预。

基层纪检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建议。

基层纪检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建议。

基层纪检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建议引言基层纪检工作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日常监督方面,我们也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些难点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监督对象广泛多样,难以全面覆盖在基层纪检工作中,监督对象包括党员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而这些监督对象分布在各个部门、单位和地区。

由于监督对象的广泛多样,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导致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可能被忽视或漏检。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监督对象的分类管理,将重点监督对象纳入重点关注范围,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监督对象的工作情况和廉政风险。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享监督资源,为监督对象提供更好的监督服务。

二、监督手段单一,难以发现问题目前,基层纪检监督主要依靠巡视、检查、审计等手段,这些手段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全面、及时地发现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建议:1.创新监督手段,引入科技手段,如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效率。

2.鼓励群众举报,激发监督的主动性和广泛性。

3.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为他们提供更多培训和学习机会,使其能够更好地发现问题。

三、纪检人员数量不足,难以履行监督职责在一些基层单位,纪检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难以覆盖到每个单位和部门。

这给日常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培养和选拔,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执行力。

2.增加纪检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确保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3.建立纪检人员的协作机制,加强纪检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高监督的协同效应。

四、纪检工作法规不完善,难以操作和执行目前,纪检工作的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一些具体操作和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困惑,给纪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建议:1.完善纪检工作法规,明确监督的具体程序和操作要求。

(完整)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

(完整)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

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温家宝总理强调,“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

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

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

”这一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

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党的纪律,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干部群众评价反腐倡廉成果的重要标志。

然而,面对反腐败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查办案件工作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约束着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所面临的难点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源不畅,线索量少质差.近年来的办案实践表明,举报线索量少质差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查办案件工作的”瓶颈".对于案件查办工作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案件来源问题。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等渠道获取的。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违法违纪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通过常规的审计、检查很难发现线索;作为举报主体的群众,也因违法违纪行为的秘密化,难识“庐山真面目”,从举报信件看,绝大多数内容空洞,无明确线索,不具有可查性。

二是案件查处难,初查工作阻力大。

秘密初查、快速初查历来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突破案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初查工作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尤其是办案人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经常与违纪人员和腐败分子面对面较量,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办案艰苦,心灵痛苦,难免有思想顾虑和这样那样的想法。

特别是乡镇办案,因办案人员和违纪人员同处一个县域,本乡本土,通过同事、同学、同乡、亲戚朋友、领导部属等都可能找到联系,说情、劝阻时有发生,更有甚者通过电话、传话等方式威胁、恐吓办案人员或家属.从违纪人员的构成看,违纪人员多为部门、单位的领导和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者,因而查办案件必然要得罪这些人,有些案件虽然得到了查处,但办案人员仍担心事后受到打击和报复.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怕查办案件“拨出萝卜带出泥”,有些怕影响单位形象或声誉,有些怕影响个人升迁,因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阻挠和干扰办案,或者不予支持,不予配合,增加办案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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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层纪委
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
温家宝总理强调,“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

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

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

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

”这一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

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党的纪律,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干部群众评价反腐倡廉成果的重要标志。

然而,面对反腐败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查办案件工作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约束着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所面临的难点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一是案源不畅,线索量少质差。

近年来的办案实践表明,举报线索量少质差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查办案件工作的"瓶颈"。

对于案件查办工作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案件来源问题。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等渠道获取的。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违法违纪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通过常规的审计、检查很难发现线索;作为举报主体的群众,也因违法违纪行为的秘密化,难识“庐山真面目”,从举报信件看,绝大多数内容空洞,无明确线索,不具有可查性。

二是案件查处难,初查工作阻力大。

秘密初查、快速初查历来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突破案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初查工作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尤其是办案人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经常与违纪人员和腐败分子面对面较量,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办案艰苦,心灵痛苦,难免有思想顾虑和这样那样的想法。

特别是乡镇办案,因办案人员和违纪人员同处
一个县域,本乡本土,通过同事、同学、同乡、亲戚朋友、领导部属等都可能找到联系,说情、劝阻时有发生,更有甚者通过电话、传话等方式威胁、恐吓办案人员或家属。

从违纪人员的构成看,违纪人员多为部门、单位的领导和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者,因而查办案件必然要得罪这些人,有些案件虽然得到了查处,但办案人员仍担心事后受到打击和报复。

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怕查办案件“拨出萝卜带出泥”,有些怕影响单位形象或声誉,有些怕影响个人升迁,因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阻挠和干扰办案,或者不予支持,不予配合,增加办案难度。

三是人难找,证难取。

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人的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

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缺乏相应强制措施,找人难、人难找的问题比较突出,办案人员有时费尽周折,通过各种途径找到有关当事人后,不愿配合,办案人员只能无功而返。

另外,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思想呈多元化趋向明显,在案件知情人中普遍存在不管闲事、
不说闲话、不说真话、不愿作证的现象,使案件调查取证更难。

从而对查办案件工作构成消极影响。

往往是调查人员人尚未离开,各类“信息”便快速传递到被查对象。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初查工作中,时常会遇到一些意料不到的问题,遇到的各方面的干扰和阻力较多,有时甚至会使我们的初查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四是违纪手段多元化,处理定性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精于此道,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与法纪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多了,如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并不表现为直接贪占,而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另外,有的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

特别是违反财政金融等其他经济类型案件相应不断增加。

有的行业、单位凭借其垄断地位成立协会、中介机构等,强行收取会费、服务费,用于
公用经费支出;有的领导干部通过各种形式为职工滥设奖金、福利项目,达到既为自己谋取了利益,又减少了受到纪律法律制裁的风险;有的干部打着争取资金、招商引资的旗号,大肆挥霍浪费,吃喝嫖赌都用公款支付,还美其名曰“笼络感情、加大亲商力度”;有的基层党员干部为了达到拿奖金福利的目的,借促进工作之名,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

五是调查手段单一,办案装备较差。

随着各类新类型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不断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将面临着查办方式和手段的考验。

当前违纪违法人员的层次向知识化转变,大多具有一定学历、一定知识水平,层次越来越高。

即使是一些普通案件,其作案的手段也非常高明,更加狡猾和复杂。

如案前精心策划,案中不留痕迹,案后销毁证据,调查期间“零口供问题”日益突出。

违法违纪人员的高智能化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外围调查、证据的取得。

然而,由于办案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少等原因,县级纪委查办案件的外出取证主要手段长期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一张纸、一支笔”上,办
案的设备更新跟不上,手段单一。

办案通信联络没有通信费,外出办案吃饭住宿缺少经费。

有时甚至连办案必备车辆和办公场所等都不能保障,电脑、扫描仪、录音笔等专业化较强的办案装备更是无从谈起。

办案手段滞后,经费等保障困难。

直接影响办案工作开展。

六是办案力量不强、办案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首先是人员不足。

一是虽然单位都明确了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但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职务,分管多项工作,主动发现和查处案件上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人员调整频繁,新同志多,有的工作不到一年就调整了,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查案的基本功,更谈不上办案经验,主观上造成案件查处工作的低效率。

有时一个线索,办案人员由于个人素质低,根本不懂谈话技巧,反复调查好几次,都没有弄明白,被调查人反而把调查的意图搞得清清楚楚,导致编造假象来对付,最终无法认定,导致案件无法查办;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带有相当的隐蔽性,谋取私利的手
段也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对如何查处违纪案件无从下手。

办案人员的知识面窄,业务能力不全面,可以说有的人基本是什么都不懂,这类办案人员在办理普通的违法违纪案件时,还能勉强适应,一旦遇到涉及工程、财税等新类型案件时,不借助专业部门的力量就寸步难行;面对会计账本时,没有目标,不知在看什么,当面对着电脑,查看电子单证时就更无从下手。

可以这样讲,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办案队伍,严肃查办违纪案件就是一句空话。

二、新形势下案件查处的对策及措施
一是着力完善案件线索的发现机制。

针对当前案件线索趋少,发现渠道较窄的实际,要着力在以下三方面完善案件线索的发现机制。

首先是要建立重大案件线索信息库,多角度收集案件线索。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在信访调查、执法监察、专项审计、组织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逐个进行分析评估,对可查线索,及时制订调查方案,配强配优力量适时进
行快速初查、秘密初查。

其次是要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

要充分利用办案人员的各种社会关系,多层次、多角度了解和排查各类线索,定期到各方面反馈的线索进行集体“会诊”,从中发现有效线索。

再次是要健全执纪执法机关工作联系制度,努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通过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切实加强与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执纪办案情况,充分发挥执纪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

二是着力完善查办案件的激励机制。

突出查办案件的主导地位,努力做到三个倾斜,着力完善查办案件的激励机制。

在领导精力上向办案倾斜。

牢固树立“不查办案件就是失职”的思想,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长抓不懈。

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一旦上手,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为查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加大对办案人员的关心和支持,既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要设身处地为办案人员着想。

关心办案人员的疾苦,理解办案人员的辛酸,
及时发现和解除他们的顾虑和困惑。

在后勤保障上向办案倾斜。

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装备配备上优先考虑办案一线,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不断改进办案手段,逐步提高办案人员办案期间的生活待遇。

要搞好办案保障。

办案保障是办案工作的物质基础,在现有的财政现实保障情况下,在纪检监察机关经费的使用上,要适当向办案工作倾斜,把仅有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解决办案中亟待解决的难题,逐步增添办案设备器材,改善办案条件。

三是充实办案队伍,增强办案活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应当高度重视办案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

把优秀的人才选配到办案队伍来,给锻炼机会,分任务、压担子,使聪明才智能得到发挥,配齐配强办案队伍,保证有人能干事。

二是加强交流。

在干部提拔任用、交流中优先考虑一线办案人员。

把办案优秀的同志及时提拔重用。

使他们更加全面和成熟,全面调动积极性,保证有人爱干事。

三是严格管理。

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跟踪督办,实行主办责任制,保证干事、干成事还不出
事,促使查办案件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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