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使用规范

电子病历使用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信息化水平,保障患者隐私和医疗质量,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疗单位、科室、医务人员以及与医疗信息系统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通过信息系统记录、存储、传输和使用的包含患者健康信息的电子化表达形式。
第二章电子病历的创建与录入管理第四条医务人员在完成医疗活动后,应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病历系统。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保证电子病历中记录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可读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在录入电子病历时,医务人员应依照系统提示的规范填写相关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八条电子病历的录入应及时完成,并于医疗活动结束后的肯定时间内完成。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录入电子病历之前,应先核实患者身份,确保录入的信息与患者全都。
第三章电子病历的使用和查阅管理第十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授权,并依照所需的权限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删除或窜改电子病历中的信息,如有需要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操作信息。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查阅电子病历时,应依据工作需要查阅必需的信息,并在完成后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不得将电子病历信息传输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单位,不得将电子病历信息存储在非授权的设备上。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恳求下,供应电子病历信息时,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记录相关事项。
第四章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并依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存储,以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在发生重点事故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对电子病历进行紧急备份,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恢复。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引言概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对电子病历的创建、存储、访问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
良好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能够提高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保障患者的隐私和数据安全,提升医疗质量。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内容。
一、电子病历的创建1.1 电子病历的格式要求电子病历应采用标准化的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患者的相关信息。
1.2 电子病历的录入规范医务人员在录入电子病历时,应遵循一定的规范,包括正确填写患者基本信息、详细记录病史、准确描述体格检查结果等。
同时,应注意录入的时效性,确保电子病历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1.3 电子病历的审核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审核机制,对录入的电子病历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对不符合规范的电子病历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电子病历的存储2.1 电子病历的备份与恢复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并建立相应的恢复机制,以应对电子病历数据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
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2 电子病历的存储期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的存储期限,并建立相应的存储管理制度。
存储期限过后,医疗机构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对电子病历进行归档或者销毁,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2.3 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电子病历访问权限控制机制,确保惟独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干访问相关电子病历。
同时,应对电子病历的访问行为进行记录和监控,及时发现并防止非法访问。
三、电子病历的访问与使用3.1 电子病历的快速检索医务人员在访问电子病历时,应提供快速检索的功能,以便能够迅速找到需要的病历信息。
快速检索功能的实现可以通过建立索引、优化数据库查询等方式来提高检索效率。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一、基本原则: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应以患者隐私保护为原则。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应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数据隐私保护: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对患者的个人隐私保密。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按照授权的范围使用患者的个人信息。
3.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三、合规规范: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规范的备份和存储。
3.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建立电子病历数据的访问控制和审计机制。
四、数据安全性: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保证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系统安全评估和漏洞修复。
3.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建立紧急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应对数据泄露、丢失等安全问题。
五、数据完整性: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保证电子病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建立电子病历数据的版本管理和修改记录机制。
3.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的数据清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六、使用权限管理: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对用户的使用权限进行合理设置。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建立用户登录和鉴权机制,确保只有合法用户可以访问电子病历数据。
3.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查用户的权限,及时处理权限变更和撤销。
七、技术支持: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用户正确使用电子病历应用。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电子病历应用的版本和功能,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和功能支持。
八、风险评估:1.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风险。
2.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人员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安全事件和风险。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引言概述: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指在医疗信息化的背景下,对电子病历的创建、存储、传输和使用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合理实施能够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正文内容:
1. 电子病历的创建
1.1 电子病历的格式规范
1.2 电子病历的内容要求
1.3 电子病历的创建流程
2. 电子病历的存储
2.1 电子病历的存储方式
2.2 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
2.3 电子病历的长期保存
3. 电子病历的传输
3.1 电子病历的传输安全性要求
3.2 电子病历的传输方式
3.3 电子病历的传输流程
4. 电子病历的使用
4.1 电子病历的访问权限管理
4.2 电子病历的使用规范
4.3 电子病历的使用技巧
5.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重要性
5.1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2 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5.3 促进医疗信息化的发展
总结: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对于医疗信息化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在电子病历的创建、存储、传输和使用等方面,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则和标准,以确保电子病历的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合理实施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才能更好地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促进医疗信息化的发展。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靠。
本规范适合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管理工作。
二、术语定义1. 电子病历:指以电子方式记录和存储的病历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医嘱等。
2. 电子病历系统:指用于电子病历管理的软件系统,包括病历录入、存储、查询、打印等功能。
3. 电子病历管理员:指负责电子病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的人员。
4. 电子病历操作员:指负责电子病历录入、查询和打印等操作的人员。
三、电子病历管理要求1. 系统安全性1.1 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环境,确保病历信息不被非法访问、篡改和丢失。
1.2 电子病历系统应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对不同角色的用户进行权限划分,确保惟独授权人员才干进行病历的录入、修改和删除操作。
1.3 电子病历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建立完善的灾备机制,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故障。
2. 病历录入规范2.1 电子病历录入应按照医疗机构的标准化操作流程进行,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医嘱等内容。
2.2 电子病历录入应遵循规范的编码标准,如ICD-10、DRG等,确保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3 电子病历录入应及时完成,避免因延误导致病历信息不完整或者错误。
3. 病历查询与打印3.1 电子病历系统应提供快速、准确的查询功能,支持按照患者基本信息、就诊日期、诊断结果等条件进行查询。
3.2 电子病历系统应支持多种打印格式,包括患者病历摘要、病程记录、检查报告等,以满足不同需求。
4. 病历保密与隐私4.1 电子病历系统应具备严格的权限控制机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才干访问和修改病历信息。
4.2 电子病历系统应记录每一次对病历信息的访问和修改操作,包括操作人员、时间和内容,以便追溯和审计。
4.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电子病历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病历保密和隐私的意识。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篇一(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
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电子病历的优点和不足篇二电子病历(EMR)是一种资源,是记录了病人的全部医疗就诊档案而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数据等资料的总和。
是医务职员通过门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最可观的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回纳形成的全部医疗行为的记录。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通过电子设备记录和存储患者的医疗信息的电子化文档。
电子病历的管理规范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机构运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病历管理的标准格式,包括电子病历的基本信息、数据录入规范、数据存储和保护、数据共享和传输等方面。
二、电子病历的基本信息1. 病历编号:每份电子病历应有唯一的病历编号,用于标识和检索。
2.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3. 就诊信息:包括就诊日期、就诊科室、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
4. 医生信息:包括主治医生姓名、医生签名、医生执业资格证号等。
三、数据录入规范1. 电子病历应由授权人员进行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录入人员应熟悉病历信息的录入规范,包括字段的填写要求、数据格式等。
3. 录入过程中应及时保存数据,避免数据丢失或损坏。
4. 对于敏感信息,如患者的社会保障号码、银行账号等,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四、数据存储和保护1. 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平台上,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访问性。
2. 数据存储应具备备份和恢复功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3. 对于患者隐私信息的保护,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访问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
4. 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数据共享和传输1.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2.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3.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安全加密协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具备记录和追溯功能,以便对数据的使用进行监控和审计。
六、总结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保障医疗信息安全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标准格式管理电子病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一、前言电子病历管理规范2024旨在加强我国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管理,保障患者隐私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病历已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确保电子病历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及质量管理。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病历在存储、传输、备份、恢复等环节的安全、可靠。
2.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至少保存15年。
对于特殊病例,如罕见病、疑难病、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3. 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病历在保存过程中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具体措施包括:(1)实行权限管理,严格限制对电子病历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权限;(2)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3)对重要电子病历实行加密存储,提高数据安全性;(4)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防止外部攻击导致数据泄露。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5. 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权益不受侵犯。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提供了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电子病历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病历书写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反映患者病情及诊疗过程;(2)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容易引起误解的词汇;(3)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楚、表述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撕毁;(4)病历书写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病历内容的合规性。
2. 病历书写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等;(2)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3)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4)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等;(5)医嘱、药物使用记录、治疗效果及不良反应等;(6)转诊、会诊、出院记录等。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电子病历(含中医电子病历,下同)的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病历的要求(一)规范唯一患者身份标识规范电子病历唯一患者身份标识(身份证号码),以确保患者基本信息和医疗记录的真实性、一致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二)电子病历的内容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包括病历首页(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包括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患沟通记录、医嘱单、体温单、辅助检查报告单等。
(三)身份识别和操作痕迹的可追溯性对每位临床医生、护士、病历质量监管人员以及信息技术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对历次操作均保存痕迹,标记操作内容、操作时间和操作人员信息,保证可查询、可追溯。
(四)设置医务人员书写、审阅、修改的权限和时限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包括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规范化培训学员)记录的病历,应当由本院具有执业资格的上级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予确认。
同时设置电子病历的归档状态,按照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在患者门(急)诊就诊结束或出院后,按规定时限将电子病历转为归档状态。
电子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特殊情况下确需修改的,经医务部批准后进行修改并保留修改痕迹。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引言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病历管理已成为现代医疗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份。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制定和遵守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隐私和促进医疗信息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电子病历的创建和记录1.1 电子病历的创建方式:电子病历可以通过手动输入、医疗设备自动记录或者扫描纸质病历等方式进行创建。
医务人员应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 电子病历的内容要求:电子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诊断结果、医嘱、检查结果等内容。
医务人员应遵循标准化的术语和格式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1.3 电子病历的时间戳和签名:每次对电子病历进行修改或者添加新内容时,应记录时间戳和医务人员的签名。
这样可以确保电子病历的可追溯性和责任明确性。
二、电子病历的存储和保护2.1 电子病历的存储方式:电子病历可以存储在本地服务器、云端服务器或者分布式存储系统中。
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2 电子病历的备份和恢复: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保障病历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3 电子病历的隐私保护:医疗机构应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如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
医务人员也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三、电子病历的共享和交流3.1 电子病历的共享方式:医疗机构之间可以通过安全的网络连接实现电子病历的共享。
共享的范围应在患者授权的前提下进行,并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和完整性。
3.2 电子病历的标准化:为了实现电子病历的互通性,医疗机构应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统一病历的数据格式和编码规范。
这样可以减少数据转换的复杂性,提高信息的可用性和可比性。
3.3 电子病历的交流和协同:医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实时交流和协同工作,提高医疗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1. 引言电子病历是指医疗机构或者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记录、存储和传输的患者健康信息的电子化形式。
为了保障患者隐私、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制定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规范电子病历的创建、存储、访问和使用,确保其安全、准确和可靠。
2. 电子病历创建2.1 电子病历的创建应由医生或者经过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负责。
2.2 电子病历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医嘱、检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3 电子病历的创建应严格按照医学术语和规范化标准进行,避免使用缩写和非标准化词汇。
3. 电子病历存储3.1 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者云平台上,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2 电子病历存储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3.3 电子病历存储应备份和定期检查,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可访问性。
4. 电子病历访问和使用4.1 电子病历的访问和使用应遵循“最小权限原则”,即惟独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干访问和使用相关病历信息。
4.2 电子病历的访问和使用应记录相关操作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操作时间,确保追溯和责任追究。
4.3 电子病历的访问和使用应建立审计机制,定期进行审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 电子病历安全和隐私保护5.1 电子病历系统应采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性。
5.2 电子病历系统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患者信息的隐私和保密性。
5.3 电子病历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复和防范安全威胁。
6. 电子病历质量控制6.1 电子病历应准确反映患者的诊疗过程和医疗结果,避免错误和遗漏。
6.2 电子病历应及时更新和补充,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6.3 电子病历应具备易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复杂的医学表达方式。
7. 电子病历培训和教育7.1 医务人员应接受电子病历的相关培训和教育,了解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
2024年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2篇)

2024年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____年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利用电子病历进行医疗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子病历应用的管理。
第四条电子病历应用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标准和规范,保证其系统稳定、安全、可靠。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病历应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电子病历应用的技术规范第六条电子病历应用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功能,包括患者信息录入、病历数据存储、病历数据传输、数据查询和分析等。
第七条电子病历应用系统应具备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合法权限的人员可以访问和修改电子病历数据。
第八条电子病历应用系统应具备应急备份和恢复机制,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电子病历应用系统应具备可追溯性,记录每一次对电子病历数据进行的操作和修改。
第十条电子病历应用系统应具备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特点,方便医务人员使用和操作。
第三章电子病历应用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制定电子病历应用的管理细则,明确电子病历的录入、存储和传输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应接受相关的电子病历应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确保对电子病历应用的掌握和运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质控机制,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审核和检查,确保病历的真实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电子病历归档和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长期保存和安全存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隐私和医疗信息的安全。
第四章电子病历应用的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应用的监督与管理机构,负责对电子病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监督与管理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是为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
1. 安全保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应用必须有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保证只有合法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病历数据。
2. 使用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提供清晰明确、易于操作的用户界面,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病历记录和查询。
应用必须支持多种病历格式,如文字、图片、视频等,以满足医生按需记录和查看病历信息的需求。
3. 数据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符合相关的数据标准和格式要求,以保证病历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可靠性。
应用必须能够自动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4. 用户权限管理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支持不同角色和权限的用户管理。
医务人员应该有适当的权限来创建、修改和删除病历数据,而患者和其他非医务人员只能查看相关信息。
5. 可追溯性规范:电子病历应用必须具备良好的追溯性,即能够准确记录每一次访问和修改病历数据的人员和时间。
应用必须有日志功能,记录用户的操作行为,以便审核和追溯。
6. 应用升级和维护规范:电子病历应用需要定期进行升级和维护,以修复漏洞和改进性能。
应用升级时必须进行充分的测试,确保新版本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7. 人员培训规范:医院和机构必须对所有使用电子病历应用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应用的使用方法和规范。
培训内容还包括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知识。
通过遵守以上的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可以提高电子病历应用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医疗信息的质量和保密性。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引言概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指对医疗机构使用电子病历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病历已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纸质病历,成为医疗机构管理和交流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一、电子病历的安全性1.1 网络安全: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保护电子病历的安全。
1.2 数据加密:医疗机构应对电子病历进行加密处理,确保病历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非法获取。
1.3 访问控制:医疗机构应设立权限管理机制,只有经过授权的医务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电子病历,保护患者隐私。
二、电子病历的完整性2.1 数据完整性:医疗机构应确保电子病历的数据完整、准确,不得随意删除或篡改病历内容。
2.2 数据备份: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2.3 数据恢复:医疗机构应建立数据恢复机制,能够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快速恢复病历数据,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
三、电子病历的可读性3.1 字体规范:医疗机构应统一规定电子病历的字体、字号,确保病历内容清晰易读。
3.2 排版规范:医疗机构应统一规定电子病历的排版格式,包括标题、段落、表格等,使病历结构清晰。
3.3 图片附件:医疗机构应规定电子病历中图片附件的格式和大小,确保图片清晰可见。
四、电子病历的传输和交流4.1 标准化格式:医疗机构应采用标准化的电子病历格式,以便于不同系统之间的传输和交流。
4.2 数据一致性:医疗机构之间在传输和交流电子病历时,应确保数据的一致性,避免数据丢失或错误。
4.3 安全传输:医疗机构应通过安全的传输通道,如加密的网络连接,保证电子病历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或泄露。
五、电子病历的合规性5.1 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电子病历管理办法》等,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和使用。
5.2 规范标准:医疗机构应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标准,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
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范一、前言为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对电子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促进电子病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病历保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病历系统,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1)真实性:确保电子病历内容真实反映患者就诊过程中的医疗活动。
(2)完整性:确保电子病历内容全面、详细,不得有遗漏。
(3)可靠性:确保电子病历系统稳定运行,数据传输准确无误。
(4)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病历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2.医疗机构应当对电子病历进行分类保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电子病历分为长期保存、定期保存和临时保存。
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子病历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
备份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一次。
4.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归档制度,确保电子病历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妥善保存。
归档的电子病历应满足以下条件:(1)真实、完整、可靠。
(2)采用国家规定的电子病历归档格式。
(3)具有可读性。
5.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病历销毁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到期或无需继续保存的电子病历进行销毁。
销毁过程应有详细记录,销毁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6.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丢失。
7.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与完整。
三、病历书写1. 电子病历书写原则(1)及时性:医疗活动结束后,相关医务人员应尽快完成电子病历的书写。
(2)准确性:确保病历内容客观、真实、准确,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描述。
(3)完整性:病历内容应全面反映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及病情变化等情况。
(4)连续性:病历书写应保持时间顺序,体现医疗活动的连续性。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作为医疗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和应用,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范。
二、适合范围本规范适合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信息管理人员等。
三、电子病历管理要求1. 电子病历的建立与保存1.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确保电子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1.2 电子病历应当按照病人就诊顺序进行建立,并及时保存和更新。
1.3 电子病历的保存时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采取安全可靠的存储方式,防止数据丢失或者泄露。
1.4 电子病历的备份应当定期进行,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确保数据的可恢复性。
2. 电子病历的内容要求2.1 电子病历应当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必要信息。
2.2 电子病历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完整,避免浮现含糊、含糊不清的表述。
2.3 医生在填写电子病历时,应当遵循医学术语和规范化的表达方式,避免使用缩写、口语化的表述。
2.4 电子病历中的文本应当易于阅读和理解,字体大小适中,排版整齐。
3. 电子病历的访问与使用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访问权限管理制度,确保惟独经过授权的人员才干访问电子病历。
3.2 医疗机构应当对电子病历的访问进行日志记录,包括访问人员、访问时间、访问内容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督。
3.3 医疗机构应当对电子病历的使用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医务人员正确使用电子病历系统,避免错误操作和误用。
4. 电子病历的安全与保密4.1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4.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安全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以应对系统故障、数据丢失等突发情况。
4.3 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时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将病人的隐私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患者的医疗信息进行数字化记录、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为了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准确和可靠,制定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规范电子病历的管理流程、数据内容和安全保护措施,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流程1. 电子病历的创建与录入a. 电子病历应由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诊疗情况进行录入,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b. 录入时应遵循规范的术语和格式,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c. 电子病历的创建和录入应在医疗机构内部网络环境下进行,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2. 电子病历的存储与传输a. 电子病历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或云平台上,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b. 电子病历的传输应采用加密和身份验证等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c. 电子病历的备份应定期进行,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灾害损坏。
3. 电子病历的查询与使用a. 医务人员应按照权限和需要,合法查询和使用电子病历。
b. 电子病历的查询应记录查询人员的身份和目的,确保数据的安全和追溯性。
c. 电子病历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4. 电子病历的修改与审查a. 电子病历的修改应遵循规范的流程和记录,包括修改原因、修改人员和修改时间等。
b. 电子病历的修改应有审查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c. 修改后的电子病历应与原始版本保持关联,以便追溯和比对。
三、数据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a. 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b. 患者的身份证号码、社保卡号等敏感信息应进行加密处理,确保隐私安全。
2. 病史与症状描述a. 包括患者的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
b. 症状描述应详细、准确,包括症状的起始时间、持续时间、频率等。
3. 诊断与治疗记录a. 包括医生对患者的初步诊断、确诊诊断、鉴别诊断等。
b. 记录患者的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手术记录等。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部电子病历的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电子病历的安全、可靠、准确,保护患者隐私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全部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遵从本制度,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2. 电子病历管理2.1 电子病历存储与保护1.电子病历的存储应通过特地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2.电子病历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储存于安全可靠的位置,并确保备份数据与原数据全都。
3.电子病历存储设备应设有必需的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防火墙、加密、权限掌控等,以防止非授权人员的访问和数据窜改。
4.不得将电子病历存储设备连接到互联网或其他不行信的网络环境中。
2.2 电子病历权限掌控1.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应依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划分不同的角色,并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
2.医务人员应严格依照其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操作电子病历,不得超出权限进行操作。
3.离职或调动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取消其在电子病历管理系统中的访问权限。
2.3 电子病历查询与修改1.医务人员查询电子病历时,应核实患者的身份和权限,确保信息的私密性。
2.医务人员在查询电子病历时,需记录查询目的和时间,不能超出工作需要或未经患者同意查询。
3.医务人员在修改电子病历时,应记录修改的时间、内容、原因和责任人,并确保修改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1 登录与退出1.医务人员登录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时,应使用个人账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
2.医务人员应妥当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不得将其透露给他人。
3.医务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及时退出电子病历管理系统,防止未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3.2 书写与录入1.医务人员在书写纸质病历时,应正确、清楚、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包含诊断、治疗方案、用药等内容。
2.纸质病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及时归档,并按规定流程进行扫描和录入电子病历系统。
3.电子病历的录入应准确无误,不得随便修改已有内容,如有错误,应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增补或修正。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病历已逐渐成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主要形式。
为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二、病历保存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保存管理制度,明确电子病历保存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保存方式和保存期限。
2. 电子病历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15年。
对于特殊病例,如罕见病、疑难病、死亡病例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年。
3. 医疗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病历在保存期限内真实、完整、可读、可追溯。
电子病历的保存应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防止数据丢失、篡改、泄露等风险。
4.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病历的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备份情况等。
5. 医疗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导致的电子病历丢失、损坏等紧急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数据备份、恢复、紧急处理等措施。
6. 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保存期限内,不得无故删除、修改电子病历。
确需修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保留修改记录。
7.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安全管理制度,采取身份认证、权限控制、加密传输等手段,确保电子病历在保存、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8.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电子病历保存设备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对保存设备的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操作设备。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1)真实性:病历内容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和医务人员的行为。
(2)完整性:病历内容应全面、详尽,不得遗漏重要信息。
(3)及时性:病历应及时书写,确保病程记录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规范性:病历书写应遵循国家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机构内部规定。
2. 书写要求(1)病历应由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无涂改。
(2)病历内容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确定的描述。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电子病历管理规范一、引言电子病历是指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医疗信息以电子形式记录和管理的系统。
电子病历的规范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电子病历管理规范,确保电子病历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电子病历的基本要求1. 电子病历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电子病历应记录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相关信息。
3. 电子病历应具备可追溯性,能够追溯到每一次的修改和访问记录。
4. 电子病历应具备可读性,方便医务人员阅读和理解。
三、电子病历的编写规范1. 电子病历的编写应遵循医学专业术语和规范,避免使用缩写和口语化表达。
2. 电子病历应按照时间顺序编写,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联贯性。
3. 电子病历应包含患者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内容。
4. 电子病历应记录患者的体格检查结果,包括生命体征、系统检查等。
5. 电子病历应详细记录辅助检查的结果,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6. 电子病历应准确记录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7. 电子病历应及时更新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
四、电子病历的管理与存储1. 电子病历应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确保惟独授权人员才干访问和修改病历。
2. 电子病历应备份和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电子病历的存储应有合理的时间限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存储和销毁。
4. 电子病历的传输应采用加密和安全通道,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五、电子病历的隐私保护1. 电子病历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2. 电子病历的访问和修改应有记录,追溯每一次的操作人员和时间。
3. 电子病历的共享应在患者的授权下进行,确保合法、安全和必要性。
六、电子病历的培训与监督1. 医务人员应接受电子病历的使用培训,了解电子病历的编写规范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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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电子住院病历管理暂行规定为促进我院电子住院病历合理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住院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住院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XXX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电子住院病历试运行情况制定本规定,请各科严格依照本规定认真执行,规定内容具体如下:第一条电子住院病历是指使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存储、传输和调用的数字化医疗记录,除能够等同实现传统病历的全部功能外,还可提供电子贮存、查询、统计、数据交换等。
第二条电子住院病历建立1、电子住院病历全院推行后,非经医务科授权允许,任何科室及个人一律不能单独使用纸质病历。
电子住院病历采取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电子病历为了方便医护人员工作,没有对病历的复制、粘贴功能加以锁定,医护人员进行病历书写时可能会大段的复制、粘贴,希望医护人员对复制粘贴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避免错误。
3、每个病人只能建一份病历,所有的医疗文件在同一份病历下书写。
建立电子住院病历必须使用本人的身份进入,严禁冒用他人身份进入电子住院病历系统,医务人员建立电子住院病历应保证电子住院病历内容的真实性。
第三条电子住院病历完成时限1、电子住院病历生成时限,按患者到护士站报到,护士完成并维护入住时间为起点,开始自动确定电子住院病历生成时限,同时信息科必须定期对系统时间进行校对,保证生成时间的准确性。
2、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首次病程记录需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72小时内完成。
日常病程记录按规定时间完成;转出记录在转科前完成(紧急情况可允许转入后6小时内完成),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接班记录应当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每月对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1次。
4、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术后即时完成。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4、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医嘱开立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5、各类医疗文书完成的时间以有本院处方权医师完成电子签名的时间计算。
其他内容同以往规定。
第四条电子住院病历格式要求1、电子住院病历中各类医疗文书由信息科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统一维护,制定的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电子住院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特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3、病历页眉及页脚格式、字体由信息科统一制定;正文字体大小按医疗文书不同种类由信息科统一维护,科室及个人非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字体大小。
4、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
病程记录必须连续书写,所有书写内容页内不得空行;如有多个诊断,应该分行标号书写。
5、电子住院病历正文题目或小标题应用居中功能,日期与标题同行者,日期左对齐,标题手动调节至本行中间位置。
6、医师签字统一规定为右对齐打印书写人姓名,在打印书写人姓名前由书写人本人手写签字,如需要上级医师签字,则上级医师于书写人手签字之前签字。
7、病程记录中对下述记录必须要填加标题: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交班记录、接班记录、转科记录、转入记录、阶段小结、输血记录、抢救记录、术前讨论、术前小结、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各种有创操作记录、危急值处理记录。
8、入院记录完成后,为保证病史采集的真实性,防止日后出现医患争议,需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予以确认。
第五条手术相关记录1、非急诊手术于医嘱下达日24:00时前必须完成术前讨论记录、术前总结、手术部位标识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签署等工作。
2、麻醉医师于非急诊手术医嘱下达日24:00时前必须完术前麻醉访视与评估,完成麻醉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和访视记录。
3、急诊抢救手术在术前有时间的条件下按上述要求完成术前准备,特殊情况时术前总结、麻醉访视记录等必须在术后1小时内完成。
4、术中出现意外情况应由主刀医师及时请示上级主管医师,需要更改术式,必须报上级主管医师同意后重新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5、手术记录应在术后24小时内由手术者完成并签名,特殊情况可由一助代写,但需手术者签名,时间以手术结束时间为起始计算点;术后首次病程记录需术后1小时内立即完成,时间以手术结束时间为起始计算点。
6、各类介入手术包括支架植入、介入治疗、介入造影检查等均按正常手术进行管理,其医疗文书的书写也按正常手术管理规范进行。
第六条电子住院病历签名与修改1、实习、进修医务人员(未取得我院处方权)、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电子住院病历,必须经过我院具有处方权限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电子签名后方可生效,病历完成时间为有处方权医师完成签名时间。
医务人员按照规定书写电子病历后,应使用手写签字进行确认。
2、电子住院病历完成后仅对其保存,未行电子签名确认,视为电子住院病历处于未完成状态,各级医师均可对其进行修改。
电子病历修改后需经修改者手写签字后方可生效。
3、上级医师病历修改方式:上级医师直接在电子病历中使用“修改病历”功能,进行病历修改,如打印时不想打印修改痕迹,可在“工具栏”中选择“隐藏痕迹”。
各级医师可以修改下一级医师签名的电子住院病历内容,但无权修改同级医师、上级医师签名的电子住院病历。
4、所有医生的病历签名采用双签名,即电子签名、打印件再手工签名,手工签名在电子签名之前,用“/”隔开,所有病程(病程录、护理记录)电子签名放在病历内容的下一行。
5、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可以对电子病历系统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需书面交信息科或主管部门,信息科根据修改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后再对系统的修改,重大修改项目需报主管部门或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电子住院病历打印1、电子住院病历必须按时书写并完成医师签名,只有经医师签名后的电子住院病历方可以打印,打印病历为最终有效病历。
2、不允许各科室或个人自行建立电子病历系统以外的电子打印文书,包括使用无电子签名的Word文档打印医疗文书。
3、电子住院病历要求只能单面打印,打印后发现打印文档中存在错误,必须对电子住院病历内容进行修订后重新打印,禁止直接对电子打印病历进行手书修改,以保证电子文本与打印文本的一致。
4、患者入院后完成的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完成签名后须即时打印;手术患者于术前接送前必须完成手术相关记录的打印,包括术前讨论、术前总结、术前病程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完成后需即时打印;转科患者、告病危患者、病情出现急剧变化者、有医疗纠纷倾向者必须即时打印各类医疗文书。
病程录:一般是满一页纸才打印并签字,遇到特殊情况也可以进行续打。
5、医嘱单:仍采取原有形式及流程操作6、病历书写过程中涉及到一些过敏史、过敏药物的描述,手工时代是红色的笔书写,因为计算机打印采用黑色,所以在病程中无法体现过敏史、过敏药物红色的描述,医护人员可以在病历打印后再用红笔标注。
7、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和纠纷,要求病人出院前由科室重新审核后方可打印装订并送病案室统一保管。
第八条电子住院病历权限与维护1、医务人员应保证所撰写的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建议定期更改密码,不允许泄露给他人使用。
医生个人对电子病历系统中以本人姓名生成的病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电子住院病历系统设立四级权限,分别包括实习医师(到医院实习的学生、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级(包括有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教授、副教授),权限逐级降低。
相应级别的权限仅限于修改本人生成的病历及同一科室低于自己级别的病历。
3、医教科负责将新来院实习医师名单(含进修医师)、实习起止时间、实习科室等内容报送给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权限维护。
4、新获得本院处方权医师(包括进修医师、研究生、新入职员工)由医教科负责将人员名单、起止时间、科室等内容报送信息科,由信息科进行权限维护。
5、本院新入职医师未完成执业医师注册前,由人事科将人员名单报医教科,医教科报信息科进行维护;每年人事科将职称聘用人员名单报信息科进行相应职称权限的调整。
6、科室发现医师权限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科室领导签名、人事科审核后报信息科进行权限的调整。
7、调离本院、取消或暂停处方权的人员由医务科出具书面通知报信息科,信息科及时取消权限或调整相应权限。
第九条电子住院病历保管1、电子病历的存储采取本地备份、微机中心备份和纸质病历储存三种形式。
医务人员在书写或修改电子病历时应及时在本地备份;书写或修改完毕后,该病历信息应即时微机中心备份;出院后打印纸质病历送病案室保存。
2、信息科须对电子住院病历进行灾难备份。
3、电子住院病历档案的存留时间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纸质病历的存留年限。
4、信息科要妥善保护患者的电子住院病历,维护患者的隐私权,对电子住院病历严格管理,避免数据被篡改、伪造、隐匿、窃取和毁坏;需对电子住院病历内容进行后台数据的更改必须有主管部门和院领导的批准。
5、电子住院病历的销毁必须得到医院主管部门和院领导的批准。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销毁电子住院病历。
第十条归档及管理1、病历归档:目前设置病人出院后48小时病历自动归档,归档后的病历医生、护士只能浏览不能修改,归档30天后医生、护士也不能浏览。
2、病历封存: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如需封存病历,一般由我院专职人员在电子病历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将纸质住院病历复印件封存(如有未打印需及时打印并签字)。
3、要妥善保护患者的电子病历,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对电子病历严格管理,避免数据被篡改、伪造、隐匿、窃取和毁坏。
未经当事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个人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透露、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
4、电子病历原则上仅为本院医务人员作医疗使用,不对外部人员开放。
5、为了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在每次使用完电子病历后,都必须及时退出程序。
第十一条电子住院病历的查询、使用1.我院电子住院病历的调用由医务科及信息科负责,调用申请人应当按医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才能由信息科提供电子住院病历打印文件,打印文书仅限于病历客观内容,在纸质病历生效继续使用时暂不受理该项申请。
2.各科室应严格电子住院病历管理,未经当事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他人的电子住院病历,也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他人的电子住院病历;严禁医务人员私自打印、拷贝电子住院病历内容提供患者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