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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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所有权的权能主要包括什么和)简述所有权的权能法律分析: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所有权的全能包括两个方面: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积极权能分别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

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所有权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是所有权的经典的4项权能。

上述4项权能,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定同时享有。

所有权是法定的财产权;所有权的主体为所有人;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所有权是独占的支配权;所有权是无期限限制的权利;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包含了四项权能。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指所有权的内容或职能。

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标的物,也可交给他人予以占有。

1、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权能是指大陆法民法对所有权内容的一般性概括。

学理上认为包括所有权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两方面。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2、法律分析: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是:占有和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构成了完整的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3、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和处分权。

使用权指的是物权人可以自由使用所拥有的财物,如使用房屋、车辆等。

支配权是指物权人可以决定财物的用途、管理方式等,例如出租、出售财物。

所有权包括所有权的种类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四项基本权能:占有。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概述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概述

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概述试卷编号:570096试卷录入者:情绪控制生活(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试卷总分:45出卷时间:2017-10-23 09:38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财产所有权的核心权能是( )[1分]A.占有B.使用C.收益D.处分参考答案:D解析:处分,收益,使用,最核心的是处分2.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包括( )[1分]A.人和物B.所有权人C.非所有人D.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参考答案:D解析: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

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

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3.不同社会所有权的性质取决于不同社会的( )。

[1分]A.生产力水平B.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性质C.法律制度D.领导者的意志参考答案:B4.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视为无主财产,其所有权属于( )。

[1分]A.发现人B.原所有人C.土地所有者D.国家参考答案:D解析:第七十九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5.所有制在法律上表现为( )[1分]A.工业产权B.所有权C.知识产权D.債权参考答案:B解析: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产权,就是行为的选择权,如果这项行为恰好与某物品相连,就被粗略地说成是对物品是所有权。

6.通过以下( )方式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属于继受取得。

[1分]A.生产B.买卖C.收益D.添附参考答案:B解析: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是什么一、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其特征有: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二、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一) 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

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的。

(253)非所有人的占有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指根据法律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而占有他人的财产。

非所有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占有他人的财产是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又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占有人不知道或无须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为善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为恶意占有。

(二) 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使用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

(169)(三) 收益是指收取所有的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利润。

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

前者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后者指果实、动物的生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

收益权能一般由所有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收益归所有人所有。

(202)(四) 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

处分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前者是在生产或生活中使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消灭,后者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

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理。

处分权能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非所有人才能处分他人所有的财产。

(200)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一起构成了所有权的内容。

但在实际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能够且经常地与所有人发生分离,而所有人仍不丧失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三、财产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种类就是指所有权的不同类型,所有权的种类是对所有制形式的反映。

在我国,所有权的形式主要有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所有权是指什么一、所有权是指什么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乙对该房子的占有即为非所有人占有。

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可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对甲的房子占有即为合法占有,如果租赁期届满乙还占有该房子即为非法占有。

在非法占有中,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如甲将乙的一幅字画赠送给丙,而丙并不知道字画不是甲的,此时丙的占有即为善意占有。

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还要占有他人财产,如将拾得物据为己有即为恶意占有。

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目的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善意占有中,占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权,而恶意占有则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还应返还原物和由原物所获得的利益给原所有人,原所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恶意占有人。

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

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收益权之所以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因为人们拥有某物都希望通过该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

所有权自身也须要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处分,即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在一般情况下,处分权只能由所有权人亲自行使。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构成了所有权完整的四项权能,所有人往往是通过四项权能与自己的分离回复来满足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财产的用途。

二、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是谁当你贷款购车的时候,你与银行形成抵押关系,就是说你的代码证在银行进行抵押,汽车的所有权还是你的。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2、使用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3、收益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4、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

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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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资料卡 《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 占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 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 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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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二)财产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所有权人丧失 其所有权,即所有权的终止。所有权的消灭原因,既可以是法律 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法律事实。所有权的消灭的 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转让所有权。如通过买卖、赠与、互易等法律行为转让所有 权,原所有人的所有权消灭,新的所有人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 权。 2.抛弃所有权。所有人抛弃其财产的,即丧失对该项财产的所 有权。但所有人抛弃所有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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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经济法基础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即所有权内容,是指所有权的作用。我国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 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所有 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一)占有权
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在事实上控制属于自己的财产的权利。一 般情况下,占有权属于所有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占有权能 也可以与所有权人分离,由非所有人行使占有权,即非所有人占 有。非所有人占有根据占有的根据是否合法,可以分为合法占有 和非法占有。其中,非法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又可分 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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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可以是一个单位或个人,也 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共同享有所有权。根据同一 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的个数不同,可以将所有权分为单独所有和共 有两种形式。其中,共有又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 型。

经济法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三章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
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主体 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
(1)主体是共有人——与公有不同 (2)客体是同一项财产 (3)产生根据广泛——可以是共同行为或身 份。 (4)不构成新的所有权类型 (5)共有财产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分割
2.共有的分类1
(1)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
(1)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2)须能为人所能支配或控制 (3)须能满足生产或生活需要(经济价值) (4)须是有形财产
2. 分类
(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2)特定物与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4)原物与孳息 (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6)动产与不动产
三、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人承担的义务。 (一)财产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1)独立性 (2)绝对性 (3)排他性 (4)充分性 (5)所有权客体是物
二、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所有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人承担的义务。
1. 占有 占有,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实际控制或管领。 (1)所有权人占有。 (2)非所有权人占有——占有财产的人不是所有权人: ①合法占有,是指占有人依照法律或合同占有他人财产
——恶意,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
2. 使用
使用,是指按照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获取经济利益 或满足生活上某种需要。
使用权是直接于所有物上的权利,其存在以占有财产为前提。
3. 收益 收益,是指权利主体在财产上取得某种经济利益。 4. 处分 处分,是指主体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的
1. 占有 占有,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实际控制或管领。 (1)所有权人占有。 (2)非所有权人占有——占有财产的人不是所有权人: ①合法占有,是指占有人依照法律或合同占有他人财产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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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1)》题库及答案一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5分)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客体、法律行为三个要素。

2.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的公民,以自己的收入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设立登记产生,到被吊销注销终止。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合同两种。

5.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默示形式、行为形式。

6.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法定期限、约定期限、指定期限。

7.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依法取得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

8.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自然孳息与民事孳息两种。

9.物权分为动产权和不动产权。

10.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给分)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B。

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D。

五年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

不动产4.XXX不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XXX经过,要求XXX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XXX,XXX同意付钱,XXX遂将XXX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B。

无效的民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C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财产所有权所用的四种权能是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这些权能的基础上,需要怎样应用的呢?结合了相应的一些规定,下文将会详细分析,1、占有和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对物的控制也称为对物的管领,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发生一种外部的接触。

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2、使用权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

在任何社会经济形态中,人们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都不是目的,占有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物的使用价值或增值价值。

所以,不论是所有人还是非所有人,他们占有财产,最终是为了对财产有效地利用或从中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这种利用财产的权利,就是使用权。

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3、收益权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收益主要是指孳息。

所谓孳息是指财产上产生的收益。

孳息分为两种:(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树上结果。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一、单项选择题 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 )。

A. 一年 B . 二年C . 四年 D. 五年 2.张某不慎掉人下水道中,急忙呼救。

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5千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

A.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 .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C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 无效的民事行为 3. 民法规定,公民的住所是- ( )。

A. 他的户籍所在地 B . 经常居住地C . 工作所在地 D . 出生地4. 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 )。

A.一年 B . 二年C . 三年 D . 四年 5.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起算( )。

A. 从合同签订时起 B .从合同生效时起C .从财产约定交付时起D. 从财产实际交付时起6.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 )。

A. 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 .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财产关系和有财产性质的人身关系7. 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

A. 既得权和期待权B. 财产权和人身权C .主权利和从权利 D .绝对权和相对权8.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 )。

A. 有限清偿责任 B . 无限清偿责任C . 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D . 按份责任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

第 1 页共 1 3 页A. 法人机关成员的个人意志 B .法人代理人的意志C . 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D .法人的意志10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

A.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B .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 . 无效的民事行为D . 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1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 )。

普法教育考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练习

普法教育考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练习

普法教育考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练习题物权法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财产所有权的权能表述准确的是()。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A正确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A动产和智力成果;B动产和权利;C不动产和权利;D人身利益和权利B正确甲、乙二人同在出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

甲的行为属于()。

A拾得遗失物;B获取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侵权行为B正确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个月后以40元卖给乙。

乙在回家路上,羊被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两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B丙付甲2个月饲养山羊的费用;C山羊归丙,丙付给乙40元;D乙将山羊退还甲,并索还40元A正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D正确关于物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物权的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人;B物权的客体是标的物;C物权的设定不具有法定性;D物权具有公示性,但不具有优先性A正确物权可以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后者又包括()。

A完全物权;B留置权和担保权;C用益物权和担保权;D物权请求权C正确以下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的有()。

A土地、森林;B房屋及其屋内的电视机;C金钱;D具有经济价值的器物、房屋A正确关于物权的继受取得,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先占;B买卖;C赠与;D继承A正确下列关于善意取得的说法,错误的是()。

A善意取得的财产必须是动产或不动产;B转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C受让人依法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无权向无权出分人请求赔偿损失;D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C正确二、多项选择题物权的优先效力表现为()。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四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B)。

A.父母、子女B.配偶C.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D.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

A.实践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C.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5.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A)。

A.国家B.城市C.集体D.个人二、多项选择题6.根据民法规定,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ABD)。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部分民事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7.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D)。

A.股票B.债券C.支票D.提单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

A.公平合理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D.严格划分界限,互不侵犯9.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10.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BCD)。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三、填空题11.民法通则规定,年满____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12.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____三种形式。

合同型联营13.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____三类。

指定代理14.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____。

担保物权15.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__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

法律知识20道经典例题和解析

法律知识20道经典例题和解析

17. 某甲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甲的代理人。
A.甲的母亲,80岁
B.甲的妻子,50岁
C.甲的妹妹,45岁
D.甲的叔叔,60岁
【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据此题中甲某的监护人应为其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B项中甲的妻子身为原告,不能作为甲的代理人,应由第二顺序监护人即甲的父母担任代理人,但甲的母亲年事已高,恐不能胜任代理人职责,则可以其其他近亲属为代理人,选项C为正确答案。
15. 甲企业向乙企业订货500吨,并向乙企业预付定金20万元,后因乙企业只向甲企业履行了300吨货的交付义务,双方就定金返还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不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按预付款处理,冲抵货款
B.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40万元的货款 Hale Waihona Puke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B.接受赠与的财产
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
【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得利的一方当 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受损失一方,受损失一方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称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选项A债务人的债 务使得债权人产生要求履行债务的债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基于合同产生,是合同之债。排除选项A。接受遗赠行为是有合 法根据而表示接受利益的行为,并不因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选项B不符合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根据《婚姻 法》规定,养子女虽然自收养关系确立即对生父母不再有赡养义务,但其出于道义而给其生父母赡养费的行为可理解为赠与 ,而不能确定为不当得利,故排除C项。选项D符合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是正确

所有权具体包含哪些权利

所有权具体包含哪些权利

所有权具体包含哪些权利一、哪些是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一、哪些是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1、所有权是对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内容。

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均可依所有人的意思或所有人意思之外的原因与所有权发生适当的分离,分离后可以形成他物权、可以不形成他物权。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种类有哪些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个方面的内容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

在这三个方面的权利中,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是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基础。

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一、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些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在我国,所有权的形式主要有国家所有权、集体组织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这是我国现阶段财产所有权的三种基本形式。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方式,生产、先占、添附、善意取得。

2、继受取得,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等;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例如继承遗产,接受他人遗赠等。

二、所有权的特点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

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

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

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

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各国法律的所有权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它不仅包括对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还包括了对于物的最终处分权。

所有权作为最完全的物权,是他物权的源泉。

与之相比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仅仅是就占有、使用、收益某一方面的对于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只是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第四,所有权具有弹力性。

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适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

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最新XXX《民法学(1)》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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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胎儿出生被视为死体,因此保留的遗产份额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

2.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

3.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就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4.物品是否需要依赖其他物品才能存在,可以将其分为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5.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依法并经法定程序限制。

案例分析题:1.如果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那么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一年。

2.如果一个人请求另一个人帮助救人并同意付钱,那么这个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公民的住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

4.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5.如果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那么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起算时间是从财产实际交付时起。

诉讼类型题: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确认之诉。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法人机关成员。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1.我国法律规定,胎儿出生是死体的,保留的遗产份额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

2.按照《民法通则》的要求,个人合伙成立的基础是合伙协议、合伙字号、书面合伙协议和法定登记程序。

3.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应当承担法律后果。

”4.根据物是否须依赖其他物而存在,可将其分为主物和从物。

5.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放弃,但依法并经法定程序可以限制。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欢迎阅读法律实务名词解释: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法律制度。

其内容是:如果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判;经领海: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次序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社会主义法律:是制定或称社会主义立法,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使用(五)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的生育观。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5.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10..社会生活权利5、民事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对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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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
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使用
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收益
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处分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

如转让、租借等。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分权均由所有人来行使,但在特殊情况下,处分权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和所有人的意志而与所有权分离。

如国有企业依法处分国有财产。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一起构成了所有权的内容。

但在实际生活中,占
有、使用、收益、处分都能够且经常地与所有人发生分离,而所有人仍不丧失对于财产的所有权。

二、财产所有权消灭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而使所有权人丧失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的消灭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这是指所有权的标的因一定的法律事实或自然原因而不复存在。

如因生活消费、生产消耗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财产的毁灭。

第二、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这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

引起所有权相对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财产所有权被抛弃;
财产所有权被依法转让;
财产所有权的主体资格丧失。

如作为所有人的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被解散或撤销;
财产所有权因国家采取强制性措施而消灭。

如财产被依法征收。

三、夫妻财产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它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以及婚姻解除时财产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
度。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制度是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如何界定夫妻财产制里夫妻财产的内容具有重要意义。

这里的夫妻财产既包括积极财产,同时也包括消积财产,积极财产即财产的全部,权利,消积的财产即债务,负担。

同时夫妻财产既包括有形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实物,也包括无形的财产,如知识产权、股权等财产内容。

这些财产随着夫妻身份的确立而确立,随着夫妻身份的消灭而消灭,夫妻财产制集身份法与财产法的特点于一身,是婚姻效力的一项重要法律内容,也是近现代家庭财产制的重心所在。

夫妻财产制与民法中的一般财产关系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夫妻财产制的主体仅限于夫妻双方。

只能以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为主体,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夫妻身份,即使双方存在同财共居的事实,其财产关系也只是一般的财产关系,如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则不适用该夫妻财产制。

男女双方如何成为夫妻关系,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从该法条可以看出我国对夫妻关系采登记要件主义,即只有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取得结婚证后方称为夫妻关系。

在我国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种例外情况即事实婚姻,对认定为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也按夫妻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对事实婚姻进行了界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
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同居期间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没有协议的起诉到法院的按一般民事案件处理,并根据照顾子女、女方的利益原则,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等等。

2、夫妻财产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双重属性,且财产属性从属于人身属性。

如果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身份,也就不存在夫妻财产制。

因而夫妻财产制在具有依附性的特点的同时,还具有可变性,一旦夫妻身份解除,它也就随之而消灭。

3、夫妻财产制植根于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水平,受制于社会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具有很强的民族性和历史性。

传统文化对一国立法的影响,18世纪的历史法学派对此有专门的著述,该派代表人物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它深深地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历史之中,而且其真正的源泉乃是普通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

就像民族的语言、建筑及风俗一样,法律首先是由民族特性、“民族精神”决定的。

而在所有的法律中,婚姻家庭法是受一国传统文化因素影响最深的法律,历史上曾继受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立法传统
的国家,不管这些国家是属于欧美国家,还是属于亚非的国家,在其财产法已完全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产物或翻版的情况下,其有关婚姻家
家庭的立法却仍然基本保持着本民族的风格。

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家庭法的组成部分,在选择其财产制的形式时,就不能单纯从立法技术上考虑,而必须与一国的历史相联系起来。

基于此,各国虽然理念大体一致,但适用的财产制形式却大相径庭,根本原因就在于各国传统文化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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