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现代科研院所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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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学研新模式的现代科研院所业务定位研究

2012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会议要求,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在7月6日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的6点意见中再次明确指出“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研院所和高校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会议精神初步描绘出了我国未来科技创新体系的构成主体和运转模式,也包含着对各类研究性质的组织机构的合理分工,即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面向市场,承担着技术创新主力军的任务,科研院所和高校则承担着为技术创新提供服务的职能。为此,要求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协调发展的机制,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这样的部署,不但将有效地解决长期以来困扰“产学研”良性发展的协同机制问题,突出“产学研”合作“产”的作用,避免科研院所和企业同台竞争的尴尬,还为科研院所的业务定位和发展空间拓展出了一片广阔的“蓝海”。

一,产学研的困境

“产学研”的创新合作模式,一度被认为是从知识创新到市场拓展价值链中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合作共赢的利器。在我国更是被赋予了解

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重大期望。甚至还在2007年成立了由国家

发改委牵头,科技部,教育部等十余个部委,以及大批高校,研究院所

和企业参加的跨部委,跨区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全国性非盈利社团---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产学研合作对促进科技成

果的产业化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一些根本性,体制性的问题也逐

渐显现。主要表现在:参与的企业数量相对较少;技术设备相对落后;

尚末形成产学研合作的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较低等(杨健

萍,2012)。高瑞平(2008)在对高校和现代大型企业实地调研后,分

别从企业,科研,政府三方面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认为“企业对自身在

创新体系的主体地位认识不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选题与市场需求脱节,

技术与经济脱节;政府的科技项目立项机制有待完善”。其他学者对产

学研问题的分析也大同小异。其实不难发现,核心的问题是“产学研”

的三个参与者间的作用,权利和义务缺乏清晰的边界划分,实践中总是

出现“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在不断出现的角色错位中,地位最为

尴尬的当属科研院所。

科技部张来武(2008)副部长认为,产学研的分工合作,是人类的一个进步,一个文明。建立一种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把分属于高校,

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人才,设备,资金和研发成果整合起来,接通知识创

新到工程创新再到应用创新的创新链条。“产学研”,究其本质是一种

合作的关系,涉及分别承担“产”,“学”和“研”责任的三个参与主

体。“产”的载体,是各种类型的企业。按照“企业”的定义,天生就

是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而形成的组织。企业生存的途径是为市场提供

满足各类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获取相应回报。出于减低成本,提高

利润的目的,企业往往不会过早地投入到尚有风险的前沿技术的研发中

去。“学”的表现,主要就是高校,特别是研究性质的大学,扮演为

社会培养所需各类人力资源的角色。在科学技术发展变化日新月异的时

代,为使学生的能力能够满足社会的需要,学校必须着眼于科技的前沿。

前沿的理论和实际的应用之间自然形成了一段真空地带。“研”主要指

的是专门的研究机构,特别是独立性质的研究院所。研究机构的作用,

就是在基础和应用之间,实验室和车间之间搭建一座桥梁。“产学研”,

正是在承认主体差异的前提下提出的一种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

然而,“产学研”本身也是一种市场行为,由于缺乏一种市场化的合作机制,参与各方纷纷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高校利用其作为知识

创新源头,拥有大量成果和人才的优势,通过自己创办科技公司的方式,

不断向工程创新领域延伸,直至应用创新领域。与此同时,企业则借助

对市场需求的敏锐分析以及相对富裕的研发资金,通过自建研发中心,

不断向创新的源头延伸着战线。“产”和“学”的相向延伸趋势,使得

按照分工本应处于创新价值链中间的科研机构处境尴尬。当高校开始自

己研究“产品”,企业开始自己制造“成果”的情形出现后,科研院所

这座“成果加工厂”就成为“夹芯板”,处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的状态,面临被边缘化的危机

二,计划经济环境中的产学研模式

计划经济时代,按照严格的分工,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经济体系内分别担当着不同的角色。学校主要负责基础科研,企业只负责按照图纸组织生产,科研机构负责研发和设计工作。我国的科研体系是借鉴前苏联的科研体系建立的,在这个高度计划的体系中,又按照严格的专业领域分工组建不同的科研机构承担着相应的科研任务。因此,在计划体制之下,创新的主要力量就是科研机构,产学研之间相互缺位或者越位的矛盾并不突出,或者说,产学研是按照严格的计划实行的“合作”。

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在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不受国家计划制约的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也不断增强,加上高校的成果产业化导向,创新的主体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也正是在这种计划力度日渐弱小的环境下,科技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愈演愈烈,产学研脱节的矛盾才得以暴露出来。王明春(2009)在分析《“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2005 年)后发现:以原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所属科研院所为核心承载主体的科研旧体系,正在被以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为核心承载主体的科研新体系取代。一段时间,究竟是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还是继续依靠科研院所担负创新的主力军的争论在企业,科研院所间,在分负不同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针锋相对。企业主体论者强调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高效率,认为企业的研发本身就是针对具有市场需求的产品为对象开展的,研发成果直接进入市场,不存在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科研院所主体论者则立足于历史沿革,认为其承担的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公益性技术服务是促进行业和地区总体技术水平提升的必要途径。两派意见一时难分胜负,产学研三方都按照各自的理解为自己的机构设定任务和目标开展竞争,致使科技经济的融合越来越疏远。此次创新大会的召开,从一定程度上为“主体争论”做了评判,明确地定位了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别应当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

三,创新型产学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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