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
碳汇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碳汇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李怒云;郑小贤;李金良;崔嵬【摘要】为贯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推进城市低碳转型,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开展了以促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目标的碳汇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创建了碳汇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分为管理考核和量化考核两类指标共32项,其中创造性地设置了人均碳汇碳源比指标。
经浙江省泰顺县和河北省崇礼县试点测试表明,该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国县域城市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To carry out the national strategic deployment for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low carbon city,mitigate and adapt to climate change,an assessment indicator system for the Carbon Sink City with the goal of“Lucid waters and lush mountains are invaluable assets”was devel-oped. A total number of 32 indicators were divided into two sets,which are management assessment indi-cator and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indicator respectively. The“Ratio of carbon sink and carbon source”in-dicator creatively was proposed. Tested in Taishun county of Zhejiang Province and Chongli county of He-bei Province,the indicator system is considered to be scientific and operable. This stud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promot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for our country and cities,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ith green and low carbon.【期刊名称】《林业资源管理》【年(卷),期】2016(000)004【总页数】4页(P1-4)【关键词】碳汇;碳汇城市;碳源;管理考核指标;量化考核指标【作者】李怒云;郑小贤;李金良;崔嵬【作者单位】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北京 100714;北京林业大学,北京 100083;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北京 100714;北京林业大学,北京 10008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18.5全球气候变化已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8号)和《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1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何要开展这次清理工作?答:这次清理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的。
开展这项清理工作,既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及时体现部门职能变化、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内在要求。
环境保护部文件清理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
7月13日,环境保护部公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决定对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这次继续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摸清家底”,也是整个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问:这次文件清理范围包括哪些?答:环境保护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截至2016年6月30日之前,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领域。
问:哪些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答:“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环境保护部(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局)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原文转发国务院的文件,制定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发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此次清理不按规范性文件处理。
问:未列入目录的文件是否继续有效?答:《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的400件文件均为经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目录的文件除了存在已被废止、自行失效的情况外,还存在其本身不属于此次清理所指的规范性文件范围等情况。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明年出台(2004-11-22 05:59:15)【南京日报报道】(记者朱文君通讯员徐小怗)2008年,我市将建成“全国生态市”,按相关指标,届时,我市一年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将达到330天以上,城市将无4类水体。
日前,由中科院南京湖泊与地理研究所、南京大学和南京市环科所共同完成的《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通过以中国科学院李文华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的评审,《南京生态市建设规划》将于明年出台。
规划大纲展示了目前我市的生态状况:我市人均水、土地资源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单位GDP水耗约400立方米/万元,高于全国对于生态市的要求。
南京城区水质大部分达不到所属功能区类别要求,郊区水质总体尚可,但局部恶化现象尤其是工业区附近水质超标现象不容忽视。
全市空气质量总体转好,但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较严重,尤其在市工程建设量较大的地区和车流交通量大的地区,超标严重。
规划大纲对南京的空间结构进行了分析。
主城、都市发展区和市域构成南京生态建设空间的3个圈层,以主城外围山林、高速公路绿带、农田、湖泊、河流为依托,构筑南京生态基础设施网架。
同时,以区、乡行政区界为单元,将它们分为“生态保护与禁止开发区”、“生态修复与限制开发区”、“生态缓冲与控制开发区”以及“生态建设与引导开发区”。
针对土地资源的紧缺,避免城市无序外扩,规划将对主城用地进行约束。
规划大纲将生态市的建设分为3个阶段,即2004年至2008年,达到国家“全国生态市”生态标准的要求,高淳、溧水两县达到生态县建设指标。
在对生态市考核的28项指标中,我市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森林覆盖率等9个指标基本达标,人均GDP、城市空气质量等15项指标经过努力可以在近期创建中达标。
2009年至2012年,我市将主要通过实施生态产业和重点生态领域的建设,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形成生态产业体系框架;2013年至2020年为我市生态市建设的全面提升阶段,初步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和生态社会体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级 指 标
1
人均国 内生产总值 经 济发 达地区 经 济欠发 达地区
年人均财政收入 经济发达 地区 经 济欠发 达地区
元, 人
2
2 经 济 发
元, 人
2
3
农 民人均纯收入 经济发达 地区 经济欠发 达地区
。
,
4 国家有关 环境保护法律 、 法规 、 度及地方颁 布的各项环保 规定 、 制 制 5 发现有 一条执行不 力 。扣 1 , 分 扣 度得到有效 的贯彻执行 。 完为止。 污染 防治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生态保护与建设卓有 成效 ( ) 2 。三年 三个条件 5 内无重 大环境 污染 和生态破坏事件 () 2 按每个条 件后 面的数 值 外来物种对 生态环境 未造成 5 赋分 明显影 响( ) 1 达到满分 , 否则 0 。 分
元/ 人
2
展
4
城镇居 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发达地区 经济欠发 达地区 单位 G P能耗 D
元, 人
2
5
吨标煤 / 万元 m 万元 Y %
%
2 2 2
2
6 单位 G P水耗 D 7 主要农产 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 的比重 ( 产值 ) 森林覆盖率
五、 考核 程序
差距 , 判断创建工作 的进步幅度。按创建工
作进步幅度评定先进 。 ( 基础分和创建分打分方法如下 : 四) 1生态县 。 、 基本条件共赋 2 分 , 8 按表 1 的方法赋分 。3 项指标按表 2 6 共赋 7 分 , 2
参 加考核 的县 、 , 市 首先 进行 自评 , 并 向省 级环保局提交 自评报告 。 省级环保局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一、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含县级市、区)建设指标(一)基本条件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4 年以上;国家和上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实施系列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2.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
所辖乡镇(涉农街道)全部获得国家级美丽乡镇命名。
辖区内国家级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0%以上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县级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总量控制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
矿产、森林、草原等主要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安全监管等达到相应考核要求。
严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生态红线。
4.环境质量(水、大气、噪声、土壤、海域)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
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解决,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区域环境应急关键能力显著增强,辖区中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
新建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
生态灾害得到有效防范,无重大森林、草原、基本农田、湿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海岸线等人为破坏事件发生,无跨界重大污染和危险废物向其他地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好转。
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并严格遵守。
严格执行规划(战略)环评制度。
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产业结构及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中国生态城市建设内涵、特征及挑战修改稿
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强调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经济、社会、 文化等各个领域全面推进。主要的建设领域包括生态产业体系与 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水域的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
二、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特点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 Eco-City Constru(试行)》要求在编 制生态市建设规划时要进行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是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特色。 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重点说明区域主导生 态功能,阐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明确禁止、 限制和鼓励、倡导发展的产业方向及建议。
二、中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特点
Control the numbers of private car, advocate public transport.
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比例,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政策调控限制私人汽车购买和使用 推广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制定严格的新车标准。
三、中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Challenges of China‘s low-carbon eco-city development
(一)正确把握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内涵 及相互关系,更好的指导生态城市建设。
Correctly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among green economy, circular economy and low carbon economy
The core content of low-carbon Eco-city construction
3)加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
Enhance energy-saving building, popularize green building.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 推动居住建筑节能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2018年5月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备注生态制度(一)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制定实施约束性指标规划基准年不早于2012年;规划处于有效期内。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20约束性指标市县达到上级相关考核要求。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编制参考性指标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开展参考性指标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开展参考性指标6河长制- 全面推行约束性指标7 湖长制- 建立参考性指标8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开展约束性指标9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参考性指标生态环境(二)环境质量改善1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幅度重污染天数比例下降幅度%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省改善幅度约束性指标11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提高幅度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省改善幅度约束性指标(三)生态系统保护12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55且不降低约束性指标13森林覆盖率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60≥40市:≥16,县:≥18≥70参考性指标14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外来物种入侵--执行不明显参考性指标(四)环境风险防范15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约束性指标16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建立参考性指标17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未发生约束性指标生(五)18生态保护红线- 开展划定约束性指标—4—领域任务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值指标属性备注态空间空间格局优化19耕地红线- 遵守约束性指标2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丘陵地区平原地区%≥33≥22≥16约束性指标21 空间规划- 编制参考性指标生态经济(六)资源节约与利用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且在省内名列前茅。
约束性指标2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且在省内名列前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24•【文号】环办[2004]109号•【施行日期】2004.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2004]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规范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我局制订了《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及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2.《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实施意见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附件一: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1.总则1.1 任务的由来1.2 规划编制的范围(行政辖区)1.3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1.4 规划编制的依据(1)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5)相关生态省建设规划2.基本情况与趋势分析2.1 自然地理状况2.2 社会经济状况2.3 生态环境现状2.4 主要资源状况2.5 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趋势分析2.6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优势与制约因素对比《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找出差距,分析原因。
3.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3.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关系,以人为本,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5.将第十二条第二项中的二级保护区内“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修改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将“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修改为:“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0年12月22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决定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等3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27.关于《排污费缴纳通知单(试行)》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6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函[2003]263号)
28.关于夹杂在剥离土中的煤矸石征收排污费问题的复函(2004年12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4]490号)
29.关于征收污水超标准排污费问题的复函(2007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2007]239号)
2.将第八条修改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1.关于石料开采企业排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1998年7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函[1998]210号)
生态市评估体系的修正与生态市创建成效评估的研究
生态市评估体系的修正与生态市创建成效评估的研究摘要:结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在评估体系中增加万元GDP氨氮排放量和万元GDP氮氧化物排放量两个指标,参照国家生态市评估体系,引入权重、级差及评分标准。
以沈阳市为例,应用修正后评估体系对生态市创建成果评价,分析新增指标以及权重、级差和评分标准对生态市创建成效的影响,探寻生态市创建发展趋势,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为生态市创建提供初步理论。
关键词:城市生态市评估体系万元GDP氨氮排放量万元GDP氮氧化物排放量权重分级评分标准Abstracts: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welve-Five” plan, added to the evaluation system for USD GDP emissions of ammonia and USD GDP emissions of nitrogen oxides are two indicators, State ecological assessment system, introduction of weight, grade and scoring criteria. In Shenyang, for example, application, created, amended evaluation system on ecological outcome evaluations, analysis of new indicators and weights and scores to create ecological city and the differential effect of, explore the eco-city to create trends, problems and recommendations made, created for the municipality to provide a preliminary theory.Key words:Evaluation system of urban municipality USD GDP emissions of ammonia USD GDP emissions of nitrogen oxidesWeighted grading criteria1 “十二五”规划新增环境指标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显著减少,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解读
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解读强化顶层设计体现提档升级考虑区域差异——《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解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态⽂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地以市、县为重点全⾯推进⽣态⽂明建设,2016年1⽉28⽇,环境保护部正式印发《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指标(试⾏)》(以下简称《指标》),打造区域⽣态⽂明建设“升级版”。
《指标》从⽣态空间、⽣态经济、⽣态环境、⽣态⽣活、⽣态制度、⽣态⽂化六个⽅⾯,分别设置38项(⽰范县)和35项(⽰范市)建设指标,是衡量⼀个地区是否达到国家⽣态⽂明建设⽰范县、市标准的依据。
《指标》体现了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尤其是⼗⼋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五⼤理念。
《指标》编制过程中,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原则,以国家⽣态县、市建设指标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发展阶段和地区差异。
《指标》以促进形成绿⾊发展⽅式和绿⾊⽣活⽅式、改善⽣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内容侧重于优化国⼟空间开发格局、全⾯促进资源节约、加⼤⾃然⽣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度、加强⽣态⽂明制度建设等重点任务。
《指标》体现了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达性和前瞻性⾃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态环境保护纲要》提出⽣态省建设以来,环境保护部⼤⼒推动,各地积极响应,⽣态⽰范建设已经成为各地改善区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态县、⽣态市、⽣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各地按照指标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前全国已有福建、浙江、等16个省(区、市)正在开展⽣态省建设,超过1000多个市、县、区⼤⼒开展⽣态市县建设。
114个地区取得⽣态市县的阶段性成果、获得命名,涌现了⼀批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
随着⽣态⽂明建设⽇益深⼊和各地⼯作的深⼊开展,原有指标体系与⽬前⼯作现状已不太适应,不能完全有效指导各地⼯作深⼊开展,迫切需要按照中央关于⽣态⽂明建设的最新要求进⾏提档升级。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5.23•【文号】环发[2003]91号•【施行日期】2003.05.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2日)废止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发〔2003〕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示范区建设,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的实现,我局组织制订了《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继续和发展,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
已批准的试点地区,要按照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及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创建工作。
二、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创建,坚持国家指导、地方自愿的原则。
拟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的地区,应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生态县(市、省)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开展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的地区,应对照指标体系的要求,组织编制生态县(市、省)建设规划,通过有关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论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组织;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论证,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同组织。
四、经过一段时期的建设,达到指标体系要求的地区,可申请考核验收。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建设指标解读
7、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约束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单位面积工业用地 产出的工业增加值,是反映工业用地利用 效率的指标。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越 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越高。
❖关键:工业用地
❖区域内的工业用 地确定——土地利用现状 类型与数量—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统计,工业增加值采用 不变价核算。
≤50
参考性 指标
中部地区
≤70
≤70
西部地区
≤80
≤80
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 值
7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万元/亩
≥80 ≥65
≥80 ≥65
参考性 指标
西部地区
≥50
≥50
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约束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GDP)的能源消耗量,是反映能源消费 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要求地 方能源消耗总量不超过国家或上级政府下 达的关于区域能源消耗总量控
3、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约束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 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天然林 、生态公益林等面积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百 分比,上述区域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关键:执行指标?前置条件相差小于20%才 能加权计算目标值
❖山区≥33% ❖丘陵地区≥22% ❖平原地区≥16%
除行政区内严重污染天数(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不超过 1%)。 ❖ 问题:部分县没有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仅有人工监测?
12.地表水环境质量
❖(1)质量改善目标
❖指标解释:指依据《水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及省、市制定的关于水 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地方完成国 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任务的情况。要求区域水环 境质量不降低并达到考核目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佛府[2012]102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佛府〔2012〕10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业经佛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23日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为统筹我市经济-环境-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的发展,挖掘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协调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产业布局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污染突出、生态用地锐减、生态文明水平偏低等问题;推进佛山“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幅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特编制佛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
本规划概要:“12366”,“生态创建我最优”。
“1”:坚持一项基本方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2”:协调两大关系--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
“3”:执行三个最严格--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最严格的土地审批。
“6”:建设六大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环境支撑体系,生态文化体系,资源保障体系。
“6”:完善六大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宣教保障,能力保障。
“生态创建我最优”--通过实施“12366”工程,实现佛山市“十二五”期间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标准,在全国“十二五”期间的生态创建中做到最优。
第一章生态市创建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1条地理位置佛山市位于中国广东省中南部,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南邻港澳,地理位置优越。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2004年11月第6卷第11期中国工程科学Engineering ScienceNov.2004Vol 16No 111专题报告*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度研究课题[收稿日期] 2004-04-26[作者简介] 卞有生(1937-),男,江苏镇江市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卞有生1,何 军2,张文国2(11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37;2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 100035)[摘要] 为指导和规范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编制,研究制定了本导则。
导则明确指出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实质是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社会和生态文化四个方面。
导则在阐述建设规划的内涵、意义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规划必须包括的内容以及规划编制的程序、方法、手段和审批程序。
导则适用于全国各地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编制,同时供审查规划和检查、考核建设成效时使用。
[关键词] 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规划;导则[中图分类号]X171;X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42(2004)11-0001-071 导言21世纪是人与自然开始走向协调与和谐的世纪,/环境与发展0已成为各国关注的时代主题。
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科学已成为影响当今世界进步、发展的主导科学;健康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是时代的主旋律。
环境问题已成为举世瞩目的热点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成为各国人民的共识。
这种在共同生存基础上构筑起来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是人类走向与自然和谐的文明)))生态文明的基础和前奏。
显然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的建设过程是逐步走向生态文明的历史过程,是适应世界/科技创新)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生态和谐0规律的最佳体现。
1994年,我国编制了5中国21世纪议程6,明确提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整体战略。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正是实施这一战略的最佳载体。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2008-01—15一、生态县(含县级市)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二、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5)全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三、生态省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2)全省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含地级行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重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位居国内前列或不断提高。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
注:原则上按区域主要地貌类型对应的目标值进行考核;当行 政区内平原、丘陵及山地面积占比相差不超过 20%时,按照平原、 丘陵及山地加权目标值进行考核。 数据来源:统计、环保、林业、国土、住建、农业、园林等部门。 4.规划环评执行率 指标解释:规划环评执行率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是指 区域近 3 年实际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数占应该进行规划环 评的开发利用规划总数的百分比。其中,应该进行规划环评的开发 利用规划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各类开发利用 规划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要 求,应当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 计算公式:
— 14 —
二、建设指标 (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
领域 任 务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指标值 划定并遵守 遵守 ≥33 ≥22 ≥16 100 指标属性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1 生态保护红线 2 耕地红线 (一) 空间格局 优化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山区 3 丘陵地区 平原地区 4 规划环评执行率
(五) 生态系统 保护
%
参考性指标
% % %
参考性指标
18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六) 环境风险 防范 19 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20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21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22 城镇污水处理率 县级市、区 县
约束性指标 参考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
生 态 生 活
(七) 人居环境 改善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能源消耗总量(吨标煤) 地区生产总值(GDP(万元) )
注:GDP 与能源消耗同步核算,GDP 按可比价计算。 数据来源:统计、经信、发改等部门。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指标解释:指行政区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所使用的水资源量。 同时,要求行政区水资源消耗总量不超过国家或上级政府下达的水 资源总量控制目标。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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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2008-01-15一、生态县(含县级市)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二、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三、生态省建设指标1、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省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含地级行政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重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位居国内前列或不断提高。
(5)全省80%的地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四、指标解释(一)生态县第一部分基本条件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指标解释:按照《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环办〔2004〕109号),组织编制或修订完成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
通过有关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规划文本和批准实施的文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规划应实施2年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关停。
数据来源:当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的文件、实施计划。
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
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指标解释:设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将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数据来源:当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的文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指标解释: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较大环境事件,指“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环境事件(III级)以上(含III级)的环境事件,具体要求详见上述预案。
及时查处、反馈群众投诉的各类环境问题。
外来入侵物种指在当地生存繁殖,对当地生态或者经济构成破坏的外来物种。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指标解释: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连续三年在全省排名前10位(不含已命名生态县的排名)。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5、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指标解释:全县(含县级市、区)80%的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街道)”。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第二部分建设指标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指标解释:指乡镇辖区内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数据来源:统计部门。
2、单位GDP能耗指标解释: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的耗能量。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经济综合管理、能源管理等部门。
3、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1)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指标解释: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
工业增加值指全部企业工业增加值,不限于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经贸、水利、环保等部门。
(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解释:指田间实际净灌溉用水总量与毛灌溉用水总量的比值。
毛灌溉用水总量指在灌溉季节从水源引入的灌溉水量;净灌溉用水总量指在同一时段内进入田间的灌溉用水量。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水利、农业、统计部门。
4、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指标解释:指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与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比例。
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不能重复统计。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农业、林业、环保、质检、统计部门。
5、森林覆盖率指标解释:森林覆盖率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
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是指区内林地、草地面积之和与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林业、农业、国土资源部门。
6、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解释:指辖区内各类(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面积占全部陆地(湿地)面积的百分比,上述区域面积不得重复计算。
数据来源:统计、环保、建设、林业、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
7、空气环境质量指标解释:指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有关功能区标准要求,目前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HJ14-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8、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指标解释: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水环境或海水环境质量标准。
目前采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9、噪声环境质量指标解释:指城市区域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目前采用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解释:指单位GDP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数量。
按照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本指标计算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强度。
计算公式为:(COD)和二氧化硫(SO2COD和SO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2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1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率(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解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及乡镇建成区内经过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或其它处理设施处理(相当于二级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与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建设、环保部门。
(2)工业用水重复率指标解释:指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发展改革、经贸、环保部门。
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指标解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城市及建制镇生活垃圾资源化量占垃圾清运量的比值。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比值。
无危险废物排放。
有关标准采用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数据来源:环保、建设、卫生部门。
1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解释:指城镇公共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
公共绿地包括公共人工绿地、天然绿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地。
数据来源:统计、建设部门。
14、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指标解释:指农村用于生活的全部能源中清洁能源所占的比例。
清洁能源是指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零排放或者低排放的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天然气、核电、水电及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
数据来源:统计、经贸、能源、农业、环保等部门。
15、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综合利用的秸秆数量占秸秆总量的比例。
秸秆综合利用包括秸秆气化、饲料、秸秆还田、编织、燃料等。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统计、农业、环保部门。
1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指标解释:指集约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还田、沼气、堆肥、培养料等方式利用的畜禽粪便量与畜禽粪便产生总量的比例。
有关标准按照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执行。
数据来源:环保、农业部门。
17、化肥施用强度(折纯)指标解释:指本年内单位面积耕地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
化肥施用量要求按折纯量计算。
折纯量是指将氮肥、磷肥、钾肥分别按含氮、含五氧化二磷、含氧化钾的百分之百成份进行折算后的数量。
复合肥按其所含主要成份折算。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农业、统计、环保部门。
1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指标解释:指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其地表水水源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 类标准和地下水水源水质达到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的水量占取水总量的百分比。
计算公式为:数据来源: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
(2)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解释:指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饮用水的农村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百分率,雨水收集系统和其它饮水形式的合格与否需经检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