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概论--空中交通运输之空中交通服务 22页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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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必须尽快报告飞越的时间、高度,在没有设定报告 点的区域,飞行人员定时向空管单位报告位置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2目视飞行规则(VFR:Visual Flight Rules) • 基础:飞机对其他飞机和地面相互能看见。 • 目视气象条件(VMC:Visual Meteorological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3仪表飞行规则(IFR:Instrument Flight Rules ) 仪表飞行:在气象条件低于目视飞行气象条件时,装
有无线电通信和定位仪表的飞机可以依靠仪表而不依 靠驾驶员的视觉来飞行。 仪表飞行气象条件(IMC: Instrument…) 进行仪表飞行的飞机必须装备规定的飞行仪表和无线 电设备。(至少有姿态指示仪、高度指示仪、位置指 示仪和HF、VHF通信设备)
纵向间隔:指使用同一航迹和在机场起飞和进近时的 间隔规定。可以使用时间间隔,也可以使用距离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2 水平间隔 横向间隔
VOR
50 km
15º
50 km
NDB
30º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2 水平间隔 纵向间隔 10min
10min
10min
0°~179°
300m
8100m 7500m 6900m 6300m 5700m 5100m 4500m 3900m 3300m 2700m 2100m 1500m 900m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垂直间隔:用高 度层来配垂直间 隔
180°~359°
13100m
8400米以上 12200m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3 空中交通服务的组成
区域
进近
塔台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间隔标准——国际上统一规定的航空器之间安全距离同
程序管制间隔 雷达管制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1垂直间隔
飞行高度层:为了保证航路上高度度量的统一,以国际 标准大气压1013.25mb作基准,各等压面之间具有规定的 气压差的等压面。
18200ft 18100ft 18000ft
100英尺(30米)
FL181
国际标准海平面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垂直间隔:用高 度层来配垂直间 隔
8400米以下
180°~359°
8400m 7800m 7200m 6600m 6000m 5400m
300m
4800m 4200m
3600m 3000m 2400m 1800m 1200m 600m
1.5 飞行规则 空中规则分为3部分: 通用飞行规则 目视飞行规则 仪表飞行规则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1通用飞行规则 • 保护人身和财务的安全 • 避免碰撞 • 飞行计划 • 时间 • 空中交通管制的要求 空管许可:飞机的管制飞行必须获得空管许可后才能
进行。 位置报告:在空中管制飞行中在规定的报告点,航空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6通信标准 频率分配 空中交通管制的无线电频率在全世界是一致的, 陆空通信主要使用高频(HF)和甚高频 (VHF) 标准术语——标准陆空通话
通话术语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3 空中交通服务的组成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ATC:Air Traffic Control) 飞行情报服务(FIS: Flight Information Service)
天气情报 导航设备工作状态情报 机场设施状态情报 告警服务(AS: Alerting Service)
Condition):最低的能进行目视飞行的天气。 • 目视飞行规则对驾驶员的限制较少,只要求有基本的飞行
和通信性能,对飞机的仪表要求也仅限于保证安全飞行的 基本仪表。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2目视飞行规则(VFR:Visual Flight Rules)
1,500m
300m
11600m 11000m 10400m 9800m 9200m 8400m
600m 600m
300m 300m 500m
0°~179°
13700m
12500m 11900m 11300m 10700m 10100m 9500m 8900m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2 水平间隔
横向间隔:指航空器侧方的最低间隔距离,它的大小 和使用的导航系统的精确度有关。
第四章 空中交通管理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1 空中交通服务的特点
一旦空中交通开始实施或运行,它就不可能无限期地 在航路上消磨或延误,中止的方式就是使航空器降落。
与其他交通方式相比,空中交通被赋予国际性的特点。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2 空中交通服务的目标
防止空中相撞 防止地面碰撞 加速流量、维持秩序 提供信息 搜寻援救
10min
5min
预计飞越点
6600m 6300m 6000m
放行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45° 2 min
尾流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8 km
12 km
10 km
10 km
距离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20 nm
DME
10 nm
DME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2目视飞行规则(VFR:Visual Flight Rules) • 基础:飞机对其他飞机和地面相互能看见。 • 目视气象条件(VMC:Visual Meteorological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3仪表飞行规则(IFR:Instrument Flight Rules ) 仪表飞行:在气象条件低于目视飞行气象条件时,装
有无线电通信和定位仪表的飞机可以依靠仪表而不依 靠驾驶员的视觉来飞行。 仪表飞行气象条件(IMC: Instrument…) 进行仪表飞行的飞机必须装备规定的飞行仪表和无线 电设备。(至少有姿态指示仪、高度指示仪、位置指 示仪和HF、VHF通信设备)
纵向间隔:指使用同一航迹和在机场起飞和进近时的 间隔规定。可以使用时间间隔,也可以使用距离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2 水平间隔 横向间隔
VOR
50 km
15º
50 km
NDB
30º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2 水平间隔 纵向间隔 10min
10min
10min
0°~179°
300m
8100m 7500m 6900m 6300m 5700m 5100m 4500m 3900m 3300m 2700m 2100m 1500m 900m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垂直间隔:用高 度层来配垂直间 隔
180°~359°
13100m
8400米以上 12200m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3 空中交通服务的组成
区域
进近
塔台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间隔标准——国际上统一规定的航空器之间安全距离同
程序管制间隔 雷达管制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1垂直间隔
飞行高度层:为了保证航路上高度度量的统一,以国际 标准大气压1013.25mb作基准,各等压面之间具有规定的 气压差的等压面。
18200ft 18100ft 18000ft
100英尺(30米)
FL181
国际标准海平面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垂直间隔:用高 度层来配垂直间 隔
8400米以下
180°~359°
8400m 7800m 7200m 6600m 6000m 5400m
300m
4800m 4200m
3600m 3000m 2400m 1800m 1200m 600m
1.5 飞行规则 空中规则分为3部分: 通用飞行规则 目视飞行规则 仪表飞行规则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1通用飞行规则 • 保护人身和财务的安全 • 避免碰撞 • 飞行计划 • 时间 • 空中交通管制的要求 空管许可:飞机的管制飞行必须获得空管许可后才能
进行。 位置报告:在空中管制飞行中在规定的报告点,航空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6通信标准 频率分配 空中交通管制的无线电频率在全世界是一致的, 陆空通信主要使用高频(HF)和甚高频 (VHF) 标准术语——标准陆空通话
通话术语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3 空中交通服务的组成
空中交通管制服务(ATC:Air Traffic Control) 飞行情报服务(FIS: Flight Information Service)
天气情报 导航设备工作状态情报 机场设施状态情报 告警服务(AS: Alerting Service)
Condition):最低的能进行目视飞行的天气。 • 目视飞行规则对驾驶员的限制较少,只要求有基本的飞行
和通信性能,对飞机的仪表要求也仅限于保证安全飞行的 基本仪表。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
1.5.2目视飞行规则(VFR:Visual Flight Rules)
1,500m
300m
11600m 11000m 10400m 9800m 9200m 8400m
600m 600m
300m 300m 500m
0°~179°
13700m
12500m 11900m 11300m 10700m 10100m 9500m 8900m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4.2 水平间隔
横向间隔:指航空器侧方的最低间隔距离,它的大小 和使用的导航系统的精确度有关。
第四章 空中交通管理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1 空中交通服务的特点
一旦空中交通开始实施或运行,它就不可能无限期地 在航路上消磨或延误,中止的方式就是使航空器降落。
与其他交通方式相比,空中交通被赋予国际性的特点。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1.2 空中交通服务的目标
防止空中相撞 防止地面碰撞 加速流量、维持秩序 提供信息 搜寻援救
10min
5min
预计飞越点
6600m 6300m 6000m
放行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45° 2 min
尾流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8 km
12 km
10 km
10 km
距离间隔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20 nm
DME
10 nm
DME
第四章 第二节空中交通服务
空中交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