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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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内所制定的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坚决抵制违章操作。

2、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3、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4、要对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

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5、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要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主张,违反施工程序。

出现事故要及时上报,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不得拖延。

6、要建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档案。

坚持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7、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8、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持证复审规定,按限期进行复审,凡超过时限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原岗位(工种)作业。

9、严禁酒后上岗、无证上岗。

二、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具)由项目部统一购买,所买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2、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应对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具)进行查验。

3、劳动防护用品(具)应按规定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并使用。

4、项目部应明确专人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具)进行保管和发放,并做好记录。

5、劳动防护用品(具)由施工技术人员或安全员根据现场环境和有关规定要求告知作业人员正确的使用方法。

6、班组长应督促所有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具)。

7、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具)发放。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及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部门。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核定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见附件),记录其培训取证及上岗时间、证件复审等情况。

聘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单位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各单位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如遇作业人员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公司生产安全部同意,并由生产安全部告知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操作证,也可将证件或其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物品,严禁在设备没有停稳前进行检查、维修、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等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第十条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

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性、专业性和责任性,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特种作业的秩序和正常进行。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参与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监督人员以及与特种作业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需要特定技能和特殊知识,并处于较高危险程度的工作,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作。

特种作业分为机械类特种作业、起重类特种作业、化工类特种作业、高空类特种作业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并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和审查。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技能合格,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定期检查和培训。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所持证书的专业范围和技能要求,进行特种作业操作,并保证操作安全。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维护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做好相关记录。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合特种作业监督人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操作资料和报告。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与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身体检查,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特种作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发现和处理特种作业中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全面了解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包括理论授课、实际操作示范和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通过特种作业培训后,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并定期进行复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QTR2-QP-3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QTR2-QP-34)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三、内容3.1管理部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管理部同意,方可变动。

3.3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6)司炉工作业(7)登高作业3.4日常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

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

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范特种作业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依据《特种作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管理。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存在某种特殊程度的危险性,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的作业行为。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和培训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身体条件符合特种作业岗位要求,经过相关体检合格;(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技能;(三)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四)装备使用和维护知识。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向主管汇报作业情况,并听取相关安全指导。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规定,不得擅自变更作业方式或使用不合规的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应穿戴相关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作业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主管汇报。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护作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确保作业场所整洁有序。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特种作业操作。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厂内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要求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岗处理等。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要求,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进行需要特殊技能和特殊装备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设立特种作业管理机构,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条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及相关设备的配备和维护。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一经发现有违反作业安全规程,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特种作业岗位,根据招聘条件择优选拔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实施安全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工作程序、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开展不定期的特种作业技能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并予以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补充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技能等级、考核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接受特种设备使用培训后,方可独立进行特种设备的操作。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禁止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特种设备操作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班组长或主管报告,等候进一步指示。

第十八条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公司将进行奖励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于不安全行为将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照规定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特种作业的范围日益扩大,作业人员的数量也不断增加,因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重点介绍2024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其基本原则包括:1. 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2. 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3.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4.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工作能力;5.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1. 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责任和职责;2. 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职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3. 特种作业人员要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特种作业规程进行作业;4.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和评估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5. 特种作业人员所属的工会要维护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和提升。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与作业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熟悉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和作业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操作能力和安全素质。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指的是在危险、有害环境下从事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人员、封闭空间作业人员、电焊切割作业人员等。

这些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特殊性,需要特别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任何工作都不能以牺牲他们的安全为代价。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3. 合理配置人员。

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不得随意调配不熟悉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定期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5. 督促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对特种作业的组织、安排、监督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草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对特种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3.特种作业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是特种作业人员的直接上级,负责组织和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保证自身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违规操作。

四、管理流程1.特种作业前准备(1)申请须知:特种作业人员应提前向单位申请特种作业,说明作业内容、地点、时间等。

(2)资格审核: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

(3)安全交底:特种作业负责人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4)安全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完整的安全装备,并接受专业培训。

2.特种作业实施(1)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特种作业行业稳步发展,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范》(GB5036-201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术语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指在生产、工作中从事以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电气作业、锅炉作业等。

特种作业:指因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的特殊性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和艰苦程度的生产、工作。

岗前培训: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的检查、试验和操作等技能的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

在岗培训:指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工作时,单位安排的巩固和提高技能的培训。

安全教育:指针对特种作业人员需要掌握的知识、理论、规定及操作技能等进行的教育。

第二章聘用管理第四条招聘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与所从事特种作业相应的职业素质和技能;2. 体格健康,没有色盲色弱和重大疾病;3. 具备相关的职业证书和操作证;4. 熟悉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规程,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五条聘用程序招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制定有关招聘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等因素。

第六条合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聘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入职前严格核查个人证件、职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情况,履行劳动合同签署、安全培训、考核等手续。

第三章岗前培训第七条岗前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前须进行规范化的岗前培训,并制定岗前培训计划和岗前培训教材。

第八条岗前培训内容和形式岗前培训应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相关工程技术、特种作业事故处置、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并配合实操操作。

第四章在岗管理第九条首次在岗学习特种作业人员首次上岗前,应当进行在岗学习,接受现场培训,熟悉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以及防范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学习与培训1.1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课程,并完成相应的考核。

1.2 在岗位培训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相关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知识更新,以提高技能和安全意识。

2. 个人防护与装备2.1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防护装备的完好,不得私自拆卸、修改或变相使用。

2.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适时更换磨损或损坏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对防护装备进行检查与保养。

3. 作业环境安全措施3.1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环境的安全规定进行操作,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和通畅,不得存放杂物,必要时使用警示标识。

3.3 在特殊情况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以避免任何潜在的危险。

4. 作业设备与工器具4.1 特种作业人员在使用作业设备和工器具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和运行状况,确保其正常工作。

4.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设备和工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确保正确使用。

4.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适时清洁和维护作业设备和工器具,确保其良好状态,及时修理或更换有损坏的设备或工器具。

5. 火灾与事故防范5.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火灾和事故发生的预防和处理方法,并掌握相关应急程序。

5.2 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警觉,对可能引起火灾和事故的因素保持密切关注。

5.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源和危险品的存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和消除。

6.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6.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掌握相应的应急程序。

6.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突发事件演练和模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意识。

6.3 特种作业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操作、检修、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法合规、科学管理。

第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且定期进行复审。

第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工作考核,确保其运行作业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维护单位的形象,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

第二章岗前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应包括:特种设备操作理论、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结果都应有明确的记录。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应由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相关证书。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技能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复审合格之前不得擅自进行特种设备作业,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程序和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岗位的身体条件;(二)经体检健康合格,无妨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疾病;(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四)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五)具备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作业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认设备安全可靠;(三)作业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四)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精神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五)作业结束后应关闭设备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第九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操作资格证书管理第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 5 年,过期应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更新。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合同模板)
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必备条件。

(二)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

(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能自觉遵守安全法规、责任心强。

(五)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六)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
(七)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分厂、车间部门同意提出申请,安全技术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

(八)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九)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认可。

(十)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的规定: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复审。

(十三)复审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四)复审内容:
1、本行业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践操作。

2、进行体格检查。

(十五)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复审资格,收缴操作证。

(十六)工作变动时,由车间或本人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向单位领
导报告。

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候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日常安全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为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提高特种作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日常安全管理责任:1.特种作业管理员:(1)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安排和评估工作。

(2)负责编制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1)遵守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按照作业程序进行工作。

(2)维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秩序,保证个人安全。

(3)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日常安全管理措施:1.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1)特种作业管理员对新招聘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2)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以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理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2.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

(2)特种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3)特种作业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出口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特种作业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特种作业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3.特种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特种作业管理员报告,并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

五、日常安全管理的奖惩机制:(1)对于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良好、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

(2)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严重安全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奖励与惩罚
1.对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对瞒报、谎报、迟报员范围及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电梯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能;
(2)经过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从人员选拔、培训、考核、设备管理、现场操作、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规定,以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持续监督与改进,强化安全责任,提升安全绩效,为构建和谐安全的生产环境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全体特种作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七、培训与考核
1.公司应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确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2.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作业。
4.对考核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补训,直至考核合格。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提交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十一、作业许可
1.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高风险作业前,应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申请作业许可。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提高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厂内特种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使用制度、监督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七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按照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培训时间。

第八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章考核与使用第九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第十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厂内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服从调度和指挥。

第十二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的,应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厂内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厂内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考核。

第十六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使用制度,确保厂内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厂内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对厂内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本制度,自觉维护个人权益。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制度,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并保持相应的证书有效性。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保障技能,接受定期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态,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特种作业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对特种作业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部门和现场作业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操作,发现操作不当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和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及时处理特种作业人员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继续进行。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戴好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等,并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使用防坠落器具,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起重作业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起重设备和工具,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爆措施,确保焊接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品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完整版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准入、操作、监督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高风险特种作业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挖掘作业等。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应急避险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等内容。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准入与操作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作业规范和操作要求。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活动时,应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应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密切配合,做到相互协作,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应特种作业活动的要求。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特种作业人员,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逐步完善和更新,以适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需求。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特种作业管理部门所有。

结束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完整版已经制定并公布,该制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准入、操作、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可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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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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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桂兴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电钳工、煤矿井下排水工、煤矿乳化泵司机、空气压缩机、煤矿井下爆破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工、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工、煤矿瓦斯检查员、煤矿通风工、煤矿主扇操作工、煤矿通风安全监测工、煤矿安全检查员、煤矿井下测风测尘工、煤矿提升绞车司机、煤矿信号把钩工、煤矿胶带输送机操作工、煤矿电机车司机、刮板输送机操作工、煤矿采煤机司机、煤矿掘进机司机、煤矿耙岩机司机、煤矿瓦斯抽采工、煤矿探放水工、煤矿防突工)、公安部门监管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
1、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煤矿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应选派责任心强、遵章守纪的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考核全过程必须有申报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或井口指派专人参与,并由申报单位协调好学员培训期间的时间安排,配合中心完成培训过程的考勤、纪律等相关工作;培训过程按教学大纲进行,申报单位不得将正在培训的学员抽调,从而减少培训时间。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安全科向培训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培训、考核及办证情况,并及时将取得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IC卡制作复印件下发,在此期间,井口不得指挥未取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严禁无证、证照失效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3、民用爆炸物品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安部门相关要求持证作业,相关人员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许可证证书统一由安全科保管。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四、1、凡是取得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各井口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由井口分管培训的副职负责加强管理,每季度对所管辖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清查。

2、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情况下杜绝随意调动岗位,由于特殊原因,取得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的人员发生岗位调动时,必须从连队、井口逐级申请并出具书面报告,最后经分管安全、人力资源的矿领导同意后方可调动。

(1)岗位调动后,发放到本人手中的证件复印件交回到安全科;
(2)若岗位调动造成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够的,必须待新培训的人员取得证件补足岗位需求后,方可调动。

(3)调离原特殊岗位后,原证件由安全科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注销处理。

3、因人员退休造成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时,井口必须上报增补培训的计划,及时补充人员。

4、由井口根据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IC卡证件有效期情况,加强与矿安全科的沟通,对于需要复训复审的人员,必须于有效期满前的3个月,向矿安全提交复训复审的计划。

四、责任处罚为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各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形成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特种作业人员队伍,做出以下处罚规定:
1、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导致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对相关人员将给予处罚:罚队长300元、罚分管领导200元、罚行政领导200元;
2、未根据每季度清查情况及时上报复训计划,导致已取得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失效的,对相关人员给予处罚:罚培训负责人300元、罚分管领导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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