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五章 船舶配员与船员管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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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 船员用人单位和船员应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 2.船员工伤赔偿一般途径 ➢ 工伤保险赔偿 ➢ 船东互保协会赔偿 ➢ 商业保险赔偿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四、船员服务管理 《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1.船员服务或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 船员服务机构与用人或用工单位——签订船舶配员服
1.根据我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 可以把 海员派到( )上工作
A被港口监督检查中列入黑名单的船舶 B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国际保赔协会成员保险
的船舶
C未建立和运行sms体系的船舶 D老龄船舶 解析:D P115
2.船东在健康、医疗、福利与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 是:1承担船上工作的所有海员的健康保护与医疗费用 2支付患病海员遣返之前的全额工资 3承担海员受雇期 间在岸上死亡的丧葬费用
A 船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B 船员患有职业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C 船员患病或非因工勿伤,再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船员患有职业病 或非因工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
员会确认的
解析:A P110
5.根据我国船员条例,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在下列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遣返?
1,船员劳动合同终止;2,船员劳动合同依法解 除;3,船员不具备履行船舶上岗位职责能力;4,船 舶灭失
舶; 未建立安全营运和防污染船舶管理体系的公司或船舶。 (12)合同及协议履行 不因外派机构资质被暂停、吊销、撤销而停止履行协议。
3.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海
事管理机构报告。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与境外船东通过做好处置工作。
当外派机构拒绝承担或无力承担突发事件责任时,可 以动用海员外派备用金。
休息时间可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不少于6小时,相连两 段休息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4小时。
补休
张贴工作安排表
(4)休假的权利
带薪年假以每服务1个月最低2.5天为基础加以计算。 合理的缺勤不应被视为年假。
(5)遣返 海员遣返不收取费用,船舶应提供财政担保,海员严
重失职除外。 遣返情形:协议到期;协议被终止;海员不能履行职
责。 海员遣返前在船上最长工作时间——12个月 船旗国责任
(6)船舶灭失或沉没时对海员的赔偿 (7)配员水平 (8)海员职业发展和技能开发及就业机会 3.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 (1)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 (2)食品和膳食服务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4.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保护 (1)船上和岸上医疗 原则上不由海员支付费用。 医疗标准尽可能相当于岸 上工人的标准。 船上的医疗措施配备 (100人以上或3天以上)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6.船员职业保障的法律规定
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 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
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船员年休假期间,向其支 付不低于该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三、船员人身保险和伤亡事故处理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A1~2 B1、3 C2~3 D1~3
解析:D P107
3.船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 )的原则,不 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损害船员的合法利益。
Awenku.baidu.com诚实信用 B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C.保证质量、保证安全 D.合法守信 解析:D P113
4.根据我国《劳动法》,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可以与 船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
(3)培训和资格 (4)招募和安置 招募系统不应向海员收费。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2.就业条件 (1)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应征求海员的意见,应确保
海员有机会对其审阅,海员在签字前自由接受。 协议包括了任何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 就业协议的基本内容。
(2)工资
工资支付间隔不应超过一个月。
A 1-3 B2-4 C 1-4 D 1、2、4
解析:A
C 一旦情况恢复正常,只要可行,船长就应确保在原定休 息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任何海员获得充足的休息时间
D 一旦情况恢复正常,船长必须确保在原定休息时间内 完成工作的任何海员获得原定时间相等的补偿休息时间
解析:D P105
7.根据MLC公约,( )不应算做带薪年休的一部分。
1 船旗国所认可的公共和传统假日; 2 因患病或受伤而 不能工作的期间 3 在履行就业协议期间准许海员的短 期上岸休息 4 在国外港口因故漏船后赶船期间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3.船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1)船员与船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2)船员配员服务——服务机构督促签订劳动合同 (3)海员外派 4.船员劳动合同的内容 (见样本)
5.船员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协商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 提前30日通知 ➢ 立即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解除合同 ➢ 解除合同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4)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一、ILO公约的主要规定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已生效)是目前生效的多个
ILO公约的综合。 1.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1)最低年龄 应禁止16岁以下的人员受雇、受聘或到船上工作; 应禁止18岁以下的海员在夜间工作。
(2)体检证书证书 最长有效期2年
低于18岁最长有效期1年 色觉视力证书最长有效期6年
船东提供一个月薪账目,包括工资、额外报酬、兑换 率。
为海员提供一种将其收入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家人 或受赡养人或法定受益人的方式,服务收费应数额合 理。
(3)工作或休息时间 24小时内不得超过14小时,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72
小时(最初工作时间)
24小时内不得少于10小时休息,任何7天内不得少于77 小时(最短休息时间)。
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服务业报告制度。
(3)劳动合同 船员与外派机构、境外船东、我国航运公司、其他相
关单位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负责审查劳动合同内容 (4)海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海燕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外派机构应当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与海员有关内容
第五章 船舶配员与船员管理
2006海事劳工公约 • 3.8.1.2 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 3.8.1.3 就业条件 • 3.8.1.4 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及社会保障
• 4.20.4 船员外派管理规定 • 4.21.1 船员劳动合同以及就业协议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船员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具有其特殊性,船员基本权 益保障涉及船员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随着航运业的不 断发展和行业结构的深刻变化,船员利益保障受到国际上 广泛的关注。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影响,各国对 船员管理的要求和认识并不一致,主要由国际公约对海员 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国际最低标准,公约的缔约国承担颁 布必要的法律、文件责任,以保证公约的要求有效实施。
如实告知外派海员。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6)海员外派培训 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风俗习惯、注意事项 (7)上船协议 (8)海员外派支持 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外派海员建立沟通机制 (9)收费 外派机构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向海员收取费用。 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押金或担保金。
(10)建立外派海员信息档案 (11)外派限制 被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列入黑名单的船舶; 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船东胡保协会成员保险的船
务卸货劳务派遣协议 船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船员权益保护 3.服务机构义务 4.船员服务支持 5.服务机构行为规范 6.境外服务
——应通过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船员服务机构办理。 7.船员服务信息
——船员服务档案 ——船员名册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五、海员外派管理 《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1.原则要求——“谁派出,谁负责” 2.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1)法定义务 (2)规章制定 —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
➢ 在船舶服务之外发生受伤; ➢ 受伤或患病是因患病、受伤或死亡海员的故意不当行为所致; ➢ 在接受雇佣时故意隐瞒的疾病或病症。
(3)健康保护和安全及防止事故 (4)获得使用岸上福利设施 (5)社会保障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二、我国船员劳动合同及就业协议 1. 船员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船员劳动合同与海员就业协议 我国尚未出台《船员法》
(2)船东的责任 船东对受雇海员的健康保护和医疗负责 船东支付医疗和膳宿费责任限制:从受伤或患病之日起不
少于16周。 工伤、患病海员留在船上或遣返以前,船东应支付全额工
资。 船员从遣返或离船之时至身体康复,有权获得保险金,并
获得全额或部分工资,从受伤或患病之日起不少于16周。 船东责任例外:
A 1~4 B 2~4 C 1~3 D 1、2、4
解析:A P104
6.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表述有误的是——
A 船长因船舶、船上人员或货物出现紧急安全需要,可 以要求海员从事长时间工作而暂停执行休息时间制度
B 船长出于帮助海上遇险的其他船舶或人员的目的,可 以要求海员从事长时间工作而暂停执行休息时间制度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四、船员服务管理 《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1.船员服务或劳务派遣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 船员服务机构与用人或用工单位——签订船舶配员服
1.根据我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 可以把 海员派到( )上工作
A被港口监督检查中列入黑名单的船舶 B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国际保赔协会成员保险
的船舶
C未建立和运行sms体系的船舶 D老龄船舶 解析:D P115
2.船东在健康、医疗、福利与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 是:1承担船上工作的所有海员的健康保护与医疗费用 2支付患病海员遣返之前的全额工资 3承担海员受雇期 间在岸上死亡的丧葬费用
A 船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B 船员患有职业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C 船员患病或非因工勿伤,再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船员患有职业病 或非因工负伤并经过劳动鉴定委
员会确认的
解析:A P110
5.根据我国船员条例,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在下列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遣返?
1,船员劳动合同终止;2,船员劳动合同依法解 除;3,船员不具备履行船舶上岗位职责能力;4,船 舶灭失
舶; 未建立安全营运和防污染船舶管理体系的公司或船舶。 (12)合同及协议履行 不因外派机构资质被暂停、吊销、撤销而停止履行协议。
3.突发事件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海
事管理机构报告。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与境外船东通过做好处置工作。
当外派机构拒绝承担或无力承担突发事件责任时,可 以动用海员外派备用金。
休息时间可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不少于6小时,相连两 段休息时间的间隔不超过14小时。
补休
张贴工作安排表
(4)休假的权利
带薪年假以每服务1个月最低2.5天为基础加以计算。 合理的缺勤不应被视为年假。
(5)遣返 海员遣返不收取费用,船舶应提供财政担保,海员严
重失职除外。 遣返情形:协议到期;协议被终止;海员不能履行职
责。 海员遣返前在船上最长工作时间——12个月 船旗国责任
(6)船舶灭失或沉没时对海员的赔偿 (7)配员水平 (8)海员职业发展和技能开发及就业机会 3.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 (1)起居舱室和娱乐设施 (2)食品和膳食服务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4.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保护 (1)船上和岸上医疗 原则上不由海员支付费用。 医疗标准尽可能相当于岸 上工人的标准。 船上的医疗措施配备 (100人以上或3天以上)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6.船员职业保障的法律规定
船员除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假期外,还享有在 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
船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船员年休假期间,向其支 付不低于该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三、船员人身保险和伤亡事故处理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A1~2 B1、3 C2~3 D1~3
解析:D P107
3.船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守( )的原则,不 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损害船员的合法利益。
Awenku.baidu.com诚实信用 B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C.保证质量、保证安全 D.合法守信 解析:D P113
4.根据我国《劳动法》,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可以与 船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
(3)培训和资格 (4)招募和安置 招募系统不应向海员收费。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2.就业条件 (1)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应征求海员的意见,应确保
海员有机会对其审阅,海员在签字前自由接受。 协议包括了任何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 就业协议的基本内容。
(2)工资
工资支付间隔不应超过一个月。
A 1-3 B2-4 C 1-4 D 1、2、4
解析:A
C 一旦情况恢复正常,只要可行,船长就应确保在原定休 息时间内完成工作的任何海员获得充足的休息时间
D 一旦情况恢复正常,船长必须确保在原定休息时间内 完成工作的任何海员获得原定时间相等的补偿休息时间
解析:D P105
7.根据MLC公约,( )不应算做带薪年休的一部分。
1 船旗国所认可的公共和传统假日; 2 因患病或受伤而 不能工作的期间 3 在履行就业协议期间准许海员的短 期上岸休息 4 在国外港口因故漏船后赶船期间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3.船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1)船员与船员用人单位——劳动合同 (2)船员配员服务——服务机构督促签订劳动合同 (3)海员外派 4.船员劳动合同的内容 (见样本)
5.船员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协商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 ➢ 提前30日通知 ➢ 立即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解除合同 ➢ 解除合同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4)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一、ILO公约的主要规定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已生效)是目前生效的多个
ILO公约的综合。 1.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1)最低年龄 应禁止16岁以下的人员受雇、受聘或到船上工作; 应禁止18岁以下的海员在夜间工作。
(2)体检证书证书 最长有效期2年
低于18岁最长有效期1年 色觉视力证书最长有效期6年
船东提供一个月薪账目,包括工资、额外报酬、兑换 率。
为海员提供一种将其收入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家人 或受赡养人或法定受益人的方式,服务收费应数额合 理。
(3)工作或休息时间 24小时内不得超过14小时,任何7天时间内不得超过72
小时(最初工作时间)
24小时内不得少于10小时休息,任何7天内不得少于77 小时(最短休息时间)。
培训制度;应急处理制度;服务业报告制度。
(3)劳动合同 船员与外派机构、境外船东、我国航运公司、其他相
关单位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负责审查劳动合同内容 (4)海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为海燕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船舶配员服务协议 外派机构应当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中与海员有关内容
第五章 船舶配员与船员管理
2006海事劳工公约 • 3.8.1.2 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 3.8.1.3 就业条件 • 3.8.1.4 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及社会保障
• 4.20.4 船员外派管理规定 • 4.21.1 船员劳动合同以及就业协议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船员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具有其特殊性,船员基本权 益保障涉及船员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随着航运业的不 断发展和行业结构的深刻变化,船员利益保障受到国际上 广泛的关注。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影响,各国对 船员管理的要求和认识并不一致,主要由国际公约对海员 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国际最低标准,公约的缔约国承担颁 布必要的法律、文件责任,以保证公约的要求有效实施。
如实告知外派海员。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6)海员外派培训 内容: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风俗习惯、注意事项 (7)上船协议 (8)海员外派支持 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外派海员建立沟通机制 (9)收费 外派机构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向海员收取费用。 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押金或担保金。
(10)建立外派海员信息档案 (11)外派限制 被港口国监督检查中列入黑名单的船舶; 非经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或者船东胡保协会成员保险的船
务卸货劳务派遣协议 船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船员权益保护 3.服务机构义务 4.船员服务支持 5.服务机构行为规范 6.境外服务
——应通过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船员服务机构办理。 7.船员服务信息
——船员服务档案 ——船员名册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五、海员外派管理 《海员外派管理规定》 1.原则要求——“谁派出,谁负责” 2.海员外派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1)法定义务 (2)规章制定 —船员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和资源保障制度;教育
➢ 在船舶服务之外发生受伤; ➢ 受伤或患病是因患病、受伤或死亡海员的故意不当行为所致; ➢ 在接受雇佣时故意隐瞒的疾病或病症。
(3)健康保护和安全及防止事故 (4)获得使用岸上福利设施 (5)社会保障
第四节 船员劳动权益保障
二、我国船员劳动合同及就业协议 1. 船员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2.船员劳动合同与海员就业协议 我国尚未出台《船员法》
(2)船东的责任 船东对受雇海员的健康保护和医疗负责 船东支付医疗和膳宿费责任限制:从受伤或患病之日起不
少于16周。 工伤、患病海员留在船上或遣返以前,船东应支付全额工
资。 船员从遣返或离船之时至身体康复,有权获得保险金,并
获得全额或部分工资,从受伤或患病之日起不少于16周。 船东责任例外:
A 1~4 B 2~4 C 1~3 D 1、2、4
解析:A P104
6.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下表述有误的是——
A 船长因船舶、船上人员或货物出现紧急安全需要,可 以要求海员从事长时间工作而暂停执行休息时间制度
B 船长出于帮助海上遇险的其他船舶或人员的目的,可 以要求海员从事长时间工作而暂停执行休息时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