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体标准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
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抚养费又是谁给谁的内容,以下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女儿抚养权怎么判定呢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
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
但应考虑孩子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和判断能力有限,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孩子的选择明显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法院可以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裁判。
四、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在有利于子女抚养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但由于轮流抚养子女存在着不断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情况,可能带来不利因素,实践中较少采用。
二、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12个法律要点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的12个法律要点本篇是天津法律知识免费普及的第110篇。
离婚时除了分割财产和债务,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随之出现。
孩子应该归谁?抚养费如何约定?多个子女家庭怎么办?今天我们针对不同情况,整理了关于子女抚养的15个法律要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子女不满两周岁《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以上仅是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的规定,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子女已满两周岁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理论上来讲,父母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更倾向于哪一方,法院会以孩子的成长、教育、性格培养等多方面考虑抚养权归属。
3.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这点主要表现为,外祖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帮助抚养,并且有能力提供帮助,假设外祖父母或者祖父母都已年事已高且没有任何收入,则不符合此条件。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2024年夫妻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规定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夫妻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规定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子女抚养权1.1 子女的基本信息1.2 抚养权的归属1.3 抚养权的变更2. 赡养费的支付2.1 赡养费的计算方式2.2 赡养费的支付时间2.3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3. 子女的教育与医疗3.1 子女教育的责任与费用3.2 子女医疗的责任与费用4. 父母的探视权4.1 探视权的具体安排4.2 探视权的变更与终止5. 父母的责任与义务5.1 父母的经济责任5.2 父母的监护责任6. 子女的继承权6.1 子女的继承权规定6.2 子女的继承权变更7. 赡养费的调整7.1 赡养费的调整条件7.2 赡养费的调整程序8. 父母的违约责任8.1 父母未支付赡养费的责任8.2 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责任9. 争议解决方式9.1 和解9.2 调解9.3 诉讼10. 合同的效力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2 合同的终止条件11.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1 合同的修改11.2 合同的补充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 法律适用13.2 争议解决14. 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双方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的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子女抚养权1.1 子女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1.2 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同意,子女的抚养权归_________方所有。
1.3 抚养权的变更如双方后续发生抚养权变更的需求,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第二条赡养费的支付2.1 赡养费的计算方式赡养费的计算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确定。
2.2 赡养费的支付时间赡养费的支付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__日。
2.3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赡养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第三条子女的教育与医疗3.1 子女教育的责任与费用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责任,并按照实际情况分担教育费用。
2024实用离婚合同: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须知
2024实用离婚合同: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须知本合同目录一览1. 子女抚养权1.1 抚养权归属1.2 抚养费用1.3 探望权与接触安排2. 赡养费2.1 赡养费的支付金额2.2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2.3 赡养费的调整3. 子女教育与费用3.1 教育费用承担3.2 教育决策权3.3 教育费用的承担方式4. 子女医疗与保险4.1 医疗费用承担4.2 医疗保险的购买与维持4.3 医疗决策权5. 子女的继承权5.1 遗产分配5.2 赠与与财产转让5.3 保险受益人指定6. 父母的责任与义务6.1 抚养义务的履行6.2 教育与监护责任6.3 对子女的伤害与保护7. 父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7.1 沟通方式与频率7.2 重大事项的协商7.3 紧急情况的处理8. 子女的居住安排8.1 居住地的选择8.2 居住期间的义务8.3 居住安排的变更9. 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与联络9.1 定期联络的方式与时间9.2 特殊节日的联络安排9.3 父母之间的沟通协助10.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10.2 合同终止的条件10.3 合同终止后的权益处理11. 违约责任11.1 违反合同条款的后果11.2 违约方的责任与赔偿11.3 违约处理程序12. 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的方式12.2 仲裁程序12.3 诉讼程序13.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日期13.1 合同的生效日期13.2 合同的终止日期13.3 合同终止后的权益处理14. 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附件与附录14.3 签字与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子女抚养权1.1 抚养权归属双方同意并确认,子女的抚养权归甲方(父亲)/乙方(母亲)所有。
1.2 抚养费用1.3 探望权与接触安排甲方/乙方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探望子女。
双方应协商确定探望的具体安排,并提前通知对方。
第二条赡养费2.1 赡养费的支付金额2.2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甲方/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赡养费直接支付给乙方/甲方。
2024年离婚抚养合同:夫妻共同子女抚养规定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抚养合同:夫妻共同子女抚养规定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抚养子女的基本信息1.1 子女姓名1.2 子女出生日期1.3 子女性别2. 抚养权归属2.1 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2 抚养权归属的变更条件3. 抚养费用3.1 抚养费用的计算方式3.2 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3.3 抚养费用的支付时间4. 抚养义务4.1 父母的抚养义务4.2 监护人的抚养义务5. 子女的教育5.1 教育费用的承担5.2 教育事项的决策权6. 子女的健康与医疗6.1 医疗费用的承担6.2 医疗事项的决策权7. 父母的探视权7.1 探视时间的安排7.2 探视地点的选择8. 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与交流 8.1 沟通的方式与频率8.2 交流的平台与渠道9. 子女的节假日安排9.1 节假日归属的确定9.2 节假日探视的安排10. 父母的变更抚养权10.1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0.2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11. 子女的成年与抚养权终止 11.1 子女成年的定义11.2 抚养权终止的条件12. 违约责任12.1 违约行为的界定12.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3. 争议解决13.1 争议解决的方式13.2 争议解决的程序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2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抚养子女的基本信息1.1 子女姓名:X1.2 子女出生日期:年月日1.3 子女性别:男/女2. 抚养权归属2.1 抚养权归属的确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本合同双方约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所有。
2.2 抚养权归属的变更条件:如双方在抚养权归属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归属。
变更条件如下:2.2.1 双方协商一致,且子女同意;2.2.2 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如丧失抚养能力、长期在外地工作等;2.2.3 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2024年标准化离婚抚养费及子女安排合同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化离婚抚养费及子女安排合同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抚养费的计算与支付1.1 抚养费的计算基础1.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3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2. 子女的抚养权与探视权2.1 子女的抚养权归属2.2 子女的探视权安排2.3 子女的节假日安排3. 子女的教育与培养3.1 子女的教育费用承担3.2 子女的兴趣培养费用承担3.3 子女的医疗保健费用承担4. 父母的义务与责任4.1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4.2 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义务4.3 父母对子女的医疗保障义务5. 抚养费的调整与变更5.1 抚养费的调整条件5.2 抚养费的变更程序6. 父母的合作关系6.1 父母之间的沟通与协作6.2 父母对子女的共同决策权7. 子女的权益保护7.1 子女的隐私权保护7.2 子女的人身安全保护8.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责任的规定8.2 争议解决的途径9.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的生效条件9.2 合同的终止条件10.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10.1 合同的修订程序10.2 合同的补充内容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方式12. 其他事项12.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3.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3.1 合同的签署程序13.2 合同的备案程序14. 附件14.1 抚养费计算公式14.2 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14.3 父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费的计算与支付1.1 抚养费的计算基础抚养费的计算基础为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结果,以及双方的收入状况。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后,剩余财产的50%将作为抚养费的计算基础;(2)双方的收入状况,以最近一年的平均收入为准,收入高的方需支付给收入低的方一定比例的抚养费,具体比例为收入的20%;(3)子女的医疗、教育等大额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由双方共同承担。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所谓的抚养权,也就是一种基本的人身权利,属于父母必须对孩子履行的抚养义务。
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为止,而抚养权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那么,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我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一、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总的来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二、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抚养权的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以上是一篇关于“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除此以外,还有抚养权的概念以及抚养权的归属。
2024年夫妻离婚合同: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规定
2024年夫妻离婚合同: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子女抚养权1.1 抚养权归属1.2 抚养费用的承担1.3 子女的探望权1.4 子女的教育与生活安排第二条赡养费规定2.1 赡养费的计算方式2.2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2.3 赡养费的调整机制2.4 赡养费的停止支付条件第三条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义务3.1 支付时间的起始3.2 支付金额的确定3.3 支付义务的履行3.4 支付费用的变更第四条子女教育与生活费用4.1 教育费用的承担4.2 生活费用的承担4.3 额外费用的承担4.4 费用支付的监督与执行第五条赡养费的监督与执行5.1 赡养费的按时支付5.2 赡养费的支付记录5.3 赡养费的强制执行5.4 赡养费的争议解决第六条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与支持6.1 父母的关爱责任6.2 父母的支持义务6.3 父母对子女成长的影响6.4 父母对子女的监督责任第七条子女的权益保护7.1 子女权益的维护7.2 子女权益的监督7.3 子女权益的保障措施7.4 子女权益的争议解决第八条父母双方的沟通与协作8.1 沟通与协作的重要性8.2 定期沟通的方式与频率8.3 重大事项的协商8.4 协作处理子女相关事务第九条子女的医疗与保险9.1 子女医疗费用的承担9.2 子女保险的购买与维护9.3 医疗费用的支付方式9.4 医疗费用的争议解决第十条子女的继承权与遗产分配10.1 子女的继承权10.2 遗产分配的原则10.3 遗产分配的程序10.4 遗产分配的争议解决第十一条父母双方的义务与责任11.1 父母的教育与抚养责任11.2 父母的经济支持责任11.3 父母的关爱与关注责任11.4 父母的法律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2.1 合同变更的条件12.2 合同变更的程序12.3 合同解除的条件12.4 合同解除的程序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13.1 争议解决的途径13.2 争议解决的期限13.3 争议解决的地点13.4 争议解决的费用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2 合同的终止条件14.3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履行14.4 合同终止后的权益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子女抚养权1.1 抚养权归属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协议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2024年标准化离婚抚养费及子女安排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化离婚抚养费及子女安排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抚养费的计算与支付1.1 抚养费的计算方法1.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3 抚养费的支付时间2. 子女的抚养权与探视权2.1 抚养权的归属2.2 探视权的行使2.3 子女的居住安排3. 子女的教育与培养3.1 教育费用的承担3.2 教育事项的决策权3.3 子女的兴趣培养4. 父母的义务与责任4.1 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与照顾4.2 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与引导4.3 父母对子女的违法行为的承担5. 子女的医疗与保险5.1 医疗费用的承担5.2 医疗保险的办理5.3 医疗事项的决策权6. 子女的财产与管理6.1 子女财产的界定6.2 子女财产的管理与使用6.3 子女财产的继承与处分7. 父母的经济与财务7.1 父母的经济独立7.2 父母的财务支持7.3 父母财务事项的决策权8. 子女的监护与照顾8.1 监护人的职责与权限8.2 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情感需求8.3 监护人变更的条件与程序9. 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与协调9.1 定期沟通与交流9.2 协调解决子女问题与冲突9.3 共同参与子女的重要活动10.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0.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0.3 合同终止后的抚养费支付11.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1.1 违约行为与责任11.2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法11.3 法律适用与管辖12.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日期12.1 合同的生效日期12.2 合同的终止日期13. 其他约定事项13.1 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13.2 双方对子女的承诺与保证14. 签字与盖章14.1 双方签字与盖章14.2 合同附件与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费的计算与支付1.1 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抚养费的计算将基于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双方的收入、财产、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相关问题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相关问题1、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
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总的原则是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各方面的情况,来确定子女归谁抚养。
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归属时,如果在绝对优先抚养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要看相对优先抚养条件了。
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在离婚这个艰难的过程中,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无疑是最为关键和棘手的问题之一。
这不仅关系到孩子的未来生活和成长,也牵扯着父母双方的情感和责任。
那么,在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权究竟应该如何合理地分配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
这意味着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应当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需求为首要考量因素,而不是父母的个人意愿或利益。
年龄是影响抚养权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往往更依赖母亲的照顾和关爱。
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吸毒等恶习、不尽抚养义务等,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当孩子在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稳定的住所、良好的教育背景等。
比如,如果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但经济条件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陪伴孩子的时间、与孩子的感情亲疏、教育理念等也同样重要。
如果一方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注重孩子的品德和心理健康教育,那么也会在抚养权的争夺中占据优势。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的分配中会被重点考虑。
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和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有着自己的想法。
但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意愿也并非绝对,法院仍会综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孩子的选择是基于真实和理性的考虑。
除了上述因素,父母双方的性格、品行也会对抚养权的分配产生影响。
如果一方性格暴躁、有暴力倾向或者品行不端,那么显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抚养权很可能会判给另一方。
另外,双方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如果一方工作繁忙,经常需要加班或者出差,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那么这可能会成为其争取抚养权的不利因素。
在实际的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抚养权的分配还需要明确一些具体的细节。
离婚法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与解释
离婚法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与解释离婚是夫妻关系解除的法律程序,对于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离婚程序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我将在本文中对离婚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释进行阐述。
离婚程序的要求和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双方可以自愿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实现。
自愿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证据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夫妻财产的分割夫妻在离婚时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以及其他共有财产。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不纳入财产分割范围。
婚后财产以及其他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或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夫妻的贡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划分。
如果夫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委托律师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调查鉴定。
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和解释离婚后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主要由夫妻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情况以及能力,子女的意愿等。
一般来说,对于未满18周岁的子女,法院往往判决由父母双方共同行使抚养权。
如果一方拒不行使抚养权或者有不适宜行使抚养权的情况,法院会考虑判决由另一方单独行使。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也需要解决。
法院会判决一方支付抚养费给另一方,用于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父母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需要确定,公平合理。
总结离婚程序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对于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在离婚时,夫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财产的合理分割,并遵循公平原则。
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最终由法院依法判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对于那些有小孩的家庭,父母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编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院进行判决。
那么你知道父母离婚的小孩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怎样的吗?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Employing people is not about how to reduce people's shortcomings, but how to use people's strength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想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然后能够在身边陪伴其长大。
那么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2024年专属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权详细规定协议
2024年专属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权详细规定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抚养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抚养权的含义1.2 抚养权的范围第二条: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1 抚养权归属的原则2.2 抚养权归属的证据第三条:抚养费的支付3.1 抚养费的金额3.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3.3 抚养费的支付时间第四条:抚养权的变更4.1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4.2 抚养权变更的程序第五条:父母的抚养责任5.1 父母的抚养义务5.2 父母的监护职责第六条:子女的权益保护6.1 子女的权益保障6.2 子女权益受损的处理第七条:抚养权的争议解决7.1 抚养权争议的解决方式7.2 抚养权争议的诉讼途径第八条:跨国抚养权的处理8.1 跨国抚养权的原则8.2 跨国抚养权的法律适用第九条:特殊情况的抚养权处理9.1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权归属9.2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费支付第十条:抚养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0.1 抚养权协议的生效条件10.2 抚养权协议的终止条件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的界定11.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2.2 合同终止的后果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13.1 争议解决的途径13.2 争议解决的期限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相关事项的约定14.2 双方共同认可的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抚养权的含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子女成为有用的社会人。
1.2 抚养权的范围(1)提供生活所需,包括食物、衣物、居住场所等;(2)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包括预防疾病、治疗疾病、心理健康等;(3)教育培养子女,包括基础教育、才艺培养、道德教育等;(4)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隐私权、人身安全等。
第二条: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1 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抚养权的归属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同时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因素。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论及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必然成为大家争议的焦点,那么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024年离婚合同:子女抚养权与责任划分细项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合同:子女抚养权与责任划分细项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子女抚养权与责任划分1.1 抚养权归属1.2 抚养费用1.3 探视权与行使1.4 子女教育与重大决策1.5 子女医疗与保险2. 父母责任与义务2.1 经济支持2.2 生活照顾2.3 教育辅导2.4 身心健康2.5 沟通协作3. 子女生活安排3.1 居住安排3.2 日常接送3.3 生活习惯与纪律3.4 节假日安排3.5 重大活动参与4. 子女监护人与代理人4.1 监护人确定4.2 代理人职责4.3 监护人更换程序4.4 代理人更换程序5. 争议解决方式5.1 协商解决5.2 调解程序5.3 法律途径5.4 第三方介入6. 合同变更与解除6.1 变更条件6.2 解除条件6.3 变更与解除程序6.4 合同废止后的处理7. 违约责任与赔偿7.1 违约行为7.2 赔偿标准7.3 赔偿责任限制7.4 违约处理程序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保密义务8.4 保密泄露后果9.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9.1 适用法律9.2 争议解决方式9.3 法院管辖9.4 法律适用解释10. 其他条款10.1 合同的解释权10.2 合同的附件10.3 合同的生效日期10.4 合同的修订历史11. 签字盖章11.1 甲方签字11.2 乙方签字11.3 见证人签字11.4 盖章确认12. 附件12.1 子女出生证明12.2 抚养费用明细12.3 教育与保险证明12.4 双方联系方式13. 合同正本与副本13.1 正本数量与保管13.2 副本数量与分发13.3 合同副本效力13.4 合同正本与副本一致性14. 合同的补充与修改14.1 补充协议14.2 修改条件14.3 修改程序14.4 补充与修改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子女抚养权与责任划分1.1 抚养权归属甲方和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甲方所有。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在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成为一个较为常见的现象。
而当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成为焦点和争议的核心。
特别是在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中,如何判定抚养权归属,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最大利益得到保障。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的判定并非是一个简单的“一刀切”的决定,而是要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权衡。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最核心的原则就是孩子的最大利益。
这意味着,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而不仅仅是依据某一个单一的标准。
孩子的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对于年幼的孩子,尤其是还在哺乳期的婴儿,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够提供孩子所必需的照顾和情感支持。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或者无法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那么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意愿也会逐渐被纳入考虑范围。
当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比如八周岁以上,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选择。
但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意愿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仍会综合其他因素来做出最终的判定。
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也是至关重要的。
这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
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而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则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如果一方父母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更宽敞舒适的居住环境以及更多的陪伴时间,那么在抚养权的判定上可能会更有优势。
父母的身心健康状况同样不容忽视。
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这在抚养权的判定中也会被考虑进去。
另外,父母的品行和道德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儿童、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在实际的案例中,法院还会考虑两个孩子之间的关系。
离婚协议范本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详细约定方案
离婚协议范本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详细约定方案一、关于子女抚养权1.1 子女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双方,父母均有权对子女进行抚养和照顾。
1.2 子女生活费与教育费用1.2.1 子女生活费为确保子女的日常生活需求,每月由双方父母平均分摊子女的生活费用,具体金额为(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协商确定)。
1.2.2 子女教育费用对于子女的教育,父母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并根据子女的学习需要进行开销。
如有需要,双方可以进行额外商议确定教育费用。
1.3 定期探视权1.3.1 定期探视时间非监护方父母拥有定期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时间为每两周的周末从上午9点至下午6点。
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双方应提前一周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1.3.2 节假日探视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父母双方可协商确定子女探视方式和时间,争取满足双方合理的需求,确保孩子与父母的交流。
1.4 特殊情况下的父母探视权1.4.1 父母探视权的限制如子女生病或迫不得已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照顾,另一方同意可以调整探视权的时间或取消探视权,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1.4.2 工作变动或外地探视如父母一方因工作调动或需要外地探视子女,应提前至少三天通知对方,并尽量在可行的情况下安排好探视的时间和方式。
二、关于子女探亲2.1 子女探亲时间和地点2.1.1 子女探亲时间双方父母同意,每年寒暑假期间,子女可由非监护方父母邀请至其居住地进行探亲。
具体的探亲时间应在假期前两个月提前商议确定。
2.1.2 控制探亲时间的允许与限制为保证子女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双方同意控制探亲时间不超过14天,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证子女的身心健康。
2.2 探亲费用2.2.1 探亲期间费用探亲期间的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医疗费用等由探亲方负担。
对于子女的特殊需求,双方父母应共同商议,如有需要,可以进行额外的费用补偿。
2.2.2 探亲过程中的费用探亲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探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旅行费用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体标准
子女由谁抚养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对于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都系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和出发点,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
夫妻双方只有把握好认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承担的基本原则,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战争中获胜。
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和实践案例,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往往根据以下具体标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
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
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
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
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
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六、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
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
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
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
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把握以上原则和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充分的证据准备才能在争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庭审中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