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

合集下载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一、确定学校类别。

1.1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可设立技能培训学校、职业培训学校等类别。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受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由申请人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当场或30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及时告知理由。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许可流程图
决定与告知
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经正式批准设立或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筹设批准书。
评议
由教育局审批领导小组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审查
教育局成职教股负责人一个月内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3根据办学层次准备整套办学所需的材料;
4所有材料、证件按顺序排列成册,一式两份递交教体局(证件类现场核查原件);
5领取《办学许可证》或者审批通过函;
6办学营业执照;
7办理完结,真是开业。
9建筑质量验收意见书
10符合办学条件的房屋产权及使用证明(面积不于3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提供房产证,租赁办学的提供房产证和不低于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规划用途商业);
11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合格);
12验资报告(启动资金,不低于20万)。
办理流程
1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二次消防备案手续(提交消防平面图、消防检测报告、消防及装修材料合格报告,图审合格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章程
6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其中包含近三年的工作计划,招生计划,收费计划,收费价格上限;
7规章制度册。需备案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含安全事故突发处置、信访稳定、突发事件等);
8从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含举办者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决策机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财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校长身份证、毕业证、校长证;专任教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
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审批事项
名称
民办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培训机构)设立审批
审批部门
教体局
审批方式
书面
审批程序
1举办者提交材料2现场勘测3专家评议4依法颁发《办学许可证》5上报教市育局备案
承诺时限
50个工作日
现场勘测
30天
申请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非营利性由区民政局出具,营利性的有市场管理局出具);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初审流程与要点
01
初审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对申 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02
初审人员根据申请材料的内容,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事
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填写初审意见
03
表。
不予受理情形说明
•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
05
审批决定与公示
审批决定作出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03
国家和地方有关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 办法
公示程序及期限规定
公示程序
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媒 体向社会公示。
期限规定
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审批机关提出。
03
受理与初审
受理条件及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 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变更、注销等事项说明
变更事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如需变更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应向人社局 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批 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注销事项
机构如因故停止办学或自愿注销,应向 人社局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民 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

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随着国家教育政策改革,越来越多的校长面临着办证难题,好多校长都曾问过我,培训机构办证需要哪些流程?(民办培训机构申请流程| 地区差异仅供参考)特殊说明:●选择盈利性机构那么就需要——《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选择非盈利性机构那么就需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办学许可证》去教育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去民政局办理,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申办证照流程温馨提示:因全国各地政策略有差异,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流程1关键词:营利性 or 非营利性1. 在申请办学资质前,先确定培训学校性质: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2. 营利性流程:i.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ii.iii.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iv.3.非营利性流程:i.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ii.iii.去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iv.4.办证周期①名称预核准办理周期为7个工作日,有效期为6个月;②消防备案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

③消防正式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④办学筹设申请审批周期为30个工作日,有效期为3年。

⑤办学正式递交审批周期为20个工作日。

注意:等待审批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办学。

审批通过,颁发《办学许可证》,没审批通过的,书面告知原因。

全程下来,预计3--6个月。

流程2关键词:确认办学指标1.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2.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3.再去街道办盖章。

4.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

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场地初审不通过,后续所有工作都无法进行。

注意:必须先确定是否有指标,有的地方没有就不受理《民办非企业》。

流程3关键词:确定场地1.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2.租赁期:3年以上。

3.层高:早教、幼教在3层及3层以下,其他项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4.土地性质:综合或办公。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

申请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审批程序与标准要求一、审批程序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提出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意向并报送一份可行性市场调研报告。

对基本符合申办条件的,审批机关告之所需申办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由举办者签章的办学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审批机关实地检查拟设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

审批机关受理申办事宜,并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和向上级机关备案事宜。

对不同意设立的退回申办材料并说明理由。

审批机关下发同意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批复文件,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证》。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和批复文件,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公安局刻印章、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银行开设账户、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持学校公章、财务章到审批机关加盖印章印摸,登记银行帐号和收费许可证编号,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

二、标准及要求(一)申请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具有办学资格,具备办学基本条件。

1.办学资格①单位申请办学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企业办学必须资信良好,具有一定规模。

②个人办学举办者必须是有舞钢市常住户口,享有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举办者必须具有与所办教育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④联合办学的应有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和联合出资协议书。

阐明联合形式、出资方式及金额、各自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参加和退出办学的条件及程序,并根据出资比例经双方认可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2.办学基本条件①办学机构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要求具有良好思想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有5年以上的学校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一般应有大本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

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

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
银行办学风险保证金
集体办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银行存款证明等,交原件
14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
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15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XX区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办事指南》
XX教育信息网站下载打印
16
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交原件
3
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个人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交原件
5
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交原件
6
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
各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7
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证)、工作简历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
8
专任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聘
任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
9
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安全主任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11
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举办者签字或加盖公

12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加盖公章
13
开办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存入
XX区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业务指引
顺序部门单位相关资料




XX区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二)

申请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程序一、举办者到审批机关递交申请书(名称为《关于筹设潍坊市坊子区XX培训学校的请示》,、举办者以及主要负责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审批机关接到举办者申请材料后~组织审核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实地考察办学场地~明确意见。

在考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举办者是否同意筹设。

二、同意筹设的举办者先到民政部门预先核准学校名称~向审批机关递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名称为《关于设立潍坊市坊子区XX培训学校的请示》。

内容包括:申办原因、举办者、负责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2、资格证明材料举办者: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社会组织举办者应提交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当地户籍人员申请办学的须办理暂住户口~并有一定资产作为担保。

拟任培训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两年以上的教育工作经验证明。

3、办学资金证明举办者要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办学的~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4、办学保证金证明举办者按有关规定向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不少于5万元的办学保证金有效证明。

5、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的须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办学场地的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租赁期限及房屋性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合格证及以教育培训为用途的办学场所及内部装修“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有食堂的培训学校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

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成立流程一、前期筹备阶段。

在正式启动民办非企业职业培训学校的成立工作之前,有诸多准备事宜需要妥善安排。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办事指南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
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
申报单位 (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科室 (研究)
材料齐全合格 5 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申报单位或个 人领取材料
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将办理结果填写在 收文承办笺并向监察室备案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局务会 (审批)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经费;4、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
《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提出申请的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
条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审查:1、对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由办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提 出同意筹设或不同意筹设的初步意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2、对完成筹设期(或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在办理人对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 由两人以上核查人员对其实际办学场地、设备等进行核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由核查 人员签字。办理人根据审查材料和实地核查的结果,提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初步意 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必要时需召开由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后,报主管局长批准。
1、法律依据:《社会力量 办学条例》 2、 任科室:就业服务局 3、 理时限:30 日 4、监督电话:8722396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审批工作部门:县就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1、凡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请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 15 日向职业培训处提交申请;2、凡完成筹设期(或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 职业培训学校的,于每年的 1 月和 7 月向就业服务局提交正式设立申请。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一、业务类型行政许可类二、办事事项名称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三、办事事项子项名称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四、申请的受理窗口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镇(街)宣教办五、办事事项的决定机关东莞市教育局六、事项设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七、办事内容及申请条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场地和设备应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的规定,教育机构校园占地面积要求不少30亩,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0万元,开办货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图书资料1万册以上;教育机构教学场所租赁期不少于10年。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要聘请符合任职条件规定的校长和教师。

校长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本科以上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4人,且都要具有教师资格。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1)《申报审批表》(原件);(2)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居、村委会证明需原件,其它为复印件);(3)校长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相关证件的复印件);(4)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5)城建部门出具的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1年9月1日后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复印件);(6)校舍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7)校舍建筑设计平面图(A4纸规格)(复印件);(8)租赁校舍的需提供租赁合同书(复印件);(9)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租借场地原消防验收意见书无效)(原件);(10)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资金100万元,教学设备100万元。

设立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

设立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

设立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外部流程图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办理部门:职社处 办理地点:市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申请人申请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或补充。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审核:职社处对决定受理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审核、组织现场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决定:自收到申请材料及考察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不批准决定,并说明理由。

申诉:对不予发证或在办理过程中有意见可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申请报告;、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核外部流程图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非许可类行政审批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职社处 办理地点:新浦区苍梧路号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受理 检查申报材料材料不全补办(一次性告知)审核作出是否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决定将同意上报决定和审核后的材料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不同意上报或未获批准的,告知举办者原因获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颁发办学许可证举办者提出申请初审审查是否符合申办要求连云港市教育局行政处罚外部流程图事项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部门:职社处、基教处、政治处等 办理地点:市教育局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行政奖励外部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奖励法定期限: 办理部门:政治处 办理地点:新浦区苍梧路号室 服务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立 案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查表,并按程序报批调查取证 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拟定处罚建议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拟处罚建议作出处理意见一般违法案件由行政部门领导审签,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部门领导或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撤消立案 、情况较轻微且已改正;、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移送处理、违法案件不属于本机关处罚事项的;、涉嫌犯罪的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重大处罚申请召开听证会当事人陈述理由成立,行政机关应变更原行政处罚意见依法制作处罚决定送达重大处法制工作机构审查一般程序执法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填写预备格式的法律文书当场送达依法执行备案归档简易程序案件来源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奖励外部流程图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办理部门:政治处 办理地点:新浦区苍梧路号室 服务电话:申请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深圳盐田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深圳盐田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深圳盐⽥区⾮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为能⼒。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条件。

设⽴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学考试助学及其他⽂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民政府教育⾏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政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原件3份。

1.复印件1份。

2.有筹设的,需提供本项材料。

有预先核名的,须提交。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原件1份。

协议书应包括出资数额、出资⽅式、各⾃的权利、责任等以及共同商定的其它事项,合作双⽅签名按⼿印。

教育机构是联合举办的,应当提交;原件1份。

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法、⼈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⑥出资⼈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终⽌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⑨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5⼈以上(奇数)签名、按⼿印,原件1份。

租⽤办公⽤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必须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产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消防验收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要求提供:①⼯程竣⼯验收报告(消防)②建设⼯程竣⼯验收消防备案表③建设⼯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④建设⼯程竣⼯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⑤室内装修竣⼯图纸;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企业法⼈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原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举办者是法⼈的(即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应提交法⼈资格的证明⽂件;举办者为公民个⼈的,要求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份证、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初中小学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机构)的审批服务指南

初中小学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机构)的审批服务指南

3704810100801 行政许可初中、小学、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机构)的审批服务指南滕州市教育局发布2015-08-30初中、小学、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机构)的审批服务指南目录一、办理要素 (4)(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4)(二)实施机构 (4)(三)申请主体 (4)(四)受理地点 (4)(五)办理依据 (4)(六)办理条件 (4)(七)申请材料 (5)(八)办理时限 (6)(九)收费标准 (6)(十)咨询服务 (6)二、办理流程(一)申请 (6)1、提交方式 (7)2、获取收件编号 (7)3、获取收件凭证 (7)(二)受理 (7)1、材料补正 (7)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7)(三)办理进程查询 (8)(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8)(五)审批流程图 (8)三、法律救济 (8)(一)投诉 (8)(二)行政复议 (9)四、表单填写 (9)(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9)(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9)五、有关说明 (9)附件1.审批流程图 (10)2.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 (12)3.民办培训学校规范办学承诺书 (30)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初中、小学、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机构)的审批编码:3704810100801(二)实施机构 :滕州市教育局(三)申请主体:在滕州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初中、小学、中等以下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四)受理地点:滕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地址:滕州市杏坛路165号。

(五)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通过,2013年6月修订)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流程图

1 2 3
确定考察时间和地点
主管部门提前与申请方沟通,确定具体的考察时 间和地点,确保双方能够准时参与。
组建考察团队
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方的具体情况,组建具备相关 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考察团队,确保考察的专业性 和公正性。
准备考察工具和设备
主管部门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考察工具和设备,如 记录本、相机、录音设备等,以便在考察过程中 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学校管理与运营
了解学校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招 生就业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其是否具 备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
考察结果反馈与整改
及时反馈考察结果
主管部门在考察结束后,应及时 将考察结果反馈给申请方,明确 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申请方整改
申请方在收到反馈后,应针对存 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在 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整改 报告。
审核决定
根据评估结果和有关规定,审 批部门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 定。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 料,包括学校设立申请、可行 性报告、章程等。
现场评估
组织专家对学校进行现场评估 ,考察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 队伍、教学管理等。
公示与颁证
对批准设立的学校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02 前期准备工作
遵守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
01 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确保依法办学。
02 按照审批的办学层次、专业、形式进行招生和宣 传,不得擅自改变。
03 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 益。
接受主管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
01
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和评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校章程、教学 计划、教师资格证书、场地证明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原件
3
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个人的,
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联合办学的须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交原件
5
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成人员名单
各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7
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银行办学风险保证金
集体办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银行存款证明等,交原件
14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
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15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XX区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办事指南》
XX教育信息网站下载打印
16
注:提交的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应由申办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XX区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业务指引
顺序部门单位相关资料




XX区申请设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流程图(二)
责任人设立流程图
登记受理
实地考评
评议
批准
XX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有关说明
页数
1
筹设批复和筹设情况报告
交原件
2
《XX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称证)、工作简历证明
验原件、交复印件
8
专任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聘
任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
9
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安全主任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11
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举办者签字或加盖公

12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加盖公章
13
开办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存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