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铁精粉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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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目录(2010年至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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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8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8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7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8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7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1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3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4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5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7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9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0号20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1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4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5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2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5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8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9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2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3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8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9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20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的公告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关于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发行2010年印花税票的公告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事宜的公告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三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三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关于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的公告 [全文废止]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库曼斯坦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代理出口货物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议》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关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十九条解释的主管当局协议》生效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业务标准》的公告关于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执行中英等双边税收协定技术服务费条款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皂脚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费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告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关于第五届黄汲清青年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根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恩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泽西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百慕大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及谅解备忘录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船舶车船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承印境外图书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金融机构销售贵金属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定点联系企业名册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纳税人开发回迁安置用房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收益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关于发布《邮政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逾期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办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关于杏仁油、葡萄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关于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的公告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地方法人税的公告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关于《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3项个人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实施后续管理的公告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的公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延长2016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期限的公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林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关于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功能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关于在内地使用香港居民身份证明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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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河北玉水贸易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河北玉水贸易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河北玉水贸易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材、建材(不含木材)、焦炭、铁精粉购销(依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07•【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20年2月7日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第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水行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发现扬尘污染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本部门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时限等,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并对污染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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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河钢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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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融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第三部分-税法-专题五--专题七-其他相关税种

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第三部分-税法-专题五--专题七-其他相关税种

注册会计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第三部分-税法-专题五一专题七-其他相关税种[问答题]1.A公司是国内一家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 公司财务总监针对关税问题咨询注册会计师田阳的意(江南博哥)见。

(1)A公司于2X20年6月从国内甲港口出口一批锌锭到国外,货物成交价格170万元(不含出口关税),其中包括货物运抵甲港口装载前的运输费10万元、单独列明支付给境外的佣金12万元。

甲港口到国外目的地港口之间的运输保险费20万元。

出口锌锭适用的关税税率为20虬(2)A公司于2X20年8月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价款共计45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无法确定。

进口小轿车适用的关税税率60%o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

要求:针对资料(1)和(2),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注册会计师田阳就A公司应缴纳的关税提出分析意见。

正确答案:(1)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

A公司出口锌锭应缴纳的关税税额=(170-12)×20%=31.6(万元)(5分)(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该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该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

计算保险费。

A公司进口小轿车的关税完税价格=450+10+(450+10)X3%o=46138(万元)A公司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税额=461.38×60%=276.828(万元)(5分)[问答题]2.审计项目组在对众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美建筑)2X20年度相关税费内容进行检查时,发现如下事项:(1)众美建筑于2X20年接受抵债的房产一处,接受价IOOO万元,由于接受后,未得到合理利用,2X20年进行拍卖,取得款项950万元,由于处置价款小于接受价,众美建筑未缴纳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冀市监规〔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为规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检验结论送达第三章结果移送和报送第四章异议处理第五章结果的处理第六章整改复查第七章信息发布第八章附则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组织开展的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后处理内容】本规定所称后处理工作是指依照相关规定,对省局组织开展的流通领域散煤、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处理的过程。

包括检验结论送达、结果移送和报送、异议处理、结果的处理、整改复查、信息发布、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正文:---------------------------------------------------------------------------------------------------------------------------------------------------- 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还在深入发展、尚未见底,对我国乃至我市的实体经济影响还在继续,全市税收收入下行压力很大,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为切实增强全市国税系统组织收入的紧迫感,确保完成全年税收计划,现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组织收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收入目标2009年是全市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

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市政府确定我局税收计划281亿元,比2008年增长12%。

市局已将税收计划全部分解到县(市)区局,各单位要坚定信心、勇挑重担、克服困难,必保实现首季“开门红”,确保完成全年税收计划。

二、组织收入原则面对当前严峻的收入形势,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在组织收入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

收入形势好、税源充足的单位,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有税不收和人为调节收入进度的行为发生;税源不足、完成政府预算有困难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收入措施(一)强化组织收入责任各单位要把强化责任作为完成任务的第一推动力,要把全体干部思想统一到市局党组的要求上来,视危机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关键时刻勇挑重担;要把税收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各级班子战斗力、检验各级干部素质能力的最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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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磁县泰宏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磁县泰宏煤炭洗选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磁县泰宏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煤炭、生铁、钢材、焦炭、铁精粉销售;道路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增值税试题及答案

增值税试题及答案

增值税试题及答案【篇一:增值税试题及答案】发票使用规定;省局煤炭铁精粉管理办法;部分现行增值税政策。

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行为必须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a )。

a.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b.某公司将外购饮料用于个人消费c.某企 业将外购钢材用于在建工程d.某企业将外购食品用于职工福利2 .下列经营行为,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a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货物b.个人向受雇企业提供修理修配劳 务c.某工业企业附属饭店对外提供饮食服务d.某工业企业将一台设 备对外出租3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2月购进货物 取得专用发票,发票列明不含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本 月内销售货物取得零售收入共计51500元,另销售2009年1月份 购入并列为固定资产的货车一辆,销售额为103000元,该车购入时 价税合计15万元,则企业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c )。

a.1500 元 b.4600 元 c.3500 元 d.100 元4 .下列项目中所包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d )。

a.钢厂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正常报废产品b.某机械加工厂用于返修的 易损零配件c.某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购入的低值易耗品d.某企业购入礼品用于 于春节发放职工福利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下列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不正 确的是(c )。

6 .根据现行增值税法,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错误的是(d )。

a.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 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b.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 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c.采取赊销 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 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d.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代销货物交给受托方的当天文件: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专用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增值税7 .红光机械公司自2012年1月起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企业1月申请并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当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列明进项税5万元(已认证,其中含购买计算机等通用设备进项税0.17万元,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进项税0.17万元),另支付2012年度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0・1万元,取得普通发票,计算该企业2012年1月应纳增值税(a)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2月7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一月四日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09-25(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废止;第二十四条“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废止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03-23(87)财税地字第003号第四条、第五条失效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煤炭工业部所属防排水抢救站征免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通知1987-05-29(87)财税地字第007号“一、对防排水抢救站使用的房产和车辆,凡产权属于煤炭工业部所有并专门用于抢险救灾工作的,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二、产权属于代管单位或改变房产、车辆使用性质的,仍要照章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上述条款中有关车船使用税的表述失效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1988-10-13(88)国税地字第13号第二条被国税发〔1994〕25号修改5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12-12(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二十条被国税函〔2007〕629号废止6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1989-01-25(89)国税地字第7号第三条失效7国家税务局对《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1989-05-21(89)国税地字第44号第三条废止8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1989-08-14(89)国税地字第83号第七条失效9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08-19(89)国税地字第88号第四条失效10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08-23(89)国税地字第89号第二条中煤炭企业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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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含仓储)、钢材、生铁、焦炭、铁精粉、建材(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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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精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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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不在肥乡区域内经营);煤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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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粉、焦粒、铁精粉、建材、钢材、非金属矿及制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信息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如需更多信息请到企业大数据平台查询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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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金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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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为加强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的税收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经济秩序,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纳税遵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的税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境内从事煤炭、铁精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

第三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税收管理实行县(市、区)局长负责制。

第二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四条从事煤炭经营业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除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一并提供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其复印件由税务机关留存。

第五条从事煤炭、铁精粉经营业务的纳税人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由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部门负责受理,对其报送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和实地查验。

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等相关人员约谈和实地查验,了解其资金状况、财务核算、购销渠道和经营场地等情况,确认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的真实性,形成书面报告,并由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约谈和查验工作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税务人员同时参加。

第七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税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实地查验和税务约谈情况进行复审,并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审批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八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新认定的从事煤炭、铁精粉经营一般纳税人名单报市国家税务局备案。

第三章财务核算
第九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第十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购销货物、支付运输费用,发票流向和资金流向应当一致。

企业购销货物款项、运输费用、租赁费用等应通过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拆借资金流入、流出也应通过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的银行账户。

企业每月应将加盖开户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留存
备查。

第十一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购进成品油用于经营的,应将自备(租赁)运输车辆及其他用油设备情况,向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租赁合同(协议)等。

自有运输车辆和用油设备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购进成品油,有自备(租赁)储油设施的,应将储油设施情况向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财产证明、租赁合同、存放地点、设施容量等。

第十三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有自备(租赁)储油设施的,应设置成品油出入库台账。

逐笔顺序登记成品油购进、领用情况,如实记载车辆牌照号、驾驶人姓名、载重吨数、油品数量、运输目的地等信息。

日常购进成品油,入库后5日内应将上述信息向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使用自备(租赁)车辆运输货物的,应设置过桥过路费台账,逐笔顺序登记过桥过路费发生情况。

第十五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除符合相关抵扣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附成品油销售单位开具的油品出库单客户联,且与发票相关内容一致。

(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由运输单位开具,或由运输单位注册地、货物起运地、到达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代开。

其内容应与购销货物发票上所列的货物名称、数量等项目内容一致。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要根据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的购销合同,严格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和发售数量,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审批后,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七条税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每季度至少巡查巡管一次,并制作核查报告。

核查经营场地、货物种类、进货渠道、资金状况及流向等,判定其经营业务和发票取得、开具的合理性、真实性。

核查储油设施和自备(租赁)车辆真实性及成品油购进耗用情况,核查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抵扣情况。

发现异常的,要及时进行纳税评估。

涉嫌逃避缴纳税款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第十八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应纳入《增值税进销数据监控软件》管理。

税源管理部门每月应根据企业购进、销售信息,对其业务合理性进行分析,对明显不合理且购销单位过于分散的,应发函或派人核实情况。

税源管理部门每月按以下预警指标进行筛选,指标异常的,及时开展纳税评估。

(一)吨公里油耗及成品油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
(二)吨公里运费及运费抵扣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

上述指标值由各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省国家税务局备案。

第十九条各级国家税务局要强化数据应用,定期对本地区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户数、销售额、成品油抵扣、运输费用抵扣等数据进行分析。

省国家税务局每半年开展一次,市国家税务局、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每季度开展一次。

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对按季筛选出的疑点企业要直接进行纳税评估。

市国家税务局每半年要选取销售额在3000万以上且增值税抵扣异常的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直接进行纳税评估。

省国家税务局不定期对各市相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对存在疑点需要税务检查的,由稽查部门检查并出具结论,经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长审批后,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未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置成品油出入库台账,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十二条煤炭、铁精粉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通过银行结算,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相关信息备案,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三)提供虚假储油设施和车辆资料等情况,逃避缴纳税款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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