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现状与解决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的背景、现状和出路探讨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的背景、现状和出路探讨摘要“小产权房”问题是在我国土地城乡二元化的历史环境下产生的,随着日益繁盛的房地产市场问题与矛盾而日益加剧的现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是由于土地所有制的极大区别,外国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小产权房”问题,这使得我们也无借鉴可用。
究竟该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矛盾,是当前我国政府和法律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和挑战。
我国的“小产权房”问题错综复杂,本文从背景,现状,存在问题,现有政策和我们对于这一矛盾的个人建议几个方面对我国小产权房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小产权房相关政策解决方法。
一、我国小产权房存在的背景和诱因。
(一)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下,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被动性。
在我国城乡土地二元化的体制下,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国有土地所有者之间权利是完全不对等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 条、第 44 条明确规定,不论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工程建设并且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才能合法使用国有土地;将农用土地变性为建设用地的,或者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办理变性转用手续。
由此可见,对于农村集体而言,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集体土地产权,至少在完全意义上的土地产权不可能拥有,因而在土地流转市场里边是不可能存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
而小产权房的出现,不仅从根本上打破了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格局,同时也是农民和农村集体参与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必然结果。
(二)城镇化快速发展加速了住房需求,进而促使城市房价迅速提高。
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虽然解决了“两化”发展中对劳动力的需求,但也加剧了城市的各种负担,对住房的需求首当其冲。
市场规律的作用下,随着需求的增加,房价也“一路高歌”。
大量的中低层次消费者只能把视线转移到在价格上有很大优势的小产权房上来解决“住房难”的问题。
小产权房的存在对多方的利益化是其存在的现实条件。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在中国城市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在法律地位、产权归属、市场交易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小产权房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及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经国家批准的住房。
其现状及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较大的争议,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一方面,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往往与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紧密相关,导致其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另一方面,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转让等。
2. 安全隐患严重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其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甚至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等现象,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3. 市场秩序混乱小产权房在市场交易中往往存在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进行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分析小产权房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政策不健全土地政策是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由于土地供应不足、土地价格高涨等原因,一些开发商和居民选择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以规避高昂的房价。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小产权房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3. 社会需求驱动小产权房问题的产生也与社会的需求驱动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不断增加,而高昂的房价使得一部分人无法承受,从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
四、对策与建议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1. 完善土地政策政府应加强土地供应,完善土地政策,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小产权房往后的趋势
小产权房往后的趋势小产权房是指位于城市郊区或农村的房屋产权制度类型,其产权期限较短,通常为20年至70年不等。
小产权房出现的背景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土地政策的限制和法规的缺乏,一些村庄或农民自建的房屋难以获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产权证,而成为小产权房。
不可否认,小产权房在当下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和合法性认可。
它们的价格相对较低,往往可以满足一些低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
此外,由于小产权房往往多位于郊区或农村,其环境较为宜居,能够远离城市的喧嚣和污染,享受到相对安静和清新的生活。
对于一些具备轻度投资需求的人来说,小产权房也可以作为一个较为稳定的投资品种。
然而,小产权房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不确定性。
首先,小产权房的产权期限有限,届时房屋所有权将归还给国家或地方政府。
由于这种产权不稳定性,小产权房往往很难在二级市场上得到充分流动和竞价,投资回报率也较低。
其次,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状况容易受到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购买者难以获得确切的产权信息和合法的产权保障,存在产权争议的风险。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也将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从现阶段来看,政府已经开始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管理和整治,限制其发展,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规范小产权房市场。
例如,加强土地管控,规范房屋买卖程序,严格审查小产权房的合法性等。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减少小产权房市场上的不确定性,提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障。
未来,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政策的调整,小产权房可能会逐渐减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规划将更加科学合理,土地供给将更加充足,居民购房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
因此,小产权房的市场需求将逐渐减少,其销售和投资前景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另外,未来在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将更加注重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居住权益。
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加强产权保护,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这将为小产权房的整治和规范提供契机,促使小产权房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和合法化。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现状与出路(三)
毕竟,同样一块农村土地,如果用于建 设小产权房,则地方政府及其授权机构 的所得几乎为零,而如果其先将该土地 征为国有再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给 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其所得将大大超 过对该土地的补偿费用。
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明确农 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尽快使农 民拥有相对完整的土地产权并自主行使 土地处置权,允许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进 行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让农 民通过土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和建设小 产权房等方式分享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 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作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小产权房的替 代性惩罚措施,政府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对于通过占补平衡的方式要求开发 商和农村集体组织另行开发出相同数量、 质量的耕地;二是没收部分小产权房并 将其作为保障性住房。
2.将小产权房作为城市住房 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公 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城市及工矿棚户区改造等五个层次的城 镇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小产权房属于 商品房和上述保障性住房之外的另一种 城镇房屋类型,也成为城镇住房供给的 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房地产业发展和城镇 居民保障性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时,要科学分 析预测小产权房建设规模,并将其中一部分作 为保障性住房。在将部分小产权房建设纳入保 障性住房体系时,建议可参考保障性住房尤其 是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从小产 权房的户型面积、建设标准、购房(租房)者 准入条件和转让条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4.把小产权房建设与保障性 住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当前,我国城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性 矛盾较为突出,中高档商品房供应相对 充足与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 房供应相对不足并存,尤其是对一些外 来务工人员、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 他们买不起商品房,很多人“蜗居”在 所谓的地下室、城中村和小产权房里面。
论法律视域下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论法律视域下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一、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小产权房是指没有取得法定房产权证书,但具有一定居住功能的房屋。
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历史遗留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房屋分配政策的不完善和住房供给体制的落后,很多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建房屋。
这些房屋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许可证,属于无证建筑,因此不能取得法定房产权证书。
2.城市扩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不断扩张,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对住房需求量的增加,加剧了城市住房供应短缺的问题。
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一些城市政府通过低价出让远郊地区的土地,让人民群众购买自建住房。
但是,由于这些土地不具备建设用地资格,因此自建房屋的居民也难以取得法定房产权证书。
3.政策转变在某些地区,政府推行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鼓励农民自行改造农村老旧房屋。
虽然政府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指导和技术支持,但是这些房屋大多没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许可证,很难取得法定房产权证书。
4.法律制度缺陷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小产权房的管理和规定不够完善,土地、房屋所有权不明晰,相应的保护机制也存在不足。
缺乏明确、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权属认定机制,造成了小产权房的存在。
二、解决对策小产权房是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难题。
只有采取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合理的政策措施,才能逐步化解小产权房问题。
1.加强土地管理小产权房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土地使用权不明确。
因此,加强土地管理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必要途径。
政府应当出台完善的土地管理政策,规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土地质押、抵押、评估和处置等制度,完善土地市场体系,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2.建立房产权证书登记制度小产权房缺乏法定产权证书,没有明确的房屋所有权和权属关系,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政府应当建立房产权证书登记制度,为小产权房确立法定产权,并对其权属关系及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规范和纠正。
3.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规范管理政府应当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规范管理,并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小产权房”的现实困境及合法化路径获奖科研报告
“小产权房”的现实困境及合法化路径获奖科研报告摘要:“小产权房”合法化问题是近年来学界关注的热点,虽然支持与反对者各据其理。
“小产权房”所涉权属、流转或其他权益纠纷非常普遍。
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性用地与国有土地一样,可以进入市场流动,农地农权的保持一致,买小产权房也想拿到房产权证,不希望变性。
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商是当前推动小产权房开发和交易的主体力量,这使得小产权房问题有了某种群体性色彩。
笔者认为,应该促进“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批标准,防止市场离力量的大量涌入和炒作,将小产权房的政策性于财产性有效的结合起来,共同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小产权房、共有产权、城乡二元化、农地经营性建设用地一、法律与政策视角下的“小产权房”(1)“小产权房”的概念厘定“小产权房”所涉权属、流转或其他权益纠纷非常普遍。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产权不完整,国家不承认并不予办理小产权房的过户登记手续,也不能上市交易。
并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并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2)现实困境产生的原因1.根本原因现行土地制度二元化,城乡土地的权属制度,交易规则,规划管理制度不同。
产生了同地不同价的现象。
小产权房是对农地的使用权进行扩大使用。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则存在着村委会与村民二元土地产权主体,村委会拥有所有权,村民享有农村土地的使用权。
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分离,使得集体土地产权同样进行了分割。
我国实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农地征用制度不完善,农地产权的权能受到限制。
我国小产权房问题:现状与出路(一)
而此50亩农村土地经过征用和一级开发后的政 府公开出让价格则大大超出此费用。以北京市 部分楼盘为例。无论是限价房楼盘,还是周边 商品房楼盘,按照楼面地价计算50亩国有土地 招拍挂的价格,最高的是24437.9万元(万年 花城),最低的是8630.4万元(富力阳光美 居),分别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400万元) 的61.1倍、21.6倍。不难看出,农村集体土地 征用费用与招拍挂下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之间存 在着巨大的差距。
五是“小产权”是针对“大产权”即完 全产权房而言的,只有经过依法登记、 “三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契税证)齐全的房屋才是完全 产权房,故小产权房没有真正法律意义 上的产权。购买小产权房只能获得乡镇 政府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村民委员会 的盖章证明。
(二)小产权房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农用地 (耕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 性质 小产权房也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建设在农用地 (耕地)上的小产权房;二是建设在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其可细分为建设在宅 基地上的小产权房,建设在乡镇企业用地上的 小产权房,以及建设在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 地上的小产权房等;三是建设在未利用地上的 小产权房。
2.成本和价格较为低廉
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这些集体用地的地理位 置相对偏远,一般位于城市郊区甚至远郊区,本身土 地价值比较低。特别是,小产权房系直接在集体土地 上开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集体土地征用为 国有土地和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环节,也不必 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因而小产权房建设 的土地成本近乎为零,其开发建设成本主要表现为直 接的建安成本。与区位条件相当的大产权房相比,小 产权房开发成本一般仅后者的1/3左右甚至更低,而销 售价格一般也只有后者的1/2甚至1/5左右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并由特定人群或集团通过某些特殊渠道拥有使用权的住房。
近几十年来,小产权房在全国各地发展迅速,解决了大量非户籍居民的居住需求,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小产权房的现存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小产权房的现存问题1. 产权不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往往存在不明确的问题,导致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 安全隐患:部分小产权房存在建筑质量差、消防设施不健全等安全隐患,给居民生活带来威胁。
3.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小产权房的法律政策并不完善,往往难以解决房屋转让、抵押等纠纷问题。
4. 影响市场秩序:小产权房在土地、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混乱问题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小产权房问题对策研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明确产权归属: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保障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确保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
3.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产权房的转让、抵押等问题的处理方式,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4. 引导规范发展:政府应引导小产权房市场规范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合法化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
5. 增加公共住房供给:政府应增加公共住房供给,满足非户籍居民的居住需求,缓解小产权房市场压力。
四、实施措施与建议针对上述对策,提出以下实施措施与建议:1. 政府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小产权房的产权确认、监管和规范发展工作,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2. 政府应加大对小产权房市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筑、违规转让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 政府应鼓励小产权房项目进行合法化改造,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4. 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引导居民理性购房,避免盲目追求低价小产权房。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近年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其产权归属和交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争议。
本文将就小产权房的背景、现状、问题及相应的对策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背景及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小产权房应运而生。
其特点在于价格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城市居民和农民工的关注。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受到政策限制,导致其存在诸多问题。
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住房供应形式。
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一)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受到政策限制,其法律地位不明确。
这使得小产权房在买卖、租赁等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安全隐患突出由于小产权房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其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往往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影响土地利用效率小产权房的存在对土地利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不明确,导致土地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影响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对策研究(一)明确法律地位为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首先应明确其法律地位。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和交易规定,使其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认可。
(二)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同时,应加强对小产权房交易市场的监管,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推动土地整合政府应推动土地整合,将小产权房所在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管理范围,明确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归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行为。
(四)提供合法合规的住房供应渠道政府应加大对合法合规住房供应的支持力度,提供多样化的住房供应渠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住房需求。
通过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其存在不仅涉及到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政策、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就小产权房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小产权房现状及问题1. 产权不明晰小产权房的产权往往不够明晰,容易导致产权纠纷。
一些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导致房屋的产权归属不明确,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风险。
2. 政策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
这使得小产权房在开发、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如乱建、乱占、乱卖等。
3. 配套设施不完善很多小产权房项目在规划时并未考虑到配套设施的完善,导致购房者在入住后发现生活不便。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等问题也难以得到保障。
4. 金融支持不足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及政策风险,金融机构往往对小产权房的贷款支持不足,这使得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时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三、对策研究1. 明确产权归属为解决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应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
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规范开发行为,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加快小产权房的确权工作,为购房者提供明确的产权证明。
2. 完善政策法规政府应加强小产权房的政策法规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政策法规,规范小产权房的开发、销售、使用等环节,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3.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在规划小产权房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配套设施的完善。
政府应加大对小产权房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开发商完善小区的配套设施,提高购房者的生活质量。
同时,应加强物业管理,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等问题得到保障。
4. 增加金融支持为缓解购房者的经济压力,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小产权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因其价格低廉而备受关注。
然而,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如产权不明确、质量安全等问题,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因此,本文旨在研究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以期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概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房,其产权归属较为复杂。
一般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等组织,而非个人。
由于小产权房的价格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城市居民购买。
然而,由于政策法规的限制和产权不明确等问题,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三、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一)产权不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较为复杂,往往存在多个产权主体,导致产权不明确。
这给房屋的转让、继承等带来了诸多困难,也容易引发纠纷。
(二)质量安全问题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缺乏有效的监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一些小产权房存在建筑质量不合格、消防设施不完备等问题,给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三)违法建设问题部分小产权房存在违法建设问题,如未经过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审批即进行建设,给城市规划和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
四、对策研究(一)明确产权归属为了解决小产权房的产权问题,应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产权登记制度。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提供法律支持。
(二)加强质量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的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
对小产权房的建设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建筑质量合格、消防设施完备。
(三)规范建设行为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规划、环保等审批管理,规范建设行为。
对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城市规划和环境。
(四)推动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为了缓解住房问题,政府应推动多元化住房供应体系的建设。
除了小产权房外,还应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多元化的住房供应形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住房需求。
小产权房屋物业管理方案
小产权房屋物业管理方案一、引言小产权房屋是指由乡村集体所有的、政府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的集体建设的商品房屋,其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且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屋。
小产权房屋的出现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提供了一定的解决方案。
然而,小产权房屋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物业管理问题。
本文旨在就小产权房屋物业管理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小产权房屋的物业管理现状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小产权房屋,这些房屋表面上是由个人所有,但实际上存在一些共同的物业管理问题:1. 物业管理混乱,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导致小产权房屋的维修、安全等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2. 小产权房屋的业主之间缺乏共识,经常出现因为共用设施、共用权益等问题产生纠纷。
3. 缺乏规范的物业管理制度,导致小产权房屋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得不到保障。
以上问题直接影响了小产权房屋的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因此,需要制定科学的物业管理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小产权房屋的物业管理方案1. 建立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针对小产权房屋存在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建议引入专门的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这种机构可以由业主自行组建,或者由政府或相关行业协会来管理。
该机构负责小产权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维修、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方面。
同时,该机构应当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责任和义务,从而提高小产权房屋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 强化业主自治小产权房屋的业主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和合作,形成共识,共同维护小产权房屋的共用设施和环境。
为了确保业主自治的有效实施,可以设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小产权房屋的共用设施和解决业主之间产生的纠纷。
3. 健全物业管理制度针对小产权房屋缺乏规范的物业管理制度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应当包括小产权房屋的日常管理、居民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物业管理人员的要求和职责等。
这样一来,可以规范小产权房屋的物业管理,提高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
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小产权房是指在城市中属于非法建设或未经批准的建筑物。
由于土地是国家所有,小产权房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存在许多风险。
在中国,小产权房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备受关注,许多人担心购买这类房产的合法性和使用权问题。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和政策变化,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可能会发生变化。
首先,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可能成为未来的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的土地供应变得越来越紧张,很多人只能通过购买小产权房来满足居住需求。
面对庞大的需求,政府可能会考虑改变政策,将小产权房纳入法律框架,给予其合法地位和产权保护。
这将使购房者更加安心,也有利于解决城市住房问题。
其次,小产权房转为共有产权房可能是一种解决方案。
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与房产开发商合作推出的一种住房供给模式,购买者购买房产时只购买部分产权,剩余产权由政府持有。
在小产权房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与开发商合作,将小产权房转为共有产权房,以弥补购房者对产权的担忧。
这不仅解决了购房者的合法性问题,还能够保障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控制和管理。
再者,小产权房可能通过土地整治和城市更新得到改善。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划,一些地区可能会进行土地整治和城市更新,对小产权房进行改善和重建。
这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的面貌和环境,也可以改善小产权房购房者的居住条件。
政府可以通过推出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开发商进行改造和重建工作,以提高小产权房的品质和价值。
此外,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还可能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
政府的政策一直在变化,可能对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和使用权做出新的规定和要求。
例如,政府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要求购房者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费用或补偿费用,以确保购房者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这将有助于解决购房者对产权的疑虑,也有利于规范小产权房市场。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未来趋势可能会朝着合法化、转为共有产权房、通过土地整治和城市更新得到改善以及政策调整等方向发展。
这些变化将有助于解决小产权房存在的问题,保障购房者的利益,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及对策13000字(论文)》
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及对策1 绪论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1.3 国内外现状 (2)1.4 研究内容 (3)1.5 研究方法 (3)2 理论基础 (4)2.1 小产权房的概念 (4)2.2小产权房的特点 (5)1.2.1价格低廉 (5)1.2.2产权存在瑕疵 (5)1.2.3流通有局限 (6)3 我国小产权房现状分析 (6)3.1 小产权房产生的背景 (6)3.1.1我国城市化推进速度加快 (7)3.1.2城乡二元制经济结构 (7)3.1.3城市房价上升,住房保障体系不健全 (7)3.1.4在新农村建设中搭便车 (7)3.2 小产权房发展的现状 (8)4 我国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分析 (9)4.1 法律风险 (9)4.2 经济风险 (10)4.3 社会风险 (10)4.3.1 扰乱房地产正常秩序 (10)4.3.2 危害城市发展 (11)5 规避我国小产权房风险的对策建议 (12)5.1防止新建小产权房 (12)5.2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13)5.3完善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14)结论 (14)参考文献 (15)1 绪论1.1 研究背景小产权房是在中国特殊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城市化发展的特定阶段背景下产生的一类房产类型。
在近几年,全国范围内小产权房数量迅速激增,在许多城市近郊区域“遍地开花”。
其建筑面积在全国总住宅面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涉及到的利益主体数量惊人。
由于小产权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其销售的对象多数都是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因此在法律上不符合国家相关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无法获得合法地位和法律保障。
可以说,小产权房是脱离于我国法律监管范围之外,畸形发展的房产类型,其大量存在对我国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对于国家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粮食安全也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和研究,在全面深刻了解的基础上,促进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
我国目前针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方式,基本的态度是认定其违法,坚持进行清理和拆除。
小产权房的主要问题及解决之道
小产权房的主要问题及解决之道[摘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日益发展,长期游离于法律与政策边缘的小产权房越来越受人们关注。
小产权房现象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居高不下的房价、城乡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等都对其有重要影响。
同时,小产权房的出现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但由于其成因复杂、数量广泛及处置效应敏感,如何对其进行有效处置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现实难题。
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是个复杂长期过程,必须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入手,同时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合理处置。
[关键词]小产权房;困境;解决途径当前,商品房价格仍然保持上涨趋势,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几乎所有大中型城市中均出现了以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治理等名义违规开发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应现实需求产生,却是运行在现行法律制度之外的特殊产物。
”[1]原建设部于2007年6月发布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提示”,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劝禁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通知”,之后仍有很多城市在集体土地上违规开发、建造小产权房,并呈蔓延之势。
国土部于2009年9月又下发通知,再次重申要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但小产权房仍大量出现于房地产市场。
小产权房的大量出现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有着巨大冲击。
一、小产权房概念“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大产权房”[2]而言的,是指村镇集体和农民个人未通过政府土地征拨,单独或直接与开发商联合,在农村集体土地和个人宅基地兴建房屋予以出售,由于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所以无法拿到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它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内涵与外延也不十分清晰,仅是社会公众的一种约定俗称。
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得到法律和政策的认可,因此不能将其列入国民经济统计报表进行统计,目前来讲全国小产权房究竟有多大规模,很难说清楚。
二、小产权房引发的主要问题小产权房的存在能给农民带来收益,也使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同时还可以抑制商品房价格的过快上涨。
利川小产权解决方案(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但与此同时,小产权房问题也日益凸显。
利川市作为湖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同样面临着小产权房的问题。
小产权房不仅侵犯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利益,还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从问题分析、原因探究、解决方案等多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问题分析1. 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的房屋。
这些房屋虽然具备了居住功能,但无法办理正式的产权证照,因此被称为“小产权房”。
2. 利川市小产权房现状据调查,利川市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和乡村地区,涉及多个建设项目。
这些房屋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来源违法:部分小产权房项目未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占用集体土地,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2)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缺乏监管,小产权房的建设质量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
(3)交易风险大: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产权证照,交易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如交易双方权益难以保障、房屋被强制拆除等。
三、原因探究1. 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如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土地利用规划等,为小产权房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监管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对小产权房监管力度不足,导致违法建设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3. 利益驱动部分开发商、村民等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法律法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
4. 消费者观念偏差部分消费者对小产权房的认识不足,认为购买小产权房可以节省购房成本,从而推动了小产权房市场的扩大。
四、解决方案1.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1)加强土地规划管理: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严格控制集体土地流转,防止土地资源浪费。
(2)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程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力度(1)加强对小产权房项目的审批监管,严把项目准入关。
(2)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占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行为。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中,小产权房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其发展历程与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备受关注。
小产权房指的是由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农村集体组织等建设的,位于城市边缘或乡村的住房。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居民的住房需求,但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产权问题、安全隐患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本文旨在研究小产权房的现状、问题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小产权房的现状小产权房的兴起与城市化进程中的住房需求有关。
随着城市扩张和土地资源的紧张,部分开发商和集体组织选择在农村或城市边缘地带建设小产权房。
这些住房往往以低廉的价格吸引了不少购房者,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小产权房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三、小产权房的问题(一)合法性问题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直备受争议。
由于部分小产权房项目未经政府批准或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设,导致其存在合法性缺失的问题。
这给购房者带来了产权不明确的隐患,也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安全隐患部分小产权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导致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监管,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市场秩序混乱由于小产权房的监管缺失,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部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故意隐瞒房屋的实际情况,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同时,小产权房的价格波动也较大,给市场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其合法性地位和产权归属。
同时,应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
(二)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包括对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以及对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等。
《2024年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小产权房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小产权房,作为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其存在不仅涉及到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然而,小产权房因其特有的法律地位和复杂的利益关系,其产生和发展中伴随着诸多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发展背景出发,深入探讨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小产权房的定义及发展背景小产权房是指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其产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而非国家所有。
由于历史原因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小产权房在特定时期内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和管理问题逐渐凸显。
三、小产权房面临的主要问题1. 法律地位不明确:小产权房在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带,其产权归属和流转存在法律障碍。
2. 安全隐患:部分小产权房建设标准低、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
3. 土地权益纠纷:小产权房涉及土地权益的分配和调整,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
4. 市场风险:小产权房市场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房价波动大,投资风险高。
四、对策建议1. 明确法律地位: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产权房的合法地位和产权归属,保障其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建设质量和安全。
同时,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 完善土地政策:调整土地政策,合理分配土地权益,减少土地权益纠纷。
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房地产开发,提高其收益。
4. 推进城乡一体化: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小产权房市场的压力。
同时,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提高其居住条件。
5. 引导规范投资:政府应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小产权房市场,避免过度投机和炒作。
同时,加强市场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五、结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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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现状与解决罗浩文201030250520指导教师:游珍副教授学院名称: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名称:土地资源管理论文提交日期:2012年6月2日摘要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整体上看,小产权房有利也有弊。
要合理解决小产权房这个问题,既要权衡政府、开发商、村民和购房者的利益,又要防止投机主义者的插空。
总的来说,对现有的符合标准的小产权房一般允许其业主交纳一定费用,转为不同级别的产权房;对不符合标准的和新建成的小产权房采取强制拆除,以保证不让这种情况蔓延。
【关键词】:小产权房双轨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房地产市场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Solution to House with Limited PropertyLuo Haowen(College of Public Management,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Guangzhou510642,China)Abstract:The reasons to the emerge of House with Limited Property are complicated,but in general, there are both advantages as well as disadvantages about this issue.The ultimated solution to this phenomenon lies in the balance of the government,farmers,developers and buyers and the ban of the adventures.In a word,some of the House with Limited Property that suit with the government's criterion should be changed into property house in different levels.The newly builded House with Limited Property and the unqualified ones are suggested to remove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tendency.Key words:House with Limited Property twin-track approach charges for land use right collective land state land realestate market目录1我国小产权房现状: (5)1.1北京: (5)1.2广州: (5)2小产权房泛滥的背后 (6)2.1市场:合适的住房比完整的产权重要 (6)2.2制度:我国的土地双轨制 (6)3小产权房造成的社会影响 (7)4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建议 (7)4.1具体处理方法: (7)4.1.1首先,对不符和标准的要坚决拆除 (8)4.1.2其次,符合标准的,依法转为不同级别的产权房 (8)4.1.3最后,最有效方法在于体制的革新 (8)参考文献 (9)1我国小产权房现状:全国小产权房总面积达60多亿平方米,按照每户60平方米计算,小产权房有1亿套左右。
近年,小产权房的交易受国家明令禁止。
然而,低廉的价格始终具有其魅力,小产权房的地下交易依然“盛行”,屡禁不止。
就全国平均来讲,小产权房的均价比相同地价区的同档次的商品房要便宜1500元/平方米左右,更有甚者,只为商品房的30%。
1.1北京:2007年,北京在售的400多个楼盘当中,小产权房的销售达18%的市场份额。
就拿同在北京三级地价区的千湖庭院(小产权房)和加州水郡(商品房)比较。
首先,小产权房的开发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等各项税费,而这笔费用总额之大可以占到销售价格的60%。
千湖庭院片区别墅的平均售价是3500元/平方米,而加州水郡的价格是上者的两倍有多。
再深一层分析,我们可以认为:千湖庭院的“土地出让金”与“各项税费”包括:1、村集体农民的房屋建设费用;2、千湖庭院作为商品房销售的部分按2%的利润额与村民摊分;3、帮村集体居民购买保险、公积金等费用。
而按照当时的水平来计算,千湖庭院开发商金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拿地的成本(支付给村民、村集体的费用)是750元/平方米,加州水郡开发商所要支付的成本(土地出让金+税费)为1902元/平方米,两者差距之大可见一斑。
虽然如此,成本的低廉并不意味着利润的增加,千湖庭院最终的利润率只有7%,而一般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利润率则达10%(表1)。
千湖庭院加州水郡售价3500元/平方米8543元/平方米成本750元/平方米1902元/平方米利润率7%10%表11.2广州:据有关资料显示,天河区已成违建“重灾区”。
2011年3月,天河区凤凰街街道办事处村落内约有不到一半的民房正在违建,虽然在整治违章建筑之后有所收敛,但时隔半年,此处一眼望去满目都是正在建设的房屋,违建越显猖獗。
沿柯木塱坳头北西街往北中街、至中街行走一段约400米不到的路段,便发现沿路及内巷约25栋房屋中,超过21栋房子正在重新铺设新砖或铺设水泥工程,部分为重拆重建、部分为在原有楼层加建或扩阔。
2小产权房泛滥的背后2.1市场:合适的住房比完整的产权重要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城市郊区化的扩大,从而市场出现了对房屋商品的刚性需求。
各地村委会或乡镇独自或与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楼房价格虽然远远低于“大产权”楼房,但由于小产权楼盘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各项税费等成本,因此即使以合法商品房价格的30%出售仍有利润可得。
其利润率虽然比开发“大产权”的开发商相对较低,但市场需求量大,量多自然利益收入大。
从广州、北京等案例可知,小产权房通常在城市的郊区蔓延,并伴随有治安、卫生等问题。
但由于其价格低廉,受到不少群体的青睐,购房者多为低收入群体。
在当今情况下,保障性用房的稀缺,商品房的高价,很多承受不起商品房价格高企且又没有资格住限价房、廉租房和保障性用房的群体会把小产权房作为他们的最后选择。
当然,其中也有小部分投机(投资)为了谋取利益,购买小产权房进行炒作。
例外,村集体的小数成员的购买也会占小部分。
2.2制度:我国的土地双轨制依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但农村集体组织却不享有处分权,要开发建设商品房,必须先经过政府的征用(村民会有一定的补偿),才能合法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最后才能够在市场上流转,开发商才能利用。
问题的关键是:集体用地向国有化的转换是被动的,政府才是农地征用的唯一合法主体,无论是村集体还是农民个人,从法律上都只有利用这些土地从事农业的权利。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作为一种资产的商品价值逐步得到显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土地双轨制的矛盾逐渐显现。
于是,村集体组织只得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将村集体土地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小产权房应运而生。
3小产权房造成的社会影响根据《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在2006年-2010年,每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只占居住用地供应量的57.3%。
以2007年为例,该规划显示廉租房用地供应9万平方米,新社区住房用地供应84万平方米,部队和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用地38万平方米,政府调控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56万平方米,而总住宅用地供应量为501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比例仅占57.3%。
廉价住房的稀缺,商品住宅的高价,中低收入者陷入了进退两难之境。
小产权房的出现,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一定程度地令到这部分群体生活的安定。
小产权房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更重要的是没有如同正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样,缴纳各项税费,给国家、政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由于小产权房的低廉价格,一些投机主义者乘机而入,借助其价格优势进行投机炒作,谋取巨额利润,最终受害的还是村民集体和购房者。
4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建议业内普遍认同的观点是“堵”与“疏”相结合的处理方法。
“堵”即针对已建成的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来说,只要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则可以升级为保障性住房甚至商品房;“疏”即对不符合标准的和新建的小产权房进行清理和限制。
商品房应当担负安居功能的“特殊商品”的属性,还是作为普通的商品流入市场并具有投资、投机的功能,决定着整个问题的能否有效解决。
考虑到我国的政策与社会的现状,政府应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住房征信信息系统,将居民不同的居住类型住房纳入统一的考核与监管,从而保证我国住房“特殊商品”的地位。
譬如:一个人购买了廉租房或其他类型的保障性用房,如不退出对其的持有,将被限定对商品房的购买或购买成本的增加。
4.1具体处理方法:综合各界的观点以及小产权房对社会各界的利弊,问题的解决不能只靠“一刀切”。
小产权房若全部转为正式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并颁发使用权证书,必然会引起房地产市场的动荡;反之,若宣布其不合法则必然要全部拆除,其结果有二:一是拆除费用必然要政府来承担,最终会耗费政府巨额的资金;二是,拆除后原来的购房者必须安置,并且安置必须合理,做的不好最终也会影响政府的形象,引起社会中低层收入群体的不满,导致社会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4.1.1首先,对不符和标准的要坚决拆除(1)非法占用大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开发建设别墅,后果极其严重;(2)危害国防安全;(3)违反防洪、防汛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如,在河道内开发建设楼房、别墅等;(4)违反文物、名胜古迹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非法开发建设楼房、别墅等。
4.1.2其次,符合标准的,依法转为不同级别的产权房(1)对只拥有一套小产权房的,在缴纳一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法转为保障性住房或商品房;(2)对之前已拥有商品房的,允许其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小产权房转为介于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间的住房(即只允许其持有,不允许交易);(3)对之前已拥有商品房的,若不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视其放弃对该小产权房的持有,将该房收回。
为保护中低收入群体,惩罚投机主义者,平衡各方的利益,使政策的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应当制定合适的不同级别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以上方案能补偿利益受损者(政府、村民)和警戒既得利益者(开发商、购房者)。
4.1.3最后,最有效方法在于体制的革新如今房地产市场中,商品房的高价格使社会的中低收入群体望而却步,保障性住房只能满足小部分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