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高校科研工作的量化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工作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为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人员,以及学校二级单位(含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署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科研成果方可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第四条科研工作量核定标准一、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见表1)。
年度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按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时间采用按月分段累计的办法。
表1 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说明:(1)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职科研工作的人员,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500%;(2)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含实训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100%;(3)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党政(含教辅和辅导员)管理工作的人员,科研工作量标准年分值为对应专业技术职务基础分值的50%。
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以学校人事管理部门发布的校内工作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要求为准,其科研工作量量化计分办法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标准及计分办法第五条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及分类一、著作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出版机构出版的专著、编著(含个人作品集)、教材、译著、科普等著作。
1. A类著作:国家党政机关、部委审定的国家级规划著作。
2. B类著作:专著、科普。
3. C类著作:编著、教材、译著。
二、论文类(或作品类):指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含电子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作品);被政府有关部门、学会、协会入选(采用、收藏、展览)的论文(作品)或专业文摘刊物;全国学术性报刊上发表的学术性文章;被政府有关部门批示或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作品。
1. A类论文类(或作品类)(权威期刊)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版)目录中,国家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全国性专业学会(不含分会、研究会、协会)、“985工程”高校主办的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刊物。
学院科研管理校院两级实施细则
学院科研管理校院两级实施规范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科研管理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管理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科研服务体系,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优化考核与监督机制,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XX学院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学校建立“统领导、分级管理、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科研工作管理体制,科学研究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财务、人事、设备、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为协同管理部门,二级学院是科研工作的基层组织和管理单位。
第三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和学院教授委员会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分别负责处理学校和学院的学术事务。
学校职责第四条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科研工作目标与计划,部署、协调全校科学研究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学校科研政策及科研管理文件。
第五条负责跨学院、跨学科科研团队的组建和统筹管理;负责各类科研人才奖励计划的申报及管理工作;协助学院建立明确的科研方向,培养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研究专长,形成整体的科研和优势。
第六条负责了解、沟通各类项目的申报动态与指南,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宏观组织、协调和管理,做好项目申请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各级科研课题申报的工作,负责校级课题申报的受理、评审、立项等工作。
第七条负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合同审核、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责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建立科研联系。
第八条负责科研经费预算审定与调整、经费划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和监督,指导学院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指导学院进行项目的中期评估、结题及验收工作;实施对重大、重点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第十条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科研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十一条负责组织各学院科研成果、教师著作的鉴定、评审工作;受理、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各级部门的科研成果奖;组织校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奖励工作。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
二级学院规章制度【篇一: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文件汇编】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文件汇编二〇〇九年三月目录1 苏州科技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1.1 苏州科技学院编制管理暂行办法………………1.2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办法……………1.3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考核办法………………2 苏州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3 苏州科技学院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4 苏州科技学院教学、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5 苏州科技学院编制核定实施细则(试行)………………6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经费总额动态包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7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系、部)工作目标责任书………………8 苏州科技学院二级学院编制核定与经费动态包干基本信息表…9 苏州科技学院办学水平指标动态跟踪数据统计表 (1)8 11 15 182528 32 37 46 47 48苏州科技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2008 年 12 月 6 日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加快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
第二条校院两级实体管理体制是指各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的管理重心由校机关移至学院。
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臵、建立制度架构、任免干部、检查实施过程、考核绩效、筹措与分配经费以及提供服务保障等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行使本单位人、财、物的支配权,对本单位的办学绩效负责,使之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实体。
第三条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代表学院对学校负责;学院党总支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履行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在学院的执行,保障学院的安全稳定。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统计和评价全校专任教师的科研劳动成果,激励专任教师积极参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努力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指当年在职的专任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完成的科研工作的量化值。
科研工作量由项目工作量和成果工作量组成。
第三条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以本单位名义申请,并为第一负责人立项的,同时在科研处备案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第四条项目工作量由立项工作量和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按项目应完成年限将工作量平均计入到各年份中。
(一)立项工作量是指纵向项目在申报立项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量。
(二)经费工作量是指横向项目按实际进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计算。
第五条成果工作量是指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的工作量。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六条为了便于核定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按学时计量。
第七条科研工作量计量公式:科研工作量学时数=项目立项学时数+项目经费学时数+成果学时数第八条工作量计量标准。
(一)项目立项工作量计量标准(二)项目经费工作量计量标准项目经费工作量=学校财务实际到账经费(元)/2000(元/学时)(三)科研成果工作量计量标准1.学术论文2.著作3.专利4.获奖成果第四章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要求第九条科研工作量最终计量结果表现为标准学时数。
第十条教师除承担教学工作量外,必须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
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同时完成以下两条,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为合格。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15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20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
(二)完成项目申报。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必须申报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讲师职称教师必须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
如何做好高校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高校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摘要: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学院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并且影响校级科研管理部门运行的质虽和效率。
本文从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政策、信息平台建设及科研管理人员三个方面分析如何做好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以期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进而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
关键词: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在我国的科学研究技术领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成为高校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的组成单位,是沟通科研人员和高校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其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科研人员、学院和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就目前我国高校对科研管理的情况看,高校的科研管理多采用学校科研部门的统一管理与二级学院的直接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二级学院的科院管理与学校的科研管理密不可分,它们之间相互支持,互为精角[1]。
1. 制定科研管理实施政策科研政策是指科技部、学校、学院等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科研工作的一系列公开文件或者内部文件。
作为高校的二级科研单位,院系应该根据本单位具体的科研情况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
建立科研管理制度,将整个科研管理的流程进行优化与协调,将不同环节进行有效连接,保障高校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能够为高校科研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公正竞争的良好环境,使所有科研工作必须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开展和完成。
当前,高校二级学院应该不断加强科研管理制度的创新, 做好以质H为导向的高校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尤其应该制定一系列符合院系实际情况的科研评价及科研奖励制度。
要建立科学的科研评价制度需要强化学术评价的质虽意识,科学地把握质虽评价标准,更注重科研成果的学术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建立健全评价听证与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等;高校二级单位应该根据社会经济需要,进一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加大对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一方面应鼓励并支持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多渠道开展合作,另一方面,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力度,对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最新版)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科研任务确定与统计办法
学院二级教学单位年度科研任务确定与统计办法为了稳步地扩大科研规模和提升整体科研实力,学校对实行二级管理的单位,实行整体科研工作量考核,根据各单位的人力、设备条件、科研用房面积、学科层次及学科特点等因素,以自然年度为核算期,将科研任务分配下达各单位,并根据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每年以适当比例增长。
年终将根据各单位完成科研任务的总量(项目经费、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等)计算各单位的科研业绩。
获得重要成果学校将按照《XX 学院科研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一、任务分解指标体系某单位本年度科研任务目标数为F (分),计算公式如下:)(18651∑∑==+=i i i i i i N K N K w F αδη公式中各参数说明如下:1、F (分)为某单位本年度科研任务目标数,按“分”单位计算。
2、η(艾塔)为全校科研任务年度系数,学校根据科研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的参数。
3、w 为单位调整系数,由各单位学科特点以及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情况确定。
取值见表1。
4、δ(德尔塔)为人力资源因子调整参数。
5、α(阿尔法)为环境资源因子调整参数。
6、K为科研考核各因子分值K,见表2。
7、N为科研考核各因子数量,即表2中各项的数量值。
表1 单位调整系数表2 各单位科研目标任务计算K分值注:人力资源和环境资源以每年1月的统计数据为准。
二、科研分值计算的对象和范围1.本办法只针对以XX学院或XX旅游科学研究所或桂林桂旅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特殊标注的除外)的科研成果或活动,含独立完成、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2.我校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完成的学术论文,若以对方院校为第一单位,我校为第二单位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其他情况,一律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3.项目工作量计算范围的认定,以项目主管单位下达我校的立项通知书或项目立项文件等材料为依据;成果工作量计算范围的认定以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获奖文件等材料为依据。
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修订
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修订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校的不断,二级学院作为重要的教学科研单位,其工作效能和质量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全面提高二级学院的工作水平,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学校决定对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一是明确目标。
修订后的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应该明确学院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使其符合学校整体战略的要求。
针对不同二级学院,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包括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可以针对学院的特点和亮点,设置特殊指标,以鼓励学院在特定领域做出特色贡献。
二是注重质量。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应该更加注重质量和实效,充分体现学院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
可以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立项等方式评估学院的实际水平。
此外,还可以设立奖励机制,对取得过硬成绩的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学院全体教职员工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三是倡导创新。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应该鼓励学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加强课程和科研创新。
可以将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作为考核指标,鼓励学院教师参与课程和研究项目,并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此外,还可以鼓励学院积极推动与企业及社会机构合作,加强社会服务,促进产学研结合。
四是加强管理。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应该更加注重学院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促进学院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可以通过日常考勤、绩效考核等方式对学院教职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并设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到位、不达标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警示和处罚,以保证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推进。
五是强化评估。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学院实施考核和评估。
可以邀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形成学院工作的外部评价。
并建立学院内部的自评和互评机制,通过干部会议、师资队伍会议等形式进行学院的自我反思和评估。
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改进和调整。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应该明确目标,注重质量,倡导创新,加强管理,强化评估。
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修订
附件1:《二级学院工作主导指标考核办法》(修订)一、考核项目、权重及提供数据单位和考核标准二、指标解释(一)人才培养1.毕业率:指获得毕业证书人数与当年所有毕业生人数之比。
2.技能合格率:指各项技能考核合格人数与当年该学院要求参加技能考核人数之比。
3.质量工程与人才培养成果:本项考核指标以各学院当年取得的项目绩点占比为评分依据, 各学院当年取得的项目绩点占比=各学院当年取得项目绩点数/全校当年绩点总和。
4.招生任务完成率:由计划利用率、一志愿填报率、六志愿总填报率等内容组成。
5.就创业率:按年终考核分数来定,第一名按满分计算,其余按得分参照满分进行折算。
(二)师资建设1.师德师风建设:该项目考核各二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该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考核的年度只要有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师德师风问题,则所在二级学院该项目等级定为D级;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师德师风问题,则定为A级。
2.外请教师队伍建设:该项目主要考核各二级学院外请教师数量达成率、外请教师职称比例达成率、外请教师教学进修达成率、外请教师教学效果优良率。
3.双师素质建设:该项目主要综合考核各二级学院的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炼完成率、教师双师素质实践达成率。
4.师资培训:该项目主要考核各二级学院省培国培计划完成率、其他师资培训完成率。
5.青年教师培养:该项目主要考核各二级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情况,主要考察点包括:新教师“师徒结对”情况、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情况、青年教师教学效果、青年教师综合素质培育情况。
(三)科研工作科研工作考核指标为各学院取得的总业绩点除以各学院人数得到的人均业绩点。
各学院人均业绩点指标分级:A级为5点/人均以上;D级为3.5点/人均。
(四)管理工作1.教学管理:由教务处考核。
2.学生管理:由学工处和团委共同考核,学工处汇总分数报党政办。
3.校企合作:由校企合作处考核。
4.继续教育:由教务处考核。
5.学费缴费率:由财务处根据年底各学院学生实际缴费情况确定分数。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 公幵出版的着作教材;2. 公幵发表的学术论文:3. 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 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 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 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 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 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着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1 •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 布。
研 作 的 分科工 量 计 办2 •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学院作为署名单位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排名第二系数为,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系数为,第三作者系数为,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 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 科研分。
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
湖南商学院文件
校行发〔2016〕48号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二级学院((部)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学校审定同意,现予印发执行。
湖南商学院
2016年5月20日
湖南商学院文件湖南商学院文件
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科研工作量
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根据《湖南商学院二级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结合我校科研实际情况,现对《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行发〔2015〕93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对于二级学院(部),纳入其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的科研成果,一定比例以上(体育教研部比例为20%;设计艺术学院和外国语学院为60%;其他学院为80%)的额定科研总量应由下列成果构成。
(1)外文D 级和中文 C 级及以上论文;
(2)B2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或进账经费15万及以上的横向科研课题;
(3)B 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
(4)B 级及以上学术专著;
(5)国家级、省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材;
(6)D 级及以上研究报告批示和发明专利;
(7)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转载字数在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摘要转载2000字以上的;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管理科学文摘》、《经济管理文摘》、《中国数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国内权威二次文献刊物(不含各类丛书)全文转载或转载字数在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湖南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发。
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和绩效工资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校的科研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的科研工作应以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为核心,遵守学术道德,提倡学术自由,鼓励团队协作,打造科研精品。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考核是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岗位考核、职称晋升、推优荐先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科研成果(含教研类成果)分为项目类、获奖类、专利类、著作类、教材类、论文类和研究报告七大类,以“科时”为计算单位。
第五条我校教师作为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科研成果必须以“湖南商学院”作为完成单位。
若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则按相应科时值的60%计算;若为集体完成,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教师岗位的教师,或第一完成人是我校在读研究生,第二完成人是担任指导教师的我校教师,并根据其部门归属,全额计算科时,计入所属部门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第六条我校的科研工作量考核实行两级考核,即学校对二级学院(部)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部)参照学校制定的教师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制订考核办法,对本学院(部)教师的科研绩效进行考核。
第七条学校考核各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的标准是各二级学院(部)的年度科研定额和三年的科研定额总量。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绩效工资中科研绩效经费的核拨以各二级学院(部)年度科研定额和科研定额总量的完成情况作为依据。
第九条科研工作量的登记和年度核算按自然年度进行,未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科研成果不予计算工作量。
第十条对我校教师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将另行制订《湖南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本管理办法未予认定和计算科研工作量的科研成果,经申请并审核同意后,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相应等级和计算标准,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科研工作量定额及其考核第十二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三年进行终期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的科研定额总量为本部门的教师在三年考核周期内的科研工作量定额之和;各二级学院(部)的年度科研定额为各二级学院(部)三年科研定额总量的三分之一。
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调动全校教师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我校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强我校在中医药科研领域和区域中医药行业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决定对全校教师的科研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实行学校、二级学院二级管理制, 以自然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
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负责科研工作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和考核结果的核实,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部门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人事处负责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的实施。
第三条科研工作绩效考核面向全校在编的教学、科研、实验及教辅人员实行,人事处综合年度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岗位业绩津贴和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科研工作绩效考核要充分考虑学校主干学科与其它非主干学科之间的相对平衡,还要对高水平项目和成果、成果转化、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予以倾斜,加大其指标分值,促进学校科研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第五条科研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使用的《考核指标体系》所涉及的计分指标均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并有完整材料存档,未登记备案和存档的不予计分。
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实行分类和分级考核(一)考核类型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教学型三类;(二)考核级别按照教师职称序列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及以下三级,对于其它职称序列比照教师序列相应职称对待;(三)考核使用同一个考核量表,合格标准按照不同类型和级别进行区分。
第七条科研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一)经考核达到所属类型和级别合格标准分值者为合格。
合格标准见下表。
(二)经考核排名在所属类型和级别前20%的为优秀;(三)经考核未达到所属类型和级别合格标准分值者为不合格。
合格标准第八条本办法由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附件:科研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科研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级学院教务处工作量核算规则
XX学院教务处工作量核算规则1、实践环节,课程设计类工作量为0.5*人数*课程设计周数;实习工作量为0.5*人数*实习周数*实习系数,实习系数分校内为1,校外为1.25;毕业设计工作量为人数*毕业设计周数;金工实习工作量为1/3*人数*实习周数。
2、必修课程,工作量为学时数*班数,社科全校必修课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等按照选修课计算,即以40人为一个班,核定班级系数。
3、选修课包括专业限选课和普通选修课,工作量为学时数*核定的班级数;班级数核定方法为选课人数/40。
4、全校公共选修课单独核算,判断全校公选课的依据为开课对象一般为全校公选或者全校选修;工作量为学时*系数;按照人数,30-40人,系数为1;41—80系数为1.2;81—100人系数为1.4;以后每增加20人系数增加0.1。
5、社科和艺术的还存在重复课乘系数的问题,以07082学期为例,社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对应开课对象为合6、合5、合6的三组课都是一个老师的课程,要乘以重复系数,第一次课正常,第二次乘0.8,第三次以上乘0.7,即(合4人数/40)*1+(合5人数/40)*0.8+(合6人数/40)*0.7,所谓第一次课就是这个老师三组课中最先开始的那组;体育学院中的军事理论也按照这个算法来核算;艺术也有这个情况,但艺术在选修或者限选里存在这个问题,有一门课是同一个老师给两个班上的就给第二个乘系数0.8,即学时*班级*1+学时*班级*0.8,不用去判断这两次课的先后次序。
7、物理实验工作量核定办法为:0.65*2(学时数)*2(组数)*10(项目数)*班数(40人为一个班级)。
8、成长小组的工作量为:学时*0.8*老师人数.9、双语教学工作量要乘系数1.5。
10、重修课程单独核算工作量。
工作量=学时*系数,重修人数在40人以下(含40人)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为1;重修人数为41—80人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为1.6;重修人数为81—120人的课程,工作量系数为1.8,超过120的按1.8算。
如何做好高校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高校二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摘要: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直接影响学院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并且影响校级科研管理部门运行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从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政策、信息平台建设及科研管理人员三个方面分析如何做好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工作,以期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进而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
关键词: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在我国的科学研究技术领域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成为高校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级学院作为高校的组成单位,是沟通科研人员和高校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其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科研人员、学院和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
就目前我国高校对科研管理的情况看,高校的科研管理多采用学校科研部门的统一管理与二级学院的直接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二级学院的科院管理与学校的科研管理密不可分,它们之间相互支持,互为犄角[1]。
1.制定科研管理实施政策科研政策是指科技部、学校、学院等各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科研工作的一系列公开文件或者内部文件。
作为高校的二级科研单位,院系应该根据本单位具体的科研情况发布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
建立科研管理制度,将整个科研管理的流程进行优化与协调,将不同环节进行有效连接,保障高校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能够为高校科研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公正竞争的良好环境,使所有科研工作必须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开展和完成。
当前,高校二级学院应该不断加强科研管理制度的创新,做好以质量为导向的高校科研管理制度建设,尤其应该制定一系列符合院系实际情况的科研评价及科研奖励制度。
要建立科学的科研评价制度需要强化学术评价的质量意识,科学地把握质量评价标准,更注重科研成果的学术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建立健全评价听证与答辩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等;高校二级单位应该根据社会经济需要,进一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加大对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一方面应鼓励并支持科研人员与企业联合,多渠道开展合作,另一方面,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力度,对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创业部分工作量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创业部分工作量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指导创新创业工作量认定工作,经2023年11月4日本科生院务会议研究,对《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部分教学工作量计算第10条、11条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0.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I)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量
国家级项目:48学时;省级项目:24学时;校级项目:16学时。
工作量在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予以认定。
(2)辅导其他创新创业(创客、创新俱乐部等)项目工作量
由辅导教师及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处认定,工作量最高不超过32学时。
注:①多人指导同一项目,由第一指导教师据实对工作量进行分配,其中第一指导教师至少40%。
②每位教师此项累计工作量不超过100学时/年。
U.辅导大学生科技竞赛、设计类竞赛
(1)辅导国际性、国家级竞赛(获奖证书由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等机构或国家级学会主办或署印)工作量
最高等级奖:64学时;第二等级奖:32学时;第三等级奖:24学时;其它奖:16学时。
(2)辅导省级竞赛(获奖证书由省教育厅、科技厅、团省委、省学联、省科协等机构主办或署印)工作量
最高等级奖:32学时;第二等级奖:24学时;第三等级奖:16学时;其它奖:10学时。
注:①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工作量。
②多人指导同一竞赛,教师指导内容需与本人学科专业相关,由第一指导教师据实对工作量进行分配,其中第一指导教师至少40%o
③每位教师此项累计工作量不超过100学时/年。
学院科研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指标
成果评奖
30
1、每位教师完成《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中的基础工作量,按20分计,未完成按比例扣减。
2、超过基础工作量以上的部分,计分办法如下:
(1)在国际、国内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分/人、篇,省级期刊5分/人、篇,出版专著10分/人、部。
(2)获得发明专利10分/人、项。
3、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9分/项,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7分/项,省、部级三等奖5分/项,市、厅级一等奖4分/项,其他等级2分/项。
学术交流
20
1、邀请校外专家到校作讲座,4分/次,组织学院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每人每学年一次专题讲座,按4分计。
2、举办教师论坛每学期不少于一次,效果良好,3分/次。
3、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科技竞赛、评奖活动,获相关部门奖励并提交相关证明,指导教师所在院部按2分/项计。
2、加强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按预期计划结项,2分/项。
科研经费
10
科研经费及时到账,按规定使用合理,按10分计,否则按比例扣减。
专业建设
10
1、专业团队建设有规划、措施得力、有具体科研项目、团队结构较为合理,按3分计。
2、申报省校专业建设获批准,按6分/项计,申报省校化考核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100)
考 核 内 容
科研管理及
科研工作总体状况
8
1、制定并按时提交切实可行、目标量化、责任到人、进度明确的年度科研工作年度计划(含专业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学术交流工作等方面)按4分计。
2、实施情况良好按4分计。
科研项目
22
1、单独申报或与其它单位联合申报的国家级项目我校做为第一参加单位,立项10分/项;申报的省、部级项目立项6分/项;市、厅级项目4分/项(开放大学系统内科研项目降一级认定,下同);校级、横向课题立项2分/项。
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研工作是高等职业院校的重要任务之一,为规范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的科研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促使多出人才,快出成果,为建设高职本科学校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科研工作要贯彻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发展规划以及现有科研基础,充分发挥学校的专业和师资优势,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学校科研工作应坚持与生产相结合,大力开展科学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学校科研工作应坚持与教学相结合,实现教学与科研的良性互动,互相促进,以学校的持续发展为共同目标,为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服务。
第二章科研管理机构与学术机构第四条学校科研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以下称各单位)。
科研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学校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鉴定或评审)、成果转化、申报奖励等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备案制度。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所有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开发和管理,重点凝练本单位科研方向,突出本单位科研特色。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咨询和科研成果认定机构。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学术水平较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
学校学术委员会在审议重要事项时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学者参加。
第六条学校科研平台包括学校依托校企合作或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应用研究中心(所)、技术咨询中心、人文社科研究示范基地等(以下简称科研平台),设定的目的是提高学校科研整体水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科研平台分院级科研平台和校级科研平台两级。
院级科研平台是专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凝练专业研究方向,培育院级科研成果。
校级科研平台主要是为促进专业之间的融合形成专业群,对外承接企业科研横向科研课题,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七条科研项目按批准立项单位和资金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校内项目。
湘信院通〔2017〕103号
湘信院通〔2017〕103号关于印发湖南信息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附属幼儿园:为进一步完善科研工作考评体系,加大科研奖励力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全面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特制订《湖南信息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湖南信息学院2017年12月15日湖南信息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科研工作考评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考核是教师科研绩效工资结算、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岗位考核、推优荐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考核对象及年度总科时标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资结构中含有科研绩效部分的学校教职工。
第四条根据学校教师月科研绩效工资总额(元),科研处按照40元/科时标准计算月平均科时、年科时和考核周期(3年)科时总量(四舍五入)。
第五条下表部分岗位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根据办法第四条进行计算,按表1比例进行折算。
表1 部分岗位教师科研工作量定额比例第六条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在3年考核周期完成的计算科时的科研成果中须至少包括C-1级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或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级别课题1项。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考核的成果范围和科时标准第七条纳入科研工作量计算的科研成果范围、科时计算标准按照《湖南信息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和科时量化办法》进行统计核算。
第四章科研成果考核实施第八条科研工作量的登记和年度核算按自然年度进行,未在学校科研处登记的科研成果不予计算工作量。
第九条各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湖南信息学院_____年部门科研成果分类统计明细表》《湖南信息学院_____年个人科时统计一览表》《湖南信息学院_____年部门科时统计汇总表》和及对应的成果复印件交至科研处审核、汇总,部门对考核对象科研成果的原件进行审核,暂无法上交原件的科研成果可计入下一年度的成果统计。
科研处对科研成果、科时核实审查后进行公示,核实无误后的科时总量作为核对部门、个人是否完成科研工作量和表彰部门、个人完成科研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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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湖南商学院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和绩效工资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校的科研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的科研工作应以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为核心,遵守学术道德,提倡学术自由,鼓励团队协作,打造科研精品。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考核是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岗位考核、职称晋升、推优荐先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科研成果(含教研类成果)分为项目类、获奖类、专利类、著作类、教材类、论文类和研究报告七大类,以“科时”为计算单位。
第五条我校教师作为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科研成果必须以“湖南商学院”作为完成单位。
若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则按相应科时值的60%计算;若为集体完成,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教师岗位的教师,或第一完成人是我校在读研究生,第二完成人是担任指导教师的我校教师,并根据其部门归属,全额计算科时,计入所属部门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第六条我校的科研工作量考核实行两级考核,即学校对二级学院(部)进行考核,各二级学院(部)参照学校制定的教师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制订考核办法,对本学院(部)教师的科研绩效进行考核。
第七条学校考核各二级学院(部)科研工作量的标准是各二级学院(部)的年度科研定额和三年的科研定额总量。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部)绩效工资中科研绩效经费的核拨以各二级学院(部)年度科研定额和科研定额总量的完成情况作为依据。
第九条科研工作量的登记和年度核算按自然年度进行,未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科研成果不予计算工作量。
第十条对我校教师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校将另行制订《湖南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本管理办法未予认定和计算科研工作量的科研成果,经申请并审核同意后,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相应等级和计算标准,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科研工作量定额及其考核第十二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三年进行终期考核。
各二级学院(部)的科研定额总量为本部门的教师在三年考核周期内的科研工作量定额之和;各二级学院(部)的年度科研定额为各二级学院(部)三年科研定额总量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若年度考核全额或超额完成本部门的年度科研定额,则全额下拨科研绩效经费;若年度考核未完成本部门的年度科研定额,则按未完成的科研定额量与其年度科研定额的比例,扣发当年的科研绩效经费。
若在终期考核中,全额完成本单位的科研定额总量,则一次性补发前两年扣发的部分。
第十四条在本考核周期中,超过三年科研定额总量的部分,不计入下一个考核周期;因本考核周期未完成科研定额总量而被扣发的部分科研绩效经费,在下一周期的考核中不再补发。
第十五条教师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科研工作量的考核以“科时”为计算单位。
教师岗位在三年考核周期内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如下表所示。
第十六条公共课教研室(包括体育课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数学公共课教研室、计算机公共课教研室、大学外语教研室、大学语文教研室)的教师,其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为相应职级标准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兼职跨岗教师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1.兼职跨岗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参照以下2类标准执行,若具有下述2类标准中的双重身份,按最低定额比例执行,不累计。
(1)“双肩挑”人员,若选择教师岗位,应完成相应教师岗位一定比例的科研工作任务,其定额比例如下:(2)兼任二级学院(部)党政职务、二级学院(部)下设系负责人,以及兼任了科研干事、本科及研究生班主任等方面工作的教师,应完成相应教师岗位一定比例的科研工作任务,其定额比例如下:2.教辅部门以及其它非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如选择教师岗位,其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参照二级学院相应职级的标准执行。
三、各类科研成果计算标准第十八条科研项目类成果的计算标准(单位:科时/项)纵向科研项目根据其来源渠道不同,分为A、B、C、D、E、F六类。
其工作量计算标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项目基本科时(如表所示),另一部分是经费科时。
1.项目类别说明:A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科技部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软科学计划重大项目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
B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重点项目。
C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和后期资助等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青年等项目以及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计划面上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D类: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一般/青年/后期资助项目、省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省自科基金重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省软科学重点项目、省社科评审委重点项目和国家其它各部委重点项目、教育部教育科学重点/青年专项/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重点资助项目。
E类: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等、省自科基金面上/青年项目等、省软科学一般项目、省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省社科评审委一般项目、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和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和国家其它各部委一般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青年专项/一般课题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F类:省教育厅一般项目、省决策咨询项目、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以及省教育工委立项的项目/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立项的项目。
2.纵向科研项目的经费科时,根据经费资助额度计算科时,自科类项目按每万元2科时计算科时,人文社科类项目按每万元5科时计算科时。
3.横向科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按课题经费每万元2科时计算,全年累计最高科时限额为240科时/人;其他横向科研项目,按每万元1科时计算,全年累计最高科时限额为120科时/人。
4.纵向科研项目的认定和工作量计算以项目立项或结项作为依据,科研项目的立项以项目批准单位下发的正式立项文件、通知或签订的合同书为准,科研项目的结项以结项文件、证书等作为认定依据;横向科研项目的工作量计算以项目经费转入我校财务帐户作为依据。
5.纵向科研项目在项目立项年度按总科时的40%计算,在结项年度再计余下的60%科时;项目被撤销者,扣除项目立项年度已经计算的科时。
6.对结项为优秀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其结项科时按1.5倍计算。
第十九条科研获奖类成果计算标准(单位:科时/项)科研获奖是指科研成果获得的各类校级及以上的奖项,包括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三大类别。
1.科研获奖级别说明:A级奖项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
B级奖项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和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奖一等奖,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
C级奖项是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三等奖和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奖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D级奖项是指省部级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奖三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E级奖项是指各地市级政府及相关厅局的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奖、校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
F级奖项是指校级科研/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等奖。
2.各类副省级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奖项按同档次省级成果奖的60%计算工作量。
3. 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或同一级别的不同类奖项,不重复计算,按就高原则计算工作量。
第二十条专利类成果的计算标准(单位:科时/项)国家发明专利每项计180科时,软件著作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30科时。
第二十一条著作类成果计算标准(单位:科时/本)1.学术专著是指就某一专题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自己独立见解的专门性著作,以“本”为单位计算。
2.工具书、辅导书、知识性出版物、辞典、读本、汇编书、古籍校点等,以“本”为单位计算。
第二十二条教材类成果计算标准(单位:科时/本)第二十三条论文类成果的计算标准(单位:科时/篇)论文类成果分为A、B、C、D、E、F六大类,其工作量计算标准如下:1.论文类别说明:A类、B类、C类论文分别是指发表在湖南商学院校定A类、B类、C类权威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D类论文是指发表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E类论文是指在CSSCI、CSCD扩展库刊物、北大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被EI或ISTP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F类论文是指除A-E类论文以外,在具有CN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人文艺术引文索引)、SCI(自然科学引文索引)和EI(国际工程引文索引)全文收录的源刊论文按每篇180科时计算工作量。
3.对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和以书代刊中的论文原则上不计算科时,但教研论文按照F类论文60%的科时计算工作量。
4.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译文,每篇按同等档次刊物论文的60%计算科时。
5.对于在期刊上公开发表、字数少于4000字的学术论文,以及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字数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按总科时的50%计算。
6.对于在期刊上发表的艺术作品(含美术、设计、音乐)成果,其所占版面未达到半个版面,则按低一档次的论文成果认定和计算科时。
7.对于学术会议综述和短论,依所发刊物等级降低两个档次认定和计算科时。
第二十四条论文转载计算标准1.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转载字数在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加240科时;摘要转载2000字以上的,每篇加60科时;摘要转载少于2000字的,每篇加30科时;索目每篇加10科时。
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管理科学文摘》、《经济管理文摘》、《中国数学文摘》、《中国物理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国内权威二次文献刊物(不含各类丛书)全文转载或转载字数在5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加60科时;摘要转载2000字以上的,每篇加30科时;摘要转载少于2000字的,每篇加15科时;索目每篇加5科时。
2.已发表的论文被重复转载,按最高标准计算科时,不累计。
但被《新华文摘》转载,可重复计算工作量。
3.在《湖南商学院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如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转载字数在3000字以上,其论文发表的科研工作量按相应标准的3倍计算,计30科时;如被其它国内权威二次文献转载,其论文发表的科研工作量按相应标准的2倍计算,计20科时。
第二十五条研究报告类成果计算标准(单位:科时/项)研究报告类成果是指实践性、应用对策研究类成果,包括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等形式,并简称为研究报告。
1.研究报告类别说明:A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国家级领导人批示的研究报告;B级研究报告是指获得省部级领导人批示的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