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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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犯罪学导论

第1章犯罪学导论
犯罪生物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社会学、 被害人学、比较犯罪学、沿革犯罪学、中 国犯罪学和外国犯罪学等等。
2020/3/27
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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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刑事科学的范围: 刑事科学是查证和惩罚犯罪的科学的总称
(二)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刑法学、社会学 刑事政策学、刑事侦查学、监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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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
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约有150年左右的历史, 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和明显的与时俱进的 过程。
最初单纯地从解剖学角度研究犯罪的生物原因, 发展到着重从社会因素的角度去分析犯罪产生的 原因,同时还不断用最新的科学技术去探究人类 的生理、心理原因与犯罪之间的关系。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关于人格障碍(心 理变态)所引起的犯罪。
2.思辨性研究与经验性研究的方法
是两种推理逻辑的选择
3.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方法
是研究角度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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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学的研究模式(程序/步骤)
(一)选题 (二)设计 (三)实施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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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考书
1.张绍彦主编:《犯罪学教科书》,法律出版社,2000.12版 2.张远煌著:《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8.8版 3.张远煌著:《犯罪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11版 4.张小虎著:《犯罪论的比较与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6版 5.宋浩波等主编:《犯罪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4版 6.【英】韦恩.莫里森著,刘仁文等翻译:《理论犯罪学》,法律出
贡献一:提出社会失范论 贡献二:提出犯罪功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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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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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结构理论关于犯罪的论断如下:
1.下层阶级犯罪严重。 2.青少年犯罪值得重视。 3.社会环境决定人们的行为。

论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

论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

论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关键词: 犯罪学犯罪概念/刑法犯罪概念/社会危害性内容提要: 在研究犯罪问题时,人们习惯于以刑法犯罪定义作为思考的逻辑出发点。

事实上,除了通行的刑法犯罪概念外,还有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只有正确认识两种犯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的实质所在,才能避免认识上的误区并形成科学的犯罪观念。

两种犯罪概念虽有联系,但区别是根本性的,这就是二者对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是从各自的立场去理解和把握的。

较之刑法犯罪概念,犯罪学中的犯罪只遵从于危害社会行为的客观性,既不受刑事违法性要素的制约,也不对应于刑罚处罚。

一、确立“二元”犯罪概念是正确认识犯罪问题的前提(一)问题的提出什么是犯罪学中的犯罪,以及犯罪学中的犯罪与刑法中的犯罪有何区别?这是中国犯罪学研究中所特有的前提性问题。

犯罪学发源于18世纪末的欧洲大陆,发达于北美。

在欧美犯罪学研究中,鉴于其发展历史和学术传统,对于什么是犯罪学中的犯罪,已难以作为一个问题而存在。

但从我国犯罪学研究的现状看,应当如何理解和界定犯罪学中的犯罪,已成为正确认识犯罪学的学科性质、学术职能以及科学地展开犯罪学基本问题研究的前提性问题。

在我国,长期以来,对什么是犯罪的问题,无论在社会观念里,还是在刑事科学研究中,大抵上都是根据“犯罪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或“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种刑法犯罪定义来理解的。

这一犯罪定义曾经而且直至现在仍然被不时地作为犯罪学研究的一般逻辑出发点。

刑法犯罪定义左右着犯罪学研究对象的这种现状,与我国犯罪学的发展历程是密切联系的。

我国的犯罪学研究不仅起步晚,而且还表现出一种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过程。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面对青少年犯罪这一新的社会问题,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以青少年犯罪研究为起点的犯罪学研究得以正式展开。

① 虽然经过近30年的发展,犯罪学研究已有长足进步,但目前尚未真正进入实质性的具有本土特色的创新研究过程。

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任务

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任务

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任务作者:戴琴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6期摘要: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犯罪规律,而犯罪现象、犯罪预防、刑事政策等等均不是犯罪学的研究对象,而是作为犯罪学研究的其他部分而得以存在。

如犯罪现象只是犯罪学研究的素材,犯罪预防只是犯罪学研究的目的,等等。

为了将犯罪学研究科学化,系统化,必须进一步明确犯罪学的研究对象。

关键词:犯罪学;研究对象;犯罪规律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273-01从学术界现有的观点来看,存在犯罪学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乃至学科体系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这些现象妨碍了犯罪学研究的深入。

因此,有必要对犯罪学研究对象作进一步的具体的分析。

要科学地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应该从犯罪学的研究任务出发。

一、犯罪学的研究任务犯罪学的研究有很多方法,但是显然方法是在研究对象确定之后才进行选取的,在学术研究过程中,人们往往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选定不同的研究方法。

不同的学术流派在研究方法上也是不同的,甚至不同的研究方法和手段成了区分不同学术流派的标志。

在对犯罪学研究对象进行分析之前,根据研究方法来确定犯罪对象显然是不科学的,这会人为地制造很多混乱。

科学的方法是首先对犯罪学的研究任务进行分析总结,在确定犯罪学的研究任务之后,再具体确定犯罪学的研究对象。

犯罪学的研究任务有以下几点:第一,对犯罪这一客观事物的规律进行研究。

犯罪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一般表现为对人类社会既定规则的严重破坏,而且在不同的文明和社会中,人们对于犯罪的看法并不一致,这反映在刑法上就是不同的行为在有的国家可能被刑法确认为犯罪行为,而在有的国家却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

犯罪学既然是以“犯罪”作为名称的一个学科,那么首先应该对犯罪这一客观事物进行研究,给出有关犯罪的科学、合理的解答。

犯罪一般呈现出一些特定的规律,如犯罪人的年龄分布、性别比例,犯罪行为的地区分布、犯罪的起因等等,学者们可以根据掌握的素材,作出概括性的总结,发现其中存在的规律。

论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

论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

论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是两个不同学科领域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一、定义上的区别犯罪学犯罪概念通常是指犯罪的总体现象,强调的是犯罪的多元视角和犯罪的社会因素。

它把犯罪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认为犯罪是社会、环境、心理、生物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因此,犯罪学犯罪概念更加强调犯罪的原因、犯罪的过程以及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综合性措施。

刑法犯罪概念则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它是构成犯罪的特定行为和特定情况。

刑法犯罪概念主要关注的是构成犯罪的特定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所触犯的法律规定。

刑法犯罪概念的核心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范围上的区别犯罪学犯罪概念的范围更加广泛。

它不仅包括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还包括一些社会问题,如青少年犯罪、白领犯罪、网络犯罪等。

犯罪学犯罪概念更加注重对犯罪现象的全面研究,包括犯罪的原因、预防和控制等方面。

刑法犯罪概念的范围则相对较小,它主要关注的是刑法规定的特定行为和特定情况。

刑法犯罪概念主要关注的是对犯罪行为的定罪和处罚,而不是对犯罪现象的全面研究。

三、目的和方法上的区别犯罪学犯罪概念的研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解决社会问题。

它采用的方法是综合性的,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生物学、统计学等多种学科的方法。

犯罪学犯罪概念更加注重科学研究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解决犯罪问题。

刑法犯罪概念的研究目的则是为了定罪和处罚。

它的方法是法律分析,基于刑法的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评价和分析。

刑法犯罪概念更加注重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四、关注点和侧重点上的区别犯罪学犯罪概念更加关注犯罪现象的内在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它旨在揭示社会、文化、经济、心理等多种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并探索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有效途径。

因此,犯罪学犯罪概念更加侧重于研究犯罪现象的整体性、复杂性和多元性。

刑法犯罪概念则更加关注对具体犯罪行为的认定和惩治,它的侧重点是法律规定的具体罪行及相应的刑罚措施。

犯罪学理论

犯罪学理论

B.孪生子遗传研究 C.性染色体遗传研究 XYY型染色体异常研究 (2)体质生物学研究 A.内分泌与犯罪 B.体型与犯罪
1性恶论2自由意志论3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2犯罪控制论1法律控制论2心理强制论3报应刑论4监狱制度改革二19世纪末犯罪实证学派1产生背景2基本观点1排斥犯罪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概念以治疗模式为基础的个别化司法来取2排斥刑罚以矫正治疗来替代
第一篇 西方犯罪学发展简史
一、18世纪的古典犯罪学派
又称为前期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里亚、边 沁、费尔巴哈(“近代刑法学之父”) 《犯罪与刑罚》是学派形成的标志和最重要的代 表作 1、犯罪原因论: (1)性恶论 (2)自由意志论 (3)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
2、犯罪控制论 (1)法律控制论 (2)心理强制论 (3)报应刑论 (4)监狱制度改革
二、19世纪末犯罪实证学派
1、产生背景 2、基本观点 (1)排斥犯罪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概念,以治疗 模式为基础的个别化司法来取 (2)排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刑罚,以矫正治疗来替代。 (3)排斥自由意志,用科学的决定论来代替。 (4)排斥对刑罚的研究,用对个别犯罪人和他的医 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来替代
C.亚文化理论 D.社会生态理论 (2)社会化过程理论 A.社会学习理论 B.社会控制理论 C.标签理论
(3)社会冲突理论 (4)整合理论 2.当代犯罪心理学理论 (1)精神分析学理论
弗洛伊德
(2)精神病学理论 (3)正常个性心理学理论 (4)社会心理学理论 萨瑟兰:“不同交往理论”
3.当代西方犯罪生物学研究 (1)遗传生物学研究 A.犯罪家族研究 达格代尔的“朱克家族”研究
3、代表人物(“犯罪学三圣”) (1)龙布罗梭
(2)菲利 (3)加罗法洛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

刑法教研室《犯罪学》论文参考选题论犯罪学的学科性质与地位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论犯罪原因系统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论犯罪的文化原因论犯罪预防系统城市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农村犯罪预防与控制之我见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试论被害预防社会转型期的犯罪原因探析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及成因探析论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系统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计算机犯罪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当代大学生犯罪之剖析对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智力、气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浅论网络犯罪概念特点及其预防新生代民工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控制经济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及其防治对策激情犯罪探析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初探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对中心城区侵财类刑事案件的思考论制止和纠正刑讯逼供的策略我国城市外来人口犯罪问题基于灰色理论的青少年犯罪预测模型及其应用我国洗钱形态探析恐怖主义资金揭秘社会转型与反邪教地下钱庄的成因及防治对策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及防治试析网络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新论新时期经济类案件的文件欺诈特点及对策家庭伦理与家庭暴力犯罪的成因研究论犯罪心理学的科学基础论我国团伙犯罪的发展变化趋势与对策浅析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论社区警务对抑制有组织犯罪的作用艾滋病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处置研究心理学关于影响犯罪因素的研究进展与“智能犯罪”的较量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范对策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论我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对策论高等院校职务犯罪及其防控措施跨国犯罪的形势与对策研究论贫困对犯罪的正效应刑讯逼供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论“一把手”腐败犯罪的预防短信犯罪初探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危害及其防治惩治跨国贩运妇女儿童犯罪的现状困境及对策“黑哨”现象犯罪成因的主体分析手机与犯罪问题初探农民工“自救式犯罪”的法律分析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学思考当前国际社会海盗犯罪的特点及对策诈骗罪的被害预防我国银行卡犯罪的现状与防控对策浅析农民犯罪的特点原因与对策农村农民犯罪现状及原因分析论犯罪被害人的被害性运输罪犯罪形态初探。

犯罪学-论述题

犯罪学-论述题

1.试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 p6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受制于对犯罪学概念的理解,两者应具有一致性。

据我们所采用的广义的犯罪学的定义,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应包括三方面: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及犯罪的预防与控制。

(一)犯罪现象犯罪现象是犯罪事件发展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犯罪学的研究也是以犯罪现象的研究为基础,只有通过犯罪现象的研究才能进一步分析犯罪原因,寻找适当的犯罪对策。

犯罪现象研究主要有两个视角,即具体的犯罪事件与犯罪事件的集合体:①具体的犯罪事件,包括犯罪人、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对象、犯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及犯罪造成的后果。

②全部或部分犯罪事件的集合体,主要从整体、结构方面来研究,包括犯罪状况、犯罪特点、犯罪规律。

⑴犯罪状况,指一定时空犯罪发生的数量、犯罪率、犯罪类型、时空分布、危害程度,犯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身份、文化程度、犯罪经历等构成状况。

是犯罪学研究基本的经验事实。

⑵犯罪特点,是指一定时空条件下犯罪现象所表征出来的犯罪状况的特殊性。

⑶犯罪规律,是指作为犯罪集合体的犯罪现象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决定着犯罪现象发展变化的趋势。

(二)犯罪原因犯罪学研究中所指出的犯罪原因应当从统计论的因果关系角度来理解,即犯罪原因对于犯罪的发生只具有概率性的作用和影响,而不是必然引起犯罪的发生。

即犯罪原因就是指增加犯罪发生概率的各种事物或现象。

犯罪原因的研究一般从两个思考方向展开:一是个体性差异研究,假设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可能实施犯罪,主要从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研究;二是社会结构/过程研究,假设某类社会环境产生较高的犯罪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社会环境方面寻找犯罪原因。

(三)犯罪预防和控制预防和控制犯罪是犯罪学研究的目的和归宿。

犯罪控制,是指国家专门机构在犯罪行为发生后或过程中采取的把犯罪数量和犯罪质量限制在社会容忍的正常范围内的强制性手段。

犯罪预防,是指为消除犯罪原因和条件,防止犯罪发生而事前采取的社会性和专门性的综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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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概述:
犯罪学是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问题的学科,通过对犯罪的原因、类型、预防和处理等方面的研究,旨在揭示犯罪背后的社会、心理和行为等因素。

本文将介绍犯罪学的主要知识点,并分为五个大点进行阐述。

正文内容:
一、犯罪学的定义和基本概念
1. 定义犯罪学的范畴和目标
2. 介绍犯罪学的基本概念,如犯罪、犯罪者、犯罪现象等
二、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和理论
1. 介绍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如实证研究和理论研究
2. 探讨犯罪学的主要理论,如社会学解释、心理学解释和生物学解释等
三、犯罪的原因和类型
1. 分析犯罪的社会原因,如社会不平等和社会控制不力等
2. 探讨犯罪的心理原因,如个体心理问题和不良家庭环境等
3. 介绍犯罪的行为原因,如冲动和利益驱动等
4. 分类介绍犯罪的主要类型,如财产犯罪、暴力犯罪和精神病犯罪等
四、犯罪预防和处理
1. 讨论犯罪预防的方法和策略,如社会预防和个体预防等
2. 介绍犯罪处理的理念和措施,如刑法制裁和矫正措施等
3. 探讨犯罪预防和处理的效果评估和改进
五、犯罪学的实际应用领域
1. 介绍犯罪学在刑事司法、法律实践和社会政策等领域的应用
2. 探讨犯罪学在犯罪学科研和教育中的重要性和意义
总结:
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问题的跨学科学科,其主要知识点包括犯罪学的定义与基本概念、研究方法与理论、犯罪的原因与类型、犯罪预防与处理以及犯罪学的实际应用领域。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和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犯罪问题,保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犯罪学导论

犯罪学导论

犯罪学导论犯罪学导论是指对犯罪这门学问的介绍和讲解,它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通常包括犯罪学的基本理论、犯罪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原因、犯罪的类型和危害、以及预防犯罪的措施等方面。

下面我们来对犯罪学导论进行更加详细的探讨。

犯罪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的犯罪行为和其导致的社会危害的学科,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理解犯罪和防止犯罪。

犯罪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

在犯罪学导论中,我们需要了解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定义、犯罪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原因、以及预防犯罪的措施等。

首先,犯罪的定义是犯罪学导论的重要部分之一。

犯罪的定义可以从法律角度、社会学角度、心理学角度等多个角度进行解释。

通常情况下,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引起法律制裁的行为。

而犯罪学将犯罪分类为各种不同类型,如暴力犯罪、财产犯罪、性犯罪等。

其次,犯罪的心理学和社会学原因也是犯罪学导论的重要部分之一。

犯罪的心理学原因主要包括心理疾病、恶性竞争、愤怒、嫉妒、复仇心等,而犯罪的社会学原因则主要包括社会不平等、教育、文化、家庭教育等多个方面。

深入研究这些原因可以有效地理解犯罪的根本原因,从而有助于找出有效的犯罪预防措施。

最后,预防犯罪的措施也是犯罪学导论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预防犯罪的措施包括执法机构的努力、加强社会和谐、提高公众意识和教育、建立个人和集体责任意识等。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我们遏制犯罪的发生,保障个人和社会安全。

综上所述,犯罪学导论是一门十分重要的学科,它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犯罪的本质、起因和危害,以及预防犯罪的措施。

在现代社会,犯罪问题一直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通过犯罪学的研究和教育,可以更好地保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论述犯罪学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

论述犯罪学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

论述犯罪学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犯罪行为及其相关因素。

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的形成过程、犯罪的行为特征、犯罪的影响因素、犯罪的后果等方面。

下面将具体探讨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的基本内容。

首先,犯罪学研究的对象是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是指人类违背社会规范的行为,它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犯,给社会带来了危害。

犯罪行为的研究可以从犯罪类型、犯罪手段、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方面进行探讨,以进一步深入了解犯罪行为的本质和规律。

其次,犯罪学研究的对象也包括犯罪的形成过程。

犯罪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由多种原因、因素、动机、背景等因素作用而形成。

犯罪的形成过程可以从家庭环境、社交圈子、教育背景、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探讨,以了解为何有人会走上犯罪道路,剖析犯罪现象的社会根源,为制定打击犯罪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另外,犯罪学研究的对象还包括犯罪的影响因素。

犯罪的产生与许多因素密切相关,例如社会、文化、心理、司法、法律等方面的因素。

对这些影响犯罪的因素展开深入探究,不仅有助于推动右刑事政策的改革和完善,更可为预防犯罪,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犯罪学研究的对象还包括犯罪的后果。

犯罪行为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伤害和损失是非常严重的,这些损失包括身体健康、财产损失、人际关系等。

同时,还包括社会安定和公众信任危机等方面的严重后果。

从犯罪的后果入手,可以推动严厉打击犯罪,降低犯罪率,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总之,犯罪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其研究对象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的形成过程、犯罪的影响因素和犯罪的后果等方面。

探究这些对象的基本内容,可以更好地了解、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提高社会的安全稳定。

犯罪学主要知识点

犯罪学主要知识点

引言概述: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以及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学科。

本文将围绕犯罪学的主要知识点展开详细讨论,包括犯罪定义与分类、犯罪原因、犯罪心理学、犯罪统计学和犯罪预防等五个大点。

每个大点都将涵盖该领域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研究方法,深入揭示犯罪现象的本质和背后的因素。

通过学习这些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问题,进一步完善犯罪预防和打击的策略。

正文内容:一、犯罪定义与分类:1.1 犯罪的定义和特征- 对犯罪的定义进行深入探讨,涵盖法律和社会学角度- 分析犯罪的一般特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有违社会公共利益等1.2 犯罪的分类和刑事责任- 对犯罪行为进行分类,如个人犯罪和财产犯罪等- 探讨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包括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因素1.3 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案例研究、实地观察等- 利用科学研究方法分析和解释犯罪现象的发生机制二、犯罪原因:2.1 经济因素和社会结构- 经济压力和社会不平等对犯罪的影响- 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与犯罪的关系2.2 个体特征与犯罪- 探究个体因素在犯罪中的作用,如年龄、性别等- 分析心理和生理特征对犯罪的影响2.3 社会学和心理学理论- 社会学理论,如社会控制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等- 心理学理论,如心理动机理论、自控理论等三、犯罪心理学:3.1 犯罪者的心理特征- 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如侵略性、冷酷无情等- 探讨心理学在犯罪预防和心理干预中的作用3.2 犯罪心理学的测量方法- 介绍犯罪心理学的测量方法,如心理测试、问卷调查等- 运用测量方法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实证研究3.3 犯罪心理学与犯罪类型的关联- 分析犯罪心理学与犯罪类型之间的关系,如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等- 探讨不同犯罪类型背后的心理动机和心理机制四、犯罪统计学:4.1 犯罪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系统介绍犯罪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方法- 分析犯罪数据的统计方法和技术,探讨犯罪率、犯罪趋势等4.2 暴力犯罪与犯罪统计- 探究暴力犯罪在犯罪统计中的重要地位- 分析暴力犯罪的发生规律和特征4.3 犯罪与社会变迁的关系- 犯罪和社会变迁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探讨社会经济发展对犯罪的影响和作用五、犯罪预防:5.1 犯罪预防的概念和目标- 研究犯罪预防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探讨犯罪预防的目标和策略5.2 犯罪预防的策略和实践- 介绍犯罪预防的不同策略,如警务、教育等- 深入分析各类犯罪预防项目的实践案例和效果5.3 社区犯罪预防和修复- 探讨社区参与犯罪预防的重要性- 分析社区犯罪修复的理论和实践总结:通过对犯罪学的主要知识点进行探讨,本文涵盖了犯罪定义与分类、犯罪原因、犯罪心理学、犯罪统计学和犯罪预防等五个大点。

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资料

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资料

论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一、研究对象确立的意义首先,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特定的研究对象是该学科赖以建立的基础,也是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根本和依据。

研究对象的确定是一个根本问题,它直接决定着这门学科的发展前途、能否提供独立的知识及促进知识的增长。

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

因此,对某一现象和领域所特有的矛盾的研究,就是某一学科的对象。

其次,研究对象的确立是明确任何一门学科范畴体系的基础。

其为研究者指明了具体研究范围,运用特定的研究方法对对象进行研究以期达到特定的目的。

因而,研究对象能为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指明方向。

最后,研究对象的选择与确定,还可显示出一门学科理论化的程度。

任何学术研究都会使用甚至提出一些概念,也可能讨论一些命题,进行理论的命题与命题之间的整合。

因此,对一门学科研究对象的观察与分析,可以看到这门学科发展的成熟程度及可能的发展前景。

对象是学科的基础,没有独立而必要的对象,就不可能有学科。

犯罪学学科的完备建立需要确定研究对象,以区别于其他学科,展现其自身的独立性。

二、犯罪学研究对象的争论关于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现象。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认为“:犯罪学是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学者对此进行了批判,犯罪现象这一概念本身外延极其广泛,并无确定的界说,特别是存在着犯罪学与刑法学各自界说角度和标准的不同,上述定义不免失之笼统。

”(二)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原因。

犯罪学就是研究犯罪的产生、发生、发展原因的科学,即犯罪原因说,这也就是理论上所认为的狭义的犯罪学概念,犯罪学即是犯罪原因学。

(三)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认为犯罪学就是查明犯罪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犯罪防范和控制措施。

(四)犯罪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这是通说观点。

犯罪的现象、原因和预防是研究犯罪问题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是广义的犯罪学概念,以三者为研究对象。

公安学中的犯罪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公安学中的犯罪学理论与应用研究

公安学中的犯罪学理论与应用研究犯罪学作为公安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探究犯罪行为的原因、特征及其应对策略。

犯罪学理论在公安学领域的应用研究,旨在提升犯罪侦查、预防和治理的效果。

本文将从犯罪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研究方法以及与公安工作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1. 犯罪学理论的基本框架犯罪学理论可以分为经典学派和现代学派两个大的流派。

经典学派主要关注犯罪行为的个体因素,如社会学派的社会控制理论和心理学派的个体动机论。

现代学派则更注重犯罪行为的结构性因素,例如结构主义派的社会结构理论和功利主义派的利益分析。

这些理论为公安学提供了分析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

2. 犯罪学研究方法的创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犯罪形式的多样化,犯罪学研究方法也日趋多样化。

传统的犯罪学研究方法主要依赖于统计分析和信息采集,而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始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中。

这些新的研究方法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更精确、更细致的信息分析手段,有助于发现和预测潜在犯罪风险,提高警方的侦查能力。

3. 犯罪学理论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犯罪学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可以提供对犯罪行为的理解,为公安机关的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理论指导。

例如,社会学派的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当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和正常的社会控制机制缺失时,犯罪行为就容易发生。

因此,在公安工作中,需要加强社区治安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管和管理,提升社会控制的力度。

另外,心理学派的个体动机理论认为,犯罪行为往往源于个体的心理缺陷和动机诱因。

在犯罪预防方面,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辅导心理问题较多的个体,降低犯罪发生的风险。

4. 公安学中犯罪学理论与技术的结合随着科技的进步,公安学与犯罪学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例如,人脸识别技术、视频监控技术的应用,可以极大地提高犯罪案件的侦破率;数据挖掘和网络追踪技术的应用,可以帮助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DNA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地辨别犯罪现场的物证和嫌疑人的身份等。

论犯罪学的诞生及其标志

论犯罪学的诞生及其标志

( )犯 罪 学 之 父 ”fte f r iooy 。 多 犯 1“ ( h r i n lg ) 许 a o cm 罪 学家 把 龙 勃 罗 梭 称 为 “ 罪 学 之 父 ” 这 样 的犯 罪 犯 .
学 家 包括 美 国犯 罪 学 家戴 维 ・ 茨 阿 ( ai t . 马 D vdMaz a
从 文献 来看 , 国外 关 于犯 罪学 诞 生 的看 法 , 大体
上 有 4种 :
1 勃罗梭 创 立说 。很 多犯 罪学 家认 为 , 罪学 . 龙 犯
作 当 做犯 罪 学 产 生 的标 志 , 能 会 引起 误解 , 过 , 可 不
把他 称 为 ‘ 现代 犯 罪学 之 父 ’似 乎 是正 确 的 , 与他 , 这 的影 响力 和 重要性 是 相称 的 。 ”】 【 7
犯罪 学究 竞 在何 时诞 生 、 由什 么人 创 立 的 问题 。 内 国
1 7 ) 圈 英 国犯 罪 学 家 戴 维 ・ 兰 ( a i G r n , 98 、 加 D vd al d a
18 ) [ 9 5 、]法 国 犯 罪 学 家 帕 奎 勒 ・ 基 诺 ( aq ae 3 帕 P su l P sun ) [ aq io 、1美 国犯 罪 学 家 弗 兰 克 ・ 4 哈根 ( rn . Fa kE H gn 19 )1 和 拉 里 ・ 格 尔 ( ar . Se e, aa, 9 8[ 5 “ 西 L ryJ igl
里亚 看 成是 “ 代 犯罪 学 之父 ” 现 ,正 如纽 曼 ( re G ame
N w a 。9 0 e m n 1 9 )等 人 指 出 的 , 人 们几 乎 不 可 能发 现 “

国 内犯 罪 学界 也 对犯 罪 学 的诞 生提 出不 同的看

犯罪学基本范畴探究——论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学基本范畴探究——论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犯罪学基本范畴探究——论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关于“犯罪是什么”这一问题,由于人们认识层次的差异和人的总体认识水平受历史的、阶级的、科技发达程度的制约,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中的人们之间,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上也必然出现种种分歧。

在进行有科学水平的犯罪学研究之前,为研究奠定基础而澄清关于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是必要的。

正如学者汉斯??约阿希姆?施奈德所言“仅仅断言不会有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到处适用的、内容一致的犯罪概念是不够的,犯罪学自己必须对怎样理解犯罪提出一条准则。

”只有这样,犯罪学家才有可能求得一种最低标准,以便在必须估计哪里可能出现问题方面有一致意见。

否则,他们就缺少一种坐标系和指南针,从而不能在疑团莫释的汪洋大海中游向彼岸。

科学研究发展到今天,为人们在犯罪概念的问题上获得大体共识提供了远比先前优越的条件。

几千年间所出现的纷繁复杂的犯罪定义,固然为弄清问题增添了许多麻烦,但更主要的是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准备了足够的材料和可资借鉴的经验。

应当承认,我们不可能得出一个永恒的犯罪概念,但我们在全面总结前人得失的基础上,却完全可以对这一问题得出比前人科学或合理的结论。

试图一览无遗地列举古今中外所有的犯罪概念是徒劳的,既无可能又无必要。

但是,根本不考虑、研究和借鉴人类在解决犯罪概念问题上的历史经验,也是不恰当的。

诚然,犯罪的概念是社会动态的、现实主义的,因为犯罪不只是对某些事件与行为的定义和反应方式,而且这种定义和反应在刑事司法系统内外都具有应用上的现实性。

同时,犯罪又是世界范围内的一种社会现象,各国都必须对纷繁复杂的犯罪形式进行理论上或法律上的抽象,这种抽象经常带有人类认识的共性特征。

迄今为止,人类在回答“犯罪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影响的观点至少有数十个,其中具代表性的有:(1)犯罪是出于不道德的动机而实施的不道德的行为,犯罪的本质就在于犯罪人为了实现个人自由而实施侵害他人自由的行为。

(2)犯罪就是违反人类不论在任何时期都应有的两种道德感情即诚实和怜悯的行为。

犯罪学理论评析

犯罪学理论评析

犯罪学理论评析犯罪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学科,旨在研究犯罪的成因、治理以及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在犯罪学研究的领域中,涌现了许多不同的理论,这些理论试图解释为何犯罪行为会出现以及如何有效地应对犯罪问题。

本文将对犯罪学理论进行评析,分析其优点和局限性。

一、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

据此理论,人们从事犯罪行为是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

例如,一个人可能为了财富或生计而从事盗窃活动。

经济学理论对于一些犯罪行为的解释具有合理性,因为经济条件确实会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

然而,这个理论没有考虑到其他影响犯罪的因素,如社会心理和文化背景等。

因此,单纯将所有犯罪行为归结于经济因素是过于简化的。

二、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社会结构和社会交往的结果。

社会学理论主张,犯罪行为是由于社会不平等和社会不公正导致的。

例如,贫困、社会排斥和教育不平等都被认为是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

社会学理论对于犯罪行为的解释提供了全面的视角,因为它将犯罪行为置于了社会环境中。

然而,社会学理论也存在一些局限,比如它没有考虑到个体选择和自主性的因素,也没有充分解释为何只有一部分社会人口从事犯罪行为。

三、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试图从个体的心理动机和心理健康角度来解释犯罪行为。

心理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人们的心理问题和矛盾导致的。

例如,一些心理学理论主张,犯罪行为可能是由于个体的自尊心受损或内心冲突无法调和。

心理学理论对于理解犯罪行为中的个体动机提供了一种重要的解释视角,但它忽视了社会环境以及其他的犯罪因素。

四、生物学理论生物学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由于生物和遗传因素的影响。

生物学理论主张,某些人天生就有犯罪倾向,这一倾向可能与基因有关。

这一理论试图通过生物和遗传研究来解释犯罪行为中的个体差异。

然而,生物学理论忽视了社会环境和文化因素对犯罪的影响,而且其研究结果尚未得到广泛的认可。

综上所述,犯罪学理论各有其优点和局限性。

单一的理论很难完全解释犯罪行为,因为犯罪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犯罪学》课件

《犯罪学》课件
(二)加罗法洛的相关理论 加罗法洛在《犯罪学》一书中立足于“天生犯罪人”理论,运用实证和归纳方法,将犯罪分为自然犯和法定犯,认为犯罪学由犯罪、犯罪人、遏制犯罪等方面构成基本内容。
(三) 菲利的犯罪社会学观点: 意大利著名的犯罪学家菲利认为犯罪的原因不仅仅是人类学因素,他提出体质、社会和地理环境的“三要素论”。(菲利的三要素论.ppt) 强调“犯罪的规模与种类取决于某一特定空间里起决定性影响的社会条件。”
三、当前我国主要的犯罪类型(暴力犯罪、青少年犯罪、团伙犯罪、女性犯罪、重新犯罪) 1、暴力犯罪(暴力犯罪是指为获取某种利益或满足某种欲求而对他人人身采取的暴力侵害行为。表现形式有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以及以暴力威胁手段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公共财产和重要设施的损害。 ) 典型案例:沈阳大劫案(沈阳大劫案.wmv)
《犯罪学》课件
法律守望人
绪 论——何为犯罪学
犯罪学是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运用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知识,系统分析犯罪活动的现状、特点,研究犯罪活动规律,探索犯罪活动成因,预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可操作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基础思想方法和策略。
d.不良的性格特征。高度内倾或高度外倾,冷漠孤僻,爱慕虚荣,虚伪狡诈; e.生活方式的习癖化 (3)犯罪人的社会行为特征(对亲友或关系冷漠、态度疏远;解决问题多采用激烈的方式)
第二节 犯罪行为
一、犯罪行为概念特征 比刑法中的概念更宽泛,具有反社会性特征 社会标准、法律标准 二、犯罪行为的评价标准 政治标准、心理标准
三、犯罪现象的特征 (一)犯罪现象的历史性特征: (1)犯罪现象与生活经济状况具有直接联系 (2)法律制度和道德文化观念对犯罪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具有决定作用 (二)犯罪现象的区域性特征: (1)城市与农村的犯罪现象具有明显区别 一般说,城市犯罪率高于农村犯罪率;从犯罪形式看,农村的暴力性犯罪高于城市;但在贪利性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危害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城市更具特色。

犯罪学通论

犯罪学通论

犯罪学通论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的现象、原因、特征、规律以及预防和控制犯罪的科学。

它涉及法律、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通过对犯罪行为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为社会提供有效的犯罪防控策略。

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它具有普遍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

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犯罪学研究犯罪的各个方面,包括犯罪的原因、犯罪的类型、犯罪的心理特征等。

犯罪的原因可以从社会、心理和经济等多个角度来解读。

社会因素包括社会不平等、失业问题、社会道德沦丧等;心理因素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的心理特征,如攻击性、暴力倾向等;经济因素指的是贫困、财富不均等因素。

犯罪的类型很多,包括盗窃、抢劫、杀人、强奸等,每一种犯罪行为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特征。

犯罪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预防犯罪是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教育和文化建设、改善社会环境等手段,减少和遏制犯罪活动的发生。

而控制犯罪则是通过警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等执法机构的努力,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和惩罚力度,以达到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目的。

对于犯罪学的研究和应用,能够有效地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通过科学地研究犯罪行为,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犯罪,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犯罪学的指导下,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犯罪问题,制定更加科学的犯罪防控政策,并最终实现社会的法治化和文明进步。

总之,犯罪学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对于认识和解决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系统地研究和分析犯罪行为,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犯罪防控策略和手段。

犯罪学的发展与实践,需要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也需要各学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促进社会的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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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的心得一.犯罪学的概念学习犯罪学,首先要理清的就是“犯罪”这一概念。

而什么是犯罪,在犯罪学、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学科中有着不同的定义。

因为不同的学科有着不同的学科任务和目的,可以有多种不同的研究角度。

《新犯罪学》认为,学科任务是确定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根据,犯罪学应当研究什么以及研究的内容是由犯罪学的学科任务决定的。

因而它认为,犯罪学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以实证和思辨的方法研究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现象的产生、存在和发展变化规律的社会科学。

而个人认为,犯罪学中的“犯罪”应包括各学科的“犯罪”,前者为源,后者为支。

犯罪学在于预防和减少犯罪,不仅包括犯罪现象发生前,所研究的如何防止犯罪的发生以及措施,而且也应包括犯罪现象发生后,所研究的如何减少和杜绝此类犯罪再发生以及应对的措施。

而刑法学,着重于罪责刑的统一,对于犯罪更多的是一种“消极”的态度。

《新犯罪学》认为,刑法学主要研究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理论,而不是犯罪和刑罚这两个现象的本身,它仅限于犯罪的法律构成条件,目的是刑罚的准确适用;而犯罪学研究的是犯罪现象本身。

此外,狭义的犯罪学即犯罪原因学,则是刑事政策学的前提学科;它侧重于揭示犯罪产生的原因,包括宏观的社会原因与微观的个体原因。

而广义的犯罪学,除对犯罪原因的研究以外,还包括犯罪对策,在广义的犯罪学科体系中,有关刑事政策的内容往往涵括其中。

而在社会学中,仅仅利用自己的概念和学说,从宏观的角度探讨犯罪问题,也仅仅对犯罪问题进行一般性的研究。

而犯罪学对犯罪问题进行的是多角度、全方位的研究,并应用多种学科的概念和学说探讨犯罪问题。

另外在心理学中,犯罪问题仅仅是心理学的一个应用研究领域,探讨的仅仅是犯罪问题的心理方面。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如何研究犯罪学,更好的分析犯罪现象,从而更好地达到预防与减少犯罪效果。

《新犯罪学》认为,犯罪学的研究方法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哲学方法论,而是一般方法论,三是具体研究方法。

而它归纳总结成的犯罪学研究方法论原则分别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原则、系统原则、思辨与实证相结合的原则、生物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原则、价值中立原则和伦理性原则。

而个人认为,《新犯罪学》的方法论原则过于繁杂。

首先,犯罪亦是一种社会现象,因而要进行社会调查。

其次,犯罪是多种因素产生的结果,因而需要运用多种学科的知识进行分析调查。

最后,在得出结果时,再进行辩证的思考。

因而认为坚持辩证唯物观、实事求是原则、联系普遍观的普遍的方法论足矣。

二.犯罪的发生伴随着犯罪的发生,人们很早就开始了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从古至今,学者们对犯罪问题逐渐展开系统性的研究,其中,研究最多的是关于犯罪的发生、发展、变化的原因,从而形成了犯罪生物学理论、犯罪心理学理论、犯罪社会学理论、批判犯罪学理论等各种理论学说。

在犯罪生物学理论中,包括了遗传与犯罪、体型与犯罪、内分泌异常与犯罪、中枢神经机能异常与犯罪和自主神经系统与犯罪。

而在犯罪心理学理论中,则包括精神分析论、挫折—攻击论、精神病学理论、学习理论和个性心理学理论。

在犯罪社会学理论中,包括早期的犯罪社会学研究和现代犯罪社会学研究。

而个人认为,犯罪是一种多因素产生的结果,各个因素扣扣相连所导致的。

而以上的理论都只不过是犯罪的某一方面,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也只是某一特定的犯罪现象。

如性犯罪,则适用于犯罪生物学理论与犯罪心理学理论。

各种理论对于犯罪是彼此联系的,而不是各自独立的。

犯罪行为既可以是由单个人实施的个体犯罪行为,也可以是由多个人共同实施的群体犯罪行为。

因而犯罪的发生可以分为个体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群体犯罪现象发生。

在个人犯罪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中,犯罪的机制包括反社会性、直接性、低级性、意识性和复杂性。

而犯罪的动机则分为有意识犯罪动机与无意识犯罪动机,主导性犯罪动机与从属性犯罪动机,情境性犯罪动机与预谋性犯罪动机,反社会性动机、中性犯罪动机和积极犯罪动机,思想政治动机、物质兴趣动机或贪利性动机、人际交往动机和无政府与个人主义动机。

而个人犯罪行为产生的横向模式则有六类。

分别为:犯罪人的需要—犯罪动机—犯罪行为模式、犯罪诱因—犯罪动机—犯罪行为模式、犯罪人的需要—犯罪诱因—犯罪动机—犯罪行为模式、挫折—犯罪动机—犯罪行为模式、过度补偿—犯罪动机—犯罪行为模式、变态心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模式。

个人犯罪中犯因性个人因素包括犯因性心理因素、犯因性行为因素和犯因性生理因素。

而个人犯罪中的犯因性环境因素包括不良家庭、有缺陷的学校教育、不良交往与犯罪亚文化、大众传播媒介的消极影响、经济不平等的影响、犯罪状况与执法水平的影响和犯因性物质的影响。

然而在群体性犯罪中,群体性犯罪现象具有阶级性、相对性、暂时性和社会性。

群体性犯罪现象是一定数量的个体犯罪现象的集合体。

研究群体性犯罪则要对犯罪根源进行探究。

从实质上说,犯罪根源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冲突。

而犯罪根源的终极性是相对的,具有间接性和现实性。

三.犯罪的存在与分类犯罪现象的存在就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一定的数量和质量的犯罪现象的存在是必然的、普遍的,不会因为人们的憎恨和治理而彻底消失,而只能是一定数量的减少和一定危害的减轻。

而犯罪现象既然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研究犯罪现象规律的科学就应该全面研究犯罪现象的客观存在,犯罪原因仅仅是认识犯罪本质、制定犯罪对策的部分前提,而不是全部前提。

只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学是半科学,只有把犯罪现象作为客观存在的事实,对犯罪现象本身进行全面研究,才是完整的、彻底的犯罪学科学。

首先,犯罪现象是社会矛盾的产物,而社会矛盾是永存的,所以人类的越轨现象也是永存的。

其次,社会生活规则的统一性与人的个性差异的对立,决定了总会有一些人会超越规则,从而出现越轨行为。

再次,人性的两重性决定了人具有内在的行为越轨性。

总之,无论从社会生活的宏观、中观还是微观看,都存在着必然引起越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所以,犯罪现象的存在是必然的。

另一方面,犯罪现象是以负价值形态伴随人类社会而存在的,同时也是在隐秘的状态下发生,是种非理性的行为,也常常是被社会管理者所忽视了的现象。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犯罪是各种各样的,区别很大。

因为犯罪是一种很复杂的社会现象。

分类是深入认识复杂现象的重要逻辑方法。

为了深入认识各种不同的犯罪现象,就要对犯罪进行分类。

犯罪分类是根据不同目的和由不同目的所采取的不同标准对各种犯罪现象、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所进行的划分。

对犯罪现象进行分类,首先在于它是个很特殊的社会现象,种类很多,各类犯罪之间差别很大,如果不从犯罪现象种类上进行研究,几乎无法把握和认识它们。

其次,对犯罪现象进行分类还是进行犯罪统计、确定犯罪现象结构的基础。

最后,犯罪现象分类也是认识和研究犯罪现象的一种方法。

利用这种方法,把犯罪现象区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再将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现象区分为各种不同种型,方便根据理论研究的需要,进行理论分析和阐释。

一般来说,犯罪学的犯罪分类应当以犯罪原因为标准。

但是,根据需要,也可以有不同的犯罪分类标准。

犯罪分类是个基本的理论问题,犯罪分类标准的确定一定要根据研究和实际的需要。

在《新犯罪学》中,对犯罪现象则分成了十类,分别是:政治犯罪、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法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经济犯罪、智能型犯罪和无被害人犯罪。

四.犯罪的对策犯罪现象虽然不能被消灭,但它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是可以控制和减少的,因此,犯罪学研究犯罪对策是其必然的逻辑要求,也体现了犯罪学的价值。

犯罪学的对策则包括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犯罪的社会预防政策与犯罪的综合治理。

首先,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刑事法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措施。

它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刑事立法的政策原则和立法实践活动,揭露犯罪事实和犯罪人,追究、惩罚犯罪和刑罚的执行。

而这些活动可以划分为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执行政策。

而具体来说,在我国目前,刑事惩罚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刑事立法活动,二是刑事司法活动。

而刑事立法政策的主要内容为确立科学的刑罚哲学、发展良好的刑事司法制度、建立合理的刑罚体系、对犯罪规定合理的刑罚和关注非刑罚化与轻刑化。

发展好良好的刑事司法政策则包括确立合理的刑事诉讼理念、保证侦查的合法性和增强量刑的合理性。

此外,要提高犯罪对策的有效性,就要坚持科学的刑事执行政策。

当然,刑罚并非犯罪对策的全部,因为单纯依靠刑罚不能控制犯罪,而且刑罚也具有其副作用,例如会使犯罪人变得谨慎狡猾,妨碍犯罪人适应社会生活等。

因而需要犯罪的社会预防政策进行弥补和调整。

而社会预防政策包括犯罪的一般社会预防政策和犯罪的个别社会预防政策。

犯罪的一般社会预防,又称犯罪的宏观社会预防,是社会整体全局性的犯罪预防活动,其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能够最大限度的抑制和克服犯罪现象的宏观社会环境。

它有两个特征,一在于它与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程相统一,社会犯罪现象的消长最终取决于上述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而在于它集中表现为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并通过一定的社会决策机制、社会行政机制来实现对整个社会的组织、引导、规划。

犯罪的一般社会预防,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改革,它是社会本体的建设与完善;二是公共社会政策,它是社会问题的控制阀;三是道德、法制和政府行政,它们是社会控制的三种主要力量。

而犯罪的个别社会预防,是指通过文化教育和伦理教化,对个体成长施以良性干预,从而培养健全人格,消除或者避免个体人格发展的不良因素,防止人们陷于犯罪的活动与过程。

犯罪个别社会预防的基本途径分别为:一是社会化与个性化,它是社会对个体人格的塑造;二是自我修养,它是人格的自我完善和完善;三是变态人格的矫治。

无论是犯罪的刑事惩罚政策还是犯罪的社会预防政策,仅仅单方面的力量是无法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的。

犯罪以及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因此,综合治理是解决犯罪以及其他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综合治理,就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对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综合性整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稳社会稳定。

在综合治理实践中,应当遵循以下一些具体的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要治本的工作方针。

二是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法制。

四是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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