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民自治行为,提高村民整体素质,推动村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村所有村民,自觉遵守,并通过适当的组织方式加以执行和实施。
第三条村民自治是指村民通过多种协商和民主程序,自愿自发地管理和服务自己的社区事务,发挥自身的主人翁作用,共同构建和谐幸福的新农村。
第二章村民自治组织第四条本村村民通过村代表会形成村委会,村委会负责处理村庄内部的事务。
第五条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调节有争议的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2、推动本村的经济、文化、卫生、教育、公共安全等各项事务的开展;3、组织和开展本村的公益活动。
第六条村委会由村代表会选出一名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他应当具有以下素质:1、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一心将自己的利益与村民的共同利益紧密联系起来;2、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3、有一定的经验和才干,能够独立完成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村民自治组织在处理村庄事务时,应当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做到得人心,赢得信任。
第八条村民自治组织成立后应当向上级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它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村庄的基本建设第九条村民自治组织应当积极为村庄实施基本建设工程贡献力量,包括但不限于:1、奖励以美化村庄为己任的村民;2、规划和推进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公共厕所、空气清新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3、倡导村民减少乱砍乱伐行为,尽可能保护村庄的环境。
第十条本村村民应当注重人类文明建设,增强环境保护认识和文明乡风,包括但不限于:1、提倡环保、垃圾分类、饮水卫生等意识;2、改善公共卫生设施,让村庄既清洁又有温馨的家的感觉;3、注重文化建设和人文历史继承。
第四章村庄经济发展第十一条村民自治组织应当积极推动本村的经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1、推动水果、蔬菜、橙子和柚子等农畜产品的种植、销售等生产生活活动;2、建立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发展村庄农村旅游等产业;3、鼓励村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2024村民自治章程
2024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村的基本自治文件,旨在规范村民自治的组织、程序和权利义务,促进村民自治的良好发展。
第三条本村依法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和自治权利,保障村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坚持党的领导,落实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会管理,提高村民群众自治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
第二章村民自治组织第五条村民代表大会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村民自治的重要组织形式。
代表大会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利。
第六条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自行选举产生,按照选举程序进行。
第七条村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决定的,可临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制定村规民约、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审议和批准村级计划和决算等。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织形式、职权等由代表大会规定。
第三章村民自治程序第十一条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必须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村民自治的决策程序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村民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十三条村民自治的决策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采取多数决定原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村民自治决策的公告、执行及时、起到实际效果,不得随意改变决策的内容。
第四章村民自治权益第十五条村民享有自主决策权、自主管理权和自主监督权。
第十六条村民享有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依法享有居住权、劳动权、教育权、医疗权等社会福利权益。
第十七条村民要主动参与村民自治事务,增强自治的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村民对违反村民自治章程的行为有权利进行监督和申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利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村民自治管理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管理的主要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村民自治政策,维护村民的权益。
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精神,公正、公开、透明地执行决策。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推动村民自治,提高村民自我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村内土地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保护与治理、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以及其他服务和管理事项。
第三条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1.村民自治依法依规,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2.村民自治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权益。
3.村民自治注重民主决策,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四条村民大会的组成和职责1.村民大会由本村户籍常住村民组成,具体组织形式和程序由本村自行确定。
2.村民大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和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听取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等。
3.村民大会的决议以大多数意见为准,其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1.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应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出。
2.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村民自治方案、监督和管理村级事务、负责村内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
3.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任期期满后可连续连选。
第三章村务管理第六条村民自治的特殊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村民自治可以设立特殊机构,并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经村民大会决定。
第七条村级财务管理1.村民自治的财务管理应当依法合规,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村级财务及其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2.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村级事务管理1.村民自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和管理村级事务。
2.村民自治可委托相关机构或个人开展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
第四章村民权益保护第九条村民权益保护的原则村民自治应当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土地使用权、劳动权益和居住权益等。
第十条村民权益保护的方式1.村民自治应当制定合理的制度和政策,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
村委会村民⾃治章程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治性组织,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村委会村民⾃治章程,供⼤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治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会主义物质⽂明、精神⽂明、政治⽂明建设,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村民⾃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保障村民⾃治,由村民依法办理⾃⼰的事情。
加强村级制度化建设,促使村级各项⼯作扎实有序的开展,加快全⾯建设⼩康社会进程,特制订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以《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制定。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为准则,⽆论党员、⼲部⼀律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
第⼆章村民⾃治组织 第⼀节村民会议 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具有本村最⾼决策权⼒。
第六条召开村民会议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1、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 2、本村三分之⼆以上的户代表参加; 3、以村民⼩组为单位或者分⽚召开,然后集中意见。
⽆论采取哪种形式,所作决定必须经到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召开村民会议的形式,由村委会视情况,在上述三种形式中确定⼀种。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年应⾄少召开⼀次。
有⼗分之⼀以上的村民或者⼆分之⼀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第⼋条村民会议⾏使下列职权: 1、制订、修改村民⾃治章程、村规民约; 2、审议村委会⼯作报告,财务收⽀情况报告,评议村委会成员的⼯作; 3、罢免、补选村委会成员; 4、撤销或者改变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5、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6、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事项; 7、村集体经济项⽬的⽴项、承包⽅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案; 8、村民的承包经营⽅案。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最新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民自治章程范本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总支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四条听证内容。
主要是:①民主议事制度规定的11类重大事项;②村三委会拟定实施的重大事项;③村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听证对象。
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镇联村干部,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镇人大代表、党代表以及与听证内容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听证程序。
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
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
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
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三套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 __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行使职权。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三套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50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指南
亲爱的读者:今天我想与你共享的主题是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指南。
在我国,农村自治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制度之一,它是指农村基层裙众组织自己管理自己的一种民主管理模式。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农村自治的法律依据,对于规范村民自治、维护村民权益、促进农村发展至关重要。
备案指南则是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备案程序和要求进行规范,以确保自治章程和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 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是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村民自治的宪法。
它规定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形式、决策程序、权利义务、管理事项等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应当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确保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村民自治章程也要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在实践中,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是促进农村民主发展、促进村民自治的关键一环。
2. 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民民主自治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在村民自治章程基础上的具体规范。
它通过约定村民的行为规范、制定村内的秩序、管理公共事务等方式,来保障村民的共同利益和维护村民的基本权益。
村规民约应当充分考虑到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制定合理的规范,保障每个村民的合法权益。
村规民约也需要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调动村民的自觉性和共同性,形成共识,实现自治管理。
在实践中,村规民约是深化农村治理、促进村民自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手段。
3. 居民公约居民公约是城市社区的自治规范,它类似于村规民约,是城市社区自治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规范。
居民公约是维护城市社区居民利益、促进城市社区自治的重要制度。
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居民公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有效地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维护社区的秩序和和谐。
居民公约的签订需要充分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形成公约的共识。
居民公约的执行需要充分调动居民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形成自治管理的合力。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前言村民自治章程是为了促进村民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本章程旨在加强村民自治意识,规范村民自治行为,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自治原则1.平等原则:村民自治是基于平等的原则,每个村民都有平等的参与权利和表达意见的机会。
2.民主原则:村民自治是基于民主的原则,通过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实行民主决策和管理。
3.法治原则:村民自治是基于法治的原则,村民自治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自治范围1.村务管理:村民有权参与村务管理,包括村庄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
2.村民权益保护:村民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土地承包、农田流转、农村住房建设等权益。
3.公共事务决策:村民有权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包括村民集会、民主议事、选举等程序。
四、自治组织1.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力。
2.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村务管理和决策实施工作。
3.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村民参与自治活动,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五、自治程序1.村民议事:村民有权参与村民议事,通过讨论、表决等方式决定重大事项。
2.村民选举:村民有权参与村民选举,通过公开、公正的选举程序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
3.村民监督:村民有权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自治保障1.法律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对村民自治给予法律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妨碍村民自治的正常进行。
2.政府支持:政府应当积极支持村民自治事务,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支持。
3.信息公开:村民自治事务应当及时公开信息,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
七、自治纠纷解决1.协商解决:村民自治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应当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协商。
2.调解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由村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发挥村民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美丽、富裕、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民自治章程适用于本村中村民的自组织和自治活动,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条本村民自治组织以村民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以村民委员会为行政决策机构,以党支部(党小组)为组织指导机构。
第四条从事本章程所述的活动,必须坚持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重视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推动村庄的发展与进步。
第二章村民大会第五条村民大会是本村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决策、监督和评议工作,具有以下职责和权力:(一)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决策方案;(二)通过和修改村规民约,制定和修改村务议事规则;(三)选举和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员,决定村民委员会的任命和解聘;(四)审核和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决策执行情况;(五)决定村民集体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开发、经济合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六)对重大项目、大额经济支出进行审议和决策;(七)处理和解决村民间的纠纷和矛盾;(八)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村民大会的召开:(一)村民大会可以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特殊情况临时召开;(二)村民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全体村民,并充分听取和采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三)村民大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符合法定的法定人数和议题讨论的要求;(四)村民大会可以通过现场投票或者书面投票来进行决策和表决;(五)村民大会的决议由全体村民共同承担。
第七条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必须真实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职权,接受村民监督,依法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第八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行政决策机构和实施机构,负责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的决策、组织和执行。
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农村村民⾃治章程农村村民⾃治章程 村民⾃治,简⽽⾔之就是⼴⼤农民群众直接⾏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的事情,创造⾃⼰的幸福⽣活,实⾏⾃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的⼀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那么,下⾯是⼩编给⼤家整理收集的农村村民⾃治章程,供⼤家阅读参考。
农村村民⾃治章程1 第⼀章总则 第⼀条为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现⾃我管理、⾃我教育、⾃我服务,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带领群众全⾯实现⼩康社会,促进全村精神⽂明、物质⽂明、政治⽂明建设。
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民主制定。
第三条本村实⾏村民⾃治,是在党的现⾏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村党⽀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化及其他社会事务。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为规范。
⽆论⼲部、党员、村民,本章程⾯前⼈⼈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
第⼆章村民⾃治 第⼀节村民会议 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在本村⼗⼋周岁以上的有政治权利的全体村民或户代表组成,是本村最⾼决策机构。
第七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和主持,并负责报告⼯作。
会前应作好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安排,全体村民过半数或户代表三分之⼆以上参加可以开会。
第⼋条村民会议每年⾄少召开⼀次。
有五分之⼀以上的村民或户代表提议应随时召开,特殊情况也可分⽚召开。
第九条村民会议⾏使下列职权: (⼀)听取并审议村委会的⼯作报告和财政收⽀情况报告; (⼆)讨论并决定本村经济年度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审议通过村规民约,讨论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重⼤问题; (四)撤换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及其所属委员会成员; (五)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问题; (六)监督、检查村委会⼲部落实、执⾏计划情况; (七)改变和撤消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一、引言村民自治章程是为了促进村民自治,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村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推动村级民主决策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规。
本章程旨在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原则,确保村民自治的顺利进行。
二、自治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全村范围内的村民自治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级选举、村民议事、村级规划、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公共事务等。
三、自治原则1. 平等原则:村民自治应遵循平等原则,尊重每个村民的意愿和权益,不歧视任何村民。
2. 公开透明原则:村民自治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知晓村级事务的相关信息和决策过程。
3. 民主决策原则:村民自治应通过民主决策的方式,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4. 法治原则:村民自治应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级规章制度。
5. 依法治村原则:村民自治应依法治村,推动村级事务的法治化。
四、自治机构1.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民自治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村级规章制度、选举村委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等。
2. 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执行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3.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监督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五、自治程序1. 村级选举: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2. 村民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议事应公开透明,村民有权参与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村级规划:村级规划应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符合村民的利益和发展需求。
4. 村级财务管理:村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5. 村级公共事务:村委会应积极组织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确保公共事务的公正和便利。
六、自治权利和义务1. 村民自治权利:村民有权参与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有权参与村级决策和管理,有权监督村级工作。
2024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模版(四篇)
2024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模版在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中,村民及村民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现以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语言风格进行改写:村民权利:一、参与计划生育相关学习,并享有督促其他村民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利。
二、有权申请并办理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各类证明及证件。
三、依法收取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产生的履约金及违约金。
村民委员会义务:一、必须定期向村民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及避孕节育知识。
二、为育龄妇女提供每年单月的查环、查孕、健康检查服务,确保避孕节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使用指导及随访工作。
三、积极为育龄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宣传服务。
四、每季度公开透明地公布本村人口计划执行情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及违规违纪处理情况,确保内容公正公平,接受村民监督。
五、对于遵守本章程的村民,应及时退还其履约责任金。
村民权利(续):一、享有接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的权利。
二、享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保健服务及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有权接受避孕药具发放指导及随访服务。
三、有权参与本村计划生育事务的讨论,并对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
四、对本村人口计划执行、生育关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及村委会其他工作进行监督。
五、对于遵守本章程的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退还相关履约责任金。
村民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应自觉接受婚前检查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严禁非婚怀孕和无证生育。
三、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相关计划生育学习教育活动。
四、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经商或探亲访友超过一定期限(具体时长待定)前,需主动到镇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生育、节育情况检查,落实节育措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村委会签订外流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缴纳相应履约责任金。
外出后需按季度寄回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最新农村村民自治章程
总则第一条为了尊重和保障村民民主权利,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由全村村民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政府备案,全村村民共同遵守、执行。
村民第三条凡永久居住在本村范围内,拥有本村户口,为本村村民。
第四条村民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拥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本村1/5以上的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小组设小组长,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第七条村民会议由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召开村民会议应有全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方可举行。
第九条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条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以上,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一、村民会议职责: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三、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四、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五、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六、决定涉及全村村民的重大事项;七、授权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八、选举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或者依法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召开村会议应当在召开会议前十日将会议内容公告村民,会后公告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村民代表会议第十二条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可村民代表的推选,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由村民小组召开本组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每个小组推选三名村代表,其中至少有一名女代表。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应有应到会的2/3以上代表到会,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建立村民自治,一般需制定村民自治章程,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村委会村民自治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乡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乡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篇一:村民自治章程(最新)××村村民自治章程(第届村委员会第次村民会议年月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调动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联系本村实际,经村民反复讨论修改,由村民会议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
本村村民,包括居住本村的暂住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组织第一节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五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的最高权力机构。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是全村重要事务的决策机构。
所作决定由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产生,每10户选1人。
村民代表应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公道。
第七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村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八条村民会议的职权: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决定一切事项的全权。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实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2024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例文(六篇)
2024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例文(经年月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村民自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计划生育自治工作遵循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模式。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依托村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和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实施。
第二章宗旨、目标和任务第四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宗旨在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展现民主精神,提升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
第五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目标是提高村民素质,稳定并维持低生育水平。
第六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本任务包括:落实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指标,保障村民享有合法的生育权、工作知情权、生殖健康权及避孕节育措施的选择权,切实维护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涉及计划生育自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若由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和决定。
所有决定均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相悖。
第三章村民自治内容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村党支部及村民委员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拥有独立处理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力,并需自觉承担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
同时,应教育村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所有涉及计划生育的事务均应向全体村民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积极为村民提供生活、生产、生育等方面的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村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享有充分的参与权、自主权、民主权及监督权。
通过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使村民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体。
第四章村民的义务和权利第八条村民在计划生育自治中的义务与权利如下:一、村民的义务:1. 依法实行计划生育;2. 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计划生育义务;3. 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生育行为;4. 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5. 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6. 违法生育者需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7.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村规民约》;8.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村民自治章程
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村民的参与和自主管理,加强村庄的治理能力,发展村庄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行使自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通过村民的参与和管理,推动村庄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村民自治章程适用于本村所有的村民,包括农民、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等。
第四条村民自治章程包括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等内容,并建立相应的执行机构和程序。
第五条村民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村级事务管理、村务决策程序、民主选举和财务管理等。
第二章村级事务管理第六条村级事务管理是指由村民自治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进行的村务管理活动,包括村庄的规划、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市容整治等。
第七条村级事务管理实行“三自”,即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我监督,村民自治机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并通过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实施自我监督。
第八条村级事务管理由村民大会和村民委员会负责,村民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是执行机构。
第九条村级事务管理应及时公开村庄的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接受村民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第三章村务决策程序第十条村务决策程序是指村级事务管理的决策流程和程序,包括议题确定、信息公开、民主讨论、决策表决等环节。
第十一条村务决策程序应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通过村民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议事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村务决策应尊重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多数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应经过公示和听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村务决策的程序应公开透明,村民应有足够时间和机会了解和讨论议题,各项决策应记录并向村民公示。
第四章民主选举第十四条民主选举是指村民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委员长的程序,确保村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代表权和监督权。
第十五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通过村民大会进行,采取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选举的程序应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选举村民委员会委员长的程序应公正、公开,鼓励公民参与,选拔具有管理能力和良好品德的村民担任。
村民自治章程.doc
村民自治章程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村民自治章程第二篇:《村民自治章程》协议书第三篇:村民自治章程第四篇:村民自治章程第五篇:村民自治章程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村民自治章程第 1 页共 4 页村民自治章程[日期:08月0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实行自治,发展基层民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各项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实施村务管理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上级政府的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必须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党的领导下,接受政府的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村民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村民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
第四条全体村民和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本章程,村民委员会根据本章程规定,可以制订其它单项的“制度”、“民约”、“守则”等配套制度。
各项制度的制订,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村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村民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下列权利:1、18周岁以上的村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对本村的自治事务有知情权、发言权、表决权和监督权;3、对本村领导班子成员有评议监督权;4、对村党支部、村委会有批评建议权;5、对违法乱纪行为有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检举权;6、有劳动生产经营权;7、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别困难户有取得社会扶助的权利。
第六条村民除履行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义务外,还须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1、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村委会班子的威信,维护村民团结;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尊重社会公德,开展扶贫济困;3、依法纳税,及时上交提留、统筹款,积极参与捐资助教创建公益事业活动;4、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物和集体财产,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积极参与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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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章程(2008年5月26日村民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XX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法建制、以制治村,加强社会主义XX政治建设,保证村民依法建制,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XX”为目标,调动村民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本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XX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XX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联系我村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XX制定。
第三条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X围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本村的政治、经济及其它社会事务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X,在章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安排实施。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第六条村民会议由户口在本村的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是全村最高权力机构。
村民会议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及村里的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村民代表必须是:具有一定的觉悟和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集体,关心群众,坚持原则,主持正义,有群众威信的村民,同时能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同村民委员会反映,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村民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必要时也可以经村民会议罢免和补选。
第七条村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也可以分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可以临时决定召开。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
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决定问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第八条村民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请求。
(二)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五)审议决定兴办公益事业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审议决定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七)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八)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九)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十)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第二至第七项职权交由村民代表会议代为行使。
第九条为强化村民代表管理村务作用,在村民代表会议下设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三个独立工作小组。
三个组的人员组成原则上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荐产生(发展组组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并可吸收非村民代表成员),每组由3至5人组成,分别设组长1名。
会议召集组的职能:根据符合法定人数的村民(村民代表)依法提出召开的会议而村民委员不作为时,可以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具体负责沟通各方、协调会议召开时间及做好会务有关工作。
村务监督组的职能:主要负责村务监督和XX理财职能,负责监督村务、财务活动。
监督财务收支情况,有权否决村、组不合理的开支。
在讨论村务公开和经费使用议题时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发展组的职能:发展组织村发展经济的智囊和参谋,负责调研论证本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收集掌握生产信息,提出本村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的计划和项目建设,协助筹措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资金,并为村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指引。
以上三个组的成员统称为村务管理人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可以对不称职的村务管理人员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
第三章村民委员会第十条村民委员会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X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政府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名类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和双层经营体制,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四)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困难户和军烈属,依法调解民间纠纷;代表本村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七)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八)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
每半月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农村现行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会议制度。
村民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半年一次汇报会,年终一次总结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值班制度。
村民委员会实行轮流值日制度,保证每天都有一位成员在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值班,处理村务。
(四)建立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分工负责制度,并定期进行总结检查。
(五)村务公开制度。
凡需要村民知道的村务大事都要公开,主要包括:1、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2、村干部的分工,村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3、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4、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以及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5、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6、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7、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8、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9、各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业经费的收支情况;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11、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13、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14、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公开的形式:设立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村干部述职。
第十三条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协会,科普协会,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民委员会干部分工负责。
第四章村民小组第十四条村民小组是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村民开展群众性自治活动的基层组织,是村民委员会联系村民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五条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由本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村民小组长的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召集本组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村民的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组织本组村民落实镇、村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本组村民积极推进村的建设,并对村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
(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组务公开,并接受村务监督组的审核监督。
第五章村民第十七条凡户口在本村的村民在村内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利。
(二)参加村务活动,提出有关村务的批评和建议,对村干部和村务进行监督。
(三)享受本村举办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第十八条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一)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当文明村民、文明户的活动。
第六章村民委员会成员第十九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全村村民和公仆,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于本职工作,努力为村民造福。
要求做到:(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认真学习政策,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究工作方法,遇事同群众商量,尊重村民意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不请吃、不受礼、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X带头作用。
(六)坚持原则,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议,齐心协力共同开展好工作。
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章理财。
第二十一条村民委员会财务设会计一人,出纳一人,其任务是管好、用好全村的集体资金,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
村“两委”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财务人员。
第二十二条严格钱、财、物的管理,会计管帐、出纳管钱,非出纳员不得保管现金。
财会人员要依法履行审核村里的一切资金资金收付职责,严格收支手续,坚决抵制XX 违规行为。
会计要按照《会计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统计全村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健全帐簿,设置科目,及时记好现金帐、银行帐、资金开支必须具备合法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