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船员服务机构资质的初次申请、中期核查、变更、注销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1、所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包括正本 和副本。
2、执照或证书,应当合法有效。 3、提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执照或证书的原
件和复印件。受理查验后,退回原件。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固定场所租 赁证明
1、提交材料时,应同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 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查验后,退回原件。
(2)工商注册地,应填写机构工商注册地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及区县的名称。
2、《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3)机构属性,应填写机构所有权(股权) 性质,如:国有、国有控股、股份制、民营、 个体、事业单位等。
(4)联系电话,应填写机构联系人手机、固 定办公电话号码、传真。
(5)单位地址,应填写机构工商注册地的详 细地址。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固定场所租赁证
明;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要求
(四)专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专 职业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 况的说明文件;
(六)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要求
(七)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 (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
1、专职管理人员 (1)应出示专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并提
交复印件。 (2)应提交专职管理人员与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复印件。 (3)应提交机构已为专职管理人员缴交社会保险的
证明材料。系退休人员的,应提交退休证明材料。 (4)应提交专职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专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及专职业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6)专职管理人员情况,应填写专职管理人 员的数量、姓名、所在岗位(部门)、所持适 任证书类别等级职务及证书编号、与机构依法 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及合同编号等。
(7)专职业务人员情况,应填写专职业务人 员的数量、姓名、所在岗位(部门)、船员服 务相关从业经历情况、与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情况及合同编号等。
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初次申请
2011年6月南戴河
船员服务机构资质的初次申请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要求 二、申请材料的填报标准 三、申请材料的编制要求
船员服务机构资质的初次申请
机构申请从事船员服务,应当向其工商注册地 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提出,工商注 册地没有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的,应 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交通运输部直属 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2、《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10)应在“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栏”里填写机 构所持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及相关资 质情况,可填写机构在申请时具备的相关资质, 如:海员证申办单位资质、国际海运辅助业 (国际船舶管理公司)资质
(11)公司声明,机构应最终核对并确认本表 所填写内容和申请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 效性负责,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2、租赁证明,是指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 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提交材料时,还应同 时提交机构与房产所有人签订的2年及以上房 产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场所系划拨或调拨的,应提交房产所 有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房产所有人作出房产 划拨或调拨决定的书面文件。
(四)专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及专职业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书”应以公文形式 上报。
2、《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应按照表格(详见 附件1统一格式及要求填报并打印、加盖机构 公章。填写的重点要求如下:
(1)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册地、 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应与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一致。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填报标准
(一)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固定场所租赁证
明 (四)专职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专
职业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的填报标准
(五)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 况的说明文件
(六)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七)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
(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
“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包括:“设 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书”和《船员服务机构 申请表》。
1、“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书”的填报标 准
2、《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1、“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书”的填报 标准
(1)“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书”是申请船员服 务机构资质的背景材料,应对申请机构的基本情况 (包括:工商注册、相关资质、办公场所等)、历史 沿革追溯、主要经营业务、船员服务规模(年度船员 服务人数、年底实时在船人数等)、规范管理运作、 发展方向与业务特点等进行介绍,以更加全面深入的 展示申请机构资质条件情况,是海事管理机构综合评 价申请机构的重要文书。
船员服务机构资质的初次申请
无须取得《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的航运公司, 但应当向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授权的 或辖区内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具体报备材料 参照本章节规定。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要求
申请从事船员服务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2、《船员服务机构申请表》的填报标准
(8)办公场所情况,应填写机构实际经营活 动所在固定场所的详细地址,机构实际办公场 所的产权、面积、功能及其满足船员服务业务 的办公需要等基本情况。
(9)公司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应填写船员服 务相关管理制度的wenku.baidu.com立情况(包括制度名称、 建立运行时间、有效运行情况等)。如经第三 方认证的,还应说明认证机构及认证情况。
2、专职业务人员 (1)应提交专职业务人员与机构签订的劳动
合同的复印件。 (2)应提交机构已为专职业务人员缴交社会
保险的证明材料。系退休人员的,应提交退休 证明材料。 (3)应提交专职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