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业务(PPT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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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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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务招待费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使基本数企业也 要承担40%)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 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 (营业)1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超过部 分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8、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 4、损失
❖ 5、其他支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三)扣除范围和标准
❖ 在确定企业的扣除项目时,企业的财务会计 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法规定 予以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 予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原专门有对合理工资区分员工工资、投资 者工资和特定企业工资有一个规定)
❖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对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拨付的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财政资金, 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不 包括财政补贴、税收返还。
❖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 国债利息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
❖ 4、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而取得的股息收入,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在被 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时。
❖ 5、企业取得的接受捐赠收入,按实际收到受赠 资产的时间。
❖ 6、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应当计入实际收 到退税款项当年的收入总额。
❖ 7、企业已作为支出、亏损或坏账处理的应收 款项,在以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 计入收回年度的收入总额。
税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幻灯片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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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企业所得税(PPT 154张)
![中国税制-企业所得税(PPT 154张)](https://img.taocdn.com/s3/m/9e46b37a3b3567ec102d8a37.png)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内外资企业工资、公益性捐赠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 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优惠体系
原则-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 -鼓励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农业发展 -鼓励环境保护与节能 -支持安全生产 -统筹区域发展 -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
15
新法的主要内容
1937年1月1日,中国所得税诞生之日
3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
新中国所得税制的建立
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得税部分)、 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3种税收。
1958年,工商所得税-独立的税种 1958年-1985年,集体企业、未纳入国家预算的 国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外资企业-工商所得税
有机构场所 25%
非居民企业 有机构场所
(无联系)
(境内) (境外,有联系)
20%(境内)
没有机构
17
第4章——“税收优惠”共12条 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范围、优惠内容、优惠 方式等做了规定;
第5章——“源泉扣缴”共4条
对非居民企业实行源泉扣缴的范围、扣缴人 的义务、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
第6章——“特别纳税调整”共8条 对企业的关联交易、预约定价、核定程序和 补征税款和加收利息等作出了规定,强化了 反避税手段;
4
改革开放后的所得税制改革
开征外资企业所得税
1980年9月,全国人大颁布 ——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3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国务院颁布
(20%至40%的5级超累 +10% )
企业所得税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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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纳税调整项 目金额
2020/3/22
28
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为收入总额。
2020/3/22
29
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 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 收入的实现。
2020/3/22
37
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 入的实现。
【答案】AB
2020/3/22
23
Part 4 收入总额
2020/3/22
24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2020/3/22
25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 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D
2020/3/22
17
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2020/3/22
18
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一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2020/3/22
19
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二 低税率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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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该行“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科 目中发现,该行1997年7月30日和8月20 日,分两次向“某区某会议领导小组办 公室”付款1.88万元。经过对该行负责 人询问得知,这是由于1997年在该区举 办武术节,区委向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 捐赠摊派,该行把这两笔支出计入了公 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并在税前进行了扣 除。
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会计利润 ,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总额
(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生产、经营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利息收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收入 其他收入:如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 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 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3、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接受捐赠时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 或进行清算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折扣销售 5、包装物押金 6、企业出售住房的净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下
查出的事实(1)
1.该行信用卡部发行的“金穗卡”分为 公司卡和个人卡两种,截至1997年12月 底用户账面透支金额合计为869.26万元 ,其中1996年以前(含1996年)透支金额 647.21万元,1997年透支金额222.05 万元,透支金额利率为每日5‰。该行按 照收付实现制对上述透支款项没有提取 应收利息,只是在持卡人(户)与银行最 终清算时,才将利息计入收入中。
【例】
某国有企业8年间经税务机关审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年度
94 95 96 97 98 99 00 01
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会计利润 ,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后,才能作为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收入总额
(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一)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
生产、经营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利息收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收入 其他收入:如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 调整帐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 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二)收入确定的特殊规定
3、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接受捐赠时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该资产 或进行清算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4、折扣销售 5、包装物押金 6、企业出售住房的净收入,上级主管部门下
查出的事实(1)
1.该行信用卡部发行的“金穗卡”分为 公司卡和个人卡两种,截至1997年12月 底用户账面透支金额合计为869.26万元 ,其中1996年以前(含1996年)透支金额 647.21万元,1997年透支金额222.05 万元,透支金额利率为每日5‰。该行按 照收付实现制对上述透支款项没有提取 应收利息,只是在持卡人(户)与银行最 终清算时,才将利息计入收入中。
【例】
某国有企业8年间经税务机关审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年度
94 95 96 97 98 99 00 01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ppt课件全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ppt课件全](https://img.taocdn.com/s3/m/d26138c6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68a3b15.png)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额。具体有: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收入。 5.利息收人。 6.租赁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人。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人。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二)扣除项目的标准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小提示: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 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 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 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 利。 小提示: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 额。具体有: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收入。 5.利息收人。 6.租赁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人。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人。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准予扣除项目
(二)扣除项目的标准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小提示: 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 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 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 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亏损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暂行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 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 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 利。 小提示:
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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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超标准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而业务招待费的超标准部分不能向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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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计算
▪ 7)公益性捐赠支出
▪ 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金额-以前年度亏损
▪ 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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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计算
▪ 1、利润总额的确定 ▪ 即会计利润总额,可直接取自利润表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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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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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概况
概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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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概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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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概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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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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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 是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 二、纳税义务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 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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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 ①居民企业
▪ 第一标准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 第二标准为限度计算:4000×5‰=20(万元)。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超标准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而业务招待费的超标准部分不能向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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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计算
▪ 7)公益性捐赠支出
▪ 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金额-以前年度亏损
▪ 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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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计算
▪ 1、利润总额的确定 ▪ 即会计利润总额,可直接取自利润表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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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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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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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 是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 二、纳税义务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 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 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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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 ①居民企业
▪ 第一标准为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 第二标准为限度计算:4000×5‰=20(万元)。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PPT课件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cfcf9947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d4.png)
2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例题分析
❖ 假定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 利润总额为750万元。该企业当年会计与税收之 间差异包括以下事项:
❖ (1)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 (2)税款滞纳金60万元 ❖ (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60万元 ❖ (4)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 ❖ (5)因售后服务预计费用100万元 ❖ 要求(1):计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
负债
将来流出的 将来不能 未来抵扣金 可抵扣暂时性
金额
抵税的金 额
差异(递延所
额
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 得税负债)
30
❖ 特殊项目: ❖ 1、结转以后扣除的广告费 ❖ 2、可抵扣的亏损 ❖ 提示:不是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由资产、负债
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造成的
31
5.3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 暂时性差异=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或负债 的计税基础
28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 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 差异,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 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 异,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 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 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 行以下规定:
❖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 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 务局管理。
例题分析
❖ 假定甲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 利润总额为750万元。该企业当年会计与税收之 间差异包括以下事项:
❖ (1)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 (2)税款滞纳金60万元 ❖ (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60万元 ❖ (4)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 ❖ (5)因售后服务预计费用100万元 ❖ 要求(1):计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交所
负债
将来流出的 将来不能 未来抵扣金 可抵扣暂时性
金额
抵税的金 额
差异(递延所
额
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 得税负债)
30
❖ 特殊项目: ❖ 1、结转以后扣除的广告费 ❖ 2、可抵扣的亏损 ❖ 提示:不是所有的暂时性差异都是由资产、负债
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造成的
31
5.3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 暂时性差异=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或负债 的计税基础
28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 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 差异,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 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的暂时性差 异,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 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 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 行以下规定:
❖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 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 务局管理。
企业所得税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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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企 业,税务机关可将其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05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与建议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合理利用税前扣除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合理安排税前扣除项目,如职工薪 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以降低应纳 税所得额。
企业应关注并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税收优 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 的税收优惠等。
办税服务厅申报
企业也可直接携带纸质申报资料到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
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申报
电子申报的优势
01
电子申报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可以大幅提高申报效
率,减少申报错误。
电子申报的流程
02
企业通过电子申报软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将申报数据
传输至税务机关指定的系统中。
电子申报的注意事项
审计企业税务合规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遵守税法规定,是否有 偷税、逃税等行为。
审计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评估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合法、 合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的检查方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1
02
03
04
现场检查
税务机关派人到企业现场,对 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等进
行核查。
抽查
税务机关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 行检查,以评估整体税务合规
特点
以企业为纳税人,以经营 所得为征税对象,税率较 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定义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范围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等。
纳税义务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企 业,税务机关可将其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05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与建议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方法
合理利用税前扣除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应合理安排税前扣除项目,如职工薪 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以降低应纳 税所得额。
企业应关注并充分利用国家及地方税收优 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和节能环保企业 的税收优惠等。
办税服务厅申报
企业也可直接携带纸质申报资料到当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
企业所得税的电子申报
电子申报的优势
01
电子申报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可以大幅提高申报效
率,减少申报错误。
电子申报的流程
02
企业通过电子申报软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将申报数据
传输至税务机关指定的系统中。
电子申报的注意事项
审计企业税务合规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遵守税法规定,是否有 偷税、逃税等行为。
审计企业税务筹划方案
评估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合法、 合理,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的检查方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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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现场检查
税务机关派人到企业现场,对 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等进
行核查。
抽查
税务机关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 行检查,以评估整体税务合规
特点
以企业为纳税人,以经营 所得为征税对象,税率较 高。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定义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范围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等。
纳税义务
税务会计-企业所得税会计PPT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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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 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
(二所)得非、居提供民劳企务业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
所得、特许权适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 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 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三)税法构成要素
2.特殊收入的确认
(1)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 入的实现。
(2)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 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 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 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 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 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 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 公允价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 列条件的组织:
① 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②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③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 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④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⑤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 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⑥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受任何财产权利; ⑦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7 8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
(二所)得非、居提供民劳企务业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
所得、特许权适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 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 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 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三)税法构成要素
2.特殊收入的确认
(1)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 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 入的实现。
(2)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 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 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 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 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 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 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 公允价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 列条件的组织:
① 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② 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③ 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 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④ 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⑤ 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 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⑥ 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受任何财产权利; ⑦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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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以在我国境内,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 业以外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纳税人。 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取得收 入的其他组织。 按纳税义务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一)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 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1、工资薪金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 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 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 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 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取消了对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进行税前扣除 的歧视性规定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 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 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 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 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 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 予扣除。 (据实扣除) 3、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据实扣除) 4、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准予扣除; (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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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对象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主 要包括销售无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 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所得
二、税率
基本税率25%
限定税率20%。适用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税率15%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被税务
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
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 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 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 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 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 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1)未在中国境内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 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 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 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应税所得额的计算
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各项.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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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档照顾性税率不能理解为同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适用 不同税率分段计算。
(三)优惠税率
1、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 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3]第101 号)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级 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注意: 1、 国税发[2000]16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 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税函[2003]4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 例低于25%的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外资低于 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 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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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8]676号文规定,对经有国家关部门批准成立,独 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 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 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条 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 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 他组织。
3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1、企业依法合并、兼并后纳税人的规定 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 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 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 续企业承继。 2、企业分立后纳税人的规定
分立后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各企业为纳税人。 分立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3、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承租经营后纳税人的规定 国税发[1997]8号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 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 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 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全部 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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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集团纳税人的规定 企业集团原则上应当以独立核算的核心企业和紧密层、半紧 密层成员企业分别为纳税人,但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 其核心企业对紧密层企业资产控股为100%的,须经国家税务总局 批准,可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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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Hale Waihona Puke 纳税申报的期限有例外:1、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经营——自停止生产经营
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 。
2、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应在办理变更
税务登记前办理所得税申报。
6
3、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 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 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 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2]47号)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除法律另有规定,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生产经营、财务 核算、注册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一)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的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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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照顾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 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减 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注意:
1、国税发[1994]第132号文规定,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 当年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法律另有规定是指: 1、经国税总局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企业; 2、建筑安装企业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 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 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 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 (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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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锁经营企业 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 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 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 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外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从 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3]1号 )
(一)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
国税发[2004]82号文规定:取消该核定项目后,由省级税务机关
制定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具体标准,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按
此确定按月还是按季预缴。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预缴期限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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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一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一、征税对象的范围
(一)生产经营所得 (二)其他所得
二、纳税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原则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②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③独立计算盈亏。 应当注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同法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
(三)优惠税率
1、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 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3]第101 号)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省级 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苏国税发[2003]第101号
注意: 1、 国税发[2000]16号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 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税函[2003]4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 例低于25%的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外资低于 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 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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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8]676号文规定,对经有国家关部门批准成立,独 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 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 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条 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 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 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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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1、企业依法合并、兼并后纳税人的规定 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和存续企 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 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或兼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 续企业承继。 2、企业分立后纳税人的规定
分立后各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各企业为纳税人。 分立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由分立后的企业承继。
3、企业全部或部分被承租经营后纳税人的规定 国税发[1997]8号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 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 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 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全部 收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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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集团纳税人的规定 企业集团原则上应当以独立核算的核心企业和紧密层、半紧 密层成员企业分别为纳税人,但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 其核心企业对紧密层企业资产控股为100%的,须经国家税务总局 批准,可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8
三、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Hale Waihona Puke 纳税申报的期限有例外:1、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经营——自停止生产经营
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 。
2、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应在办理变更
税务登记前办理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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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 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实行企业 自行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的管理办法。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 企业方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发[2002]47号)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除法律另有规定,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生产经营、财务 核算、注册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一)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的比例税率
5
(二)照顾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 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减 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注意:
1、国税发[1994]第132号文规定,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 当年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法律另有规定是指: 1、经国税总局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的企业; 2、建筑安装企业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 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 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 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 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 (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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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锁经营企业 对内资连锁企业省内跨区域设立的直营门店,凡在总部领导下 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 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 账簿的,由总部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外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从 事跨区域连锁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3]1号 )
(一)企业所得税的预缴
《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具体核定。
国税发[2004]82号文规定:取消该核定项目后,由省级税务机关
制定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的具体标准,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按
此确定按月还是按季预缴。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预缴期限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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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一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一、征税对象的范围
(一)生产经营所得 (二)其他所得
二、纳税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原则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②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③独立计算盈亏。 应当注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同法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