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中的定性与定量-定量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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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中的定性与定量

摘要:社会科学研究之中的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者们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中普遍运用的两个基本方法,这两种研究方法各有特色,对不同的社会科学学科来讲,具有不同的适用性。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方法分别植根于不同的研究传统,或受人文主义思想传统的影响,或受实证主义思想传统的影响。但无论是定性研究还是定量研究,这两种方法所面对的研究对象都是社会事件、社会现象,其研究目的都是为了通过描述、解释各种社会现象、事件,以期达到对社会研究对象内在本质的揭示。

关键词:社会科学;定性;定量;融合

一、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

所谓定性就是要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理论思辨研究,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所以有所区别,就在于他们内在的本质不同,“质”所表征的是一种内在的规定性。定性研究方法强调研究者要深入社会现象之中,通过身临其境的亲身体验,建基于对原始研究资料的收集,对研究对象进行“情景化”、“主体间性”的意义解释。社会科学之中的定性研究,主要具有如下几个特色。

从自然主义的研究传统来看,定性研究应当在一种自然情景之下进行,社会科学所面对的,是人类的社会生活世界,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世界之中的个人及其行动都是包含动机、包含意义的,对社会中的个人及其行为所进行的研究,离不开其所在的社会文化情境。要想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有一个准确的理解,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就需要与之

进行接触、交往,对各种社会事件、社会事实进行观察和描述,与研究对象进行交谈,了解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背景,在研究对象所处的“自然背景”之下,对其“本来面目”进行研究,从而才能对社会生活世界中的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机、意义形成准确的理解。“自然探究的传统还要求研究者注重社会现象的整体性和相关性,对所发生的事情进行整体的、关联的考察。在对一个事件进行考察时,不仅要了解该事件本身,而且要了解该事件发生和变化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以及该事件与其他事件之间的关系。”[1]在定性研究之中,对任何事件的理解都不能脱离开其所处的环境,定性研究之中的理解要涉及构成社会整体之中的各个部分之间的互动关系。

社会整体是由充满个体性、主观意识的个体组成的,所以要想把握社会现实、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就必须注重对社会个体的行动及其主观意识、个人经验和意义等进行理解、领会。在韦伯的理解社会学之中,他就十分强调“理解”在社会学的研究之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认为“社会学指的就是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2]

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对那些富于个性色彩的主观意识、个人经验和意义进行研究的时候,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会发现,难于找到一个像自然科学研究中的那种普遍适用的统一研究模式对复杂多变,充满个性化、特殊性的社会生活世界进行研究,所以他们会更倾向于采用亲身体验的研究方法进行观察、描述,从而达到对研究对象的准确理解,通过这种理解来准确把握人类社会生活之中的意义。在对研究对

象的“意义”进行理解的时候,必须要刨除研究者自身的先见、偏见,以免使理解产生偏差。这种抛弃先见、偏见的主张,在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当中也是有所体现的。

胡塞尔的现象学,强调“本质直观”,主张人类要面向事实本身,挖掘现象背后的本质所在,现象学所要研究的现象,已经不再是那种感官知觉意义之上的现象,不是那种实证主义中所指的经验层面之上的现象。“现象学所反对的是‘自然态度(natural attitude)’式的假说,即在习惯上相信实在的本质先于研究之前的假说。基于这种原则,现象学在方法论上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即‘中止判断’。其含义是,研究者在研究现象时,不要以任何假设或信仰为前提,而要‘中止’一切有关‘生活世界’的‘自然态度’。”[3]45所有的先见、偏见等都要被刨除出去,再对研究对象进行描述,对其进行准确定性,从而发现人类生活世界之中的本质所在。定性研究方法,强调对质的规定性方面的考察,强调对事物整体性质方面的断定、把握,要想达到对研究对象真实本质含义的领会,单靠个人的感觉经验是不行的。受现象学的理论影响,我们会发现,人类要面向生活世界,对社会生活进行研究,就必须要注重考查现实生活世界中那些意义层面的东西,对这种意义的定性研究,要靠动态的描述和理解,比如想象的方法、移情的方法等。

社会科学中的定性研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管是研究对象还是研究者本身,都处在发展、变化、演变之中,“在这个动态的过程之中,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双方都可能会变,收集和分析资料的方法会变,建

构研究结果和理论的方式也会变。”[4]社会科学的研究所面对的是形态各异、且呈现复杂性、突现性特征的社会实体,对这种复杂实体的定性研究,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的研究过程,“这种观点决定了定性研究不是静态地而是动态地来对待和分析社会实在,把它看作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僵死的象征。定性研究方法强调社会实在是一个变化过程的本质意义就在于:突出了社会实在的本质而不是现象,注重了社会实在的整体性而不是个体性,表明了社会实在的连续性和层次性而不是间断性和孤立性,从而强化了定性研究方法的理性的约定而不是经验的描述。”[5]

正因为定性研究是一种动态演化的发展变动过程,也赋予了定性研究一定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在定性研究之中,无法逻辑地预设研究步骤,也无法预设研究结果,没有预设的约束和限制,也就使研究者能够在定性研究的过程之中,不受既定研究框架的约束,进行不断地发现和创新。

定性研究主要采用的是一种归纳的方法,在定性研究之中,研究者要亲身体验、深入实际,尽可能全面地了解研究对象各方面的情况,理解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习俗,也就是说站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之中,通过收集研究资料、分析资料,在对资料的归纳、分析中,提出理论假设,进而还要在实践的过程之中,对理论进行检验。也可以说,在定性研究中,运用归纳法收集资料、提出理论假设、通过实践检验理论这些都是相互交叉,在同一个过程的不同方面得以协调的。

二、社会科学中的定量研究

与定性研究方法不同,定量研究方法则是一种运用数学、统计等量化分析方法、手段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的方法,主张使用这种研究方法的学者认为,从社会现象、事件的数量方面入手进行研究,以揭示社会现象背后的那种量化关系,由此得出科学性、客观性的研究结果。定量研究的方法主要来源于自然科学,它具有鲜明的科学性、严密性、概括性等客观性的特点,定量研究方法注重以数据资料、统计分析为基础,主张对社会现象、社会事件进行量化研究,得出具有数量关系特征的研究成果、结论。虽然在定量研究方法的发展、演变历史中,始终伴随着和另一种定性研究分析方法的比较,但至今,在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中,这种带有实证主义特点的定量分析研究方法,仍然在被普遍使用着。在遵循实证主义研究传统的定量分析研究方法中,认为唯有进行像自然科学中所普遍使用的那种数量化的分析、统计计算,所得出的社会科学结论才够“硬朗”,才够“科学”,才具有强说服力,而那些非定量化的分析都应当被排斥在外。定量研究分析方法的特点表现在,对数据统计、量化分析的依赖性,研究结果的精确性,研究过程的可重复性等。

定量研究方法的创始时期,应当从17世纪的下半世纪开始,从那时起,便有一些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强调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要注意定量分析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并指出,对社会科学的研究不能仅仅使用定性研究方法,还应当补充以实证定量研究。

英国学者威廉·配第(Willian Petty,1623—1687年),是政治算术学派的创始人,这一学派是于17世纪在英国开始兴起的。配第在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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