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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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费收缴通知

2014年党费收缴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即墨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办法〉的通知》(即组[2008]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度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底数核实。

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根据党员收入变动情况,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对每名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数额进行核实,确保底数准确。

各事业单位党员工资均有变化,要严格按照新的工资标准核算党费;各村庄要严格控制无收入农村党员数量,对年缴纳2.4元党费的党员收入情况要认真核实,坚决防止漏缴、少缴现象发生,违者将按照相关组织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按规定时间上缴党费。

各支部务于6月15日前将党费及交纳明细表交到组织办公室。

要规范党费收缴账簿管理,做好党费账簿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做到账目清晰、完整。

联系电话:87508822
注:1、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含3000
元)者,缴纳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
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
元以上者,缴纳2%;
2、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农村党员每月缴纳0.2元。

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党费

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和要求
(三)党员交纳党费的要求
1、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 、 纳党费。 纳党费。 2、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 、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到特殊情况, 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 ,可以每季交纳一次党 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 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个月。 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个月。 3、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 、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 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4、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 、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 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 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 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 按自行脱党处理。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 连续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和要求
(四)党费的留存和上缴比例
1、党费的上缴时间。党支部、党总支每月底向上级党委(工委)上 、党费的上缴时间。党支部、党总支每月底向上级党委(工委) 缴一次。基层党委每季度末向上级党委(工委)上缴一次。 缴一次。基层党委每季度末向上级党委(工委)上缴一次。 2、党费的留存比例。 、党费的留存比例。 (1)留存党费的计算“基数”。应以各单位全部党员每实缴给所在 )留存党费的计算“基数” 党支部的最初党费的累计数为准。注意:不含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收 党支部的最初党费的累计数为准。注意: 缴的党费。 缴的党费。 (2)各机关党委党费留存比例。各市县下属的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 )各机关党委党费留存比例。 费,但不得超过该基层党委党员每年实缴党费基数的40%,具体留 但不得超过该基层党委党员每年实缴党费基数的 , 存比例与单位由各市县委确定。 存比例与单位由各市县委确定。我市各基层党委根据市委的规定是 按30%留存。 留存。 留存 留存, (3)离退休党支部党费按 )离退休党支部党费按50%留存,由基层党委定期拨给离退休干 留存 部党支部,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经费, 上缴工委。 部党支部,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经费,50%上缴工委。行脱党处理。 上缴工委 行脱党处理。

国家党费缴纳标准.doc

国家党费缴纳标准.doc

国家党费缴纳标准2018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其它情况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交纳党费问题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本人在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

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和及时收缴党费。

2014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2014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2014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2014年,我县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强化党费管理,促进了全县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4年党费收支基本情况2013年我县共结存党费217288.42元。

2014年全县党费收入总计1026067.38元,其中,下级党组织按比例上缴党费769512.32元,收银行利息1085.46元,收上级组织拨款70000元(2014年春节慰问补助20000元、2014年农村党员培训经费50000元),暂存款(代订各类党报党刊过户款)185469.6元。

2014年度,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1026059.8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1、上缴市组织部党费219860.6元。

2、困难党员、老党员慰问及关爱资金支出70000元。

其中:春节慰问困难党员20000元;划拨关爱资金50000元。

3、党员教育培训支出490000元。

其中:党员培训160000元;党员教育管理30000元;党支部活动经费10000元;党建工作经费40000元;党建创新项目经费120000元,党员干部书屋建设经费100000元;党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经费30000元。

4、订阅党报党刊及学习资料205972.2元(含各基层党委存入的征订书款185469.6元)。

5、党员活动室修缮支出40000元。

6、其他支出227元。

其中:办理银行手续费207元;购买银行转账支票20元。

全年累计留用党费217296元。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一)严格标准,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一是严格党员交纳基数。

为了准确掌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及每名党员党费的交纳基数,2014年5月下发《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重新明确了计算党费的基数,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交纳党费的比例,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不同类别人员的党费核算进行核实,并要求如有工资调整,要重新对党费进行核算,从而为足额收缴党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doc-免费下载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收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标准2014

党费收缴标准2014

党费收缴标准2014党费是党员义务缴纳的一种经济性负担,是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一种表现。

党费的收缴标准一直是党内关注的焦点之一。

2014年,针对党费收缴标准作出了一些调整和规定,以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就2014年党费收缴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根据党章规定,党员的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2%至5%不等。

对于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党员,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2%;对于月收入在1000元至3000元的党员,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3%;对于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党员,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4%;对于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党员,党费标准为月收入的5%。

这一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党费的公平性和适应性,使党费标准更加符合不同党员的经济实际情况。

其次,2014年党费收缴标准还对特殊情况作出了规定。

对于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党员,可以申请暂缓缴纳党费,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支部同意。

对于因公出国、因病住院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可以在恢复正常生活后补缴党费,但每年补缴的党费不得超过应缴党费的50%。

这些规定的出台,更好地照顾了特殊情况下党员的实际困难,体现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再次,2014年党费收缴标准还对党费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渠道和用途使用,不得挪用党费用于个人或其他非党组织的活动。

党费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党费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不得出现违规行为。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了党费的合法权益。

最后,2014年党费收缴标准还对党费收缴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工作机制,确保党费按时足额收缴。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的党费缴纳意识,促进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些要求的出台,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党费收缴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党费收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费收缴标准说明

党费收缴标准说明

党费收缴标准说明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缴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职岗津贴、综合补贴、出差补贴、地方岗位津贴等。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3000元以上至5000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交纳党费。

4.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6.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党,工,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全部上缴中央。

9.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时间:月收入执行新标准核算党员姓名现交党费备注情况应交党费。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

中组部最新党费收缴标准[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缴纳标准为: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拓展党费具体内容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新标准收缴党费计算公式

新标准收缴党费计算公式

新标准收缴党费计算公式(适用2014年至今)一、在职教职工中的党员在职教职工中的党员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

上述三项之和减去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为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比例未变。

(1)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3)基数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4)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之和不超过35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为0。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00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某党员的工资三项之和是:1660元+666元+3770元=6096元应纳税所得额=(1660元+666元+3770元)-3500元=2596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个人所得税是:2596元×10% -105元=154.6元该党员月党费交纳基数=(1660元+666元+3770元)-29.41元-117.63元-1316.76元-1473元-154.6元=3004.6元该党员月交纳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比例=3004.6元×1%=30.05 元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基本离退休+增发离退费+离退休补贴三项之和,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例如:某退休党员的月党费交纳基数是:196元+2613元+4048.16元= 6857.16元该退休党员月交纳党费=交纳基数×交纳比例=6857.16元×0.1%=68.57元。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

中共党员党费缴纳规定[1](中共中央组织部1994年2月18日印发)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根据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

4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

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篇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8‟3号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经党中央批准,现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8年2月4日(此件发至基层党组织,可登党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交纳标准

党费交纳标准

党费交纳标准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年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8、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9、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费缴纳计算办法,公务员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

党费缴纳计算办法,公务员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

党费缴纳计算办法,公务员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员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更多公务员党费缴纳标准计算办法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一、党费计算基数《党费收缴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下面就如何确定党费计算基数予以明确。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

其中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有:1、工资部分。

机关工作人员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全年绩效工资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计算)”3项;机关工人有“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2项。

2、津贴补贴部分。

包括“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5项。

(①不含个别人有的津贴,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津贴;②不含临时性津贴;③不含岗位特殊津贴;④不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⑤不含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二)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1、离退休费总额。

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3部分。

2、养老金总额。

包括“基本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统筹外养老金”。

二、党费交纳比例(新标准)(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1、在乡村企业工作的党员,以每月工资、津贴、奖金总额为基数按比例交纳;2、从事个体、工商企业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按比例交纳党费;3、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

三、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研究,乡镇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四、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五、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六、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部委员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七、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八、支部每月向乡党委上交党费一次,年底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交情况。

党费计算标准

党费计算标准

党费计算标准党费是党员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的一项义务,是党员对党组织的一种经济贡献。

党费的交纳标准直接关系到党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党员的义务履行,因此,党费计算标准的确定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党费的计算依据、计算标准和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党费的计算依据。

党费的计算依据主要包括党员的个人收入和个人所得税纳税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费办法》,党费的计算基数为党员上一年度的月人均收入。

月人均收入=上一年度个人收入总额/12。

在计算党费时,还应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即月人均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后的金额才是党费的计算依据。

二、党费的计算标准。

党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党费的计算依据和党费的交纳比例来确定的。

党费的交纳比例一般为月人均收入的1%至2%。

具体的交纳比例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党组织经济工作的需要确定。

党费的计算标准=月人均收入×交纳比例。

三、特殊情况处理。

在实际党费计算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党员因病、怀孕、生育、抚养子女、服兵役等原因暂时无收入或收入较低,这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的申请,暂停或减少其党费的交纳,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调整应当是暂时的,一旦情况改变,党员应当恢复按照正常标准交纳党费。

总之,党费的计算标准是党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理的计算标准可以保障党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也可以激励党员更加自觉地履行党费义务。

因此,各级党组织在确定党费计算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党员的实际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党费的计算依据和交纳比例,同时要注重对特殊情况的处理,保障党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党费最新国家规定标准.doc

党费最新国家规定标准.doc

2019党费最新国家规定标准最新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其它情况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没有经济收入或生活困难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交纳党费问题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本人在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

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和及时收缴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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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日期:2013-12-05
2014党费怎么交?党费怎么收?党费缴纳有什么要求,党费缴纳比例是多少?2014党费收缴标准(最新国家标准)。

这下面是最新国家公布的公告要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
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
部交纳党费。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
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

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

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
党费。

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来源于:国家颁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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