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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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城镇燃气生产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节适应范围
1、公司计量管理是指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天然气计量的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及检定等相关行为的规范。
2、公司计量管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
第二节方法选定
1、计量方法按以下界定选择:
(一)流量Qn≥60m3/h,采用标准孔板计量或旋进旋涡智能流量计。
(二)流量Qn<60m3/h,采用可满足需要的罗茨流量计计量
(三)流量Qn<16m3/h,采用可满足需要的膜式表计量
第三节使用标准
1、公司选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计量器具,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必须是国家颁布的法定标准。
2、计量器具检定执行国家颁布的如下现行标准和规程:
(一)国家标准GB/T2624—93《流量测量节流装置用孔板、喷嘴和文丘里管测量充满园管的流体流量》石油天然气公司行业标准SY/T6143—1996《天然气流量标准孔板计量方法》。
(二)国家标准ISO—10012(GB/T19022)《对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
(三)对原油、液化气及水质化验分析按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GB1576—1996 、GB/T8929—88、GB9052.1—1998的国家新标准。
(四)差压变送器的检定或校准可按国家检定规程JJG640—94《差压式流量计》进行。
(五)所使用计量器具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并颁布执行的检定规程或校验方法。
3、当国家有新的标准或规程颁布时,按新的标准或规程执行,旧的标准或规程按规定的时限停止使用。
第四节器具检定及使用
1、计量器具的检定按如下条件执行:
(一)用于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授权后,方可对其检定。
(二)未授权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送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进行周期检定。
(三)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仪表工,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发证,无计量检定证件的不得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四)用于天然气交接,计算输送管线管存量以及公司内部用气计量的计量器具为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周期检定。
(五)计量器具检定的基础资料必须按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建立
健全,并由负责计量管理的人员保管。
2、计量器具选型使用时必须经计量管理人员的审查同意后方能使用,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作稳定、安全、准确度能满足规定中流量测量不确定度要求。
(二)技术特性与站场使用条件相适应。如电源保证、耐污染抗腐蚀等。
(三)新型的计量器具必须在有代表性的站场使用半年时间以上,经证明达到其技术性能方可推广使用。
3、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和伪造数据,损害国家和供、用企业的利益;不准在工作岗位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4、在用节流装置的检查每周一次,由使用营业所负责按下列标准检查:
(一)孔板
(1).外观检查:上、下游表面,圆筒形部分及边缘不应有沉积污垢,坑蚀及明显缺陷。
(2).孔径测量:新孔板投入使用前,用0.02级游标卡尺在4个大致等颉角度位置上测量,其结果的算术平均植与孔板上刊印的孔径值,计算K 植或输入计算机参数使用的孔径值三者应一致。
(3).变形检查:用适当长度的样板直尺轻靠孔板上、下游面,转动样板直尺,用塞尺测出沿孔板直径方向的最大缝隙宽度hA。应符合下式要求:hA0.02<(D-d)。
(5).孔板入口边缘圆弧半径rk的检验:用反射光法。将孔板倾斜45度角,使日光或人工光源射向直角入口边缘。当d≥25mm用2位放大镜、
d2<5mm用4倍放大镜观察边缘应无反色光。
(二)一般结构形式节流装置
(1).法兰垫子应尽量薄、用材厚度1~1.5mm,垫子内径应比环室蘖内径大3~5mm ,安装时上黄油应尽量薄、均匀。密封垫子不得伸入管线内或环腔内.
(2).各密封点应严密不漏,日常检查以在工作压力下油不冒泡为合格.
(三)阀式节流装置
1.孔板阀中孔板的密封环必须完好无坑凹损伤.新孔板投入使用前应做好孔板上下游密封实验,证明无内漏方可使用。
2.孔板阀应装有便于操作的排污放空阀门。
(四)测量管和导管
1.测压管段和静、差压信号导压管应畅通无阻。
2.正、负导压管应平行并列,安最短距离铺设,弯曲处应圆滑,弯曲半径不小于导压管外径的5倍。导压管对接时不应有焊瘤突入和哪径错位。
3.导压管长度和管径应按标准规定选用。
(五)计量旁通无漏现象,凡使用高级孔板阀的旁通必须盲死。
(六)计量系统自检漏:关取压开关后,差压记录笔应无明显移动。
第五节燃气输差管理
1、燃气输差是燃气行业的一项宏观性综合指标,代表着一个燃气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输差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燃气经营企业的经济效益,即计量即计钱,同时也是对城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隐患。为此,公司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将燃气输差当作重要责任目标进行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输送率。
(一)输差:指平衡商品天然气中间计量与交接计量之间的差值,是管道运行中的漏失、计量误差造成的。
(二)异常输差:以公司现阶段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可以进行控制,但因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控制管道运行中的天然气漏失和计量误差。
(三)燃气管网:由公司负责管理的,一切用于输送燃气的干线、支线、庭院管道以及与之相连的调压箱(柜)、阀门等配套设备、设施。
2、输差产生的因素
(一)计量因素
(1).膜式燃气表精度较低,计量误差较大。大流量在1.5%~2%,中流量约为1%,小流量在2%~5%。特别是商用气表流量极不稳定。
(2).膜式燃气表未进行温度和压力补偿,调压装置出口压力较高,一般不低于3000Pa,特别是调压器。由此而产生3%~5%的误差。
(3).计量装置选择不合适。如:商用气选择过大的量程,而又长时间在小流量运行不能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