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发证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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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管理所关于集体土地登记发证

工作的情况汇报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合法利用、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自2009年启动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在市局、分局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宁远国土所始终把农村“三证”登记发证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举措,现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川区宁远堡镇镇域面积1402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102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077户2.8万人,耕地6.7万亩,人均2.4亩,基本农田6万亩,保护率89.56%,人口多、荒滩多、山多、耕地少“三多一少”特征明显。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全面推进该项工作开展,宁远堡镇成立了由金川区城郊综合改造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国土所所长任副组长的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办理此项工作。同时,为严明奖惩,镇党委、镇政府还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各村年终目标考核管理,从体制和机制上保障了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能否让群众及时明白知晓有关方针政策,事关发证工作的成败,为此,

我镇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除在“4.22”地球日、“6.25”土地宣传日悬挂横幅外,还充分利用宁远堡镇首届、第二届“四六四”城乡一体化推进会等农民比较集中的时机,设立宣传点,向村民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发放有关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申批、土地登记申请流程等各类材料7000多份,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并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三)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农村“三证”登记发证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稍有偏差,就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甚至引起大规模群体上访。为此,我镇“三证”登记发证工作一开始就坚持“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和“积极、稳妥、有序”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把工作量大,牵扯面广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放在首位先行开展起来;把工作量小、纠纷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权登记发证工作放在第二位;把权属不清、矛盾纠纷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放在最后做。严把政策法规关口,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将这项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1、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第一阶段是入户调查,对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现场勘测丈量摸清底子;第二阶段是根据审批文件逐宗核对到户,按照《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调查户主身份证明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册,进行公示;第三阶段是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土地登记申批表》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报国土分局进行审核;第四阶段是张贴公告,无异议后发证到户。2009年我们已完成马家岸、新安、油籽洼、下四分、新华五村新建、改建的925户农宅

外业的现场勘测丈量,现录入微机857户(68户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父子各一宅,暂时只发一证);已打印户主身份证明、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申批表、《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各343份,待市局检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将下发到农户手中。2010

年我所上报山湾等7村共665户宅基地申请和2011年上报西湾等五村宅基地申请835户,已于2011年10月批复,目前现场勘测丈量和录入微机阶段。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虽然量不大,但因历史原因早年建成的学校、村委会、各类企业、养殖业、个人圈占的场地大多数缺少完整的权属资料和确切的建成时间,给依法登记发证带来诸多困难。

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我镇农村集体土地,村组所有权权属界线相对比较清楚(除个别村组外),对基本没有权属纠纷的“城郊六村”和新安、油籽洼八村,经再次和相临村组共同指界后,可以登记发证。对确有争议的其余六村,一时无法调处解决的,划出争议区,不能因确权发证使原有的争议矛盾进一步激化,成为现阶段确权发证工作的阻力,影响确权发证工作进度;待今后条件成熟再一一化解;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少,工作量大。我所现有在编人员仅2人(所长、副所长)。近年来,市区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任务逐年增大,且基本都在宁远堡镇境内,大多时间要求紧,任务重,法律性强,工作难度大,加上人手严重不足,业务工作根本无法开展。虽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仍无法应对繁重的工作量,且因工资较低,

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同时大量的业务工作根本无法开展。

(二)一是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造成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的之间土地权属不清,主体不明,土地权属争议多,特别村与村权属界线争议难以调解,指界不签字、不盖章,登记发证难度相当大;二是很多群众及少数基层干部对土地登记发证的意义和作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还不知道宅基地登记发证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用途、登记什么内容,如何通过土地使用证来维护自身利益,不能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三是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尽管土地公有制度已实施几十年,但一些农民认为宅基地私有,祖辈传业,有证无证照样居住,无关紧要。四是由于认识不到位,在宅基地地籍调查及勘丈过程中,一些村民把个人与邻里间的矛盾带到登记发证过程中,四邻指界时不签字、不盖章,影响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五是对一户多宅认定不一,造成宅基地管理混乱,判断没有统一标准,给确定权属带来影响。以及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问题。加上外出务工人口较多,在地籍调查时直接影响本宗地和相邻界址的指界工作。

(三)技术力量弱,工作经费少,登记发证落实难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财力不足,国土所资金困难,造成登记发证落实难。特别是宅基地这一块,必须逐宗逐户勘测丈量,工作量非常大,要求较高,专业性强(按政策规定每户只能收取5元工本费。村庄地籍调查经费难以落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年轻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村内文化水平高、基本素质好的人员不多。所里临时雇佣参加调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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