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高等教育是指在本科层次以上的学习和研究活动,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
高等教育法是指专门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
在高等教育法中,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很多,本文将结合不同维度的知识点进行讨论,从法律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评估等不同角度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律保护高等教育法的主要作用是法律保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质量。
在高等教育中,法律规定了学生的招生和录取标准,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学生退学、转专业等方面也有明确规定,保障学生的选择权和安全。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条件,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稳定发展。
二、学生权益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之一,享有各种权益。
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学生的权益,包括就业权、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教学质量的保障等。
其中,就业权是学生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教育机构有义务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岗位,为学生顺利毕业提供帮助。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籍保护,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和个人隐私。
三、教师教育教师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其教育质量和能力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至关重要。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教师的资质条件和评价标准,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教师的聘用和管理,保障教师的工作权益和教学自主权。
教师教育涉及到的知识点包括教师资格考试、教师培训等方面。
四、高等教育评估高等教育评估是评估高等教育机构和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原则和程序,保证评估的公正和有效性。
评估涉及到的知识点有教学质量、科研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
高等教育评估的结果对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和学位授权的保障起到重要作用。
总结:高等教育法是规范和保障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涉及到法律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教育和高等教育评估等方面的知识点。
[笔试]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依法治教第一节法、法制、法治、依法治教的概念1、什么是法? P32、什么是法制? P53、什么是法治? P5 法治和法制区别※4、如何理解依法治教? 如何在依法治教中发挥作用? P75、什么是教育法制? 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条件? P7第二节治理教育的三种主要手段及她们的区别1、治理教育的三种手段是什么?2、什么是教育法规? P9 教育法规的治理教育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P 7A、确保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B、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C、抵制违法行为,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D、规范人们的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教育工作和谐有序3、什么是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的治理教育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P10 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控制作用※4、什么是教育道德? P11 对于教师来说,具备高尚的教育道德的教师怎样做? P125、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联系.P 12--14※6、教育法规和教育道德的关系 . P14--157、教育政策和教育道德的关系.P15—178、如何正确发挥教育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道德的作用? P 17—18※9、如何理解依德治教? P18第三节依法治校※※1、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之间的关系.P182、依法治校的依据是什么? P18 教育法律依据,其他法律依据3、教育法律有哪些依据? P 19※4、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你如何在依法治校中发挥作用? P20—21第四节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和作用※※1、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P22(一)高校教师是重要的教育法规的守法者P22A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保证B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标志, C是处理好学校法律关系的重要条件(二)高校教师是一定意义上的教育执行者,表现在5方面P 23※2、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你如何发挥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 P24普法宣传员作用, 守法示范作用,依法治校骨干作用, 教育执法监督作用※※3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 ※※P26学法,懂法25 遵法守法26 普法; 抵制违法教育法规的行为P 26第二章教育法与高等教育制度第一节教育法概述P301、什么是教育法? P30 教育法有哪些特征? P31--32教育法作为社会规范:国家意志,强制性,法律渊源性.教育法作为部门法:规范上的广泛性,效力上的多级性,形式上的分散性,追究法律责任上的特殊性※2、教育法有哪些作用? P32—33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3、教育法的调整对象? P34对象: 教育行政关系, 教育民事关系.教育法调整方法? P35—37A确定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主体:行政关系主体,民事关系主体B确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C确定法律制裁方式: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P 36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方向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平等性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P38第二节教育法的渊源与体系P391、教育法的渊源: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教育国际条约和协议P39—412、教育法的体系P41—42第三节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1、教育法立法P422、教育法的实施P 433、教育行政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教育行政决定,教育行政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执行P44※4、教育法的监督※※ P46--48(一)国家监督: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二)政党的监督:执政党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三)社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学自主办学,但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等各方面的监督.第四节高等教育制度1、高等学校的学制P50(一)高等教育的类型及实施机构(二)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和基本修业年限(三)高等学历教育的如学条件2、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制度P52(一)学业证书制度(二)学位制度3、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P55(一)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第三章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一节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P621、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P622、高等学校与社会的关系P63※3、高等学校与教师的关系P65※※A合同关系(eg:教师和学校部门吵架,学校辞退老师,这种行为不对,利用这段解释)B管理关系(eg:合同期规定发表论文)学校享有管理教师的权利P66上※4、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P66※※※青年教师怎样建立师生关系?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第二节高等学校法人制度P681、建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P682、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与特征: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69 高校法人的特证P703、高校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P72---75 权利:民事方面的权利;公法方面的权利第三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1、高等教育管理体制P752、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一)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 (二)高等学校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三)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其他规定第四章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第一节教师的法律概念与地位1、教师的定义P822、教师的地位83※第二节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和义务87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88※2、高校教师的权利: 定义构成89※3、教师权利的具体内容:90--91※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4、如何理解和行使教师的权利※※91---96教育教学权91 学术研究权92 学生管理权93 报酬待遇权94 参与管理权95 进修培训权95※5、高校教师的义务※※96教师义务的定义及形式:三种形式:积极,消极义务;绝对和相对义务;第一义务和第二义务※教师义务的具体内容:97※如何理解和履行教师义务?98公民基本义务98; 教育教学义务;99 思想教育义务100 尊重学生人格义务101 保护学生权益义务102提高水平义务103第三节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41、教师资格的分类与适用范围1052、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1053、教师资格的认定1074、教师资格的丧失与撤销109第四节高校教师职务制度 1091、高校教师职务制度的含义,内容110第五节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14第六节高校教师的培训\考核与奖罚制度1211、教师的培训※2 教师的考核:考核的内容123 考核的原则124第五章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第一节高校学生的权利128※1、高校学生有哪些权利?129※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权利?130--135※※※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利131;获得奖学金权131 ;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申诉起诉权第二节高校学生的义务1351、高校学生的义务有哪些?136 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义务?136---14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交纳学费返还贷款;;参加军训;;社团活动守则第三节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01、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1402、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141※3、新型的师生关系※141—1424、高校教师的权利与学生义务的关系143A学生对教师教育教学权的维护143 B对教师的学生管理权的维护145 C高效学生对教师人身权的维护(泼老师硫酸)5、高校学生权利与教师义务的关系147A高校教师对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B高校教师对学生人身权的维护第六章社会的教育法律制度第一节社会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与义务1、社会在教育方面的权利1542、社会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156—1593、社会对教师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59—161第二节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1、高校教师为社会服务的途径和基本形式有哪些?162—164第三节高校教师与社会的有关法律纠纷问题1、合同纠纷164 聘用合同; 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核技术服务合同2、知识产权纠纷167—1693、人身权纠纷169--171第七章教育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1、什么是法律责任? 174 违法行为的概念1752、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176, 民事责任177, 行政责任178 经济责任179 第二节教育法的法律责任1801、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律责任:180(一)教育经费核拨、使用不当的法律责任有两种:181A不按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B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二)乱收费的法律责任182(三)在招生过程中的有关法律责任183(四)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85对于行政机关侵犯学校、教师、学生以上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高等学校的教育法律责任(一)违法招收学员的法律责任186 (二)向学员乱收费的法律责任187 (三)贩卖文凭的法律责任188(四)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189 (五)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1903、高校教师的教育法律责任192(一)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193 A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B体罚学生,不该C品行不良辱骂学生(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95 A学术腐败 B 违反教育考试规定的法律责任196 C造成学生伤害4、高校学生的教育法律责任(一)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197 (二)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1995、社会的教育法律责任200(一)非法举办学校的法律责任 (二)违法颁发证书的法律责任 (三)侵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责任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第一节法律救济概述1、什么是法律救济? 205 法律救济的特征207: 法定性,权利性,祢补性;与一定的法律责任联系2、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2073、法律救济的方式和意义209—211第二节教师与学生的申诉制度2111、教师的申诉制度212(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 212 法律依据? 212 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213 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214教师申诉的程序2142、学生申诉制度216第三节行政复议制度1、什么是行政复议? 216 -217 行政复议的特征2172、高校适用行政复议的范围2173、行政复议的程序219第四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1、什么是行政诉讼? 221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221 行政诉讼的程序2232、民事诉讼定义? 225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差别225课后题第一章依法治教P271、简述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高等教育法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一、名词解释1、法律: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解,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2、宪法: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4、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法的渊源:特指法律效力的来源,即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效力源泉。
包括法的创造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6、政策: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统称。
7、教育基本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学制: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9、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10、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的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11、学位制度: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的一种制度。
12、法律责任: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3、教师:指履行教育教学责任,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的专业人员。
14、、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的程序等内容的规定。
高等教育法相关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相关知识点总结高等教育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制度则是保障高等教育的正常发展和有序运行的基石。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法的概念、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高等教育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学科目,主要研究高等教育的法律规范和实践问题。
高等教育法的出现源于高等教育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高等教育法以法律作为手段,通过规定、保护和完善教育主体和对象的权益,为高等教育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高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育发展现状有着密切关系。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各异,但其立法目的和原则基本相通。
在我国,高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与改革开放以及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密切相关。
中国高等教育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初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完备的法律法规。
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的组织和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等方面。
首先,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明确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服务社会的职责。
其次,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组织和管理体制,包括高校的设置、管理和运行方式等方面。
此外,高等教育法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高校评估与监督等方面。
最后,高等教育法还涉及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包括高校自治、学术自由等方面。
在高等教育法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高等教育的法律意识,提高高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和遵守高等教育法律法规。
其次,要完善高等教育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教育者和学生的法治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总之,高等教育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旨在规范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管理,为高等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归纳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归纳高等教育是指在普通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供研究性、创新性和专门性的教育,培养高度知识化、专门化和应用能力强的人才。
高等教育法是指规范和管理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招生录取、教师管理、学术自由、学生权益等方面归纳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知识点。
一、高等教育法的概念高等教育法是指以高等教育为对象,调整和规范高等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
它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性文件。
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目标是维护高等教育的正常秩序,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护教育主体的权益。
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民主、法治、独立和透明。
这些原则是高等教育法的基础和指导思想,旨在保障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高等教育法的组织机构高等教育法的组织机构一般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三个层面。
立法机关负责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司法机关负责解决高等教育领域的纠纷和争议。
四、高等教育法的招生录取高等教育法对招生录取工作作出规定,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要求招生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高等教育法的教师管理高等教育法对教师管理作出规定,包括教师的任职资格、聘任制度、考核评价、职称晋升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要求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也保障教师的权益。
六、高等教育法的学术自由高等教育法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学术自由。
学术自由是指教师和学生在学术研究、教学和学习中的独立自主权利。
高等教育法要求学校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保护学术自由,促进学术研究的创新和发展。
七、高等教育法的学生权益高等教育法对学生权益作出规定,包括学费、住宿、助学金、就业等方面。
高等教育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帮助。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一、教育法律法规的概述教育法律法规是指对高校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规范的法律规章、法律准则和政策文件。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高校教育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概述、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复习。
二、主要法律法规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对教育事业进行综合规范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教育的权利与义务、教育的组织与管理、教育的质量与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教育法的宗旨是“促进全民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它强调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确保每个公民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对高等教育进行专门规范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的组织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等内容。
它强调高等教育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社会服务功能,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是对高等教育学位授予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学位的种类和授予条件、学位的管理与认定、学位授予的程序和流程等内容。
学位条例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学位的质量和学位的认可,维护高等教育的声誉和学生的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职业发展进行规范的法规。
教师法规定了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责、教师的培养和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教师法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教师的职业素质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是评估其有效性和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国高校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规执行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高校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够到位,未能全面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
高等教育学考试必背知识点梳理
高等教育学考试必背知识点梳理高等教育法学 1.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制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一门社会科学,是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
2.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3.教育法学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时代性、边缘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等基本特征。
4.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
5.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可分为三个层面:(1)本质层面。
即研究教育法律的本质、表现形式及其产生与发展的规律。
(2)实践层面。
即研究教育法律的制定、适用和遵守,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等实际运用方面的问题。
(3)理论层面,即研究教育法律的观念、学说和原理,教育法律现象与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关系等理论问题。
6.现代教育立法萌芽于16世纪至17世纪的欧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世纪欧美各国的义务教育立法。
西方国家随之便开始了对教育法的理论研究。
19世纪末,德国著名行政学家施泰因开始了对教育立法问题的研究。
德国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
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学制改革和立法实践的推动,德国又出现了一批有关教育法学的专著。
德国的教育法学研究侧重于教育立法理论以及对事实与法律的分析与评价,主要围绕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论述。
20世纪50年代,日本出现的著作主要是法律解说和教育判例汇编兼子仁撰写的《教育法》。
;60年代出现了一些进行专题研究的著作。
7.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施行,不仅是我国确立义务教育法律制度和依法治教的标志,也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法制的开端,它成为我国教育界和法学界进行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起点。
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美国教育法学研究中理论、法律、判例三者并重。
8.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即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
教育法学知识点总结
教育法学知识点总结一、法律基础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规则体系,是国家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利益的一种权力工具,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和约束性。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它的性质、来源、内容等多种分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律、民法、刑法、商法等。
3. 法律的制定和效力法律的制定需要通过国家机关的程序,并且要经过合宪性审查才能生效。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对全体公民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二、教育法学基础知识1. 教育法学的定义和特点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规为研究对象,以教育法规制度为中心,以教育法规制理论为核心,以教育法治为实现目标的教育法规理论学科。
2. 教育法规的内容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涉及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如教育权利与义务、学校管理、师生关系、教育经费、教育质量标准等。
3. 教育法规的作用和意义教育法规对于维护教育秩序、保障教育权益、规范教育行为具有重要作用,是教育管理和实践的基本依据。
三、民法基础知识1.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具有契约自由、平等自由、经济适用原则等基本原则。
2. 民法中的教育相关规定民法中涉及到的教育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教育关系、监护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
3. 民法对教育事务的规范民法对于教育事务的规范主要体现在对教育关系的约束、对教育权利的保障和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等方面。
四、行政法基础知识1.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规范公共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体系,包括国家机关的行政活动、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等内容。
2. 行政法中的教育相关规定行政法中涉及到的教育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行政机关的教育管理、行政处罚等内容。
3. 行政法对教育事务的规范行政法对教育事务的规范主要包括对学校管理、教育行政机关职责和教育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规定。
五、教育法规与教育实践1. 教育法规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教育法规是教育实践的基本依据和指导,对学校管理、教师、学生等各方面行为都有具体规定。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一)依法治教理解依法治教1、依法治校21、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6,法治与人治3、法制与教育法制的关系4;明确依法治校的目的22、基本要求23;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24及应当如何实施依法治校25。
(二)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理解法或法律27及教育法30、教育基本制度的含义51;掌握教育法的特征31,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8、渊源41与体系43;明确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主要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学校教育制度51、职业教育制度52、成人教育制度54和教育评估制度56。
(三)高等教育制度理解高等教育的任务61;掌握高等教育的性质60和原则63,高等教育的学业66和学位制度67,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77以及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权力与职责77。
(四)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理解教育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含义98;掌握高等学校与教师87、学生的法律关系89,设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93,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91;了解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96、高等学校的具体内部管理体制99。
(五)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理解高校教师101、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5、高校教师权利109、高校教师义务116、高校教师职务制度121、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25、高校教师培训制度131、高校教师考核制度132 、高校教师奖惩制度等概念的基本含义133;掌握高校教师的基本权利111和义务117,有关高校教师的各项法律制度;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教师的法律权利110,模范履行法定义务116,积极参与和贯彻执行各项高校教师法律制度。
(六)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理解高校学生入学与注册135、休学与退学137、毕业、结业与肄业138等学籍管理制度;掌握高校学生权利140与义务144,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7,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学生的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明确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及合理配置154。
高等教育法概论必背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概论必背知识点高等教育法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和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发展。
在面对复杂的教育环境和快速变化的社会需求时,了解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重点介绍高等教育法概论的必背知识点,以便读者对该领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一、高等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高等教育法是指以高等教育为对象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包括了各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司法实践等,以保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发展。
与其他教育法相比,高等教育法有其独特的特点,如高等教育的高度专业性、自主性和学术自由等。
二、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框架高等教育法的法律框架是指系统化的法律规范和机制,旨在保护和规范高等教育的各个方面。
这个框架通常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律文件和学校章程等。
其中,宪法是高等教育法的基础,法律和法规是具体的实施规范,而学校章程则是学校内部的规定。
三、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原则,学校组织和管理,学生权益保护,教师权益保护等。
其中,教育的目标是指高等教育的整体目标和个别学科目标;任务是指高等教育对于培养人才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任务;原则则是高等教育制度和实践中的基本原则。
四、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机制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机制是指一套有序的管理程序和机构设置。
在中国,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行政组织和教师、学生代表组织等。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和管理制度,学校行政组织负责具体的管理和运营,教师、学生代表组织则参与决策和监督。
五、高等教育法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和教育的不断变化,高等教育法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来的高等教育法将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加注重学生权益、教师权益和学术自由的保护,以满足社会需求和高等教育的发展需要。
六、高等教育法在教育改革中的作用高等教育法在教育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引导高等教育的改革方向,完善高等教育的制度和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的优质发展。
高等教育法主要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主要知识点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乎着一个国家的未来和竞争力。
高等教育法是指规范高等教育管理、保障高等教育质量和公平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高等教育法的主要知识点。
1. 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教育公平原则、质量保障原则、办学自主原则、管理科学原则和法治原则等。
教育公平原则要求高等教育机会应当向全民提供,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和个人身份。
质量保障原则强调高等教育应该追求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办学自主原则意味着高等教育机构应有一定的自主权,能够独立决策和管理教学事务。
管理科学原则强调高等教育管理应该依据科学理论和管理方法开展,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
法治原则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各项规定必须合法合规。
2. 高等教育法的主体高等教育法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
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规划,监督和指导高等教育的实施。
地方是高等教育的地方管理机构,负责地方高校的管理和支持。
高等教育机构是执行高等教育任务的主体,包括各类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等。
教育行政部门则负责高等教育的监管和管理,维护高等教育的秩序和利益。
3. 高等教育法的内容高等教育法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
高等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指高等教育应当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涉及到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设置和运营管理。
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和评估包括高等教育的认证、评估、监控和质量提升等工作。
高等教育的融合发展指的是高等教育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如产学研结合、创新创业教育等。
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是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
高等教育法概论各章复习要点
第一章绪论一、法律对教育的功能众所周知,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
现代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已经成为社会最主要的控制手段,所有其他社会控制的手段只能从属于法律而存在并在法律确定的范围内行使相应的权力。
教育作为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社会活动,其必然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以保证学校的教育目标、方向的正确以及教育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宪法与教育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对国家一切其他的法律规章制度均具有指导作用,任何法律不得与其相违背.中国从解放以来一共制订了四部宪法,每一部宪法都对当时的教育法律和教育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中各部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请浏览书本第9页至第17页。
三、我国教育立法截至目前,与我们高校教师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教育法的原理第一节教育管理与教育法制对教育的社会管理是现代国家的一种基本功能和活动,是由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对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一种组织和管理。
随着现代教育的不断发展,各国都普遍加强了对教育的管理,世界上国家都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从物资、人力、内容等方面对教育进行社会管理,以便提高教育效益,更有效地发展和普及教育.教育进入法律调节领域也就成了必然。
教育法制的涵义(见书第50页),就是以一套完整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包含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这是一个以行政法为主体,民法相配合,辅之以必要的刑法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适当保障手段的完整的教育法律调控机制。
第二节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教育法的地位问题按照公私法的划分标准,教育法一般被视为公法。
若将其按法律部门划分,由于从基本和主要方面看,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管理,或统称为国家调控.因此,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应为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二、从教育法的调整对象看教育法的特殊性教育法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下述几个方面:学校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学校与教职员工的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等。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总结高等教育是一国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高等教育法作为高等教育管理的法律基础,对于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理、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以及高等教育法的重大意义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理1. 自主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原则高等教育法要求高等教育机构既要保持自主性,确保教学、科研和学术自由,又要履行社会责任,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2. 公平与差异的统一原则高等教育法要求高等教育机构要坚持公平原则,确保每一个有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同时也要尊重学生的差异,为不同学生提供适应其特点和需求的教育。
3. 紧密结合国情的原则高等教育法要求高等教育机构要紧密结合国家的发展需求,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适应国家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1. 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包括高等教育机构的分类、设置和撤销的程序和要求等。
2. 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高等教育法要求建立健全的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教育质量评估、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要求。
3. 学生招生与管理高等教育法规定了学生招生与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学生选拔考试、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等方面的要求。
4. 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高等教育法要求高等教育机构要开展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师的培养与管理、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5. 学位授予与认证高等教育法规定了学位授予与认证的相关制度,包括学位授予的程序、学位的认证与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三、高等教育法的重大意义高等教育法的实施具有以下重大意义:1. 保障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保障了高等教育机构的公平公正,确保每一个有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2.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法要求建立健全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等教育机构提升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质量的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2024年教师资格考试-高等教育方法学常见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方法第一章大学教育内容的组织1、教育实习是指根据教育大纲的要求,组织学生到现场从事实际操作的学习组织形式。
2、生产实习是学生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到现场参加实践活动的实习。
3、习题课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运用知识解决事先设定的问题来培养能力教育组织形式。
4、课堂讲授能够启发学生思考。
5、课堂讲授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除博士研究生阶段以外其它各阶段高等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在大学教育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6、状态控制型教育模式主要关注学生是否达到良好的学习状态,并把建立这种学习状态作为提高教育效果的基础。
7、教科书编写的第一步是确定教科书的书名。
8、高效的教科书是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教学方法要求编写的,而编写者不能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意取舍。
9、教学大纲是针对某一课程制订的指导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某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10、课程计划是围绕专业培养目标编制的学校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11、选修课程一般不如必修课程稳定,可以及时调整,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12、限制选修课程包括:套餐式和拼盘式。
13、在西方,课程一词的最早提出者是英国的教育家斯宾塞。
14、一般来说,选择教育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学生情况、学校条件。
15、模型、影像和实物都是具体(非抽象化)信息形式,与语言、符号相比,他们具有直观、生动的特点。
16、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编写的原则有:教学大纲要符合课程计划的要求;坚持科学性和思想性,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科学体系和教学法要求同意;少而精原则;教科书的形式要有利于学生学习。
17、课程计划应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
18、课程计划,也是培养计划或教学计划,集中体现了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是学校安排教育内容和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
19、大学的课程按照基础性通常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0、被动信息是由环境自发地提供信息。
大学生应该了解的教育法知识点
大学生应该了解的教育法知识点教育法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法律体系,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必要了解的重要知识点。
在大学期间,了解教育法知识不仅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教育体制和法律法规,还可以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思维能力。
本文将介绍大学生应该了解的教育法知识点,以便他们在教育实践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一、教育法的基本概念和目的教育法是以国家教育政策为核心,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体系。
其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受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全社会的教育事业发展,推动教育公平和质量的提升。
二、宪法中的教育权利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教育法的最高法律依据。
大学生应该了解宪法中关于教育权利的规定,包括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的保障、国家教育制度的建立等。
同时,他们还应该了解宪法对于教育公平和特殊群体教育的保障。
三、教育法的法律体系教育法体系包括宪法、教育法、学校法、教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大学生应该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互相之间的关系。
例如,教育法是对教育活动进行细化和规范的法律,学校法则是对学校管理、学生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
四、教育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教育法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是指教育法在法律层面上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基本依据。
大学生应该了解教育法中的主要原则和规定,如教育公平原则、学校自治原则、学生权益保护等。
他们还应该了解教育法对于教学内容、教师职责、学生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五、教育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在实践中,教育法与其他法律领域存在着一定的关联。
大学生应该了解教育法与人权法、劳动法、刑法等领域的关系,并在实际教育工作中运用到其他法律上。
例如,对于学生权益的保护可以借鉴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六、案例分析与法律思维培养大学生应该通过案例分析,培养法律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通过研究教育法相关案例,他们可以了解到教育法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并在将来的教育实践中能够灵活运用教育法知识解决问题。
在大学生活中,了解教育法知识对于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拓宽他们的知识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
《高等教育法学》基础知识1教育法学:教育法学是运用法学理论研究和解释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学分支学科。
其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的规律。
2.教育法学的特征:教育法学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会性等基本特征。
(1)教育法学的时代性是指教育法学及时的反映了现代商品经济和现代科技的进步。
(2)教育法学的边缘性是指在教育法学领域法学和教育两者相互支持、相互渗透。
(3)教育法学的社会性是指教育法学具有广泛的社会应用性。
(4)教育法学的综合性是指在教育法是多学科相互贯通的。
3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具有法学与教育学边缘性质的法学分支学科,最初形成于4.5.19也是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
6.1.教育法制建设的基本含义:教育法制,从静态意义上讲是指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从动态意义上讲,则是指贯串教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阶段的法制运作过程,体现了依法治教、执法教育的法治精神和原则。
教育法育法制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保障和摧进作用。
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教育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于教育机构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教育行政关系和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教育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教育法渊源: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层次和法律地位的教育法律规发的总称。
3.教育法体系:教育法体系就是由一定数量的教育法律法规构成的自上而下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相对独立的整体。
4.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组织在教育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5.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 (1)属性。
(2)教育法律关系受国家意志的指导(3)教育法律关系具有在教育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6.教育法渊源的种类:教育法渊源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效力层次和法律地位的教育规范的总称。
根据创制方式的不同,可以将法分为制定法和非制定法。
高等教育法知识要点精华版
1.依法治教、教育法制化要求做到: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失误,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要求: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
2.广义的教育法: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教育法: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律。
3.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教;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4我国教育法的渊源(7点)概念:教育法的渊源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主要有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此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其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也是我国教育法的重要渊源。
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与国际公约和条约5.我国教育法律体系:概念: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构成:教育根本法、教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教育活动(行为)法、教育行政法6.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概论知识点高等教育法是指对高等教育领域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进行研究和总结的学科。
它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规范和保护高等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一、高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 自主性原则:高等教育机构应当保持独立自主,拥有自主管理、自主决策和自主发展的权利。
2. 公平公正原则:高等教育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和评价,不得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3. 质量导向原则:高等教育应该以质量为导向,提高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4. 服务社会原则:高等教育机构应该为社会服务,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
5. 政府监管原则:政府应当加强对高等教育的监管,保障高等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高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1. 高等教育管理制度:包括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2. 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包括高等教育评估、认证、监督和学位授权等方面的内容。
3. 高等教育的招生与录取:包括高等教育招生政策、录取标准与程序以及公平竞争的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4. 高等教育的资助与保障:包括高等教育经费的安排、学费与奖学金制度、学生资助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5.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包括教育教学大纲的制定、课程设置、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内容。
三、高等教育法的发展与挑战: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变革,高等教育法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
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点关注。
首先,教育创新与政策调整的矛盾。
高等教育需要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但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制定与调整需要相应跟进,以适应教育发展的需求。
其次,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平衡问题。
高等教育在市场化的背景下,需要兼顾市场竞争与公益性使命的平衡,确保公正的招生和质量保障。
再次,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本土特色的协调。
随着全球教育交流的加深,高等教育法需要在国际化的框架下,兼顾本土教育特色和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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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一、名词解释1、法律: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解,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2、宪法:集中体现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法治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4、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法的渊源:特指法律效力的来源,即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效力源泉。
包括法的创造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6、政策: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统称。
7、教育基本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学制: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9、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10、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的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11、学位制度: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的一种制度。
12、法律责任:指行为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3、教师:指履行教育教学责任,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的专业人员。
14、、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的程序等内容的规定。
15、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指高等学校与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教师职务所确定的职责、条件和任期来聘请具有一定条件的教师担任相应的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16、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
17、义务教育法:指国家为了强制推行义务教育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以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18、民办教育: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19、教育侵权行为:指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剥夺其他主体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20、法律救济:一是指为权利受到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补偿,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二是指通过救济受害者,使被扭曲、破坏了的社会关系得以矫正和恢复,从而使个别的法律主体仍然可以在恢复正常的法律关系中正当地享有权利.21、教育权的法律救济:指当学校、公民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受到行政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当行为的侵害时,由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矫正、恢复或补救,使之能正当享有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法律活动。
22、教育申诉制度:指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对学校、其它教育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作出的影响其利益的决定不服,或者在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依法行使申诉权,向法定的国家机关声明不服、申诉理由、请求复查或重新处理的一项法律制度.23、行政复议: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及其制度.24、教育行政复议制度:指在我国教育领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教师和学生如果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该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5、行政诉讼: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二、简答题1、法律与现代教育的关系答:(1)现代教育自身诸多特点内在地需要法律的规制,只有经过法律的有效介入与调整,复杂多样的现代教育才有可能走向规范化、有序化和科学化,没有法律,就没有现代教育。
(2)现代教育的蓬勃开展有力地推进了法律的发展。
2、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教的关系答: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制建设,即要依法治教,两者密不可分,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对于存进依法治国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3、依法治教与教育法治化的关系1)依法执教的目的是要实现教育法治化。
2)教育法治化是指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教育事务,促进教育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
3)教育法制化要求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救济有道。
教育法制建设的内容有:教育立法-有法可依;教育行政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教育司法-违法必究;教育法制监督4、广义教育法的基本含义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法律关系和规范教育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3) 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或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4)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5、教育法的本质1)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关于教育的意志的体现,我国教育法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关于教育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2)教育法具有社会性,即在反映和维护的利益关系中,既包括统治阶级的利益,也包括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3)教育法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
6、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依法治教原则;2、提高全民族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原则;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原则;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原则;5、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原则;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原则7、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有: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和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等8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结构系统:1 教育根本法,是由宪法规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法律地位,是其他所有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是教育法律体系的“母法”;2 教育基本法,由全国人大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 教育主体法,4 学前教育法;5 义务教育法;6 中小学教育教学法;7 高等教育法;8 职业教育法;9 民办教育法;10 教育行政法9、教育法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它的精神、原则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原则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0、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政策是政治对策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处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的统称。
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教育法的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用;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的要求。
12、教育基本法的特点教育法直接以宪法为依据,以中国境内的各种教育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教育的基础地位、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具有以下特点: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规范性和导向性相结合。
13、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6条);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和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7条);3、教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8条);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宪法36条);5、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原则;7、教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原则14教育基本制度1、国家实行学校教育制度。
(学制概念: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它是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的制度。
17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学校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制度3、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4、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5、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6、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或者许可的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学位制度是国家赋予其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对达到一定学位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一定学位,并向其颁发相应学位证书的一种制度。
学位学科门类分为: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11类.7、国家实行扫除文盲制度8、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教育督导制度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所属教育部门,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的制度。
;教育评估制度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经过认可的社会组织,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估量,以保证基本办学质量的一项制度。
主要有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15、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5点1)责任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2)违法行为;3)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5)主观过错16、违反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P 58-59)17、教育经费筹措途径国家财政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校办产业、社会服务收入;农村教育集资;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资;设立教育专项基金18、教师法的立法宗旨教师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修养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