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桥、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doc 11页)
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完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农村城市桥梁的功能,依据《《浙江省桥梁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城市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我单位桥梁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计划下达的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建和重建工程。
第三条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城市桥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城市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范围包括:(一) 经鉴定确定技术状况等级为三、四、五类的桥梁. (二)桥梁荷载等级偏低(荷载等级:汽-15、挂-80级以下),需要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三)通行能力严重不足的桥梁(指窄桥)。
第二章危旧桥梁检查与技术等级评定第六条城市危旧桥梁检查与评定依据交通运输部《城市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
第七条危旧桥梁的处理措施:经评定为三、四类的桥梁应及时设置限载、限速交通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值守,并制定出维修加固方案,在当年或下一年列入桥梁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评定技术状况为五类的桥梁及超过使用年限的重要和特大型桥梁,应分别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类桥梁应及时设置危旧桥梁警示标志,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通过发布路况信息通告、在桥头设立绕行标志或修筑便道、派专人昼夜看守等应急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避免车辆堵塞。
并在一个月内安排桥梁特殊检查或技术论证,制定加固改建方案,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及上级部门。
第八条危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一)桥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监管单位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安全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措施应合理可行,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二)城市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我单位应立即采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封闭桥梁、限制车辆通行等紧急措施,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市交通运输局、省城市管理局和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等有关单位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12小时.必要时,应安排专人实施昼夜不间断监视观测,落实安全责任人. (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续报有关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现场鉴定,并及时制定处治方案进行处治。
[管理制度]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壹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之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壹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情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 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 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和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 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于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情况评定等级分为壹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情况桥梁应及时做到:壹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六条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
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湘西补助70% ,怀化张家界补助60% ),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
省养干支线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
大桥维修加固(实施方案)
大桥维修加固(实施方案)本文档旨在介绍《大桥维修加固(实施方案)》的目的和背景。
本文档对大桥维修加固方案进行概述,包括目标、方法和时间规划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用于大桥维修加固的具体措施,包括使用的材料和施工方法。
1.材料选择在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材料非常重要。
我们将采用以下材料进行维修加固:高强度钢材:使用高强度钢材进行桥墩和桥梁的加固,确保其承载力和稳定性。
高性能混凝土:使用高性能混凝土进行新的修建和修补,以提高桥梁的耐久性和抗震性。
防腐涂料:在维修加固完成后,对桥梁进行防腐处理,延长其使用寿命。
2.施工方法我们将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大桥的维修加固:桥梁检查:首先对大桥进行全面的检查,确定需要维修加固的部分。
桥墩加固:使用高强度钢材对受损或老化的桥墩进行加固。
加固方法可以采用加固筋、套筒加固等方式,确保桥墩的稳定性。
桥梁修建和修补: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对需要修建或修补的部分进行施工。
采用适当的模板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
防腐处理:在维修加固完成后,对桥梁进行防腐涂料处理,以防止湿气、盐分等对桥梁的腐蚀。
以上是大桥维修加固的具体措施和施工方法。
通过采用高强度钢材、高性能混凝土和防腐涂料,我们可以提高大桥的稳定性、耐久性和抗震性,延长其使用寿命。
说明对维修加固方案进行的安全评估措施和结果,以确保工程安全。
在进行大桥维修加固的实施方案前,我们将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以下是我们采取的安全评估措施和评估结果:工程安全性评估:我们将委托专业的工程师团队对大桥的结构和维修加固方案进行安全性评估。
他们将对大桥的结构材料、设计参数、损坏程度等进行详细分析,并评估维修加固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风险评估:我们将对维修加固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
包括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不良天气、材料供应延迟、人员伤亡等风险。
评估结果将帮助我们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减少潜在风险的发生。
安全措施:基于安全评估结果,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来确保工程安全。
云南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管理办法-文档资料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保
证体系,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质量监
督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和监
理合同的要求,向工地现场派驻具有相应能力的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理。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 危桥改造工程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积极筹集农村
公路危桥改造资金,加快危桥改造速度,保障桥
梁安全使用。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危桥改造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金安排的危桥改造项
目,都应单独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汇总当年的 危桥改造数量和资金投入。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列入计划或经有关部门同
意提前实施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第三条 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
管理”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危桥指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
范》的规定,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
本办法中危桥改造工程包括桥梁大修、改建和重建工程等。
第三章 设计管理
农村公路小桥及涵洞大修、改建及重建工程原则
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条件
不允许时,也可由县级交通局组织有经验的桥梁
工程师进行设计,但需履行设计及审批手续。
第三章 设计管理
第九条 农村公路大桥和特大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
计由省公路局审批,中、小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
计由州市交通局审批。对特殊结构、情况复杂的
桥梁应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未经批准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桥梁垮塌、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规范程序、分级负责、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桥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危桥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危桥改造工作目标:通过三年集中改造,到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国省道公路现有危桥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县道上中桥、乡道上大桥及以上跨径现有危桥改造任务。
第五条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现有桥梁的检查、保养、维护和加固、改造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六条危桥改造实施范围为按照现行规范,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原则上为省危桥项目库中的桥梁.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路桥梁的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第八条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对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审批设区市公路局上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审批设区市交通局上报的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危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三)汇总、核定、上报、下达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计划.(四)监督、检查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五)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第九条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审核县(市、区)交通局编制的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议计划,并报省公路局。
(二)负责上报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公路危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三)负责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批,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为加强公路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治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托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的治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治理工作,依照目前各级公路治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治理局、县乡公路治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差不多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排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缘故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1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8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觉,及时处治。
第五条依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桥梁修理加固工程资金要紧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
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修理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 (湘西补助70%,怀化张家界补助60%),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
省养干支线小桥修理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
县乡公路特大、大桥修理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50%,剩余部分由市州县乡公路治理机构筹措;县乡公路中、小桥修理加固资金全额由市州县乡公路治理机构负责筹措。
第七条桥梁修理加固工程省补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桥梁的修理、加固和改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2.25•【文号】交办公路〔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5日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方案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的意见》(交公路发〔2020〕127号)有关要求,“十四五”期集中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
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国省干线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
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改造。
国省干线公路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处治率100%,对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部分老旧桥梁实施改造,实现全国高速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5%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达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1.技术状况较差桥梁: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桥梁,国省干线公路新发现四、五类桥梁;2.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一级公路中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的三类桥梁及汽车-15级及以下的桥梁;二级及以下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15级及以下的桥梁;3.结构存在缺陷桥梁:轻型少筋拱桥、带挂梁结构的桥梁,无加劲纵梁吊杆拱桥等结构冗余度明显不足的桥梁;4.其他适应性不足桥梁:国省干线公路上通行能力、抗洪能力等适应性不足桥梁;5.专项行动涉及桥梁: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部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等确定改造的桥梁。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节、质量目标根据本工程特点,确立从组织体系、部门责任制管理、质量保障制度、控制原则和技术保证措施方面进行有效控制,从而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等级,确保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根据创优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创优经验,将单位工程质量目标分解到各分部、分项,根据质量目标进行重点监控,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工程,实现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①、分部工程合格率100%。
②、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90以上。
③、质量保证资料准确、齐全。
第二节、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质量认证体系控制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统一领导,建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质量管理领导班子;由生产科、技术科、质检科、安全科和综合办公室组成项目管理班子;由班组长组成作业层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一个纵向由项目经理到作业层,横向从分部到分项的全面管理质量网络系统。
1、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质量目标制,采取等级预控。
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见下页)。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系统,项目部设置专职质检员,对工程具有否决权,使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3、创优管理体系根据创优规划及质量目标分解安排,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从施工准备到施工过程以及竣工交验,达到对每个施工阶段的有效控制,确保一次成优目标的实现。
①、成立创优组,设专人负责工程创优工作。
②、制定奖惩制度,把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实现创优过程的奖优罚劣。
③、做好技术准备工作,包括图纸会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及审定,确保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④、加强施工队伍的优选和岗位培训工作,确保操作者具有较高的操作技能。
⑤、实行材料供应“四验”(即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验数量)、“三把关”(材料人员把关、技术人员把关、施工人员把关)制度,确保只有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给工程创优打下坚实基础。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六条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
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 (湘西补助70%,怀化张家界补助60%),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
省养干支线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
县乡公路特大、大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50%,剩余部分由市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筹措;县乡公路中、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额由市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筹措。
《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办法》
《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办法》(实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保证桥梁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其他公路的危桥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危桥,是指处于危险状态,不能达到通行安全的桥梁,既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为四类、五类的桥梁。
第三条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省公路管理局指导和监管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工作。
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省局委托的桥梁技术状况复核认定检查报告,安排危桥特殊检查计划并负责审查特殊检查报告,提出危桥改造计划,组织危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察。
各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公路定期检查工作,认定公路危桥,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桥梁特殊检查,提出危桥改造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县级公路分局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病害发展的观测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发现危桥,并具体落实每座危桥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第二章危桥的认定第四条对桥梁各部件进行评分时,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首先检查基础、墩台、支座、上部承重结构等重要部件的缺损是否影响了全桥的技术状况评定,若影响,则以最差的重要部件的评分为该桥评定等级;否则,以各构(部)件权重的综合评定方法评定该桥的技术状况。
第五条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时间根据公路桥梁的不同情况规定为:1、新建公路桥梁竣工接养1年后。
2、一类、二类公路桥梁一般3年检查一次,三类公路桥梁每半年检查一次。
3、负责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发现桥梁技术状况达到三、四、五类的,应当立即向市公路管理局报告,市公路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
甘肃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甘肃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来源:甘肃省公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年8月11日| 阅读次数:119 】【选择字号: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完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桥梁的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甘肃省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计划下达的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改建和重建工程。
第三条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的原则。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行业指导工作。
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的规定。
第五条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范围包括:(一)经鉴定确定技术状况等级为三、四、五类的桥梁。
(二)桥梁荷载等级偏低(荷载等级:汽—15、挂—80级以下),需要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三)通行能力严重不足的桥梁(指窄桥)。
第二章危旧桥梁检查与技术等级评定第六条公路危旧桥梁检查与评定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
第七条县(市、区)交通局桥梁工程师要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确定的职责,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桥梁进行检查与技术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由市(州)交通运输局桥梁工程师负责审核。
评定等级为三、四、五类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中桥以上的危旧桥梁经市(州)交通运输局复查后向省公路管理局报备。
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管理办法
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张家口市公路管理处大中修项目管理办公室1、总则为加强我市干线公路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理顺工程管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建设实际,参考上级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市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1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分类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
沥青路面中修工程: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的技术状况的工程项目。
桥梁加固:是通过加大(加强)桥梁构件和对重大病害进行彻底整治来提高整座桥梁承载能力的措施。
2、项目计划2.1凡我市各县(区)行政区划分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及桥梁加固工程均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JTG H10-2022《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路面及桥梁病害调查,为合理安排我市国省干线路面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提供依据,前期工作依据冀交公字[2022]129号《河北省一般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前期工作若干规定》以及省厅下发《桥梁维修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内容提纲》(附后)的通知执行。
各县区交通局在本年度3月底之前报送公路处下年度养护工程项目的调查报告。
2.2市局公路管理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计划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结合路面评价系统,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实事求是地编报养护工程项目。
桥梁加固应优先安排危桥、四类桥。
市局公路管理处于4月底之前编制出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计划,报市局计统科。
2.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上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市局公路管理处将派有关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对各项工程的工程量将详细记录,为招标投标及工程量清单做好准备。
危桥改造管理办法
尚志市农村公路危险桥涵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十二五”农村公路危险桥涵改造项目建设规划,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特别是参照《哈尔滨市农村公路危险桥涵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文,结合尚志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尚志市农村公路危险桥涵改造工程遵循配套支持与广拓渠道相结合、因地制宜与统筹规划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严格规范与服务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扶持,强力推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尚志市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跨径4米(含4米)以上的危险桥涵的新改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尚志市农村公路危险桥涵改造项目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危险桥涵改造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由哈尔滨市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负有危险桥涵改造项目协调、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责,即:完成建设项目规划及计划的编制及申报工作;对计划执行、工程质量、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实施全方位管理;对工程内业归档、统计汇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单孔跨径13米(含13米)、多孔跨径全长20米(含20米)以上桥梁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及单孔跨径13米(含13米)、多孔跨径20米(含20米)以下桥梁设计文件的抽查工作。
(二)尚志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尚志市交通局是危险桥涵改造建设的责任主体和项目法人,下设农村公路危险桥涵改造办公室,负责危桥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或委托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工作;负责单孔跨径13米、多孔跨径全长20米以下桥梁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及单孔跨径13米(含13米)、多孔跨径全长20米(含20米)以上桥梁设计文件的初审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实施、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和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的计划管理第五条各乡(镇)及相关管养单位要在每年十一月份各项工程完工后,路况变更和统计汇总之前,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本辖区管养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上的桥涵进行调查评定,统计危险桥涵的数量和规模,分析危险桥涵的使用状况并准确判断其技术等级,修订桥梁动态库及档案图片数据。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节、施工安全生产目标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严重污染无扰民,全面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无重大人身与设备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大于1.5%。
第二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生产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项目部设安质部,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工程师、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资金和信息保证体系(1)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及时、准确地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3)我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验收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6)安全生产奖罚制度(7)工人职员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8)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制度(9)特种作业及外协力量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见下页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分别为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
我单位的安全教育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每次生产会、调度会、协调会布置生产任务先强调安全生产,对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地方和行为昼作到事先提醒,要求各级管理人员高度警觉,防止不安全因素滋长,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对基层单位领导、工地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开展的安全业务培训。
在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方面,进一步学习《建筑法》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条例,使管理人员提高认识,转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观念,把“安全第一”变成依法办事的自学行动。
并不断介绍安全管理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提高管理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和安全管理交通。
三是对工地施工人员的入场教育,每一批工人进场,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由安全部门统一命题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并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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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桥、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doc 11页)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
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
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十三条
对于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桥梁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桥梁两端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维护交通,确保行车安全。
如桥梁维修加固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应拟定适当的绕行路线,在绕行路口设立明显的指路标志,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桥梁检查
第十五条
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对所管养的桥梁每三年应组织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定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县级公路管理机
构对所管养的桥梁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经常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对所管养的桥梁要做好专人观测、记录、建档等工作。
技术状况为三类(病桥)的桥梁每月观测一次,技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危桥)每7天观测一次,交通流量特别大(每昼夜1万辆以上)、超载车辆多的线路上的四类桥,每三天观测一次,三、四类桥梁遇大、暴雨天气每天观测一次。
第十七条
要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将所管养桥梁技术状况每季度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市(州)公路管理机构报告一次,四类桥每月报告一次。
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将所管养桥梁技术状况每年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省局报告一次,四类桥(危桥)每季度报告一次。
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详细观测资料(含文字说明、照片、示意图)、病害原因分析、建议处治措施等,报告要有桥梁相关责任人签字。
第十八条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发现新的病、危桥梁要及时设置限载、限速、禁止通行等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或封闭交通,并向上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共同协调好各种关系。
第十九条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漂流物、船舶撞击、滑坡、地震、风灾和超重车辆自行通过之后,应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主持实施应急检查。
第二十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路特大桥、大桥,由省公路局组织进行专门检查。
(一)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及程度。
(二)要求提高承载等级(在决定加固改善方案之前)。
(三)桥梁技术状况为四类。
第二十一条专门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一)全桥外观质量缺陷检测(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基础冲涮)。
(二)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包括材料损坏程度检测,材料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及缺损原因的分析判断。
(三)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鉴定,桥梁抗洪能力的鉴定。
第四章加固改造
第二十二条
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对纳入省厅桥梁处治年度计划的特大桥和大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
经省公路局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评审并批复后由各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市州公路局对纳入省厅桥梁处治年度计划的中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设计报省局批复后组织实施。
省养干支线小桥和县乡
道中小桥加固改造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对项目进行具体管理。
第二十四条
当特大桥、大桥维修加固资金达到或超出新建一座类似规模桥梁经费的40%,中、小桥梁维修加固资金达到或超出新建一座类似规模桥梁经费的50%时,设计单位应将维修加固方案与拆除重建方案进行论证比较,择优选用。
第二十五条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的质量管理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经省局批复的桥梁加固改建工程,其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由省局批准。
第二十七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完工后,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初验,并将验收资料报省公路局备案。
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特大桥、大桥进行竣工验收,中小桥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日常养护不及时,造成桥梁出现病害或缺损。
(二)不履行经常检查职责,观测不到位,出现问题未及时报告。
(三)发现问题,应急措施不力且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市州级公路管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因配套资金不落实而延误病害处治,造成严重后果。
(二)不按要求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未及时报告而造成恶劣影响。
(三)对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监管不力,导致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湖南省公路局养护机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