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796fa77b9f3f90f77c61b3d.png)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壹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之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壹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情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 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 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和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 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于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情况评定等级分为壹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情况桥梁应及时做到:壹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六条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
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湘西补助70% ,怀化张家界补助60% ),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
省养干支线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桥梁垮塌、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规范程序、分级负责、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桥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危桥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危桥改造工作目标:通过三年集中改造,到2010年年底,全面完成国省道公路现有危桥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县道上中桥、乡道上大桥及以上跨径现有危桥改造任务。
第五条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必须加强现有桥梁的检查、保养、维护和加固、改造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六条危桥改造实施范围为按照现行规范,技术状况评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原则上为省危桥项目库中的桥梁.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公路桥梁的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划分第八条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对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二)审批设区市公路局上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审批设区市交通局上报的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危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三)汇总、核定、上报、下达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计划.(四)监督、检查全省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情况。
(五)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第九条各设区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的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审核县(市、区)交通局编制的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议计划,并报省公路局。
(二)负责上报大桥以上(含大桥)的公路危桥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三)负责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批,并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危桥、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doc 11页)

危桥、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doc 11页)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十三条对于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桥梁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桥梁两端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维护交通,确保行车安全。
如桥梁维修加固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应拟定适当的绕行路线,在绕行路口设立明显的指路标志,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桥梁检查第十五条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对所管养的桥梁每三年应组织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定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施工管理研究论文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施工管理研究论文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更多的只是注重技术上面的问题,对于加固改造的施工管理却重视不够,对于经济上的分析也较少。
因此,需要从经济效益和技术角度提高施工管理,延长旧桥的使用寿命,真正实现了养建结合、质量至上,平安第一,消除隐患的思想。
因此,首先必须对旧桥进行详实的现状调查、病害分析与结构状态评定;将加固设计应与施工方案紧密结合,保证新增结构与原结构连接可靠;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危桥改造的经济性分析,这样才能确保工程的可行和延长旧桥的使用寿命。
在我国农村,大局部桥梁建立年代久远,受地方经济制约,建立资金投入较少,致使许多桥梁出现了桥面破损、栏杆断裂、墩台脱空、挡墙倾斜位移、桥拱圈开裂等不同的病害,存在严重的平安隐患。
这些病害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混凝土碳化及钢筋锈蚀、地基不均匀沉降、铺装层裂缝、拱上侧墙开裂、护栏破损缺失、伸缩装置损坏缺失等原因所导致。
这些危桥影响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平安,但又不可能全部撤除重建,桥梁的维修、加固显得尤为重要。
1.重视前期质量控制内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需要重视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业主单位应该对现场进行勘察,进行经济性分析,确保此工程开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准备工作,并且在分项工程中,需要根据把工程中某项工程当做对象开展施工准备。
因此,建立单位应该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准备:(1)物质准备。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到的物质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均属于物质准备;而工程管理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办公设备以及临时建筑等,也是物质准备。
(2)技术准备。
技术准备方面的内容主要有施工图纸的熟悉及检查两个方面,因此建立单位不仅需要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在自然、经济以及技术三个方面的条件,同时还需要对施工预算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编制。
(3)组织准备。
该准备涉及的领域并不是很广,主要有组织施工队伍、构建工程部以及提供施工教育培训三者构成。
危桥加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投入使用。工程施 工过程中二次检验是保证桥梁质量的重要 手段,一道工序完成后先进行检查测验, 再进行下一道工序。
3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目前,桥梁技术状况分类仅从桥梁外 观状况进行划分,这种方法多适应于小跨 径桥梁,若都使用这种方式,那么整个工程 则会存在局限性。至于大跨径桥梁,加强承 载能力检测和评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 综合这两者作为桥梁改造的理论依据。才 能提高决策的合理、科学性,避免以偏概全。 4进行改造方案的经济性比较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方案决策前所需费 用评定是很重要的环节,大多数桥梁因加 固费用不高,所以都可进行加固改造。但 也有一些桥梁的改造费用较高且与其带来 的价值不成正比,所以出于经济性考虑. 这类桥梁不适于在现有基础上直接加固, 而要考虑拆除重建。 5灵活安排危桥改造实施时间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是一项长期性工程。 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也不能盲目赶进度, 在合理的桥梁结构方案还未形成之前就开 始动工改造,最终导致完工后的桥梁无法达 到预期效果。危桥改造工程安排时间也不 宜太集中,因需改造的桥梁数量众多。但施 工企业数量和技术都比较有限,若集中实施 则很难满足改造需求。再加之对于这类小 型工程.大型和专业的施工企业不愿承接, 施工企业技术水平差异也给桥梁工程质量、 带来了一定影响。另外,桥梁改造需要专业 的技术人员指导监督.如果工程集中实施, 所需技术人员欠缺,那么技术资源也会供 不应求。所以,农村公路桥梁改造时间及任 务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在兼顾效率 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桥梁质量。 四、结语 危桥改造是造福民生的重要工程.危 桥改造后的质量、安全性、稳定性、使用 寿命必须有所保障,所以工程建设各个环 节都必须认真对待,科学规划工程时间, 有效解决桥梁问题,做好桥梁载荷检测工 作和维护工作,不能急于求成。 参考文献: 『11任士兵某高速公路桥梁总体施工 方案技术[11科技传播,2016(6):126—127 f21卢宝忠沧州市农村公路危桥改 造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1]桥梁与隧道工 程.2017(3):188—19()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规定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委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基本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消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原因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第四条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0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0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治。
第五条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第六条桥梁维修加固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
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 (湘西补助70%,怀化张家界补助60%),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
省养干支线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
县乡公路特大、大桥维修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50%,剩余部分由市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筹措;县乡公路中、小桥维修加固资金全额由市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筹措。
《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办法》

《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办法》(实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保证桥梁通行安全,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其他公路的危桥管理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危桥,是指处于危险状态,不能达到通行安全的桥梁,既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为四类、五类的桥梁。
第三条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省公路管理局指导和监管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管理工作。
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危桥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查省局委托的桥梁技术状况复核认定检查报告,安排危桥特殊检查计划并负责审查特殊检查报告,提出危桥改造计划,组织危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察。
各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公路定期检查工作,认定公路危桥,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桥梁特殊检查,提出危桥改造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县级公路分局负责所辖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病害发展的观测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发现危桥,并具体落实每座危桥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第二章危桥的认定第四条对桥梁各部件进行评分时,按照《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首先检查基础、墩台、支座、上部承重结构等重要部件的缺损是否影响了全桥的技术状况评定,若影响,则以最差的重要部件的评分为该桥评定等级;否则,以各构(部)件权重的综合评定方法评定该桥的技术状况。
第五条公路桥梁的定期检查时间根据公路桥梁的不同情况规定为:1、新建公路桥梁竣工接养1年后。
2、一类、二类公路桥梁一般3年检查一次,三类公路桥梁每半年检查一次。
3、负责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发现桥梁技术状况达到三、四、五类的,应当立即向市公路管理局报告,市公路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
甘肃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甘肃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来源:甘肃省公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年8月11日| 阅读次数:119 】【选择字号: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完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桥梁的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甘肃省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路管理局计划下达的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改建和重建工程。
第三条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的原则。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行业指导工作。
市(州)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的规定。
第五条危旧桥梁加固与改造范围包括:(一)经鉴定确定技术状况等级为三、四、五类的桥梁。
(二)桥梁荷载等级偏低(荷载等级:汽—15、挂—80级以下),需要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
(三)通行能力严重不足的桥梁(指窄桥)。
第二章危旧桥梁检查与技术等级评定第六条公路危旧桥梁检查与评定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
第七条县(市、区)交通局桥梁工程师要根据《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确定的职责,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桥梁进行检查与技术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由市(州)交通运输局桥梁工程师负责审核。
评定等级为三、四、五类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中桥以上的危旧桥梁经市(州)交通运输局复查后向省公路管理局报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桥梁维修加固改造
工程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路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治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杜绝桥梁跨塌、坠车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部颁规范、技术标准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
受省交通厅的托付,省公路局负责所管养公路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的治理和监督工作。
桥梁修理加固改造工程的具体治理工作,依照目前各级公路治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公路治理局、县乡公路治理站(处)负责。
第三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差不多方针:防治结合,预防养护为主,深入持久地把桥梁加固改造工作抓好,尽可能排除桥梁结构上的一切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桥梁技术状况缘故引起的桥梁垮塌安全事故。
桥梁加固改造工作规划:2005年前消灭国省干线上四类桥;2018年前消灭省养支线四类桥,同时消灭国省道上中、小桥梁中的窄桥和险桥(做到桥与路基等宽,桥头视距良好,线型顺适);2018年消灭县乡公路的四类桥;以后在此基础上做到及时发觉,及时处治。
第五条
依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各类技术状况桥梁应及时做到: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造。
桥梁修理加固工程资金要紧来源于公路养护资金、车辆通行费。
具体方案:省养干支线特大桥、大桥及中桥修理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工程总预算的50% (湘
西补助70%,怀化张家界补助60%),其余部分由市州工程切块经费列支;如桥梁所处路段设有通行费收费站,则全额工程经费由通行费支出。
省养干支线小桥修理加固资金全部由市州切块经费支出。
县乡公路特大、大桥修理加固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50%,剩余部分由市州县乡公路治理机构筹措;县乡公路中、小桥修理加固资金全额由市州县乡公路治理机构负责筹措。
第七条桥梁修理加固工程省补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桥梁的修理、加固和改造。
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八条本方法适用于省养干支线和县乡公路。
第二章一样规定
第九条
各级公路治理机构必须加强现有桥梁的检查、保养、爱护和加固工作,认真落实省局“三个一”的要求(管养桥梁在县级公路机构中要明确三个责任人:一名要紧领导,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名养路工人),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十条
各市州和县级公路治理机构均应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
县级公路治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的经常检查和小修保养工作;市州公路治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制定辖区内桥梁定期检查打算,组织实施桥梁定期检查和应急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年度打算由市州公路治理机构编制,经省公路局综合汇总报省交通厅批准后执行。
对由于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如风、雨、洪水、地震等)产生的桥梁梁,各级公路治理机构应积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处治,省补资金将由省局向省厅申请在本年末调整打算或来年年初打算中列支。
第十二条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治理工作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质量操纵体系,严格检查验收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关于桥梁修理、加固工程,各级公路治理机构应引入竞争机制,并逐步推行招投
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关于桥梁改造工程,应当实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治理制度。
第十四条
桥梁修理加固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桥梁两端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爱护交通,确保行车安全。
如桥梁修理加固期间禁止车辆通行,应拟定适当的绕行路线,在绕行路口设立明显的指路标志,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章桥梁检查
第十五条
各市州公路治理局对所管养的桥梁每三年应组织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定期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县级公路治理机构对所管养的桥梁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工作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经常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各县级公路治理机构对所管养的桥梁要做好专人观测、记录、建档等工作。
技术状况为三类(病桥)的桥梁每月观测一次,技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危桥)每7天观测一次,交通流量专门大(每昼夜1万辆以上)、超载车辆多的线路上的四类桥,每三天观测一次,三、四类桥梁遇大、暴雨天气每天观测一次。
第十七条
要求县级公路治理机构将所管养桥梁技术状况每季度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市(州)公路治理机构报告一次,四类桥每月报告一次。
市(州)公路治理机构将所管养桥梁技术状况每年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省局报告一次,四类桥(危桥)每季度报告一次。
紧急情形要随时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详细观测资料(含文字讲明、照片、示意图)、病害缘故分析、建议处治措施等,报告要有桥梁相关责任人签字。
第十八条
县级公路治理机构发觉新的病、危桥梁要及时设置限载、限速、禁止通行等安全警告标志,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分流或封闭交通,并向上级公路治理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共同和谐好各种关系。
第十九条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漂流物、船舶撞击、滑坡、地震、风灾和超重车辆自行通过之后,应由市州公路治理机构的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主持实施应急检查。
第二十条凡显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特大桥、大桥,由省公路局组织进行专门检查。
(一)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缘故及程度。
(二)要求提高承载等级(在决定加固改善方案之前)。
(三)桥梁技术状况为四类。
第二十一条专门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一)全桥外观质量缺陷检测(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基础冲涮)。
(二)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包括材料损坏程度检测,材料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及缺损缘故的分析判定。
(三)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固性)鉴定,桥梁抗洪能力的鉴定。
第二十二条
市州公路治理机构对纳入省厅桥梁处治年度打算的特大桥和大桥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
经省公路局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评审并批复后由各市州公路治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
市州公路局对纳入省厅桥梁处治年度打算的中桥应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设计报省局批复后组织实施。
省养干支线小桥和县乡道中小桥加固改造由市州公路治理机构托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对项目进行具体治理。
第二十四条
当特大桥、大桥修理加固资金达到或超出新建一座类似规模桥梁经费的40%,中、小桥梁修理加固资金达到或超出新建一座类似规模桥梁经费的50%时,设计单位应将修理加固方案与拆除重建方案进行论证比较,择优选用。
第二十五条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的质量治理应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治理方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经省局批复的桥梁加固改建工程,其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由省局批准。
第二十七条
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完工后,市州公路治理机构应及时组织初验,并将验收资料报省公路局备案。
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特大桥、大桥进行竣工验收,中小桥由市州公路治理机构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凡显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县级公路治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日常养护不及时,造成桥梁显现病害或缺损。
(二)不履行经常检查职责,观测不到位,显现咨询题未及时报告。
(三)发觉咨询题,应急措施不力且造成严峻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显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市州级公路治理机构行政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因配套资金不落实而延误病害处治,造成严峻后果。
(二)不按要求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显现咨询题未及时报告而造成恶劣阻碍。
(三)对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监管不力,导致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第三十条本方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讲明权属湖南省公路局养护机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