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政府体制(高起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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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期末作业考核

《比较政府体制》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政府的概念及其层次是什么?

答:我们一般把政府界定为执行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即使在这个意义上的“政府”,其含义仍然存在层次上的区别。在最广泛的层次上,人们把治理国家或社区的政治机构都称为政府;在下一个层次,即通常所说的广义政府则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和;狭义的政府则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的总和;在最后一个层次上,政府有时又专指中央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核心部分。

2、什么是议会君主制,其特点有哪些?

答:议会君主制是君主立宪制政体的一种,君主立宪制政体是在封建君主制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起来的,在现代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君主的权力受到国家宪法的限制。议会君主制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议会既是立法机关,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议会中的多数党(即获多数议席政党)组织内阁,内阁对议会负责,君主必须在宪法规定范围之内行使权力,并受到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约束与限制。

二、辨析题:请先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共20分)

1、英美两国议会对法案的讨论行相同的“三读”程序。

答:英美两国议会对法案的讨论是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法案进行审议和辩论,其中包括委员会的审议和议院的辩论,一般都要经过“三读”程序,以示慎重。

在英国,第一读是宣布法案的名称或者要点,如无人反对,法案便列入议事日程,并规定辩论日期,如有人提出并有若干人附议以后再议的协议,即视为否决该案。第二读是宣读法案全文,并进行议员辩论,该项最为重要,议员可以提出各种意见,进行针锋相对的辩论。第三读是进行文字修改和表决。一个法案在一个议院三读通过后,便送交另一个议院,也如法炮制一遍。如果两院发生分歧时,法案便送交两院联席会议进行审议。

在美国国会,三读中的第一、二读程序略微不同于英国,一读宣布法案的名称或要点后,并不规定议院辩论日期,而是将法案送交有关的常设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对法案的处置拥有很大的独立权力,如获通过,有关委员会就向议员报告审议情况,随之便是议员辩论。而在英国,委员会的审议阶段是在议员辩论之后进行的。因此委员会在审议时,无权搁置法案,只能据议院辩论的意见进行修正。

三、论述题(共20分)

1、请说明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特点?

答:第一,集权和分权难以求得比较稳定的平衡,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普遍存在。西方国家存在着集权

体制分权、分权体制集权的趋势,权力过于集中的国家实行分权,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但无论是集权和分权,围绕民主和效能的关系始终难找到平衡点,中央和地方争权矛盾比较突出。

第二,中央集权化和地方分权化始终贯穿于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发展过程。现代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演变有两种不同倾向:一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由分权走向集权。二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由集权走向分权。因此,中央集权化和地方分权化是现代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的基本轨迹,它适应现代西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和福利经济的需要。

第三,西方国家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手段是法制和财政控制。法制原则是西方各国在协调中央和地方关系奉行的基本原则。西方国家中央和地方关系不仅都建立在明确而广泛的宪法和法律基础之上,而且都努力通过法律化、体制化、程序化的手段来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矛盾。这就使中央和地方关系能在法律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

四、材料分析题(30分)

1、根据材料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和优越性?

材料1: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更充分的落实。据近20年来历次县、乡直接选举的统计,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以上,参选率在90%左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的2987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归国华侨代表35名,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12名,台湾省代表13名。

材料2:目前,我国有近290万各级人大代表,他们都是兼职的、是人民中的一员,工作和生活在亿万人民群众之中,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要立法的法案都向社会全文发布,广泛征求吸收各界意见,“开门立法”已步入常态化。如2006年《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后,短短1个月就收到19万条意见;2008年《食品安全法(草案)》发布后,人们通过网络、报刊、来信等不同方式提出11327件意见;对《社会保险法(草案)》,各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高达70501件。

材料3:无论是战胜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或者沉着应对困扰世界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所表现出的快速决策与高效执行的能力,都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评价。美国《纽约时报》把2008年中国抗震救灾与2005年美国政府在卡特里娜飓风的救灾做过比较,认为中国政府处理自然灾害的表现,充分显示了中国体制的优越性和政府的能力。

答:第一,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议行合一”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它在中国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能居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上,也不能和它相平列,其他国家机关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其领导和监督。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是这种代表的广泛性,使得各地区、各阶层、各民族、各方面的群众都能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来,参与到管理

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上来。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切实体现人民的意志,充分反映人民的呼声,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权益,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的,他们的根本目标相同,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

第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动员、组织人民方面所显示的无与伦比的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体制强大优势的生动体现。

第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义体制的巩固和国家的团结、稳定与统一。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有利于社会主义体制的巩固,有利于各民族的大团结和整个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试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惟一立法机关,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拥有立法权,立法权为人民代表大会所独享,是其最重要的权力,任何其他机构都无权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和法规。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代议民主机关,中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反映人民意愿和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议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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