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及工作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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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伤门诊制度及相关知识

犬伤门诊制度及相关知识

一、值班制度1.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

二、工作人员职责1.值班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严格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实施伤口处理、狂犬疫苗及狂犬免疫球蛋白的注射工作。

2.负责所有狂犬病暴露者的接诊工作,做好伤者的暴露级别判断和接种前知情同意告知。

3.认真规范书写医疗文书,规范填写犬伤患者信息和疫苗接种等记录,按月统计上报工作情况。

4.礼貌待人,耐心解答患者询问,做好狂犬病暴露者的宣传教育工作。

5.及时报告严重犬伤患者、一犬伤多人、疑似狂犬病等情况。

6.负责疫苗的领用和保管,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和冷链测温记录7.查实信息,保证接种安全。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检查电源、关闭门窗。

三、疫苗登记制度1.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本。

2.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进行登记(温度、湿度),每日二次。

四、院感管理制度1.接种室,诊疗室保持整齐,器械药品位置固定。

2.接种严格无菌操作。

3.落实一次性注射器毁形消毒,并记录。

4.严格执行消毒,门诊室,接种室内每天空气,物表消毒,定期消毒器械、辅料,病做好消毒记录。

一、犬伤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流动水洗手。

二、保持登记侯诊区、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周用酒精擦拭1次。

留观区和候诊区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桌面、座椅、地面等,含氯消毒剂每天更换。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 X 5cm,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犬伤门诊工作制度

犬伤门诊工作制度

犬伤门诊工作制度
为认真做好犬伤门诊及狂犬病监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效阻止狂犬病的发生,特制定犬伤门诊工作制度如下:
一、犬伤门诊是预防狂犬病的第一线,对于早期犬伤暴露人员及时的消毒和注射狂犬疫苗是控制狂犬病毒扩散的关键作用,是做好防治狂犬病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医院应设立专用犬伤门诊诊断室、疫苗注射室,有犬伤门诊兼职医生负责对门诊犬伤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实行犬伤门诊首诊医生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主要负责犬伤病人登记、伤口消毒、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的注射等相关工作和24小时犬伤病人的诊治工作。

四、犬伤门诊应配备有抢救、消毒、杀菌药品和外科常用医疗器械。

当值医生应当注意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周围环境卫生。

五、凡就诊的犬伤病人一律要填写犬伤门诊登记表、狂犬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填写时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便于查找和统计。

发现狂犬病例要按规定上报疫情,要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疾控中心。

六、伤口处置规范规定: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后,伤口未愈合应按以下步骤进行伤口处理,用20%的肥皂水反复彻底冲洗,再用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搽伤口。

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伤口,并尽快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

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

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狂犬病处置门诊工作,提高治疗效率,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二、门诊办理1. 患者就诊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狂犬疫苗接种记录。

2. 门诊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3. 患者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12345678。

4. 患者到达门诊后,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

5. 门诊收费标准为狂犬病疫苗接种费用加挂号费用。

三、疫苗接种1. 所有接种狂犬疫苗的患者必须经过医生诊断,并遵从医嘱。

2. 疫苗接种分为初次接种和加强免疫两种方式,具体接种方案由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制定。

3. 接种时需确保接种部位清洁,医生应严格按照接种程序操作。

4. 接种后应观察患者30分钟,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四、突发事件处理1. 遇到急性过敏反应或其他急性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接种并给予及时处置。

2. 如患者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转诊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五、卫生环境1. 门诊室每日开展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卫生。

2. 工作人员每日按时洗手,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3. 患者接种后,医疗废弃物需及时分类处理。

六、工作安全1. 工作人员需接受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工作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3. 工作人员需遵守门诊纪律,严禁私自接种疫苗或泄露患者信息。

七、监督检查1. 门诊工作定期接受相关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2. 患者对门诊服务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可向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反馈。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由门诊主任负责解释并执行,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患者。

以上为狂犬病处置门诊规章制度,敬请遵守。

狂犬病门诊制度

狂犬病门诊制度

狂犬病门诊制度关键信息项:1、门诊工作时间2、医护人员资质要求3、门诊设施与设备配备4、患者就诊流程5、诊断与治疗规范6、疫苗与药品管理7、医疗废弃物处理8、消毒与隔离措施9、患者信息管理与隐私保护10、门诊质量控制与评估11 门诊工作时间111 狂犬病门诊应保证每天有固定的开放时间,以满足患者的就诊需求。

112 工作时间应明确公示,包括工作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具体安排。

11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

12 医护人员资质要求121 门诊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资质和专业知识,经过狂犬病防治的专门培训。

122 医生应熟悉狂犬病的临床表现、诊断方法、治疗原则和预防措施。

123 护士应熟练掌握狂犬疫苗的接种技术和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13 门诊设施与设备配备131 门诊应设有专门的诊室、接种室和观察室,布局合理,环境清洁。

132 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急救设备、消毒设备、冷链设备等。

133 保证疫苗和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冷链系统完善,温度记录齐全。

14 患者就诊流程141 患者到达门诊后,应先进行挂号登记,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受伤情况。

142 医生进行问诊和体格检查,评估暴露风险。

143 根据暴露情况,确定治疗方案,包括伤口处理、疫苗接种和必要时的免疫球蛋白注射。

144 护士按照规范进行疫苗接种,并告知患者接种后的注意事项。

145 患者在观察室观察一段时间,无异常后方可离开。

15 诊断与治疗规范151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暴露史、伤口情况和临床表现,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

152 治疗方案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狂犬病防治指南,确保科学合理。

153 对于伤口处理,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缝合。

154 疫苗接种应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确保接种剂量和间隔时间准确无误。

16 疫苗与药品管理161 门诊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质量。

162 建立健全的疫苗和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登记、冷链管理、有效期管理等。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1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一)一、值班制度1、中心犬伤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值班咨询电话通畅。

2、急诊值班根据中心安排实行轮值,值班人员出差或下乡时,做好自行调班、交班工作。

3、周六、周日犬伤门诊值班由综合科负责。

4、法定节假日犬伤门诊值班由中心统一安排。

二、医生工作制度1、当班医生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按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开展患者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工作。

2、规范书写医疗文书,详细填写犬伤患者信息和疫苗接种记录。

3、坚守岗位、体贴病员、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

4、熟练操作电脑,准确录入信息资料,并做好接种前知情同意和告知工作。

5、接种前落实“三查七对”制度,规范操作,保证接种安全。

6.在诊疗处置过程中发现“一犬伤多人”情况及时汇报,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向疾控科进行报告。

7、开展疑似异常反应(AEFI)报告,及时进行调查和填写报告卡。

三、疫苗管理制度1、建立疫苗领用出入库登记本,当班医生每日清点核对,如实填写疫苗消耗库存登记,发现账苗不符,要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做好疫苗保管工作,如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疫苗或贵重物品遗失者,参照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处置。

2、疫苗的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冷链要求进行,当班医生每日上午、下午两次记录冰箱温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狂犬疫苗原则上应在本单位接种,如患者要求带回接种,须将疫苗冷藏,并告知注意事项,由患者签字后方可。

4、结余疫苗每季度一次上交药库,严禁个人挪用疫苗。

四、院感管理制度1、接种室、诊疗室保持清洁整齐,器械物品放置于固定位置;急救药品放置于显要位置,标识明显,定时查看药品效期。

2、疫苗接种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落实一次性注射用品的毁形消毒、医疗废弃物集中回收,做好相关记录。

4、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门诊室、接种室内每天进行空气、物表消毒,器械、敷料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

狂犬病处置规范化门诊设置标准及工作要求

狂犬病处置规范化门诊设置标准及工作要求
狂犬病预防处置规范化门诊设置标准 与工作要求基本内容
➢求 ➢ 门诊工作职责 ➢ 门诊运行与管理要求
(一)门诊设置的基本原则
➢ 资质要求
具备《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资质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预防接种单位资质 经过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
预防接种设施与器材
紫外消毒灯、操作台、操作椅(凳)、冷藏包、体重称、截针器、以 及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及疫苗注射所必备器材等。
(二)门诊设置的基本要求(2)
➢ 设备配备
冷链设备
冷藏、保温设备齐全,配置冰箱,用于储存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或狂 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冰箱冷冻室及冷藏室分别配备测温计。接种台配 备存放疫苗的1台小冰箱或冷藏包,以便随时取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辖区申报或开诊的 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组织专家验收,(验 收资料齐全)
2、颁发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资质证书 3、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4、原则上每三年验收、发证一次 5、定期开展督导 6、建立接种信息报告制度
➢ 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和报告
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人员须掌握常见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技能、技巧,并按免 疫规划异常反应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五)门诊运行与管理要求(5)
➢ 资料管理
1、生物制品出入库登记账册、测温记录本,知情同意书、门诊登记 表、疫苗批签发证明及各种报表等要记录完整。 2、门诊各种相关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分类建档。 3、接种登记表等患者接种相关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一般要求保存 15年以上。
➢ 门诊设置
按照“合理设点,科学布局,适应群众需要”原则,设置和创建狂犬病 预防处置规范化门诊。狂犬病预防处置规范化门诊应保证24小时开诊。
(二)门诊设置的基本要求(1)

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2023年版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为加强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进展,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为I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暴露。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为Ⅲ级暴露。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判定暴露等级后,及时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在获得知情同意后(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各省份也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医务人员对伤口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Ⅱ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Ⅱ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Ⅲ级暴露者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二章伤口处置第七条伤口处置包括彻底冲洗和规范清创处置。

伤口处置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置。

冲洗或者清创时如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

较深伤口冲洗时,可用注射器或者专用冲洗设备对伤口内部进行灌注冲洗,做到全面彻底。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服务实施-重庆狂犬抗体检测机构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服务实施-重庆狂犬抗体检测机构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服务实施一、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服务实施(一)狂犬病门诊配置对于需要进行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对象建议前往获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并向大众公布的、具备疫苗接种资质的接种点接受暴露预防处置。

建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悬挂专用标志,消毒设备需齐全,尽量设置注射室、处置室、候诊区、观察区等区域,并配备冰箱、伤口冲洗设备、抢救药品和体检设备等。

门诊工作人员建议配备具有一定外伤处置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并在上岗前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认证。

(二)狂犬病门诊管理制度1、卫生宣传制度:建议暴露处置门诊内悬挂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图画,张贴或悬挂狂犬病免疫接种程序等相关信息。

2、登记报告制度:建议暴露处置门诊应建立预防接种卡和登记簿,做好门诊登记,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知情同意制度:建议门诊医生应向暴露者介绍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流程,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

无论暴露者是否接受注射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均须暴露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

(三)狂犬病生物制品建议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的记录,包括通用名称、生产企业、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分发)单位、数量、价格、(购销、分发)日期、产品包装以及外观质量、储存温度、运输条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编号或者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应储存于2-8℃专用冰箱内,建议上、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发现设备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疫苗质量;疫苗带出时应置冷藏包装内。

在领取和使用过程中,建议做好疫苗领用登记记录,每次门诊日接种工作结束,对疫苗的数量进行核点。

(四)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建议各级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做好狂犬病疫苗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事件应及时启动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工作,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处置等工作。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承担本责任区域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接受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技术指导。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疫苗和被动兔疫制剂的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做好疫苗被动兔疫制剂和注射器的购进、分发和供应登记,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注射器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质量。

三、犬伤门诊医护人员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要求,详细登记就诊者被犬等动物致伤情况、伤口处理过程及接种疫苗情况和致伤动物状况等情况,对犬伤暴露人员进行规范处置。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向就诊者及家属进行狂犬病防治科普宣传,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详细填写“狂犬病疫苗和(或)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使用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留底三年存档。

五、认真开展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处置、资料上报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

六、按规定做好犬伤门诊暴露处置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整理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整理
• 被动免疫制剂严格按照体重计算使用剂量。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20IU/公斤体重; 抗狂犬病血清按40IU/公斤体重
– 按计算剂量将被动免疫制剂全部浸润注射到伤 口周围
• 计算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全部伤口,可用生理盐水将 被动免疫制剂适当稀释到足够体积再进行浸润注射
• 尚有剩余被动免疫制剂时,应将其注射到远离疫苗注 射部位得肌肉 (同侧背部,大腿外侧)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狂 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合理布局。
• 对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得要求
– 具备必要得伤口冲洗、冷链等设备和应急抢救 药品
– 建立健全相应得管理制度 (冷链管理、知情同 意书、接种登记、不良反应登记报告等)。
第十四条 狂犬病初次暴露后处置
– 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无禁忌症 • 少数人轻微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 • 极个别人反应较重,及时就诊 • 严重不良反应 ,更换另一种疫苗继续原 有程序 。
第十五条 狂犬病初次暴露后处置
– 冻干狂犬病疫苗稀释液应严格按照说明 书要求使用
第十六~十七条 狂犬病初次暴露后处置
1前驱期 2兴奋期 3麻痹期
持续1-3天。表现为 1)高度兴奋,突出为极度得恐怖表情,恐 水,怕风。
其中恐水为本病得特征表现 2)交感神经亢进得表现 如流延、 大 汗等。 3)多清楚神志,可有精神症状如幻觉等。
典型得临床表现 :分3期
1前驱期:
2兴奋期
相当短暂,持续6-8个h。
3麻痹期
1)肌肉停止痉挛 2)由安静进入昏迷
• 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 可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内注射。禁止臀部注射。
如不能确定暴露得狂犬病宿主动物得健康状况, 对已暴露数月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应当 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疫苗。

狂犬病处置门诊制度

狂犬病处置门诊制度
加强质量监督与检查:定期对门诊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强化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 育或处罚
监督机制与考核办法
监督机制:定期对门诊进行巡查,确保规范操作 考核办法:对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改进服务质量
门诊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 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消毒与清洁:定期对门诊环境进 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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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安全防护:限制患者活动范 围,避免与他人接触
医疗废物处理:按照规定分类处 理医疗废物,防止交叉感染
卫生管理制度与要求

门诊人员配置与资质要求
人员数量与专业背景
狂犬病处置门诊 人员数量:根据 门诊规模和需求 确定
专业背景:具备 医学、兽医学等 相关背景
资质要求:具备 执业医师资格或 其他相关资质
培训与考核:定 期进行专业培训 和考核,确保人 员具备处置狂犬 病的能力
资质要求与培训计划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经过狂犬病防治专业培训 熟悉狂犬病处置规范和流程 具备相应的临床经验和技能
设立目的与意义
预防狂犬病传播:狂犬病处置门 诊是预防狂犬病传播的重要一环, 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狂犬病患者, 有效控制狂犬病的传播。
保障公众健康:狂犬病是一种致 命的传染病,通过设立狂犬病处 置门诊,可以及时发现和治疗狂 犬病患者,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 全。

狂犬病门诊管理制度:重庆狂犬抗体检测指南

狂犬病门诊管理制度:重庆狂犬抗体检测指南

狂犬病门诊管理制度一、狂犬病门诊管理制度1、卫生宣传制度:建议暴露处置门诊内悬挂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图画,张贴或悬挂狂犬病免疫接种程序等相关信息。

2、登记报告制度:建议暴露处置门诊应建立预防接种卡和登记簿,做好门诊登记,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知情同意制度:建议门诊医生应向暴露者介绍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流程,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以及其他的注意事项。

无论暴露者是否接受注射疫苗和/或被动免疫制剂,均须暴露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

二、多家企业先后布局狂犬病疫苗的研发与生产基于产量、研发进展、价格等多重因素,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与人二倍体狂犬疫苗分别具有差异化优势,将推动其未来在狂犬疫苗市场的市占率不断提升。

随着居民健康意识和支付能力的持续提升,上述两种研究路线将成为下一代狂犬疫苗的主流方向。

为降低外源病毒带来的疫苗安全风险,无血清培养基是继天然培养基、有血清合成培养基之后研制的一类既能满足细胞在体外较长时间生长繁殖又无需添加血清避免外源物质污染的合成培养基,是目前及未来生物工程领域的一大趋势。

采用无血清培养技术可适当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目的产物表达并简化分离纯化步骤,避免外源病毒污染。

目前,我国我国狂犬病疫苗在研企业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企业共有4家,正开展III期临床试验的企业共有14家,正开展I期临床试验的企业共有2家。

其中,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斯特疫苗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仅有的三家针对无血清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率先推进至三期临床试验的企业。

三、中国狂犬病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及发病率与死亡率得益于狂犬疫苗的推广,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发病人数从2010年2048人下降至2020年的202人,截至2021年1-5月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为70人;死亡人数从2010年2014人下降至2020年188人,截至2021年1-5月我国狂犬病死亡人数为66人。

狂犬处置门诊管理制度

狂犬处置门诊管理制度

狂犬处置门诊管理制度一、门诊管理机构设置1.每个县(市)应设立狂犬病门诊,门诊应设立专门的接种窗口。

2.门诊的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狂犬病专家、护士等,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理狂犬病疑似病例。

3.门诊应当设立完善的配套设施,包括接种疫苗的冰箱、注射器等医疗用具,确保门诊的正常运作。

二、门诊接诊流程1.患者到达门诊后,首先应在接种窗口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犬只咬伤情况等资料。

2.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初步筛查,确认是否有狂犬病咬伤风险。

3.如患者出现疑似狂犬病症状,应立即隔离,并通知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处理。

4.对于无狂犬病风险的患者,应及时安排接种狂犬病疫苗,按照规定的接种程序进行注射。

5.医护人员应对接种疫苗的患者进行详细的告知,包括接种程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能够正确使用疫苗。

三、门诊管理制度1.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狂犬病知识培训,提高对狂犬病诊疗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2.门诊应建立狂犬病病例上报制度,确保对狂犬病病例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3.门诊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设施和设备,确保门诊的正常运作。

4.门诊应建立健全的疫苗库存管理制度,确保有足够的疫苗供应,以应对突发疫情。

5.门诊应建立完善的疫苗接种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患者接种疫苗的情况得到准确记录和报告。

狂犬处置门诊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防控狂犬病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门诊管理机构、规范的接诊流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狂犬病的威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我们必须不断完善门诊管理制度,提高狂犬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犬伤门诊工作方案【精品文档】

犬伤门诊工作方案【精品文档】

犬伤门诊工作方案篇一:犬伤医学处理门诊工作制度犬伤医学处理门诊工作制度一、按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设置,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承担本地区犬伤暴露处置工作,接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指导。

二、门诊医务人员应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三、规范书写《海门市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病历》,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伤口处理及生物制品接种。

四、建立知情同意制度,知情同意书一式二份,受种者和接种单位各持一份,保存三年。

五、接种疫苗和被动制剂后,应认真做好《门诊记录》,项目齐全。

发现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按要求及时报告处理。

六、配备专用冷链设施,保证生物制品在运输贮存过程的冷藏需要,并加强疫苗及被动免疫制剂管理,严格按照生物制品及冷链设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七、执行医院消毒隔离有关规定,规范个人防护,严格无菌操作。

每天对门诊空气、地面、接种台及相关器械进行消毒,规范处理医疗废弃物。

做好消毒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相关记录。

八、处置过程中的医疗文书和登记记录及时归档,保存三年。

每月及时完成监测数据汇总并上报相关报表。

海门市刘浩镇卫生院篇二:犬伤门诊工作程序_图文某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程序文件主题:犬伤门诊工作程序文件文件编号:MZ 版本/修改状态:A/2 文件页次:第 1 页共 4 页1.目的:通过接种狂犬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使狂犬病暴露者产生主动或被动免疫力,杜绝狂犬病的发生。

2.范围:狂犬病暴露者:凡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如狗,猫,蝙蝠等哺乳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者. 3.职责:3.1 科长负责犬伤门诊的管理工作。

3.2 门诊医生负责接待、登记、确定预防治疗方案和书写门诊病历。

3.3 注射室护士负责处理伤口和注射狂犬疫苗及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3.4 药房药剂人员负责保管和分发狂犬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3.5 检验科负责检验抗-RV。

最新: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最新: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最新: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为加强和规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研制进展,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暴露等级判定和处置原则第一条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

第二条根据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饲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舐为I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明显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II级暴露。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舐,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被唾液或者组织污染,或者直接接触蝙蝠为In级暴露。

第三条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判定暴露等级后,及时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在获得知情同意后(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各省份也可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医务人员对伤口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第四条判定为I级暴露者,清洗暴露部位,无需进行医学处置。

第五条判定为∏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确认为∏级暴露且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级暴露者其伤口位于头面部且不能确定致伤动物健康状况时,按照∏I级暴露者处置。

第六条判定为In级暴露者,应处置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和接种狂犬病疫苗。

第二章伤口处置第七条伤口处置包括彻底冲洗和规范清创处置。

伤口处置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置。

冲洗或者清创时如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前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约15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

较深伤口冲洗时,可用注射器或者专用冲洗设备对伤口内部进行灌注冲洗,做到全面彻底。

狂犬暴露处置门诊规章制度

狂犬暴露处置门诊规章制度

狂犬暴露处置门诊规章制度一、门诊位置与环境1、狂犬暴露处置门诊应设在医院感染控制科、预防保健科等部门,并应有独立的诊室、候诊区和医护办公区。

2、门诊诊室内应配备充足医疗器械和药品,如狂犬疫苗、抗病毒药物、抗狂犬血清等。

3、门诊候诊区应保持清洁、整洁,并设置丰富的宣教资料,给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

4、门诊应定期进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门诊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手部卫生。

二、门诊人员配置1、狂犬暴露处置门诊应配备专职医师、护士和行政人员,准确诊断、疫苗接种、药物使用等。

2、医师应具备相关的感染病学、预防医学知识,能够准确判断暴露患者的暴露程度,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

3、护士应具备扎针、输液等基本医疗技能,协助医师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

4、行政人员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患者的登记、预约、医疗费用的结算等。

三、门诊服务流程1、对于暴露者,应首先进行暴露等级的评估,根据暴露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狂犬疫苗接种、抗病毒药物使用、伤口护理等。

2、根据暴露者的个人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包括接种疫苗的时间和剂量、用药的剂量和疗程等。

3、对于疫苗接种后出现的不良反应或合并症,应及时处理,避免病情加重。

4、在治疗过程中,门诊医护人员应密切关注暴露者的病情变化,并定期复诊,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门诊宣教与预防1、门诊应提供有关狂犬病的知识宣教,包括狂犬病的病因、传播途径、防控措施等。

2、门诊应定期开展狂犬病防控知识的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狂犬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门诊应建立健全的疫苗接种档案管理系统,对每一个暴露者建立档案,并进行追踪管理。

4、门诊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狂犬病防控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五、门诊安全管理1、门诊应建立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2、门诊应定期进行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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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制度54*91
一、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承担本辖区内的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

二、根据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的需要,制定狂犬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疫苗记录。

三、严格遵守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狂犬病暴露者按照暴露情况依照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进行规范处理,同时告知暴露者或其监护人暴露级别及处理意见(包括所需接种疫苗、免疫球蛋白(血清)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详细填写“狂犬病预防知情告知书”,留底存档。

五、认真开展与狂犬病暴露处置相关的宣传、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预防接种反应报告处理等工作,并依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作好记录;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资料的档案化管理。

六、收集所有门诊资料,并及时统计上报。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职责
54*91
一、及时、规范的按照处理原则做好伤口的处理。

二、向咬伤者或家属做好相关知识宣传,说明常见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告知书。

三、严格按程序注射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认真填写“狂犬病疫苗接种卡”,向被接种者预约每次接种的时间,每针次接种后都要记录疫苗批号,接种者要签字。

四、认真做好接种后观察,及时处理出现的接种反应。

五、每日要对伤口处理区,疫苗接种区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做好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常规冷藏保存,每日测温2次,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七、认真做好咬伤者暴露程序、伤口处理、疫苗(免疫球蛋白)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情况的登记及时填报“山东省狂犬病预防接种情况汇总表”和“狂犬病预防注射情况月报表”。

方可离开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动物咬伤分级及处理原则0.6*0.4 【暴露分级】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为I级。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为Ⅱ级。

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为Ⅲ级。

【免疫程序】暴露后免疫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以下类推)、7天、14天、28天各注射本疫苗1剂,共5针,儿童用量相同。

新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为“2-1-1”,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疫苗接种者提供了一种更简便、经济的接种程序,只需到接种门诊3次,分别在当天接种2剂,第7天和第21天各接种1剂,就能有效预防狂犬病,接种周期缩短了7天,且产生抗体迅速,对就诊时间比较晚、严重咬伤者更加适用,目前“2-1-1”已在我省全面推行。

【接种方法】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内注射。

禁止臀部注射。

【禁忌】1、由于狂犬病是致死性疾病,暴露后程序接种疫苗无任何禁忌症。

2、暴露前程序接种时遇发热、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或对抗生素、生物制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哺乳期、妊娠期妇女建议推迟注射本疫苗。

严重不良反应者,可做对症治疗。

【不良反应】注射后有轻微局部及全身反应,可自行缓解,偶有皮疹。

若有速发型过敏反应、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较严
【注意事项】1、疫苗有异物或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2、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

3、禁止臀部注射。

4、严禁冻结。

桃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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