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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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新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一、合同双方。

甲方:(这里写甲方的具体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乙方:(同样写上乙方的具体信息)咱们甲乙双方就像两个小伙伴,要一起在这个建造的大项目里合作啦。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具体的工程名称]这个工程名称就像是这个项目的小绰号,咱们可都得记好它呢。

2. 工程地点:[详细的工程地点]这地方就是咱们施展建造魔法的地方啦。

3. 工程内容:(详细描述建造的内容,比如是盖房子就说清楚盖几层、什么结构、有哪些特殊的设计要求等)这工程内容就像是一份超级详细的菜谱,咱们得按照这个来做菜,也就是建造。

三、合同工期。

1. 开工日期:[具体日期]这就像是咱们出发的号角声响起的时候,从这一天起,咱们就要热热闹闹地开始干活啦。

2. 竣工日期:[具体日期]这个日期就像咱们要跑到的终点线,得朝着这个目标使劲儿呢。

如果因为一些不可抗的因素,比如说老天爷突然下了一场特别大的雨,或者是突然有一些政策上的变化,导致工期要变,那咱们可得好好商量商量。

这就像咱们两个小伙伴在外面玩,突然遇到了点小意外,得一起想办法解决。

四、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标准:[具体的质量标准,比如符合国家某某建筑标准之类的]这质量标准就是咱们的底线,就像咱们做蛋糕,得保证这个蛋糕做出来是能吃的,而且还得好吃。

如果工程质量不达标,那就像做出来一个歪歪扭扭还不好吃的蛋糕,这可不行哦。

2. 乙方必须按照这个质量标准来施工,要是发现有什么问题,甲方可是有权利要求乙方改正的。

这就像你在画画,要是画错了一笔,旁边看你画画的小伙伴肯定会提醒你呀。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具体的金额]这可是咱们这个大工程的“钱袋子”大小呢。

这个钱数可是经过咱们双方好好商量出来的,要让大家都觉得公平合理。

2. 支付方式:- 预付款:甲方会在[具体日期]给乙方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这就像是给乙方的一个小鼓励,让乙方可以先去准备材料、召集工人。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年份
项目
2003
2004
2005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 1600000 4665600 6480000 本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 4800000 1814400 本 已结算工程价款 实际收到价款 -
1440000 3840000 1920000 1200000 2800000 3200000
该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所发生的 经济业务,及时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 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 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工程完 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年的合同收人和费用, 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与合同有关的会计信息。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四)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合同收人与合同费用确认的总原则。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 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人和费用。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 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建 造合同,判断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前提条件 也不同。
• (1)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必须 同时满足四个条件。这四个条件是:①合同总 收人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人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 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 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必须同 时满足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是:①与合同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够流人企业。②实际发生 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
(二)成本加成合同的定义有了变化
• 旧准则:“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 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 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 价款的建造合同。” • 新准则第三条:“成本加成合同,是指 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 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 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1.引言建设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领域,建造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文件,对于建设企业的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企业会计准则下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及处理方法。

2.建造合同的确定建造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用于规定建筑工程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的确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该合同具有明确的商业机会;(2) 可以可靠地衡量合同收入;(3) 可以可靠地衡量合同成本;(4) 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建造合同的核算方法(1) 合同收入的核算合同收入是指根据合同确定的商品或服务的交付给客户时,企业有权收取的金钱或货物的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同收入应根据以下条件确认:- 可以可靠地衡量合同收入;- 可以可靠地衡量合同执行的进度。

合同收入的确认方法通常有两种:百分完工法和合同完工法。

百分完工法是根据合同执行的进度来确认收入,合同完工法是在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确认全部收入。

(2) 合同成本的核算合同成本是指合同执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合同的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同成本根据以下条件确认:- 可以可靠地衡量合同成本;- 可以可靠地衡量合同执行的进度。

合同成本的核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

直接成本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合同执行的成本,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租赁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无法直接归属于合同执行的成本,包括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

4.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1) 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合同收入确认后,应按照收入确认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百分完工法下,每一期确认合同收入时应计入收入,录入“应收账款”科目。

在合同完工法下,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确认全部收入。

(2) 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合同成本发生后,应按照确认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百分完工法下,每一期确认合同成本时应计入成本,录入“原材料”、“人工费用”、“租赁费用”等科目。

在合同完工法下,合同执行完毕后一次确认全部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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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1
2 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合同或一组合同的实质。

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15号”)是我国财会领域的一项重要准则,主要涉及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

该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以下将对准则15号进行详细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和应用。

首先,准则15号明确了建造合同的定义和界定。

根据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企业与业主之间约定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向业主交付已经建造或正在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等固定资产的合同。

准则进一步明确了建造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价格、时间进度、质量标准等。

其次,准则15号规定了建造合同各个阶段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建造合同的特点,准则明确规定了建造合同的履约与兑付、工程结算及重大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中,履约与兑付阶段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履约进度和货币流入流出情况,确认收入并计提相关成本;工程结算阶段主要是根据实际工程完成情况,确认收入和成本,结转业务利润或亏损;重大变更阶段主要是根据变更内容和合同约定,调整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再次,准则15号对建造合同中的风险和损益分配进行了明确规定。

依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建造合同中所承担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准则要求企业根据风险的不同,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准备金的计提。

在建造合同中涉及到的损益分配方面,准则强调了在合同价款中确认风险相关收入或费用,并明确了利润计算和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

最后,准则15号还对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报告进行了规定。

企业应按照准则的要求,编制建造合同履约和工程结算的会计基础和报表。

其中,履约阶段的会计基础主要是现金基础或权责发生基础;工程结算阶段的会计基础主要是权责发生基础或完工百分比法。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有关会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披露要求,以满足相关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规范,不仅对建造合同的定义、阶段性处理、风险和损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还对相关的会计报告和披露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即建造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合同类型之一,其中订购方、销售方和施工方三方共同达成了一份有关工程建设和完成项目的合同。

这类合同通常设定了前期投资、施工成本、保险费用等具体内容,以及针对质量、生产工期、交货方式、付款条款等相关方面的条款。

建筑合同是由订购方、销售方(即施工方)和施工方三方订立的,由一方提出拟定项目,另一方签署合同并支付施工费用的。

订购方对项目负责,并根据合同规定,支付施工费用,实行相关质量监督等。

销售方(施工方)对施工项目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并提供保修服务项目。

建筑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施工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条件、施工费用及付款方式、施工工期和质量要求、信息补充及变更权,质保期限及维修及索赔等。

建筑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签订,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产生效力,双方均有义务遵守合同规定。

合同应具有明确的条款,明确双方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事项应该被有效地预防和解决。

建筑合同正确使用有助于管理建设项目,满足双方的利益,有效提高质量、及时完成,并在合同期限内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但是,建筑合同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建筑合同签订不当,可能造成双方纠纷,无法解决,甚至可能损害双方的利益。

因此,在签订建筑合同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谨慎发布和执行合同内容,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总之,建筑合同是参与方实现共同目标,建设项目管理更加有效,提高竣工质量的重要合同,签署该合同应当根据双方的利益和需求等情况进行讨论;同时,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参与方也应当慎重考虑,妥善确认和签署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财务管理准则,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报告和分析工作,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建造合同是指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就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交付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首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签订建造合同时,承包商应当根据合同的条款和建筑工程实施方案,对收益的确认和成本的确认进行合理估计。

对于长期工程,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程进展和发生的费用,运用工程百分比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等方法进行收入和费用的确认。

同时,企业还应当对预计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计提。

其次,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款的核算处理。

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的约定,及时收取和确认进度款,并将其与建筑工程的实际工作进展相结合,确定收入的确认时间和金额,并记录在相应的会计科目中。

再次,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了对建造合同一次性结算的处理。

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施工进度,将工程款项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款等不同的支付阶段进行结算,并及时确认相关收入。

同时,企业在一次性结算之后,还应当对工程的质量担保金进行有关减值损失的计提。

最后,企业会计准则还对建造合同的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的约定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将其纳入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确认,并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和预计的损失情况,进行相应的计提或减值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对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合理确认收入和费用,并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财务信息。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质量,而且能够为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因此,企业在进行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信息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指中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主要涉及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

以下是该准则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该准则适用于承包商或者业主根据建造合同约定,进行建筑工程、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相似项目的建造、改造或者拆除工程等建造活动。

2. 合同分类:根据风险、收益和控制的转移情况,建造合同分为两种类型:确定性的建造合同和集体决策合同。

确定性的建造合同指合同中承包商对于工程内的风险和收益负全部责任的合同,集体决策合同指业主与承包商共同承担工程风险和收益的合同。

3. 合同的确认: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商可以确认建造合同的存在:合同已经形成,合同各方对于相关权益具有明确的权力和义务,并且预计可收到合同金额。

业主应当确认与建造合同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收入等。

4. 合同计量:建造合同应根据合同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收入或成本计量方法。

确定性的建造合同可以采用百分比完成法、完成合同法等方法,集体决策合同可以采用权益法进行计量。

5. 合同收入: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合同收入可以通过百分比计量或者按照履约进度计量。

百分比计量是指根据完工进度确定已经完成的工作量,以此计算合同收入。

按照履约进度计量是指根据实际履约进展情况,按比例计算合同已经完成的收入。

6. 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直接合同成本和间接合同成本。

直接合同成本是指直接与合同相关的成本,包括人工、物料、设备等。

间接合同成本是指与合同相关的间接成本,如折旧、利息、管理费用等。

7. 合同变更:如果合同发生变更,承包商应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确定是否确认为合同的一部分,并调整合同的收入和成本。

一般情况下,合同金额的增减会影响合同收入的计量。

8. 合同履约担保:合同履约担保是指在建造合同中,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担保措施。

承包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风险情况确认合同履约担保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那么——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那么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准那么15号”〕是中国会计准那么委员会〔以下简称“准委会”〕于20__年12月发布的一项准那么,旨在标准企业在建造合同中的会计处理。

一、准那么适用范围准那么适用于签订建造合同的企业。

建造合同是指企业承诺为别人建造或改造固定资产,并按约定收取对价的合同。

二、建造合同确实认企业在签订建造合同时,应当确认合同是否符合准那么15号的定义和要求。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企业应当确认建造合同:〔一〕具有合同文件;〔二〕明确了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并具备履行的才能;〔三〕合同的对价金额可以可靠计量;〔四〕合同的履行触发了新的或修改了现有的资产和负债;〔五〕合同的履行期望能产生可计量的经济利益。

三、建造合同的计量基准在确认建造合同后,企业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规定的计量基准对合同的资产和负债进展计量。

1.计量基准一:按照收入计入法进展计量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可以按照收入计入法计量建造合同的资产和负债。

详细到建造合同的每个阶段,企业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工程本钱、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进度等信息来计量合同收入。

2.计量基准二: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进展计量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也可以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计量建造合同的资产和负债。

完成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与总工作量的比例来确定已经获得的收入和已发生的本钱。

四、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根据准那么15号,企业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展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1.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当企业可以可靠地测定建造合同的收入时,应当确认合同收入。

详细确实认方法可以采用“收入实现法”或“收入确认法”。

2.建造合同的本钱确认企业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的要求披露建造合同的本钱。

本钱包括直接本钱和间接本钱,以及工程准备费和利润。

3.建造合同的同业竞争在建造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假如企业与同业竞争对手存在差异,应当根据准那么15号的要求考虑这些因素对合同的会计处理产生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财政部于2024年4月发布的一项会计准则,为企业会计提供了关于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和解释。

新准则的发布旨在统一企业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新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定义和分类进行了明确,将建造合同定义为一个实体向另一个实体提供建造服务,并且具有如下特点:合同涉及为特定顾客设计、制造或建造资产;合同所涉及的资产是独立于企业自用资产的;合同的完成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

根据建造合同的性质和特点,新准则将建造合同分为两类:按工程实物计量收入和按完成程度计量收入。

按工程实物计量收入的建造合同是指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将与合同有关的实物交付给顾客,并根据实物的交付情况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在合同交付实物的日期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收入。

按完成程度计量收入的建造合同是指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不断地进行施工、加工,并在各个阶段下发票给顾客,根据合同完成的程度确认收入。

根据新准则,企业应当按照完成百分比法来计量收入,即根据已完成的工程进度占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来确认收入。

此外,企业还应当根据各个阶段下发票的情况,进行预收账款的确认和调整。

新准则还明确了企业应当如何处理建造合同中的风险和变更。

对于风险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中对风险的约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于变更处理,企业应当根据建造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进行会计处理,即在变更后的合同金额中确认收入,并根据变更后的合同金额调整预收账款。

新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准确确认和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使企业能够按照统一的方法和标准处理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事项。

这有益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避免了因为不同企业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不一致而引发的混乱。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是一项重要的规定,对于企业建造合同相关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根据《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要求以确定的价格、时间和质量要求,在业主在终止使用或出售为止的一段时间内,为业主建造或改进资产。

建造合同通常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和安装等过程。

根据《准则》的要求,企业在建造合同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和确认。

首先,按照实体方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

企业在建造合同中的收入是指由业主支付的与合同相关的款项。

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合同的完成程度来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的方法可以采用百分比完成度法、实际成本法或更好的估计法。

其次,按照实体方法核算建造合同的费用和成本。

企业在建造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成本包括材料、劳动力、设备和一切与合同有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

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根据合同的完成程度核算费用和成本。

核算的方法可以采用百分比完成度法、实际成本法或其他适用的方法。

此外,《准则》还规定了建造合同中的其他会计处理和确认原则。

例如,企业应根据合同中的风险和回报来确定合同的计量基础。

如果合同的结果是可预测的,并且企业可以合理计量合同的总体回报和风险,那么合同的计量基础应该是确定的。

如果合同的结果是不可预测的,或者企业不能合理计量合同的总体回报和风险,那么合同的计量基础应该是将费用与收入相匹配的方法。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定了企业在建造合同中的会计处理和确认原则。

根据该准则的规定,企业应按照实体方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照实体方法核算建造合同的费用和成本,并根据合同的风险和回报确定合同的计量基础。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企业在建造合同过程中的会计处理和确认符合规范,为建造合同的成功执行提供了合理的会计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202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部分,于2024年发布。

该准则主要针对企业在进行建造合同活动过程中的会计处理。

以下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及其指南和讲解进行详细解读。

新准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在建造合同活动中的会计处理,确保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该准则适用于企业在建造合同活动中涉及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建造合同进行评估和分类的准则。

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建造合同活动的定义和范围。

建造合同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的,以由企业按照约定的规格、时间和价格进行建造或改建房屋、道路、桥梁、船舶等工程项目的合同。

在会计处理方面,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建造合同活动的性质和实质,采用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具体而言,新准则规定了两种建造合同活动的会计处理方法:百分比回报法和完成百分比法。

百分比回报法适用于那些在建造合同期间或合同完成后具有确定的、可计量的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建造合同。

根据该方法,企业可以在建造合同活动期间预测和确认相应的收入和成本,并计算出相应的利润。

完成百分比法适用于那些在建造合同期间或合同完成后无法确定确切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建造合同。

根据该方法,企业将建造合同活动的完成程度作为计算收入和成本的基础,并预测和确认相应的利润。

除了会计处理方法外,新准则还包含了建造合同活动的一些其他会计处理事项,如合同价款的确认、变更和解决争议的会计处理等。

为了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和应用新准则,专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指南和讲解》。

该指南对新准则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并提供了实际案例来说明其应用。

同时,该指南还对新准则与其他相关准则的关系进行了说明,确保企业能够全面理解和正确处理与建造合同活动相关的会计事项。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的发布为企业在建造合同活动中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全文及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全文及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全文及解读)财会[2006]3 号颁布时间:2006-2-15 发文单位:财政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建造承包商,下同)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第四条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第五条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一)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二)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三)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第六条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一)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二)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第七条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一)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二)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三)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第三章合同收入第八条合同收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第九条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二)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有详细的规定。

建造合同是指一方(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项或多项建造工程,并向另一方(业主)收取工程款的合同。

根据准则,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收入的计量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方式确定的。

一般而言,收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计量:在建造过程中的百分比完工法和完工百分比交付法。

- 在建造过程中的百分比完工法:根据建造工程已完成的百分比计量收入。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确定建成工程的完成度、计算已完成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并根据已完成工程的比例计算收入。

- 完工百分比交付法:根据建造工程已完成并交付的百分比计量收入。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确定建造工程已完成和已交付的比例,并根据已完成和已交付的比例计算收入。

2. 计提融资成本:根据建造合同的特点,承包商在建造过程中可能需要垫付一定的融资成本(如借款利息)。

准则要求,承包商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成本,在相应期间内计提融资成本,并将其纳入成本和费用。

3. 处理变更和索赔:如果在建造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或业主提出索赔,准则要求,承包商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变更和索赔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变更和索赔的会计处理包括确定变更和索赔的成本和收入,以及相应的成本和费用的计提。

4. 处理坏账和担保:如果业主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或发生违约,承包商可能需要处理坏账损失和担保责任。

准则要求,承包商应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坏账损失,并将担保责任纳入负债。

总之,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可比性。

承包商应按照准则的要求,合理、准确地处理建造合同的会计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 客户建造一艘船舶,双方商定以建造该艘船舶的实际成本 为基础,合同总价款以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5%计取。 该项合同即是成本加成合同。
再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 为客户建造一座厂房,合同规定以建造该厂房的实际成本 为基础,另加500万元计取工程价款。该项合同也为成本 加成合同。
(二)建造合同成本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
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 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 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 接费用包括四项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 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指可直接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即计入“工程 施工——合同成本”科目)。
(1)将发生的成本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将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 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差额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3)工程款结算,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 “工程结算”;
(4)完工之后,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 程结算”科目对冲。
二、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 (一)建造合同收入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 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两部分。
1.合同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 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 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 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 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 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 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

【财会审计论文】《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财会审计论文】《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讲解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进行配比,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和个会计年度,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般来说,持有待售存货的收入是在卖方将该项目所有权上的重大风险和报酬转让给买方时予以确认。

这类销售通常是在存货被购买或生产后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相对建造工程而言,单项金额往往不是很大。

相反,建造合同中在建工程的金额一般比较重大,且需较长的时间来完成工程。

为此,在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时,必须考虑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

有关建造合同的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作了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业务日趋复杂以及报表使用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高,现行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已暴露出存在的局限性。

为此有必要加以改进。

相对于现行做法,建造合同准则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了较大改革。

二、关于建造合同的类型建造合同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种是成本加成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的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从而确定工程价款款的建造合同。

这两类合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所包含风险的承担者不同。

固定造价合同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而成本加成合同的风险则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在实际工作中,现行会计制度没有对建造合同作按上述分类标准进行的分类。

从合同价款的确定上看,有几种不同的方式:(1)施工图预算造价方式。

即企业按施工图纸所提供的资料和计算出的工作量,依据预算定额和单位造价以及有关文件所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造价;(2)对某些军需品(如船舰)采用按实际成本加一定比例利润确定造价的方式;(3)投标造价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及其指南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是中国财政部制定的一项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企业在建造合同方面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本文将简要介绍这项会计准则,并结合指南和讲解进行解读。

准则第一章重点强调了建造合同的定义和识别标准。

根据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合同条款,包括工期、款项、质量等相关内容。

此外,企业还需要根据建造合同的履行进展,对应确认收入和费用。

准则的第二章则详细解释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方法和核算原则。

准则第三章对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的分类进行了详细的指导。

根据准则的规定,收入可以分为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实际成本法两种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以建造工程完工比例来确认收入,而完工实际成本法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来确认收入。

成本方面则根据合同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直接成本法和部分分摊法进行核算。

准则的第四章规定了建造合同中其他重要问题的处理方法。

如保修期的处理、合同超常损益的核算等。

准则第五章则详细解释了建造合同信息披露的要求,包括建造合同的基本情况、相关会计政策和方法等。

除了准则本身,财政部还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的指南,对准则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解释和指导。

指南从定义、识别、测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为企业遵循准则提供了实际操作指南。

此外,财政部还举办了一系列会计准则解读会,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准则的培训和讲解。

这些讲解会旨在帮助企业了解准则的核心要点和适用原则,解决企业在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困惑和难题。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建造合同是一项重要的会计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等方面的企业。

准则的指南和讲解提供了具体的应用指导和解释,有助于企业准确地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该准则,确保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是指一个实体和另一个实体之间就构建或结构变更一项
或多项资产所达成的协议。

根据建造合同的性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的处理:
1.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个建造合同的收入应该确认为该合同相关工作的
进展。

收入应该在相关的工作被完成并通过合同的合理和一致的进展方法进行计量。

2.确认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造合同的成本应该按照实质上的支出进行计量,并
根据合同的进展方法进行分配。

合同成本包括直接相关的劳动力、材料和直接或间接
分配的生产费用。

3.进展和期末净产值: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建造合同的进展和期末净产值应该根据合同
的进展和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和确认。

4.应收账款: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建造合同中应收账款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应收账款
是根据合同进展和进展金额进行计量的。

5.合同损失的识别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合同结算时,如果合同估计产生亏损,应该在期初确认和计量。

以上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建造合同的处理方法。

为了依据具体的建造合同的合同条款、条件和实际情况,企业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政府机关的规定,以及审计师的
指导来正确处理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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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 construction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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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引言
1.本准则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工程合同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

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1)建造合同,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2)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3)成本加成合同,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4)完工百分比法,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4.一般情况下,本准则适用于单项建造合同。

5.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6.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合同收入
7.合同收入包括: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8.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9.合同变更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2)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10.索赔款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由建造承包商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
成本的款项。

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这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1.奖励款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客户同意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额外款项。

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根据目前合同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成本
12.合同成本应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3.合同的直接费用包括:
(1)耗用的人工费用;
(2)耗用的材料费用;
(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用,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
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等。

14.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
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核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15.直接费用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
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16.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例如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
物资取得的收益,应冲减合同成本。

17.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
(1)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
生的管理费用;
(2)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
(3)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18.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直接确认为当期
费用。

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9.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
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20.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
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
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21.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
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22.企业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

23.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
(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24.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按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同时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费用后的余额确认为当期费用。

25.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26.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披露
27.企业应披露下列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事项:
(1)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
(2)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3)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
(4)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5)合同总金额;
(6)当期已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7)应收帐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附则
28.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29.本准则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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