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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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简要介绍
一、将质量验收分为主控项目的验收和一般项目的验收
1、将影响道路结构质量与安全的项目列为主控项目,主要是各层结构的压实度,弯沉值,混凝土、砂浆强度,复合地基承载力,面层结构厚度,结构工程的断面尺寸以及对于结构质量有影响的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等指标。主控项目的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2、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二、加强原材料检验
1、新增加对路基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检查要求;
2、基层材料:土、石灰、粉煤灰、砂砾、钢渣、水;增加了基层材料7d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
3、面层材料:沥青、水泥、混凝土、钢筋等的检验列为主控项目检验。
三、强制性条文
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共9条。其中关于管理2条,关于土方施工安全2条,关于面层施工质量4条,关于季节施工质量1条。分列如下:
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6.3.10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 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0.7.6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
四、规范主要条款内容介绍
(一)关于路基、路床
1新规范中取消了轻型击实标准,道路工程要求全部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提高了部分压实度指标,增加了灌砂法、灌水法两种压实度检测方法,进一步保障了道路施工质量。
2针对挖石方与填石方,分别制定了相应质量标准
主要考虑到挖石方多以爆破形成路床,因此以几个关键指标为主进行控制,对于路床的平整度以及横坡没有做规定,各地方可以结合自身道路工程地质情况做补充规定。
3为了更好的控制道路中线,补充了从路基直到道路面层的中线偏位质量控制指标。
4关于检查频率的规定,原标准执行多年以来的实践表明,原定检查频率能够较好的控制质量,故规范维持原定检查频率,基本未作调整。
5城市道路的排水沟、截水沟等构筑物是道路附属结构的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好坏影响道路整体的质量与观感。因此新规范在道路附属构筑物章节中单独设节,对其检验指标进行规定,与原标准相比增加了相应的检测项目。
1、规范列入了六类基层的施工技术规定。
六类基层分别是:石灰稳定土类基层、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水泥稳定土类基层、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
删除了块石基层(因其稳定性差,且较少使用);
补充了水泥稳定类道路基层和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的内容(因其稳定性好、使用广泛)。
2、几个主要指标的确定
半刚性基层压实度的要求提高。规范对基层与底基层的压实度要求分别进行了规定。前版标准规定基层与底基层压实度均为95%,新规范规定分别为97%与95%。
新规范规定了半刚性基层的强度指标(无侧限饱水抗压强度)检验,而原标准对此未作规定。
关于厚度指标正负号的说明(双控±、±%);
关于平整度和纵断高程,新规范就基层与底基层进行了分别规定;并补充了中线偏位的质量指标。
关于沥青表面处治,增加了沥青用量指标检测项目。
3、关于柔性路面基层的弯沉值要求,明确规定由设计确定相关指标值。规定道路工程的路床、沥青道路面层的弯沉值为必测的功能性检测项目。
4、关于纵断高程和平整度的检验,新规范的要求比前版标准有所提高。主要是希望通过提高基层的平整度达到提高道路面层的整体平整度的目的。避免基层质量控制不严,到面层施工时,为提高面层平整度而牺牲了道路工程的其它质量指标。
(三)关于道路面层
1、主要质量指标的标准提高
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规范规定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面层压实度不应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面层压实度不应小于95%。
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5mm。
同时,将沥青混合料面层主控项目压实度、厚度的检测频率做了提高,由每2000㎡测1点提高为每1000㎡测1点。
2、增加了中线偏位和抗滑质量控制指标。
为确保行车安全,保证路面具有一定的摩擦力,增加了路面抗滑性能检测项目:摩擦系数(摆式仪检查)或横向力系数、面层构造深度(砂铺法检查)等。
3、提高了道路平整度质量指标。
前版规范沥青混凝土面层平整度标准差σ值小于2.6cm,新规范区分不同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平整度标准差σ值为小于1.5cm,次干路、支路平整度标准差σ值为小于2.4cm;
4、变更了井框与路面高差的检测方法。要求采用十字法检查。每处(座)量4点,取最大偏差值与允许偏差值进行比较。
5、增加了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的质量要求,同时增加了功能层的质量要求,这项要求的提出,对路面施工质量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6、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指标。
基本维持前版标准的规定,以弯拉强度作为主控指标;从行车安全角度出发,对路面刻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列为主控项目;道路面层平整度指标要求提高。
7、规范取消关于泥结碎石面层与级配砾石面层的施工内容,是因为全国多数城乡基本不采用这两种面层结构,如果有的地方需要,可采取制定地方标准的方法加以补充。
8、关于测量。
前版标准中测量为单独一章,并对测量的允许偏差进行了规定,考虑到测量虽是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技术,但不构成独立的工程分项,因此只在新规范第五章中对施工测量提出了明确质量要求,而未设置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各地道路工程施工应认真执行新规范关于道路工程施工测量的各项规定。
五、质量验收的划分
城镇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