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臂吊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悬臂吊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23-15 悬臂吊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操作人员经考试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并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传动系统。
2.开动前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并排除不正常现象后,才准使用。
(1)吊钩约头、滑轮有无裂纹等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有无脱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及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升降电机制动器是否正常。
(5)行车运行时有无异声。
3.严禁超范围使用,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1)超过定额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4)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刃口的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时不吊。
4.进行作业时,尽量保持被吊物平衡,吊构转动时不准起升,防止钢丝绳出槽。
5.禁止吊车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吊车吊着重物时,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
6.禁止两台吊车同吊一重物。
7.禁止把限位器当作开关使用。
8.禁止把控制按钮电源线环绕在钢丝绳中起吊。
9.禁止操纵按钮开关活有油污及潮湿,严禁敲打
撞击按组开关。
10.禁止在钢丝绳磨损严重情况下起吊;
11.工作后,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或安全地方,切断电源。作好安全处理防止溜车。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