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 2018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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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1.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维护环卫空间公平公正。

2.完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加强统筹协调,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3.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统一的环卫标准,形成建设管理机制体系。

4.严格环卫管理,提升环卫质量,改善城乡环境。

二、实施机制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城乡环卫意识。

通过社会媒体、宣传片、传单等形式,全面宣传引导公众了解城乡环卫一体化,增强城乡环卫意识,提升环卫服务能力。

2.建立统一的环卫管理和服务标准。

依据环境保护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乡具体情况,制定环卫管理和服务标准,促进城乡统一环卫标准。

3.组建专业的环卫管理机构。

建立便捷的环境保护行政监督机构,有效整合各环卫管理部门,完善环卫管理体系,形成建设管理机制体系。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资源投入,强化监管力度,建立监督考核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完善行政处罚体系,促进环卫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2019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2018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

2019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2018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2018年10月20日,省领导对国家重点功能生态区县环境治理工作做了重要批示,要求“探索一条政府与有信誉、有实力的重点企业合作的环保新路”。

2018年11月2日,省财政厅下达《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并要求41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增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同时,省财政专门安排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视县市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成效及与企业合作推行PPP模式的情况,进行检查后再行分配。

为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同时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高运行效率,转变政府职能,此项目按省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厅的相关指导,以PPP模式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概述根据实际情况,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分为两期实施,本项目为第一期工程。

本项目的目标为:1、新建xx大型垃圾水平式压缩转运站,并将其打造为集压缩减量中转、样板展示、互联网监控中心三位一体的样板工程。

2、完成全县域垃圾压缩站的布局,并将前段垃圾收集延伸至行政村,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县域垃圾收转运系统。

垃圾收运量充分满足海螺水泥厂的垃圾焚烧能力,约210-220吨/日。

3、提升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能力,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及管理体系,使得县城的清扫水平达到中型城市水平。

4、筹备筹建西北片区集生态处理,垃圾分类等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垃圾处理中心。

本项目完成后,能基本解决业已存在的农村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能基本实现人口密集区地区的垃圾日产日清,并能将打造成为省生态示范县的典范。

(三)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五个方面:1、城管局原有环卫支出;2、各乡镇原有用于集镇及农村的垃圾收转运支出;3、生态办用于农村治理的专项资金;4、国家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5、省财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视检查情况而定。

ppp实施方案2018

ppp实施方案2018

ppp实施方案2018PP实施方案2018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01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PPP项目管理、规范PPP 项目融资、强化PPP项目风险防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为了更好地推动PPP模式的实施,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规范和推动PPP项目的实施,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深入发展,提高PPP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三、主要内容1. 加强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PPP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为PPP项目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2. 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PPP项目的权责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3. 规范项目管理。

加强对PPP项目的全过程监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 强化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提前发现和化解项目风险,降低项目运行风险。

5. 促进融资渠道多元化。

鼓励PPP项目多元化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6. 提升项目质量和效益。

加强PPP项目的评估和审计工作,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7. 加强宣传和推广。

加大对PPP模式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PPP模式的认知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实施保障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PPP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PPP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3. 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PPP项目的投入力度,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4. 健全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PPP项目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给予奖励,激发各方的积极性。

五、实施效果评估1. 建立健全评估体系。

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方案1. 引言城乡环卫一体化是指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在管理机制和组织方式上实现一体化,通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提高城乡环卫服务水平和效率,创建美丽乡村、美丽城市,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方案,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有效推进提供具体实施方案。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促进城乡环卫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提升城乡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加强城乡环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监督能力。

•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模式的探索和应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2 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府监管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环卫经营管理。

•坚持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坚持公平竞争和激励机制,提高城乡环卫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信息化建设和技术创新,提升城乡环卫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3. 特许经营模式设计3.1 特许经营主体特许经营主体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需具备一定的资质和经验。

特许经营主体通过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获取经营城乡环卫项目的权益和责任。

3.2 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范围包括城乡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环境卫生服务的提供、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等环卫相关业务。

特许经营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3.3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根据城乡环卫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3-5年。

特许经营期满后,可以续签特许经营合同,也可以重新进行竞争性评选。

3.4 特许经营权益和责任特许经营主体享有经营城乡环卫项目的权益,包括经营收益和形象宣传等。

同时,特许经营主体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5 特许经营管理政府应建立特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特许经营的监管和评估。

特许经营合同中应规定特许经营主体的经营指标和服务标准,并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第1篇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逐步加快,环卫工作作为城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提高城乡环卫管理水平,实现环卫工作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十分必要。

二、目标1. 提高城乡环卫作业效率,降低环卫运营成本。

2. 促进城乡环卫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

3. 提升环卫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4.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三、措施1. 环卫作业一体化(1)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卫作业体系,实现城乡环卫作业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2)整合城乡环卫作业资源,优化环卫作业流程,提高环卫作业效率。

(3)推广先进适用的环卫设备和技术,降低环卫运营成本。

2. 环卫服务一体化(1)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卫服务体系,实现环卫服务无缝隙、全覆盖。

(2)制定环卫服务标准,提升环卫服务水平。

(3)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环卫服务,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和效率。

3. 环卫监管一体化(1)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卫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加强协同配合。

(2)完善环卫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环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强环卫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4. 环保宣传教育一体化(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推动环保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3)开展丰富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城乡环卫工作。

四、保障措施1. 政策保障(1)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

(2)完善环卫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环卫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2. 组织保障(1)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环卫一体化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3. 资金保障(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环卫一体化工作所需资金。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概述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是指将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卫服务相结合,整合资源和人力,提供更高效、更可持续的环境卫生服务。

该方案旨在解决城市和农村环卫服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共享。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进程对环卫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农村地区的环卫服务相对滞后,存在着资源不足、设施落后、管理不力等问题。

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的推出,旨在整合城乡环卫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环卫工作。

目标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的目标如下: 1. 提供统一的环卫规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和农村环卫服务按照同一标准进行。

2. 整合城乡环卫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提高环卫服务效率。

3. 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4. 推动农村地区环保理念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农村居民环保意识。

方案内容1. 统一规划和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城乡环卫规划和管理制度,确保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卫服务按照同一标准进行。

规划和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 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城乡环卫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建设方向和目标。

- 环卫服务标准:制定城乡环卫服务标准,包括垃圾处理、道路清扫、噪音控制等方面的标准。

- 环卫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环卫设施的统一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巡检、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 环卫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环卫人员的统一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2. 资源整合和共享整合城乡环卫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合理利用,提高环卫服务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 - 建立城乡环卫资源清单:对城市和农村环卫资源进行清查和登记,建立资源清单,明确资源分布和使用情况。

- 建立城乡环卫资源调度机制:根据城乡环卫资源的分布和需求,建立资源调度机制,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 推行专业化作业模式:在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中,推行专业化作业模式,提高环卫作业效率。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是一家国有控股的 A 股+H 股 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环卫环保装备制造商,也是中国装备制造业的领军企业 之一。鹤城区在市政环卫、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方面已与中联重科合作多年,目前 鹤城区已有多台环卫设备采购自中联重科,良好的设备性能得到了各届政府和百 姓的一致赞誉和好评。鹤城区委县政府下一步拟开展鹤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建 设,将采用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合作的模式,以减轻县政府年度投资压力,合理分 配县财政运营管理支出。为全面推动鹤城区城市环境的提升和市政环卫工作的创 新发展,中联重科开始了鹤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一期工程的实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 (鹤城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建设) 主管单位:湖南省鹤城区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将收运系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 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 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鉴于中联重科与鹤城区区政府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为进一步拓展和提升鹤 城区市政环卫服务和环境保护水平,创新性采用 PPP 模式进行投资和运营管理, 梳理和明确 PPP 项目中各相关主体及全流程各主体的权责和合作内容,规范性的 推进鹤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 PPP 项目的实施,特编制本方案。
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四、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意见》(国发〔2011〕9 号) 2) 《关于抓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城字第 91 号) 3) 《关于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城字第 253 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年) 6)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39 号令,2005 年) 7)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 2007 年第 8 号) 8) 《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建城〔2006〕13 号) 9) 《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 年 8 月) 10)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 11)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建城〔2009〕26 号) 12)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05 年) 13) 《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2007 年) 2.标准规范 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2)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3)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 4)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 5)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17-2009) 3.政策及文件 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 21 号) 2) 《湖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2 年) 3)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保厅关于申报我省 2012 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 区的通知》(湘财建〔2012〕9 号) 4) 《湖南省 2014-2016 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5) 《湖南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方案》

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大纲)

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大纲)

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指的是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共同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是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

PPP模式的一个典型结构是公共部门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

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PPP项目运营的一种形式"物有所值"评价是PPP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评判,一是直观上的性价比最高,即价格和性能综合考虑最优;二是从全生命周期来衡量的价格最优,即从采购、使用到处理的全过程成本最低;三是综合经济、社会效益考虑的性价比最高,通过将质量、价格和效益进行权重分配后综合评价。

第一章项目概况一、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基本情况(一)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背景(二)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名称(三)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位置与范围(四)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五)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实施进度(六)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实施的必要性2、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二、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财务分析(一)资金筹措(二)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总成本与费用(三)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收入第二章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运作方式一、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实施机构、授权出资机构二、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运作方式三、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公司股权情况四、授权及合作期限(一)授权(二)合作期限五、风险分配框架六、付费机制(一)政府付费的内容(1)可用性付费(2)运营服务费(二)政府对项目的支出责任(1)政府对本项目的资本金支出责任(2)运营期付费责任(3)政府支付方式第三章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一、物有所值评价概述二、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主要内容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程序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一)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二)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三)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五、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及结论(一)基本评价指标分析1、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2、风险识别与分配(1)组织机构风险(2)技术风险(3)工程风险(4)投资估算风险(5)资金风险(6)市场风险(7)政策风险(8)财务风险(9)不可抗力风险3、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4、潜在竞争程度5、政府机构能力6、可融资性(二)补充评价指标分析1、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规模2、预期使用寿命3、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资产种类(三)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意见(四)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结论第四章物有所值定量分析一、物有所值定量分析二、设定参照项目三、参数指标选择四、计算建设和运营维护净成本五、PPP 值计算(一)股权投资支出(二)运营补贴支出(三)风险承担(四)配套投入支出(五)计算结果(六)小结(七)计算附表附表 1、PSC 值计算表附表 2、PPP 值计算表附表 3、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明细表附表 4、还本付息表第五章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附件 1、基本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 2、补充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附件 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表附件 4、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评分汇总表附件 5、物有所值定性分析专家意见关联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建议书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申请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市场研究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商业计划书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投资风险分析报告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行业发展预测分析报告。

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

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

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〇一八年四月目录第 1 条定义和释义 (2)1.1定义 (2)1.2释义 (6)第 2 条项目范围和合作期 (7)2.1项目范围 (7)2.2合作期 (7)第 3 条声明和保证 (8)3.1甲方的声明 (8)3.2乙方的声明 (8)3.3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8)第 4 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9)4.1甲方的一般权利 (9)4.2甲方的一般义务 (10)4.3乙方的一般权利 (11)4.4乙方的一般义务 (11)第 5 条项目前期工作和存量项目设施交接 (14) 5.1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 (14)5.2存量项目设施交接 (14)第 6 条项目融资 (17)6.1项目融资 (17)6.2融资交割 (17)第7 条项目用地 (18)7.1土地使用和限制 (18)7.2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18)第8 条项目建设 (19)8.1建设内容 (19)8.2建设履约保函 (19)8.3工程协调和管理 (21)8.4建设期和工程进度 (21)8.5监理和审计 (22)8.6设备采购 (23)8.7监督检查 (23)8.8资金管理 (24)8.10项目文件 (27)8.11职员与劳工 (28)8.12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29)8.13延误、暂停和复工 (30)8.14竣工验收 (31)8.15建设的放弃和甲方介入 (32)8.16设备重置专项基金 (33)8.17社保专项基金 (34)第9 条项目运营维护 (35)9.1运营维护内容和运营期 (35)9.2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36)9.3运营维护保函 (38)9.4运营维护手册 (40)9.5运营维护质量标准 (40)9.6项目设施设备改扩建与维修养护 (40) 9.7检查及绩效考核 (41)9.8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41)9.9运营维护服务不达标的违约金 (42) 9.10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42)9.11临时接管 (43)9.12中期评估 (43)第10 条保险 (44)10.1保险内容 (44)10.2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 (44) 10.3联名保险及赔偿 (44)10.4未维持保险 (44)10.5项目保险费的承担 (45)第11 条项目服务费 (46)11.1项目服务费的构成 (46)11.2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 (46) 11.3运维绩效服务费的计算 (47) 11.4服务费的支付 (49)11.5服务费的调整 (51)第12 条开票和付款 (53)12.1付款和开票 (53)12.2逾期付款 (53)12.3货币 (53)第13 条合作期满项目移交 (54) 13.1移交范围 (54)13.3移交维修保函 (55)13.4最后恢复性检修 (55)13.5备品备件 (55)13.6保证、保险和技术的转让 (56) 13.7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56)13.8人员和人员培训 (56)13.9移交标准与缺陷修复 (57) 13.10移交费用 (57)13.11移交效力 (57)13.12移走乙方的其他无关物品 (58) 13.13移交后的缺陷责任期 (58)第14 条不可抗力 (59)14.1不可抗力事件 (59)14.2免于履行 (59)14.3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 (59)14.4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60)14.5费用及时间表的修改 (60)14.6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60)14.7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61)第15 条提前终止 (62)15.1由甲方提出的提前终止 (62)15.2由乙方提出的提前终止 (63)15.3不可抗力和其他事项导致的提前终止 (63) 15.4提前终止意向通知和提前终止通知 (63) 15.5提前终止的一般后果 (64)15.6提前终止后的提前移交 (64)15.7提前终止后的补偿 (65)15.8提前终止 (66)15.9移交维修保函的到期 (66)15.10责任限制 (66)第16 条转让和担保 (68)16.1甲方的转让 (68)16.2乙方的转让 (68)第17 条补偿 (70)17.1一般补偿 (70)17.2违约赔偿 (71)第18 条争议的解决和诉讼 (73)18.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18.2争议解决 (73)18.3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的履行 (73)第19 条其他条款 (74)19.1合同的解释规则 (74)19.2保密 (75)19.3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 (75)19.4通知 (75)19.5合同文字和文本 (76)19.6生效 (76)附件一授权委托文件 (78)附件二项目服务范围明细表 (79)附件三存量环卫设施设备交接清单 (80)附件四项目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 (81)附件五桐城市环卫一体化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82)附件六履约保函 (83)附件七保险 (85)附件八关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 (89)附件九市容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90)总则为改善桐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授权,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2017年月日在中国安徽省桐城市签署。

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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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〇一八年四月目录第 1 条定义和释义 (2)1.1定义 (2)1.2释义 (6)第 2 条项目范围和合作期 (7)2.1项目范围 (7)2.2合作期 (7)第 3 条声明和保证 (8)3.1甲方的声明 (8)3.2乙方的声明 (8)3.3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8)第 4 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9)4.1甲方的一般权利 (9)4.2甲方的一般义务 (10)4.3乙方的一般权利 (11)4.4乙方的一般义务 (11)第 5 条项目前期工作和存量项目设施交接 (14)5.1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 (14)5.2存量项目设施交接 (14)第 6 条项目融资 (17)6.1项目融资 (17)6.2融资交割 (17)第7 条项目用地 (18)7.1土地使用和限制 (18)7.2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18)第8 条项目建设 (19)8.1建设内容 (19)8.2建设履约保函 (19)8.3工程协调和管理 (21)8.4建设期和工程进度 (21)8.5监理和审计 (22)8.6设备采购 (23)8.7监督检查 (23)8.8资金管理 (24)8.10项目文件 (27)8.11职员与劳工 (28)8.12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29)8.13延误、暂停和复工 (30)8.14竣工验收 (31)8.15建设的放弃和甲方介入 (32)8.16设备重置专项基金 (33)8.17社保专项基金 (34)第9 条项目运营维护 (35)9.1运营维护内容和运营期 (35)9.2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36)9.3运营维护保函 (38)9.4运营维护手册 (40)9.5运营维护质量标准 (40)9.6项目设施设备改扩建与维修养护 (40)9.7检查及绩效考核 (41)9.8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41)9.9运营维护服务不达标的违约金 (42)9.10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42)9.11临时接管 (43)9.12中期评估 (43)第10 条保险 (44)10.1保险内容 (44)10.2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 (44)10.3联名保险及赔偿 (44)10.4未维持保险 (44)10.5项目保险费的承担 (45)第11 条项目服务费 (46)11.1项目服务费的构成 (46)11.2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 (46)11.3运维绩效服务费的计算 (47)11.4服务费的支付 (49)11.5服务费的调整 (51)第12 条开票和付款 (53)12.1付款和开票 (53)12.2逾期付款 (53)12.3货币 (53)第13 条合作期满项目移交 (54)13.1移交范围 (54)13.3移交维修保函 (55)13.4最后恢复性检修 (55)13.5备品备件 (55)13.6保证、保险和技术的转让 (56)13.7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56)13.8人员和人员培训 (56)13.9移交标准与缺陷修复 (57)13.10移交费用 (57)13.11移交效力 (57)13.12移走乙方的其他无关物品 (58)13.13移交后的缺陷责任期 (58)第14 条不可抗力 (59)14.1不可抗力事件 (59)14.2免于履行 (59)14.3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 (59)14.4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60)14.5费用及时间表的修改 (60)14.6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 (60)14.7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61)第15 条提前终止 (62)15.1由甲方提出的提前终止 (62)15.2由乙方提出的提前终止 (63)15.3不可抗力和其他事项导致的提前终止 (63)15.4提前终止意向通知和提前终止通知 (63)15.5提前终止的一般后果 (64)15.6提前终止后的提前移交 (64)15.7提前终止后的补偿 (65)15.8提前终止 (66)15.9移交维修保函的到期 (66)15.10责任限制 (66)第16 条转让和担保 (68)16.1甲方的转让 (68)16.2乙方的转让 (68)第17 条补偿 (70)17.1一般补偿 (70)17.2违约赔偿 (71)第18 条争议的解决和诉讼 (73)18.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18.2争议解决 (73)18.3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的履行 (73)第19 条其他条款 (74)19.1合同的解释规则 (74)19.2保密 (75)19.3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 (75)19.4通知 (75)19.5合同文字和文本 (76)19.6生效 (76)附件一授权委托文件 (78)附件二项目服务范围明细表 (79)附件三存量环卫设施设备交接清单 (80)附件四项目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 (81)附件五桐城市环卫一体化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82)附件六履约保函 (83)附件七保险 (85)附件八关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 (89)附件九市容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90)总则为改善桐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授权,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2017年月日在中国安徽省桐城市签署。

2019年财政部环卫保洁示范项目

2019年财政部环卫保洁示范项目

2019年财政部环卫保洁示范项目2019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是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是结合垃圾分类与智慧环卫的试点项目。

项目提供道路与绿化带清扫保洁、道路扬尘控制、护栏清洗、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填埋处置、渗滤液处理、以及环卫作业设备的购置和维护等服务。

示范项目:1.通过构建智慧环卫平台打通环卫相关环节,提升效率项目建设了与池州现有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相连通的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高效协作。

项目还将物业小区和社区的生活垃圾运输纳入本项目建设运营的生活垃圾清运系统。

实现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做到卫生管理无缝隙、无盲点,促进城市管理转型升级。

2.将小区生活垃圾纳入服务项目包括范围内所有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系统的投资、规划与建设,建设生活垃圾清运系统,该系统包括了前端分类和后端可回收的处理。

3.精准发力治理扬尘,完成安徽省空气质量目标工作项目全员上下齐心协力,与政府部门协同联动,全力做好路面除尘、降尘工作,净化路面环境,有效抑制路面扬尘,扭转了池州市空气质量指标两升一降绝对值在全省靠后的被动局面,助力池州打赢蓝天保卫战。

4.与政府部门通力配合,保障大型活动有序开展2018年池州举办国际马拉松比赛期间,项目与池州市城管局提前部署,调集200余名环卫工人集中力量对赛道沿线进行巡回保洁,并安排巡查车对道路保洁进行巡查;对赛道补给点、主场地临时增加百余垃圾桶,确保垃圾有桶可载;采用机械车辆清扫和人工常态化保洁相结合,投入水车、洗扫车、扫地车和养护车6辆,全员上岗、加班,保证各赛道的主路面、辅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清扫保洁工作无死角。

5.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应急救援,为市民解决困难2019年4月,池州市主城区民生水厂开展升级改造、管网连接工作,造成部分居民小区停水。

侨银环保池州项目在保障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的同时,积极与市环卫处、自来水公司沟通协调,紧急抽调4辆20吨的洒水车,为梅里安置点、凯旋门、香格里拉等停水小区持续送水,保证这些小区居民的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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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18年10月20日,省领导对国家重点功能生态区县环境治理工作做了重要批示,要求“探索一条政府与有信誉、有实力的重点企业合作的环保新路”。

2018年11月2日,省财政厅下达《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并要求41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增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同时,省财政专门安排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财政奖补资金,视县市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成效及与企业合作推行PPP模式的情况,进行检查后再行分配。

为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同时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高运行效率,转变政府职能,此项目按省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厅的相关指导,以PPP模式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概述
根据实际情况,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分为两期实施,本项目为第一期工程。

本项目的目标为:
1、新建xx大型垃圾水平式压缩转运站,并将其打造为集压缩减量中转、样板展示、互联网监控中心三位一体的样板工程。

2、完成全县域垃圾压缩站的布局,并将前段垃圾收集延伸至行政村,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县域垃圾收转运系统。

垃圾收运量充分满足海螺水泥厂的垃圾焚烧能力,约210-220吨/日。

3、提升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能力,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及管理体系,使得县城的清扫水平达到中型城市水平。

4、筹备筹建西北片区集生态处理,垃圾分类等功能为一体的复合型垃圾处理中心。

本项目完成后,能基本解决业已存在的农村垃圾处理难的问题,能基本实现人口密集区地区的垃圾日产日清,并能将打造成为省生态示范县的典范。

图1、乡镇垃圾收运体系流程示意图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五个方面:
1、城管局原有环卫支出;
2、各乡镇原有用于集镇及农村的垃圾收转运支出;
3、生态办用于农村治理的专项资金;
4、国家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
5、省财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视检查情况而定。

(四)项目建设投资及运营费用
不含存量资产接收,本项目建设总投入约XXX万,总运营费用约XXX万(已含税金6%,企业利润8%,融资成本6%),其中土建部分
中涉及到的土地(含三通一平等),由政府无偿提供使用。

主要内容有:
1、建造日处理量为200-400吨的水平式压缩中转站:建造成本约XXX万(含配套转运车及箱体);年运营费用约XXX万;建设周期(土建+设备安装+调试)约X个月。

2、城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覆盖XXX万平方米,垃圾量XXX吨/日:建设成本约XXX万;年运营费用XXX万。

其中:清扫保洁XXX万,清运费用XXX万。

3、乡镇农村垃圾收转运系统,涵盖全县XXX个乡镇,日收集垃圾总量约XXX吨/日:建设成本约XXX万(小型垂直压缩中转站及相关配套收集、转运车辆);年运营费用约XXX万;建设周期约X个月
4、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成本XXX万;年运营费用约XXX万,建设周期约X个月。

本项目农村垃圾收集中所涉及到的垃圾箱购置、布置及农村清扫保洁由生态办负责。

项目的停车场及办公场所,不再另行投资,建议由政府无偿提供场地给项目公司使用,项目公司负责包括场地平整,装修、日常水电等其他费用。

(五)政府存量资产接收
本项目政府的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政府已经购买的环卫作业车辆
及已经建设好的垃圾压缩站(设备和垃圾站的土建部分)。

存量资产接收范围包括:
原则1、接收在报废期内的资产,已经过了报废年限的不接收,其中,按行业通用规则,车辆类按五年折旧;垃圾站按八年折旧。

原则2、接收符合环保要求的资产,不接收排放不达标,不能上牌,以及非密闭的垃圾收转运车辆。

原则3、接收能够正常使用的资产,不接收不能正常使用,或者需要经过大修方能使用的车辆或垃圾站。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存量资产的价值必须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评估的估值进行接收。

存量资产接收方式:
1、垃圾站作价入股,作为政府的投入。

2、车辆由项目公司租赁。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存量资产的价值须由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按评估的估值进行接收。

车辆类资产由PPP公司或PPP公司委托的运营公司进行租赁,由此产生的费用需另行计算。

(六)项目预期主要亮点评价
本项目预期主要亮点可总结为:“一圈”、“二转”、“三无”、“四+”,具体为:
1、“一圈”,即打造“半小时垃圾收集圈”:本项目通过增加垃圾压缩站数量,及对垃圾压缩站的优化布局,垃圾压缩站的服务范围可以覆盖全县域,而且从垃圾收集容器到垃圾压缩站的运输时间,绝大部分可以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2、“二转”,即通过二次转运、实现垃圾二次减量,垃圾焚烧的热值大幅提升:生活垃圾第一次经过小型垃圾站转运,可以对污水进行第一挤压,同时,可在垃圾站内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从而实现第一减量;第二次通过县城的大型站进行转运,可以对污水进行第二次挤压,从而使得最终运往海螺水泥厂的生活垃圾的热值大幅提升。

同时通过大型站的二次集中转运,可以大幅减少前往海螺水泥厂的转运车数量,从而大幅缓解目前存在的交通拥堵现状。

3、“三无”,即无滴漏、无抛撒,收运全程无二次污染:本项目严格按行业的环保要求进行设备选型和配置,垃圾收运过程为全封闭作业,不产生二次污染,可以杜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收运线路沿途臭气、污水和垃圾抛洒问题。

4、“四+”,即“互联网+”信息化监控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环卫作业的全程监控,在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效果。

(七)项目交易结构
1、项目结构
(1)、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由政府出资代表参股、社会资本控股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实施本项目内容。

( 2)、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3)、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服务,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

(4)、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等PPP有关政策规定,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政府购买服务费,列入人民政府年度财务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取得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5)、特许经营期期满后(暂定为XX年),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2、支付方案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局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

(1)、保底支付
实际支付按照垃圾收运量,清扫保洁面积及政府的考核评分等来进行支付,为了保障企业的生存,政府设立保底支付,保底支付组成包括:投资保底和项目运行维护固定支出保底。

(2)、调价机制
当以下情况发生变动时,启动调价机制:
由于城市面积扩大,需要增加清扫保洁面积时;
由于人口,人均垃圾量增加或垃圾收运率提高,导致垃圾收转运量提高时。

由于人均最低工资标准提升,导致人力成本增加时;
由于燃油,水电价格增长,导致运行成本增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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