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的界定与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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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的界定与特点分析

------从与商业银行、农信社、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比较出发摘要:组建村镇银行,对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07年7月31日,全国已有10家村镇银行开业。在村镇银行建立发展过程中,理清村镇银行的特点对于保证其健康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相对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改革启动迟缓,进展也比较慢,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村镇银行是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它的建立是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之举。有利于将具有优势的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延伸到村镇,并通过股份制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从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一、村镇银行的内涵与特征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

关于村镇银行的特征,综合《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表述,本文概括如下:

第一,产权结构。村镇银行是股份制银行,有明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规定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第二,治理结构。用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村镇银行,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和设置公司组织架构。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确保机构高效、安全、稳健运行。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经营效率的同时,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约束,防止权力的失控。村镇银行属于一级法人机构,这种扁平化的结构,决策链条短、反映迅速,能够根据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创新金融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

第三,经营目标。亲农、扶农、帮农、惠农、建“农民银行”应作为设立村镇银行的宗旨,坚持“立足地方、服务村镇”的市场地位。根据农民当前的收入状况大致上有三类。一类是文化水平落后、无一技之长、生产要素欠缺、勉强维持生计的农民。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从事简单的个体经营、种植业、渔业等。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从事规模化的经营活动。村镇银行扶持的主要对象是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民。如果对第一类农民视而不见,就没有解决金融扶持缺位的问题,可能背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

策初衷,而且容易形成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抢夺农村优质客户资源的情况,造成恶性竞争。

第四,经营特点。村镇银行的发展,也要经过三个阶段。支持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是村镇银行的第一步。如果有了自己固定的服务区域,逐步引进了保险、租赁、担保等金融产品,即进入了第二阶段。在第三阶段,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明确,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延伸和规模化经营和民营企业的兴起,其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得以充分显现。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村镇银行的阶段性可能表现得并不十分明显,甚至是跨越式的。因此村镇银行的设置应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在经济发达地区,可设立多种所有制的村镇银行,采取市场化方式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参股,促进规模型村镇银行的发育;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可设立小型化的村镇银行。

二、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村镇银行属于农村社区小型商业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点主要在于,按商业化原则经营、追求利润、规避风险等。主要区别在于:

1、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要求不同。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和资产规模要小得多。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而目前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2、市场定位不同。目前我国的银行体系比较完备,从经营规模上看有大银行、中银行,但缺少小银行。截至2003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机构数量分别占总数0.01%、0.03%、0.32%,存款分别占全国64%、16%和6%。

[1]这些银行的市场定位高度趋同,贷大不贷小,贷城不贷乡;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机构数量占总数的99%,但存款占全国存款总量的13%,历史包袱沉重,经营困难。而且近几年上述在支农兴农方面的功能已名存实亡,担任“抽水机”的角色,使巨大的农村金融市场变成了“真空”。而村镇银行针对的是分散、小额、个性化的低端市场,规模小、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主要开展“短、频、快”的业务,正好填补了基层金融的空白。

3、服务对象不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开始从县域经济中实行战略性撤退。1998年至今,四大银行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统计显示,2006年底全国每个乡镇的银行业网点平均不到3个,其中3302个乡镇连一个营业网点也没有。商业银行服务对象变成城市优良大客户、行业垄断性客户、城镇高收入群体客户等,不再直接面向一般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村镇银行服务对象是社区内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它机构小,管理层次少,在为“三农”服务时,供需匹配比较好,银行对当地金融了解比较清楚。无论是其信息收集的成本还是经营的灵活性,比一般商业银行有更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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