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03_错误劳动合同实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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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劳动协议实例解析

以下是某私营企业与某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协议,请依据劳动法的规定,说明该协议的错误。

劳动合同

甲方:××××企业乙方:××女23岁

一、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暂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过甲方的考核,对乙方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协议期,实行劳动协议制;经过甲方考核,未能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试用期自动延长三个月。

本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协议的,本条款继续适用。

二、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协议均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三、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劳动报酬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甲方承诺,在协议期内乙方的全部劳动报酬的总和不低于国家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乙方到甲方工作,实行内部承包,需交500元承包抵押金,劳动协议终止时予以退还。

五、职工工资采用计件制形式,每月结算一次,平时支付工资的80%,余额在年终结清。

六、甲方保证乙方每月25天工作,在25天内因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的,甲方每天补助人民币5元。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协商后,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果拒绝,将被视为旷工,受到违纪制裁。

八、在协议期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可按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报销医疗费,需要停工治疗的,甲方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1年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如因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甲方将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九、甲方将为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双方商定不再参加国家的各类保险。

十、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如果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甲方将按非因工负伤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和处理。

十一、乙方在试用期和协议期内应当遵守有关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处理。

十二、在协议期内,如果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甲方将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最高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

十三、在协议期内,如果本协议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甲方转产、搬迁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甲方将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十四、在协议期内,如果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在甲方按法律规定支付了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劳动协议自然终止。

十五、在协议期内,发生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情况的,劳动协议自然终止。

十六、在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结婚,违者将不得享受有关的婚假和生育假期。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协议,年终工资将不予结算,乙方的承包抵押金将不予退还。

十七、乙方提前离职,应交纳在岗期间的培训费,按工资的10%计算。

十八、除第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一方,无论以哪一种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协议,都必须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十九、乙方在甲方看到、听到、接触到的均为企业的商业秘密,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乙方解除劳动协议,必须提前六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此期间采取脱密措施。同时在劳动协议结束后的四年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为理由,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工作。

二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均需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劳动报酬作为违约金。

甲方:××××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参考答案:

1、错误一:试用期一年。

理由: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依据:《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以下称《条例》)第13条。

错误二:试用期满,确定正式协议期。

理由:试用期应包括在协议期间内。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协议期间。

依据:劳部发( 95)309号文18条;《条例》第13条。

错误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自动延长三个月。

理由: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依据:《条例》第13、33条。

错误四:协议期满,双方当事人同意续订劳动协议的,适用期条款继续适用。

理由:续订劳动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依据:《条例》第19条。

2、错误:试用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均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理由: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协议;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协议。

依据:《条例》第31、33条

3、错误之一:试用期内乙方的劳动报酬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理由:试用期在协议期内,故试用期内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错误之二:协议期内乙方的全部劳动报酬总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理由: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费、中夜班费、特殊工种津贴等不应列入最低丁资的其他收入。

依据:1994年上海市政府90号令。

4、错误:乙方应交500元承包抵押金。

理由:企业不能什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收取抵押金,本协议中名义上是承包抵押金,实际上是在劳动协议解除时扣除,用于调整劳动关系。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应规定抵押金。

依据:劳部发( 95)309号文规定

5、错误:平时支付乙方工资的80%,余额在年终结清。

理由: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每月工资的20%年终支付,实际上是无故拖欠工资。

依据:《劳动法》第50条。

6、错误一:每月工作22天。

理由:实行计件工时制,应按标准工时制确定工作时间,按40小时工作日,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为21.5天;按44小时工作日,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为23.5天。超出部分应计算为延长工时。

依据:《劳动法》第36条。

错误二:在22天工作日内,因企业原因停工的,每天补助5元人民币。

理由: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本案中应为月)应按正常工资折算支付;超出一个月也应按待工办法处理,每天5 元低于待工标准。

7、错误:甲方安排加班,与工会协商即可,如职工劳动者拒绝,视为旷工。

理由: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非发生《劳动法》第42条的情形,争得劳动者同意是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的程序,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依据:《劳动法》第41、42条;劳部发(95) 309号文第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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