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留守儿童政策

合集下载

2020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2020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2020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未满16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综合新华社电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实施方案

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实施方案

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实施方案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维护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县民政局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整合拓展保障资,加大保障力度,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格局。

建立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全社会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困境程度明显减轻,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安全更有保障,儿童成长环境更加优化。

三、保障范围(一)困境儿童1.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儿童等。

2.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社会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儿童等。

3.因罹患重病或身体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主要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

4.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临时困境的儿童,主要包括打拐解救儿童、临时失去家庭依靠的儿童等。

(二)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留守儿童中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

四、主要任务分工(一)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护工作 1.强化留守儿童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

外出务工人员要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 16 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2020)

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2020)

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2020)各设区市民政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现将《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2020年11月18日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推动关爱服务项目落地,提升关爱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儿童安全健康成长,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营造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品牌,促进我省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购买服务内容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日常关爱服务。

协助当地民政部门,协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生活环境、生存状况等情况调查、定期巡访、动态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档案。

(二)危机介入服务。

协助开展日常巡访,及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以及因疫情等突发事件致困致孤等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报告,协助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化解工作。

(三)假期关爱服务。

利用寒暑假、周末等节假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开办“兴趣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常识培训、爱国主义教育、传统文化学习、社会劳动实践、兴趣爱好培育等活动。

(四)亲情陪伴服务。

提供“爱心爸爸”“爱心妈妈”角色陪伴、结对帮扶、入户看望等亲情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与家长交流互动、开展课外作业辅导、临时生活照料等。

重庆市民政局等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民政局等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民政局等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渝民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民政局等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教委、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落到实处,根据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精神,以及部际联席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升服务能力(一)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民政局根据需要设立,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助民政部门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等工作的专门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救助管理站(职责见附件1)。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对照职责,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各区县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2020年底前要完成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

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要整合现有资源,明确救助管理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健全功能,提升能力,同时要加快筹备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

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国家对留守儿童的政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逐渐增多。

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为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之后,截至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现状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

在外打工的父母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童今后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易解体,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要求,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23•【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完善我市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助其健康成长,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需要为导向,以促进我市儿童福利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家庭责任,加大保障力度,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使全社会儿童保护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安全更有保障,数量明显减少,困难程度明显减轻,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二、保障范围(一)留守儿童指生活在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留守儿童中符合困境儿童条件的,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

(二)困境儿童1.家庭困境儿童。

主要指父母双方残疾(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和残疾等级为三级以上的智力、精神残疾,下同)或重病(病种参照各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规定,下同)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因残疾或重病无力抚养的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沪府规〔2020〕29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2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现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农村留守儿童(以下简称“留守儿童”)是指生活在本市郊区农村地区,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籍或父母一方为本市农业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留守儿童是本市儿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全面建立以家庭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基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家庭尽责。

父母是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必须依法尽责。

建立家庭监护支持系统,积极开展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是加强政府履职。

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区、街镇属地责任,加强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发生。

到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二、工作任务(一)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1. 提高父母主体监护意识。

父母要增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监护意识,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时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2. 督促家庭落实监护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子女的学习与生活。

(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3. 及时进行监护干预。

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要迅速介入、深入调查案情,依法严肃惩处未尽责的留守儿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的通知

兰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兰民发〔2020〕122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兰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的通知各区县民政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甘民办发〔2020〕23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社区(村)”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社区(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社区(村)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二、活动时间宣讲活动自2020年“六一”后启动,到2021年6月底前结束,实现全市所有社区(村)全覆盖。

各区县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安排2020年内的宣讲活动任务进度,但2020年宣讲社区(村)覆盖率不得低于60%。

2021年7月后,将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三、宣讲对象主要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社区(村)儿童主任等。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居(村)民。

四、宣讲内容重点突出四个专题。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收养登记中心:现将《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2020年2月17日2020年上海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要点2020年,本市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将聚焦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政策,强化兜底保障,扩大社会参与,完善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儿童福利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上海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和收养登记服务工作水平。

一、全面抓好儿童福利领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成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各类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防控工作,对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分区域分类管理,严格执行防护流程,规范开展儿童护理,强化应急保障,落实监测和报告制度;对市儿福院寄养在外的孤弃儿童一并纳入疫情防控范围,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是落实社区特殊儿童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每日联系和长效关爱制度,将社区特殊儿童优先纳入社区疫情防控体系、纳入社区重点关怀对象,落实实际生活照料人,全力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孤弃儿童保障力度。

一是扎实做好孤弃儿童养育工作。

研制出台本市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导市儿童福利院认真落实孤弃儿童收、养、治、康、教、寄养、送养、安置等工作,各区民政部门牵头落实社会散居孤儿各项保障政策,确保孤儿基本生活等各项权益。

2024年二中“留守儿童”帮扶制度(三篇)

2024年二中“留守儿童”帮扶制度(三篇)

2024年二中“留守儿童”帮扶制度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和“小手拉小手”爱心结缘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各班优秀的非留守儿童帮扶一名留守儿童。

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

1、每名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2、每周至少要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了解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并要积极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帮扶人员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对象的家人,尽量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

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对象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4、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上交教导处备查。

5、帮扶人员有切实负起责任,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2024年二中“留守儿童”帮扶制度(二)引言: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许多农村地区的儿童被迫留守在家乡,面临着教育、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的问题。

为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未来发展机会,2024年,二中学校制定了一套全面的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一、制度背景和目标: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帮助他们。

二中学校帮扶制度的制定旨在为留守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与关爱,改善他们的教育资源状况、保障他们的心理健康,并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机会。

二、制度具体内容:1. 教育资源保障:为了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资源状况,二中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在乡村地区建设师资力量和教育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建立留守儿童奖学金计划,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开展志愿者教育支持计划,吸引优秀教育志愿者来到农村地区开展教育活动;- 开设在线教育平台,提供免费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指导;- 加强与志愿者组织、企业等的合作,为留守儿童提供教育赞助和培训机会。

留守儿童相关文件

留守儿童相关文件

留守儿童相关文件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或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陪伴在身边的儿童。

这些儿童在生活和成长中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

以下是留守儿童相关的文件和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文件于2016年5月发布,明确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目标、原则、任务和措施。

其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加强留守儿童安全保护等具体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利保障法》该法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专门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

其中,明确规定了保障留守儿童权益的具体措施,如加强留守儿童健康保障、加强留守儿童教育保障、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保障等。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文件于2017年5月发布,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明确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如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加强留守儿童安全保护等。

四、《全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规划于2010年发布,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其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具体措施,如加强留守儿童学前教育、加强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加强留守儿童职业教育等。

五、《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于2013年发布,是为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而制定的。

其中,明确了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原则和措施,如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档案等。

以上是留守儿童相关的文件和政策,这些文件和政策的出台为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也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0年留守儿童工作计划(最新版)

2020年留守儿童工作计划(最新版)

编号:YB-JH-0050( 工作计划)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2020年留守儿童工作计划(最新版)Frequently formulating work plans can make people’s life, work and study more regular,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which is a habit necessary for success in doing things2020年留守儿童工作计划(最新版)摘要: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因为习惯了制订工作计划,于是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

本内容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当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双双远家离乡,陆续走上了外出打工、经商的行列,有些儿童的家长不可避免地尽不了家长监护的责任,而他们的孩子只能留守在家庭,由家中的老人或亲戚代养,这部分远离了父母亲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便成了农村特殊群体。

这一特殊群体的成长、教育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如果没有一个健康和谐的优良环境,势必影响他们的每一步成长,只有创造优良的环境,才会让他们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一、指导思想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和谐发展,服务经济,共创美好未来为落脚点,奉献一片爱心,让留守儿童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活动内容(一)目标任务针对我班30多名留守儿童得不到直接监护人的关爱,加之农村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因年老体弱或文化水平较低,无法担负起教育辅导孩子的责任,他们的生活习惯比一般家庭孩子差一些,有的成绩明显下降.如何确保留守儿童不失学、不违法犯罪,同时让外出务工的父母安心挣钱,这就需要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注。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

留守儿童数量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我国农村留 守儿童数量约为6000万,占全国 儿童总数的近五分之一。
分布情况
留守儿童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较 为落后的地区,如中西部地区的 农村,其中尤以贫困地区和山区 为多。
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
01
02
03
家庭环境
留守儿童家庭多数为贫困 家庭,父母外出务工,孩 子由祖父母或亲戚照顾。
教育质量
由于教育资源的限制,流动儿童的教育质量普遍较低,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相 对较差。同时,流动儿童在城市中上学面临户籍限制和升学压力等问题。
03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 儿童面临的问题
心理问题
孤独感增强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工作,留守儿童容 易感到孤独和无助,缺乏情感支持和 安全感。
性格缺陷
长期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教育,留守儿 童可能形成自私、冷漠、暴躁等不良 性格特点。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 儿童的未来发展
教育发展
增加教育资源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教育投入,改善学校设施 ,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教师资源。
完善教育政策
制定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的教育政策,确保他们享 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待遇。
开展个性化教育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的特殊需求,开展个性化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
生活质量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 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普遍 较低,缺乏必要的营养和 健康保障。
安全问题
留守儿童面临的安全问题 较为突出,如缺乏监护人 的看护,容易遭受意外伤 害或被不良势力侵害。
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
教育资源
留守儿童所在地区的学校 普遍条件较差,教育资源 匮乏,师资力量薄弱。

留守儿童相关的政策

留守儿童相关的政策

留守儿童相关的政策
针对留守儿童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保障政策:留守儿童在教育方面享有与城镇儿童同等的公平机会。

政府要加大投入,扶持农村学校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留守儿童可以接受优质的教育。

2.社会保障政策: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和特点,政府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留守儿童的生活、健康和发展需求。

比如,可建立留守儿童生活补贴、医疗保障、心理咨询等制度,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3.家庭和亲情支持政策:政府要积极引导和帮助留守家庭建立良好的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支持留守家庭间的相互帮助和互动,降低家庭对留守儿童的情感疏离度和心理压力。

4.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力度,特别是在教育、卫生、保护、援助等方面,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和社会保障,保证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5.公众意识和社会支持政策:政府要通过公众教育和社会宣传,加强公众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支持。

同时,政府也要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合作,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机制,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2020留守儿童上学有什么政策

2020留守儿童上学有什么政策

2020留守儿童上学有什么政策未满16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综合新华社电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

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民政留守儿童情况说明

民政留守儿童情况说明

1.民政局是否在办留守儿童手续,什么是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the "left-behind" children),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

他们一般与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中的一人,或者与上辈亲人,甚至父母亲的其他亲戚、朋友一起生活。

留守老人是指那些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这些农村留守老人,很多人生活特别简朴艰难,居住环境差;或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或担负着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甚至遭遇排斥,闲暇时无处可去。

2.如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

e5a48de588b67a6431333363373732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

村级留守儿童帮扶计划

村级留守儿童帮扶计划

随着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许多农村地区的人口不断流失,特别是劳动力和精英人才的流失。

这导致了村庄里的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他们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和留守儿童帮扶计划,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

一、留守儿童的情况留守儿童是指因为家庭因素等原因,父母或监护人不在身边照顾,由其他直系亲属、朋友代为照顾,或者独立居住,生活、学习、生存等方面需要得到关注和帮助的未成年人。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已经达到了6670万人,大多数留守儿童都集中在农村地区。

由于父母的长期离家打工,孩子们缺乏父母的关心和照顾,很容易出现心理上的问题,例如缺乏安全感、自卑等。

同时,留守儿童的教育机会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许多家庭无法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孩子们只能选择本地的学校或者农家小学。

二、留守儿童帮扶计划为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我国逐步建立了留守儿童帮扶计划。

这是一系列政府、社会和组织力量的综合性行动,旨在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其健康成长。

1.政府的服务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保障,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安全保障、精神慰藉等。

政府机构成立了相关部门,专门负责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在财政预算上拨款,投入到留守儿童和家庭的生活和教育支持上。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留守儿童补助政策,政策主要包括住房补贴、教育补贴、医疗保障、生活补贴等方面,帮助孩子们生活和学习。

2.社会的关怀帮扶社会力量也积极介入到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工作中,它包括志愿者组织、民间慈善机构、企业和公益组织等,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帮助留守儿童。

例如,在农村地区开展托管班,为村庄里的留守儿童提供学习和生活场所;由企业捐赠资源,为孩子们提供学习用品和衣物;还有志愿者会组织各类义务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和精神支持。

3.儿童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除了以上政策和支持措施,留守儿童自身也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提高自我保护,例如在生活中学会自我照顾、学会信任并寻求帮助、提高防范意识等。

留守儿童开学补贴方案

留守儿童开学补贴方案

留守儿童开学补贴方案背景在中国的很多农村地区,父母为了谋生而远离家乡工作,被称为“留守儿童”的孩子成为了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

留守儿童由于长时间与父母分离、缺乏家庭教育等原因,其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受到很大影响,并且常常会遭受欺凌甚至性侵等危险。

2019年,中国留守儿童人数已经达到2134万,其中80%以上的留守儿童在农村地区。

现状随着新冠疫情的影响,留守儿童的生存和学习状况更加严峻。

据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留守儿童2050万人次,其中约30%面临生活困难,缺乏生活费用和支持。

解决方案针对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提供留守儿童开学补贴。

具体而言,开学补贴的标准为:留守儿童在校园内公共食堂、小卖部、书店等商户及网上订餐平台消费的生活补贴。

本次开学补贴的标准为每名留守儿童每学期50元,其中小学生为40元、初中生为50元、高中生为60元。

实施方案开学补贴的具体发放方案如下:•政府部门按照留守儿童的人数、生源所在的地区等统计数据,制定补贴方案,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留守儿童能够顺利领取到开学补贴。

对线上领取加强相关的信息安全保护。

•在每次发放前,针对留守儿童开展指导培训,使他们了解开学补贴的意义及使用方式,养成良好消费观念。

•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也进行相关宣传和指导,确保补贴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总结留守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是社会关注的重点,提供开学补贴方案可以缓解留守儿童在开学阶段面临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减少因生活问题而影响学业的情况发生。

但更加重要的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通过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多元化的政策措施,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加宽松、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留守儿童政策
未满16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
综合新华社电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
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要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
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依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外出务工父母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家庭监护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要求不得
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明确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和村(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对家庭监
护的监督、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三是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明确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教育、心理健康、生活照顾、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职责任务。

四是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五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
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节在内的救助保护机制,规定了强制
报告情形,确定了强制报告主体和受理主体,细化了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评估帮扶主体,强化了监护干预措施。

《意见》按照标本兼治的思路,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

国务院将适时专项督查《意见》
执行情况。

现状——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
《意见》对“留守儿童”给出了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
年人。

根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流动
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

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
的35.1%,比例最高的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尚晓援表示,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留守儿童主要在心理方面处于劣势。

在外打工的父母
会给留守儿童物质上的补偿,但在教育、监护方面存在缺失。

“对留守儿童来说,‘父母与子女’构成的核心家庭纽带变得松弛,孩子对父母的亲情相对淡漠,”尚晓援说,这将影响到留守儿
童今后对自己孩子的培养方式,这一群体未来的核心家庭也会更容
易解体,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

目标——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
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为达到上述要求,山东、福建、黑龙江等地提出了阶段性具体目标。

山东: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
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
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措施——家庭:不满16周岁儿童不得单独居住
家庭监护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不能让不满16周岁儿童单独居住。

《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
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生活。

浙江、云南等多地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规定。

浙江: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

云南: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学校: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失学
学校教育方面,《意见》要求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吉林: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
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
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云南:到2017年,实现符合寄宿规定的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小学80%在校寄宿、初中100%在校寄宿。

到2017年,每所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到2020年,全省寄
宿制中小学都拥有标准的心理健康辅导室。

尚晓援表示,针对寄宿儿童,学校应改善饭菜营养结构,举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加强课后监护。

另外,还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
人身保护,减少校园欺凌和儿童虐待事件的发生。

建议强化教师报
告责任,教师若获知儿童受虐待的情况,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专家建议调动社区资源
社会力量方面,《意见》指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民政等部门要通过政
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
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
等专业服务。

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表示,建议调动社区资源,在农村设置专门的社工岗位。

因为社工对当地的环境相对熟悉,比
较了解留守儿童的情况,对儿童的关爱和照顾也更加方便。

延伸——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为了从源头上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意见》提到“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和“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两个方面。

宁夏、安徽等多地提出了具体措施。

宁夏:积极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和子女就地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
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宁夏流动人口报
名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