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分项(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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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分类时,掌握“择重归类”的原则,即根据该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来进行分类。

按主要危险特性把危险化学品分为八类: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爆炸品定义是指在外界作用下 ( 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出巨大能量而做机械功的过程。

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化学爆炸的主要特点是:反应速度极快,放出大量的热,产生大量气体,只有上述三者都同时具备的化学反应才能发生爆炸.爆炸品特性1不稳定性:爆炸品都具有化学不稳定性,在一定外因的作用下,能以极快的速度发生猛烈的化学反应,产生的大量气体和热量在短时间内无法逸散开去,致使周围的温度迅速升高并产生巨大压力而引起爆炸。

2 敏感度高: 任何一种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给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起爆能与敏感度成反比,起爆能越小,敏感度越高。

从储运的角度来讲, 希望敏感度低些,但实际上如炸药的敏感度过低,则需要消耗较大的起爆能,造成使用不便,因而各使用部门对炸药的敏感度都有一定的要求。

爆炸品的感度主要分热感度(加热、火花、火焰),机械感度(冲击、针刺、摩擦、撞击),静电感度(静电、电火花),起爆感度(雷管、炸药) 等。

不同的爆炸品的各种感度数据是不同的.爆炸品在储运中必须远离火种、热源及防震等要求就是根据它的热感度和机械感度来确定的。

决定爆炸品敏感度的内在因素是它的化学组成和结构,影响敏感度的外来因素还有温度、杂质、结晶、密度等.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爆炸品的化学组成和化学结构是决定其具有爆炸性质的主要因素。

具体地讲是由于分子中含有某些“爆炸性基团”引起的。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2020修订)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2020修订)
附件 2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中国民用航空局 国家国防科工局
—3—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2 号)规 定和放射性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潜在危害程度,制定本放射性物品 分类和名录。
本限值:
Xm
1
f(i)/X(i)
(1)
i
式中:
f(i)——放射性核素i的放射性活度或活度浓度在混合物中所
占的份额;
X(i)——放射性核素i的A1或A2或豁免物品的活度浓度限值或豁 免托运货物的放射性活度限值的相应值;
Xm——混合物情况下,A1或A2的导出值或豁免物品的活度浓度限 值或豁免托运货物的放射性活度限值。
液体和气体的 A 型货包
特 殊 形 式 [3] 的 非 易 裂 变 或
—6—
表 1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分类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举例 容器类型 货包(包件)类型
名称和说明[1]
B(U) B(U)F
B(U)货包
放射性物品 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 变的
放射性物品 B(U)型货包, 易裂变的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放射性活度大于 A1 或 A2 值 的放射性物品[2]
如反应堆乏燃料、 高水平放射性废 物、Ⅰ类放射源
Ⅲ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Ⅲ),易裂变的
一类 易裂变Ⅱ类低比活度的放 射性物品(LSA-Ⅱ)
IF-2 IF-3
易裂变的放射性表面污染 IF
物体(SCO-Ⅰ或 SCO-Ⅱ)
二类
钼-锝发生器、需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31号--关于发布《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31号--关于发布《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31号--关于发布《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3.04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31号
•【施行日期】2010.03.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31号)
关于发布《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的公告为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公安部、卫生部、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国防科工局批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现予公告,自2010年3月18日起开始施行。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具体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查询。

(此公告业经公安部黄明,卫生部陈啸宏,海关总署鲁培军,交通运输部高宏峰,铁道部胡亚东,中国民用航空局夏兴华,国家国防科工局王毅韧会签)附件: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略)
二○一○年三月四日。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危险化学品库房地要求

危险化学品库房地要求

危险化学品库房一、化学品分类::(一)根据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 B20576):本类化第1类爆炸品(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见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升,发生爆炸,对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及射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一:者之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六类)如:一氧化氮、氯气、氨等。

不燃气体(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等。

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3类易燃液体:指易燃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低闪点液体:闪点<-18℃如:乙醚(闪点为-45℃)、乙醛(闪点为-38℃)等;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如:苯(闪点为-11℃)、乙醇(闪点为12℃)等;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如:丁醇(闪点为35℃)、氯苯(闪点为28℃)等。

第4类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如:红磷、硫磺等;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

放射性废物的分类Classification of radioactive wasteGB 9133-1995 代替 GB 9133-88发布日期:95-12-21 实施日期:96-08-0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分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使用放射性物质以及处理、整备、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铀、钍及其伴生矿的矿冶过程产生的废物,对这类废物的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

2 术语2.1 放射性废物 radioactive waste为审管的目的,放射性废物为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浓度或活度大于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预计不再利用的物质。

2.2 放射性气载废物 radioactive gaseous waste含有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其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气态废弃物。

2.3 放射性液体废物 radioactive liquid waste含有放射性核素,其放射性浓度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排放限值的液态废弃物。

2.4 放射性固体废物 radioactive solid waste含有放射性核素,其放射性比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固态废弃物。

2.5 豁免废物 exempt waste含放射性物质,并且其放射性浓度、放射性比活度或污染水平不超过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的废物。

2.6 清洁解控水平 clearance level由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以放射性浓度、放射性比活度和/或总活度表示的一组值,当辐射源等于或低于这些值,可解除审管控制。

3 放射性废物分类的构架3.1 废物按其放射性活度水平分为豁免废物、低水平放射性废物、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或高水平放射性废物,如图1所示。

图13.2 放射性废物,按其物理性状分为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三类。

3.3 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危险品的概念及其分类和分项标准

危险品的概念及其分类和分项标准

危险品的概念及其分类和分项标准一、危险品的概念及其分类(一)危险品的概念危险品是危险物品的简称,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从国家行政管理的角度,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二)危险品的分类由于危险的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危险性大小不一,而且一种危险品并不是只有单一的一种危险性,常常具有多重危险性。

如二硝基苯酚,既有爆炸性、易燃性,又有毒害性,一氧化碳既有易燃性又有毒害性,氯气既有氧化性又有毒害性,三乙基铝既有自燃性又有遇湿易燃性,三氟化硼乙醚络合物既有很强的腐蚀性又有毒害性、易燃性,还有遇水易燃性等。

如果不掌握危险品的这种多重危险性,就很容易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顾此失彼而造成事故。

但是,每一种危险品,在其存在的多重危险性中,必有一种是主要危险性,即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危险性。

所以,应当根据其主要危险特性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分项,以便于科学而严密的管理和采取必要的安全对策。

《危险货物国际海运规则》(2006年版)和我国的《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05)标准按照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将危险品分为以下9大类。

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包装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水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性物品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性物品和感染性物质;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类。

二、危险品的类、项标准为使危险品的管理更加严密、科学,对各类危险品还根据物质的主要危险特性、危险程度以及化学结构和使用情况分为若干项,以便对不同危险级别和程度的危险品进行更加严密的管理。

(一)爆炸品1.定义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可编辑)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可编辑)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附件: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海关总署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国防科工局3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根据国务院第 562 号令《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和放射性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潜在危害程度,制定本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

一、放射性物品分类原则按照国务院《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第三条的规定,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将放射性物品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Ⅰ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重大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二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Ⅱ类和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一般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三类放射性物品,是指Ⅳ类和Ⅴ类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等释放到环境后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较小辐射影响的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分类不改变国标 GB11806 中关于放射性物品货包的分类及相应的设计要求。

4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与 GB12268 中有关放射性物品运输分类和列名等内容协调一致。

二、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包括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举例、容器类型、货包(包件)类型、名称和说明以及联合国编号。

具体分类和名录见表一。

? 5 ?表一、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货包(包件)[1]分类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举例容器类型名称和说明联合国编号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BU 2916易裂变的B(U)货包BUF 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 易裂变的 3328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如反应堆乏燃BM 2917放射性活度大于 A或A1 2 易裂变的料、高水平放射 B(M)货包[2]值的放射性物品性废物BMF 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 易裂变的 3329放射性物品C 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C 3323裂变的C 型货包CF 放射性物品C 型货包, 易裂变的 3330一类 HU 放射性物质六氟化铀,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HM 裂变的等于或大于 0.1kg 的六六氟化铀货包氟化铀HUF放射性物质六氟化铀, 易裂变的 2977HMF特殊安排下运输的放射性物品,非易裂变的T 2919需特殊安排运输的放射或例外易裂变的特殊安排运输性物品X 特殊安排下运输的放射性物品,易裂变的 3331 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易裂变的,非特殊形3327式的放射性活度不大于A1或A2反应堆新燃料 AF A 型货包值的易裂变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A型货包, 特殊形式的,易裂变的 3333 6 货包(包件)[1]分类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举例容器类型名称和说明联合国编号类型易裂变 III 类低比活度 IF-2 工业 II 型货包 I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I),易3325放射性物品 LSA-III IF-3 工业III型货包裂变的易裂变II类低比活度的 IF-2 工业 II 型货包 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易裂3324放射性物品LSA-II IF-3 工业III型货包变的易裂变的放射性表面污放射性表面污染物体(SCO-I 或SCO-II),一类染物体 SCO-I 或 IF 工业型货包 3326易裂变的SCO-II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医用强钴源、工BU B(U)货包 2916易裂变的业辐照强钴源、I 类放射源锎-252中子源原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BM B(M)货包 2917料等易裂变的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放射性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钼-锝发生器 A A 型货包 2915活度不大于 A 值的放射变的或非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2性物品[3]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放射性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二类 A A 型货包 3332活度不大于 A1值的放射的或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性物品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 III 类低比活度放射 I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I,非易IP-3 工业III型货包 3322性物品LSA-III(非独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家使用)7 货包(包件)[1]分类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举例容器类型名称和说明联合国编号类型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的II类低比活度放射性 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非易裂IP-3 工业III型货包 3321物品LSA-II(液体非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独家使用)放射性物品BU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BU B(U)货包 2916易裂变的二类放射性物品BM型货包,非易裂变的或例外BM B(M)货包 2917易裂变的铯-137等密封放II 类和 III类放射源射源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2915变的或非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A A 型货包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3332的或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放射性活度小于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有限量的放射性物[4] 7三类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 7×10 Bq 的碘例外货包 2910品-131 溶液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骨密度测量仪例外货包 2911或制品仪器或制品天然铀或贫化铀或天然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天然铀或贫化铀或例外货包2909钍的制品天然钍的制品运输放射性物品的空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例外货包2908包装空包装8 货包(包件)[1]分类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举例容器类型名称和说明联合国编号类型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I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I,非易的 III 类低比活度放射 IP-2 工业 II 型货包 3322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性物品LSA-III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含氚浓度小于 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I,非易裂的 I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 IP-2 工业 II 型货包 33210.8TBq/L 的水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物品LSA-II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工业 I 型货包 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物品LSA-I,非易裂变的 I 类低比活度放射性黄饼 IP-2 2912工业 II 型货包的或例外易裂变的物品LSA-I非易裂变或例外易裂变IP-1 工业 I 型货包放射性表面污染物体SCO-I 或SCO-II,非三类 I、II 类放射性表面污染污染构件 2913IP-2 工业 II 型货包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体SCO-I、SCO-II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非特殊形式的非易裂2915变的或非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A A 型货包铯-137(0.5mCi)放射性物品A 型货包,特殊形式的非易裂变Ⅵ类和Ⅴ类放射源3332子母源罐的或特殊形式的例外易裂变的例外货包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有限量的放射性物品 29109 注:[1]“名称和说明”栏中中文正式名称用黑体字表示,附加中文说明用宋体字表示。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标准版)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标准版)

化学试剂管理制度(标准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试剂的管理,确保化学试剂的安全、有效使用,防止化学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学试剂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化学试剂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化学试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化学试剂管理体系,提高化学试剂管理水平。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加强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事故的发生。

二、化学试剂的分类第六条化学试剂分为普通化学试剂、危险化学试剂和剧毒化学试剂。

第七条普通化学试剂是指对人体、设施、环境等无危害或者危害较小的化学试剂。

第八条危险化学试剂是指对人体、设施、环境等具有一定危害的化学试剂。

危险化学试剂分为以下八类:(一)爆炸品;(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三)易燃液体;(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六)有毒品;(七)放射性物品;(八)腐蚀品。

第九条剧毒化学试剂是指对人体、设施、环境等具有严重危害的化学试剂。

第十条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属于危险化学试剂。

三、化学试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第十一条从事化学试剂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或备案。

第十二条化学试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三条化学试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化学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化学试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五条化学试剂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常见的危险货物分类(二)

常见的危险货物分类(二)

常见的危险货物分类(二)危险货物运输标签什么是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中的阐述: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中的联合国编号从0004(苦味酸铵)开始,到联合国编号3495(碘)为止。

危险货物分类第1类爆炸物第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2项:有爆炸危险但总体上没有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3项:有燃烧和局部爆炸或局部爆炸或两者兼有的危险,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4项:不存在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质。

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物质。

安全气囊、烟花、子弹、炸药都属于这一类。

第2类气体项目2.1:可燃气体。

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2.3项:毒性气体。

丁烷、氟利昂(R22)、氯气、气雾罐等均属于这一类物品。

危险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没有下设分项。

香水、汽油、油漆都属于这一类。

第4类易燃固体4.1项: 易燃固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固态退敏爆炸品。

4.2项: 易于自燃的物质;4.3项: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活性炭、白磷、三甲基镓、电石、金属钠都属于这一类。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5.1项: 氧化性物质;5.2项: 有机过氧化物。

高锰酸钾、84消毒液、次氯酸钙都属于这一类。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6.1项毒性物质;6.2项感染性物质。

百草枯等属于6.1项毒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没有下设分项。

第8类腐蚀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没有下设分项。

氢氧化钠和盐酸都属于这一类。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没有分项。

危险化学品象形图什么是危险化学品?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阐述:“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物品存放要求(标准版)

危险物品存放要求(标准版)

危险物品存放要求(标准版)1.引言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领域中,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可能对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危害的物品。

为了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存放,防止事故的发生,本标准对危险物品存放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2.危险物品存放原则2.1分区存放:危险物品应按照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同类危险物品应集中存放,不同类别的危险物品应分开存放。

2.2安全距离:危险物品存放场所与其他建筑物、设施、区域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事故的蔓延。

2.3通风良好: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降低危险物品的挥发、扩散速度。

2.4防火防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5防腐蚀:对于腐蚀性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应采取防腐措施,防止腐蚀事故的发生。

2.6防泄漏: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应采取防泄漏措施,防止危险物品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3.危险物品存放要求3.1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要求3.1.1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远离火源、热源。

3.1.2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其闪点、爆炸极限等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同类物品应集中存放。

3.1.3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应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1.4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3.2毒害物品存放要求3.2.1毒害物品应存放在密封、通风的环境中,防止挥发、扩散。

3.2.2毒害物品的包装应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2.3毒害物品的存放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3.2.4毒害物品的存放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3腐蚀性物品存放要求3.3.1腐蚀性物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远离水源、火源。

3.3.2腐蚀性物品的包装应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3.3腐蚀性物品的存放场所应采取防腐措施,如铺设防腐地坪、设置防腐货架等。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2020修订)编制说明

《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2020修订)编制说明

附件3《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条例第三条规定,原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公安部、原卫生部、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原铁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国防科工局批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自2010年3月18日起开始施行。

该名录将条例规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放射性物品与国际通用放射性物品货包分类联系起来,列出了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细化了各类放射性物品及其对应的运输容器、货包类型和联合国编号等内容,还规定了放射性物品运输豁免的相关要求。

名录自施行以来,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但目前该名录存在与现行标准不一致,个别放射性物品所属类别较模糊等问题。

为更好地指导、优化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现对《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进行修订。

一、修订依据和必要性(一)与现行标准协调一致的需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中有关放射性物品的名录主要依据《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该标准技术内容与国际标准一致)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标准已被《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19)代替,新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原《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同时废止。

GB11806-2019中修订并增加了有关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部分内容,例如“UN3507,六氟化铀,放射性物品,例外货包,每个货包装载的六氟化铀小于0.1千克,非易裂变的或例外易裂变的”;修订并增加了运输豁免内容,例如将原来“为诊断或治疗,而植入或注入人体或活的动物体内的放射性物品”修订为“为了诊断或治疗,已植入或注入人体或活的动物体内的放射性物品”,增加了“由于意外或故意摄入放射性物品或受到放射性污染而被送医的人员,其体内或体外存在的放射性物品”运输豁免内容。

危险品等级详细表

危险品等级详细表

危险品等级详细表1类:: 爆炸品::在危险货物运输中的爆炸品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能发生剧烈地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扩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其分项包括:(1)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5)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货物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 ℃,或在50 ℃时,其蒸汽压力大于294kPa(3kg/cm2)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1 ℃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2.8kg/cm2),或在54.4 ℃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7kg/cm2)的压缩气体;或在37.8 ℃时雷德蒸汽压力大于275kPa(2.8kg/cm2)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其分项包括:(1)易燃气体(2)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3)有毒气体3类:: 易燃液体::本类货物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其分项包括:(1)低闪点易燃液体----闪点低于-18 ℃的液体(2)中闪点易燃液体----闪点在-18~23 ℃的液体(3)高闪点易燃液体----闪点在23~61 ℃的液体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货物,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自燃物品:系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不需明火,既能燃烧或爆炸.其分项包括:(1)易燃固体(2)自燃物品(3)遇湿易燃物品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氧化剂系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过氧基的无氧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燃烧.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摩擦极为敏感.其分项包括:(1)氧化剂(a. 一级氧化剂b. 二级氧化剂)(2)有机过氧化物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毒害品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症状,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其分项包括:(1)毒害品(2)感染性物品7类:: 放射性物品::(1)低比活度放射性物质a: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如铀)的矿石及其浓缩物b:未经辐射的固体天然铀,贫化铀和天然钍,以及它们的固体或液体的化合物与混合物c:放射性物质均匀分布在密实的固体粘结剂内的固体等(2)表面污染物体(3)可裂变物质(4)特殊形式放射性物质(5)除上述各类以外的放射性物质均属于其他形式放射性物质8类:: 腐蚀品::腐蚀品不仅要看对其它物质的破坏,更要考虑对人体的伤害.其分项包括:(1)酸性腐蚀品a:无机酸性腐蚀品b:无机酸性腐蚀品(2)碱性腐蚀品(3)其它腐蚀品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化学品危险分类和建筑分级

化学品危险分类和建筑分级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2024年放射性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放射性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放射性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放射性物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放射性物品具有较高的辐射危害性,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风险也不容小觑。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放射性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的内容、管理措施和责任体系三个方面,对2024年放射性物品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论述,旨在确保对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的良好态势。

一、制度的内容1.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放射性物品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和措施。

2.许可和审批制度对于放射性物品的生产、使用和运输等环节,建立许可和审批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资质认证,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3.辐射防护措施明确放射性物品的辐射防护措施,包括防护设施设计、人员防护用具和辐射监测等方面,确保工作场所和公众的辐射安全。

4.事故应急管理建立放射性物品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人员培训等,以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和应对。

二、管理措施1.信息公开和安全宣传通过建立放射性物品的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宣传放射性物品的危害性、安全知识和防护措施,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2.监督检查和执法加强对放射性物品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确保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3.技术支撑和研发创新加强放射性物品的技术支撑和研发创新,推动辐射防护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防护效果和管理效率。

三、责任体系1.政府主导由政府牵头组织和实施放射性物品的危险源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的多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方式。

2.企事业单位责任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放射性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工作中的安全性。

放射性废物及分类标准

放射性废物及分类标准

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GB9133-88(1988年5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8年9月1日实施)1 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试验以及处理、贮存、运输、退役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2 术语2.1放射性废物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其污染,没有或暂时没有重复利用价值,其放射性浓度比活度或污染水平超过规定下限值的废弃物。

2.2放射性气载废物含有放射性气体或放射性微尘和所溶胶的气态废弃物。

2.3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公众年摄入量限值除以参考人在一年时间吸入的空气体积(即1.05125×10 m3)所得的商。

各核素的DAC 公众值参见GB 8703《辐射防护规定》中的附录E2.4公众导出食入浓度DIC公众年摄入量限值除以参考人在一年中食入的水量(即8.03×102 kg)所得的商。

各核素的DIC公众值参见GB8703中的附录E。

3 制订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的主要原则3.1对各种废物都规定有放射性浓度(或比活度)的下限值,用以确定该种废物是否属于放射性废物。

3.2放射性废物按其物理性状分为气载废物,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三类。

3.3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浓度以Bq/m3 表示。

3.4放射性液体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放射性浓度以Bq/L表示。

3.5放射性固体废物首先按其所含核素的半衰期长短分为四种,然后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为不同的等级。

放射性比活度以Bq/kg表示。

4放射性气载废物的分级4.1放射性浓度小于或等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公众的气载废物为非放射性气载废物。

大于“公众导出空气浓度”DAC公众深度的为放射性气载废物。

4.2放射性气载废物按其放射性浓度水平分为三级。

4.2.1第I级(低放废气):浓度大于DAC公众小于或等于1×104DAC公众。

4.2.2第II级(中放废气):浓度大于1×104DAC公众,小于或等于1×108DAC公众。

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库房一、化学品分类:(一)根据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第1类爆炸品(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见GB20576):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本类化学品系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温度在21。

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

8℃时,雷德蒸气压大于275kPa 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六类)如:一氧化氮、氯气、氨等。

不燃气体(无毒、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等。

易燃气体,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3类易燃液体:指易燃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按闪点分为以下三项:低闪点液体:闪点<-18℃如:乙醚(闪点为-45℃)、乙醛(闪点为-38℃)等;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如:苯(闪点为-11℃)、乙醇(闪点为12℃)等;高闪点液体:23℃≤闪点<61℃如:丁醇(闪点为35℃)、氯苯(闪点为28℃)等。

第4类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白磷、三乙基铝等;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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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分项(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74
放射性物品分项(标准版)
放射性物品的分项方法很多,比较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一)物理形态分项
1.固体放射性物品:如钴60独居石等;
2.粉末状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铈钠复盐等:
3.液体放射性物品:如发光剂、医用同位素制剂磷酸二氢钠一P32等:
4.晶粒状放射性物品:如硝酸钍等;
5v气体放射性物品:如氪85、氩41等。

(二)按放出的射线类型分项
1.放出α、β、γ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镭226;
2.放出α、β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天然铀;
3.放出β、γ,射线的放射性物品:如钴60;
4.放出中子流(同时也放出a、β、或γ射线中的一种或两种)的放射性物品:如镭-铍中子流,钋一铍中子流等。

(三)按放射性大小分为一级放射性物品、二级放射性物品、三级放射性物品。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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