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规划前期手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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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规划前期手续工作流程
1、根据北京电力公司审核后的可研报告、可研批复报县发改委办理立项核准。
2、根据立项核准,到县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之后出具规划意见书。
3、拿到规划意见书后,根据规划意见书办理以下几项手续:到县规划局办理钉桩并出具钉桩成果。到市环保局办理环境保护评估批复。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申请,由市国土局出具土地预审批复。到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土建工程、设计、监理办理招投标手续(市标办可以委托县标办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但需要县标办提出申请)。根据招投标结果到县建委办理备案登记,到县质检站备案。
4、根据市国土局建设用地预审批复,办理征地手续。待征地手续办理齐全,报县国土局,由县国土局报市国土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5、根据钉桩成果、环评批复及环评报告、土建及电气设计图纸报规划局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
6、拿到土建初设图纸后,先到县地震办办理灾害性评估报告,拿地震办出具的灾害性评估报告和土建图纸由设计单位到国家制定机构进行图纸强制性审核。
7、用土建施设图纸到县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土建施设图纸到消防局进行审核,消防局出具消防审核意见书。
8、得到市国土局建设用地预审批复后,到县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需要提供征地补偿协议)
9、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到强审单位取强审后的施工图纸。强审单位出具强审报告。
10、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审核意见书、土地证、图纸强审报告、各种招投标手续到县建委办理开工手续,由市建委批复。到此开工手续齐备。
11、开工前办理规划验线方可开工。
12、在工程建设期间,可以办理土地证。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到县国土局办理四方结案。由市政府办理国有土地划拨批复。根据土地划拨批复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司土地处办理登记(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北京市政府用地批复),并给市国土局发许可函。市国土局根据许可函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1、委托设计院进行可研编制。
2、北京电力公司审核可研后,设计院出修改版可研。
3、北京电力公司将修改版可研送国网公司审核。
4、根据最终版可研上报《××××变电站设备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代可行性研究报告)》,35kV及以下本地发改委立项,以上北京市发改委立项。
5、办理环评,35kV及以下本地环保局登记,110kV委托北工大。
6、根据立项核准办理到规划局办理规划选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