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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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工程量、提供一定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工程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建设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价款、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定。

第三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九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

第十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提供施工条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进度的规定,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解除,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工程建设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符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

(二)公平公正: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享有平等地位,协商解决争议。

(三)诚实信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四)风险可控: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合理预见和防范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合同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合同内容完整、明确,包括工程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三)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当将合同文本存档备查。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七条合同履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工程进度: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确保工程进度。

(二)工程质量: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程造价: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成本。

(四)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合同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章合同争议解决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九条协商不成的,合同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的简要概述,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一、定义与解释1.“合同执行情况”指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内容、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2.“违约行为”指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合同执行管理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质量、进度等要求执行工程。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三、违约责任1.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发生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

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改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1.本办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办法的解释和适用均以本合同为准。

2.本办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一、定义与解释1.“合同执行情况”指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成工程内容、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2.“违约行为”指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合同执行管理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质量、进度等要求执行工程。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三、违约责任1.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到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第五条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合同一方如发生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应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管理;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等。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公司机密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最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原则(一)平等互利原则:合同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风险可控原则:合同双方应合理分配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三)全程管理原则: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的全过程,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合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合同管理职责:1. 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2. 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管理工作;3. 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4. 定期对合同进行归档、统计和分析;5. 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合同签订管理(一)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1. 对合同对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誉状况等;2. 明确合同项目的范围、标的、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主要条款;3. 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

(二)合同签订:1. 合同文本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或公司制定的合同范本;2. 合同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加盖合同专用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4.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委员会应进行备案登记。

第六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1. 合同管理委员会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2.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3. 合同双方应定期召开合同履行情况汇报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签订原则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合同主体资格施工合同的双方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发包方应当具备项目审批权限、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资金来源;承包方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条合同内容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二)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三)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四)工程质量标准;(五)工程进度和工期;(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七)合同解除、终止和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合同签订程序(一)发包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资格、评标标准等;(二)承包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三)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四)发包方与中标人依法签订施工合同。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一)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三)发包方应当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四)承包方应当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二)合同变更或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三)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权益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方,是指依法取得工程总承包资格,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交付和保修等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实现合同目标。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八条工程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条工程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方在解决合同争议过程中,应保持合同的履行,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五章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纪律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精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精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性质和用途;(二)施工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四)工期、开工和竣工时间;(五)质量标准、保修期和保修责任;(六)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八)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拖欠工程款。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需要变更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的内容、范围、价款和工期等。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需要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应当明确解除的原因、责任和后果等。

第四章合同的验收与结算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部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部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部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第四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

第六条建设部和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工程合同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变更和解除机制,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反工程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部和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合同双方的合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有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力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欠。
3.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合同当事人应当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争议解决。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2)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范围和内容;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办法

⼯程合同执⾏情况管理办法⼯程合同执⾏情况管理办法第⼀章总则为加强公司⼯程项⽬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项⽬执⾏效率与质量,规范⼯程合同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评估及纠纷解决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通过明确的流程、严格的责任体系及⾼效的沟通机制,促进⼯程项⽬顺利推进,实现合同⽬标。

第⼆章管理职责2.1合同管理部⻔负责⼯程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归档及⽇常管理⼯作。

组织合同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合同执⾏情况。

协调解决合同履⾏过程中的问题,处理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

2.2项⽬管理部⻔具体负责⼯程项⽬的实施,包括施⼯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

监督施⼯单位按合同要求履⾏合同义务,确保⼯程质量与进度。

及时反馈合同执⾏中的问题,配合合同管理部⻔处理相关事宜。

2.3财务部⻔负责合同款项的⽀付审核与⽀付⼯作,确保资⾦安全。

监控项⽬成本,分析合同执⾏过程中的财务⻛险。

第三章合同执⾏管理3.1合同交底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应组织项⽬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进⾏合同交底,明确合同条款、双⽅责任、履约要求等。

3.2进度控制项⽬管理部⻔应制定详细的施⼯进度计划,并与施⼯单位确认。

定期检查施⼯进度,对滞后情况进⾏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

3.3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国家相关标准进⾏施⼯质量控制。

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单位⽴即整改。

3.4安全管理建⽴健全安全⽣产责任制,确保施⼯安全。

定期进⾏安全教育与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5合同变更与索赔合同变更需经双⽅协商⼀致,并按程序办理变更⼿续。

因合同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索赔,应按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4.1定期检查合同管理部⻔应定期组织对合同执⾏情况的检查,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

检查结果应形成书⾯报告,并向相关部⻔通报。

4.2绩效评估项⽬结束后,对项⽬执⾏情况进⾏全⾯评估,包括合同履⾏情况、成本控制、质量⽔平等。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履行合同能力,承担合同责任。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五条建筑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监理合同等。

第六条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明确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合同价款。

第八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工程。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应当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双方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合同争议解决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第十六条合同双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行业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行业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

三、合同签订(一)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三)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四、合同履行(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二)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三)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当组织验收,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合同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二)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一)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监督管理(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八、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2篇一、概述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工程部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工程部合同登记管理办法

工程部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文本应当经过法律顾问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4. 合同签订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合同登记1. 合同签订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工程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2. 登记时应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审批文件。

3.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编号,建立合同台账,记录合同的基本信息和执行情况。

四、合同执行1.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并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五、合同归档1.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将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2. 归档资料应包括合同文本、附件、变更协议、结算单据等完整文件。

3. 合同归档应做到分类清晰、检索方便,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六、责任追究1. 违反合同管理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于故意隐瞒、篡改合同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流程第三条合同签订1. 工程项目部在完成投标并中标后,应尽快与承包商签订工程项目合同。

2. 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并与承包商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合同履行1. 工程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并做好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2.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并接受工程项目部的监督和验收。

第五条合同变更1.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有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应及时进行书面变更协议的签订。

2. 合同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按照合同管理程序执行。

第六条合同索赔1. 如工程项目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问题或纠纷,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或请求仲裁。

2. 合同索赔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工程项目部责任1. 工程项目部负责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完整。

2. 工程项目部负责组织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承包商责任1.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2. 承包商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工程项目部的处理。

第九条相关部门责任1. 相关部门应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及时处理合同变更等事宜。

2.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项目部和承包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其他第十条违约责任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各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合同管理办法废止。

工程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1. 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其合作单位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依据合同约定行事。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应充分了解合作单位资质,进行市场调研,确保选择的合作伙伴符合项目需求。

2.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工期要求、质量标准、造价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双方应明确专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执行性。

三、合同执行1. 合同生效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和支持,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2. 合作单位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3. 对于合同执行中出现的任何变更,应及时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合同变更与索赔1. 如遇不可抗力或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依法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2. 若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遭受损失,有权提出索赔。

索赔程序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合同结算与支付1. 工程完成后,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结算,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

2.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支付工作。

六、争议解决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2. 若争议仍未得到解决,最终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项目进展顺利,保护各方利益,促进施工质量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合理合法、安全环保、质量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依法保障各方的权益,提高工程质量,优化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安全,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风险分担原则、合理标价原则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乙方等,并确保身份和资质合法有效。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等,并明确工程的分期、计划等。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造价,包括投资总额、工程款付款方式、变更费用等,并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进度计划、工期安排、验收标准等,并约定延期、赔偿责任等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包括设计要求、施工标准、材料规格等,并明确质量监督责任及验收要求。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合理的组织和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及时履行各自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施工和付款等。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加强项目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对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变更、索赔、延期、解除等事项,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确保各方利益。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质量监督、验收、保修期等事项,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由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共同协商确定。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二、工程进度管理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控制质量是施工项目的生命线。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计算得出。

支付方式应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比例,确保乙方有足够的资金流维持工程的正常运作。

五、变更与索赔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增减工程量,应及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明确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和工期调整。

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六、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范围等。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七、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任何对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确认。

以上提供的是一个基本的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本,具体项目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由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维护公司及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部在施工、监理、设计等领域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益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有效。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确保合同履行顺利进行。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向公司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如遇合同履行困难,工程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工程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协商、调解或诉讼。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工程项目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合同归档与保密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产生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归档保存。

第十六条合同归档文件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编号。

第十七条合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个人和团队,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第五条工程合同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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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标健全公司合同管理规范,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程序,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规范化,并最大限度的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合同审批效率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工程类合同3 术语和定义3.1 合同:指本公司在公司所属经营范围内,由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与公司外部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和组织之间所订立的所有契约形式4 职责4.1 成本管理中心4.1.1 负责组织拟定工程施工类合同标准文本(每年修订),建立合同文本库;4.1.2 负责合同标准文本的全面推广使用;4.1.3 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4.2 成本控制部4.2.1 参与确定合同合作单位,组织合同谈判,洽谈合同专项条款、合同会签及合同交底;4.2.2 配合合同使用部门解释合同,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组织合同履行后评估;4.2.3 负责审核合同变更申请,组织拟定合同变更条款。

4.3 合同执行部门(工程部)4.3.1 配合确定合同合作方,配合洽谈合同专项条款,参与审核本部门的各项合同条款;4.3.2 组织并参与合作的供方签订合同;4.3.3 在部门职责范围内,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监督合作方各条款的履行情况;4.3.4 负责按需提出合同变更申请,配合拟定合同变更条款。

4.3.5 负责合同履行后劳务队伍综合施工能力评估。

5 关键活动描述5.1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5.1.1 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5.1.2 合同书原则:合同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合同外签证金额在贰千元以下的零星工程经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后及时结清。

5.1.3 事前签订原则:施工劳务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在施工单位或班组进场前签署,特殊情况时成本控制部可以与施工单位先签定工程单价、付款条款的确认单,并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或进场后再提高工程单价的行为。

5.1.4 招标原则●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公司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工程供方选择管理流程》规定的适用情形,经详细考察,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此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

5.1.5 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

5.2 标准合同文本的编制5.2.1 成本管理中心根据开发进度或同类合同使用的频次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制定计划。

5.2.2 各经办部门拟制标准文本,填写《合同标准文本审批表》,经办部门指合同管理主责部门:a) 工程类劳务采购的经办部门为成本管理中心/成本控制部;b) 材料设备类供应商采购的经办部门为材料采购中心/材料采购部;c) 营销类供应商的采购经办部门为营销管理中心/营销部;d) 土地的采购归口部门为项目发展中心;e) 设计类供应商采购的经办部门为设计研发中心/设计部;f) 其他供应商的采购经办部门为相应的职能部门。

5.2.3 《合同标准文本审批表》会签、审核的程序为合同经办部门发起-合同使用部门审核-财务审核-法务审核-经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标准合同会签时各公司审核部门收到标准合同文本及《合同标准文本审批表》2个工作日内必须提出审核意见;各部门会签意见的侧重点是:财务管理中心从资金风险的角度,成本管理中心从成本控制的角度,总裁办(法务专员)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工程监管中心/工程部从工程管理、施工操作和质量控制的角度。

5.2.4 批准后的标准合同文本由使用部门开始使用,成本管理中心存档;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案例分析等结论,应持续及时修改标准合同文本。

标准合同文本修改由各业务经办部门,按照本流程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5.3 合同的起草、定稿、谈判5.3.1 未制定标准合同文本的劳务合同,由成本控制部负责相关合同的草拟、定稿及谈判,工程分包合同,应在保修服务条款明确:在工程保修期间,若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另行委托其它承包商处理。

a) 接到维修通知(口头或书面)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b) 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c) 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维修任务,且不主动报告;d) 因维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5.3.2 已经制订了标准合同文本的则直接进行谈判工作。

5.4 合同的审核审批5.4.1 各项目公司审核审批主体工程合同的时间限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工程合同限定在12个工作日内内完成;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审批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合同的审核审批流转程序及责任,参见《责权手册》。

5.4.2 合同签署的原则a) 合同原则上由对方优先签字盖章。

b)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作业,由相应具有审核、审批权限的人员,在《合同审批表》上完成必要的签字,特殊情况下经审批人同意,各级审核人可同步作业,或由审批人召集会议审批。

5.4.3 合同审批时必须具备的完整合同资料应包括:a) 一份乙方已确认的合同。

b) 甲、乙双方审核确定的合同预算书。

c) 对5万元以上的合同应附上招投标全过程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书、决标备忘)(详见招投标管理文件)。

d) 对5万元以下不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合同,应附上三家以上单位的具体资料及情况说明。

e) 若发生工程须在下一项目中延用的情况,主办人必须以公司文件阅处单的形式上报分管领导和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延用。

在主办人上报合同审批时将该文件阅处单作为合同附件一同上报。

5.4.4 为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于某些类别、一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合同,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5.5 合同的编号、分发、登记、保管、存档5.5.1 合同文本保管应遵循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便复查。

5.5.2 合同文件一般共七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五份;乙方执正副本各一份。

5.5.3 施工类合同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采购供应类合同文件必须采取印刷装帧方式。

5.5.4 合同文本正本(包括合同文本、相关补充协议)应由财务部专人妥善保管;工程监管中心、工程部应备有合同文本等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合同审批表原件由成本控制部保管。

5.5.5 成本控制部应全面运用成本管理软件,设立合同管理台帐,系统地填报合同的签定、履行、结算等动态情况。

5.5.6 项目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管理,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同意后,合同文本才能加盖专用印章,并作相应的用章登记;同时要求承包单位盖有有效印章的同时,其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还需签字;非印刷装帧的合同文件承发包单位要盖骑缝章。

5.5.7 合同编号a) 合同应该由专人连续统一编号;因主合同的变更、解除等订立的补充协议,按主合同类别编号(因补充合同中可能涉及其他类别的内容);合同有关部门皆应采用统一编号。

b) 合同编号次序为:项目名称及期或区-分类-流水号(按订立日期编制流水号)。

如“升龙凤凰城-一期-施工-001号”等。

c) 关于合同的保管期限、保密、销毁等具体规定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6 合同的交底、执行、反馈与总结5.6.1 合同交底:在合同签订之后,一般要求成本控制部至少就主体合同填写《工程合同交底书》,发至各部门,并向工程、成本、项目公司等有关人员进行合同讲解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付款方式、发包单位职责(即甲供材料设备、甲方限价、甲方分包等范围)、总分包的关系等,以便各岗位人员协调、配合;金额较小的合同交底,可只填写《工程合同摘要表》发送到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以便执行。

5.6.2 合同执行:合同执行部门有责任按合同条款要求对合同全面执行,执行部门、成本控制部、财务部三方相互复核和监督。

5.6.3 合同付款:各公司的合同执行部门必须按上月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审批工程进度款;特殊情况下若超过合同约定比例付款时,需要报总裁批准后执行。

具体操作依照《工程付款管理流程》、《工程结算管理流程》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5.6.4 合同工作总结及标准合同文本修订a) 成本管理中心是工程类标准化合同的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反馈,组织持续评审、改进标准合同文本。

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成本管理中心负责评审和确认。

b) 当政府当局有强制性规定时,应加入格式化的补充条款以充分表达与公司格式合同文本之间的差异。

c) 标准合同文本的优化采取双向意见反馈的模式,合同使用部门在乙方履约管理过程中,如发现因合同内条款不明确而对工作造成影响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成本管理中心发起《合同反馈单》。

成本管理中心每半年向各个合同使用部门发起征询,要求各使用部门对现有合同进行梳理,以《合同反馈单》形式向成本管理中心提出标准合同范本优化建议。

5.7 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5.7.1 合同经办部门负责组织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起草、谈判、定稿。

5.7.2 其它程序与原合同相同。

5.8 合同资料信息处理5.8.1 成本控制部按类别、项目不同,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类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行汇总、统计,编制合同台帐,并保证实时进行更新,至少每个月更新一次。

6 支持性文件《工程付款管理流程》《工程结算管理流程》7 相关记录7.1 范本合同审批表7.2 合同审查意见单7.3 工程合同摘要表7.4 合同变更解除审批表7.5 合同台帐7.6 工程合同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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