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经验分析与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信托运营及对中国的启示
一、国外养老金信托投资运营情况1.智利养老金信托投资运营情况。
智利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以市场化为导向,遵循资本化流动规律,管理的对象是私人机构在运行结构方面,将选择权和所有权完全交由个人所有,可以在市场上自由选择符合自己理财要求和规划的私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会。
它鲜明的特色是对养老保险市场的准入门槛设置不高,只要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私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就可以进入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吸收私人账户资金,自由参与市场竞争。
同时,政府对这些私人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信托运营的干预较少,以一般不低于市场收益率为标准。
另外,加强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严格打击挪用养老金等不良事件发生。
智利的做法通过市场竞争有效地实现了风险和收益的最佳组合,为社会保障基金积累了巨额资本。
2.英国养老金信托投资运营情况。
在英国,由雇主设立的养老保险基金是通过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的,委托人将投资管理权和保管权分别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均为民营基金管理公司)。
英国的退休基金经营效绩颇佳,从1982到1991年,统计调查显示职业年金基金平均收益年均16%,人均收入增长8.2%,而同期物价上涨率为5.6%。
在英国,同样依信托原理来构建退休资金的运作模式,其委托给民营的基金管理公司,特点是基金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基金委托多家民营管理公司按市场法则运作和投资,基金管理透明度高,政府不直接干涉基金的投资运作,但加强对基金的监督。
监管当局每三年对基金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总资产和总负债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如果发现资产大于负债,将降低缴费率,否则,将限期予以纠正。
英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国股票(54%)、外国股票(23%)、本国债券(9%)、外国债券(3%)、房地产(5%)、储蓄(4%)以及抵押证券(2%)等领域。
英国对于职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基本上不加限制,唯一的限制是其资产投资于建立养老金的雇主企业的比例不能超过5%。
国外养老金的管理 投资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金的管理投资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金的管理投资对我国的启示摘要:经济的开展使得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为更好的解决我国养老基金投资问题提出了根本的改善建议。
关键词:养老金;投资一、引言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形态的开展和加速转变、医疗水平的提高,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的下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老年人口在不断地增加,人口结构提前步入老龄化,这使各国养老基金管理投资问题面临巨大的挑战。
因此,为更好的解决我国养老基金投资问题,推动国家经济的开展,养老基金投入资本市场,实行市场化运作,成为了一条实现增值保值不可或缺的途径。
二、国际经验给予中国养老基金管理的启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加快,作为阻碍生产力开展和生产社会化的产物―养老基金投资也成为了世界各国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根据OECD组织统计: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全球养老基金主要分布在北美洲、欧洲等经济兴旺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根底好,建立养老基金制度时间长,资金积累规模大。
2021年,北美和欧洲的养老基金资产总额为26.01万亿美元,占全球养老基金总资产的86.67%,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和中东地区的养老基金仅为总资产的13.33%。
其中,美国的养老基金规模最大,占全球的比重高达57.88%①。
因此,为更好的完善我国的养老金投资制度,国外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践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并且向外投资的理念目前,境外许多国家养老基金为弥补本国养老基金投资问题那么加快投资国内A 股的进程,稳步扩大投资规模,并表现出对投资中国资本市场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坚决信心。
境外养老基金等合法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看好我国目前A股市场的成长性,其投资行为稳定,偏向长期持有,且不通过频繁交易获利。
境外养老基金相对于我国来说有着更加成熟的投资理念,更关注那些市盈率偏低的价值型股票以及成长性良好的股票,注重价值投资。
其持股时间相对较长、持股相对集中、持股市值相对较大、持股流通性要求较高,尤其偏好主板股和蓝优股,即选择稳定收益且低风险的特征明显②。
国外典型国家金融服务养老实践及其启示
国外典型国家金融服务养老实践及其启示一、问题提出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养老的差异性很大。
国外不少国家对居民从摇篮到坟墓,政府都可以全包下来,但养老也存在问题。
虽然它们的老龄化程度高,但它们是在富裕程度很高或准备很充分的情况下养老。
与中国不同的是,国外的养老多数是靠社会养老金养老,很少依靠养儿防老的。
老年人能够获得所需要的养老服务,特别是它们的金融服务养老,不仅相当普遍,而且发展程度很高,为中国开展金融服务养老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和启示。
养老服务是相关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的服务,各国各具特色。
根据人口老龄化、经济富有程度和准备情况,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即典型国家主要有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和新加坡等。
这些国家的老龄化人口突出,金融服务养老较普遍,不仅成效显著且很有特色。
它们的共同特征是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经济非常发达,养老准备较为充分,其养老经验对于中国如何进行养老特别是如何进行金融服务养老具有启示作用和参考价值。
对于老龄人口众多、增长快速、养老资金与养老资产有限的中国来说,认真分析和总结国外金融服务养老经验并吸取教训,对于更好地解决中国金融服务养老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世界各国先后都纷纷步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
全球60 岁及以上人口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2017年达到9.6 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3%[1]。
2030年,这一比例将增至16.5%。
2050年,将达到总人口的30%。
全球人口老龄化速度仍在加快,按目前发展趋势,在今后50年内,老年人口数量将从现在的近9 亿增至20 亿以上。
目前,在全球233 个国家和地区中,约有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进入“老年型”社会[2]。
不少国家老龄化呈加速发展态势。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经合组织(OECD)近年来将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持续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养老金在金融市场的资产配置情况。
老龄化的日趋严峻,使人们不得不考虑如何解决养老保障问题,以有效解决老年后的经济贫困问题,并且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医疗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
韩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经验及其启示
( 6期) 总第31
吉 林 金 融 研 究
N ., 02 O2 21
Ge e a n r l N0. 6 31
韩 国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实 践 经 验 及 其 启 示
朱 琳
( 财政部财政科 学研究所 ,北京 100 ) 00 0
摘
利 国 家的建 设作 为基 本 的国策 ,并 写进 宪法 。
月起加入养老保险的人支付 老龄养老金 。老龄养
16 年韩 国实行政府 公务员养老金制度 ,其后军 老金还有特例老龄养 老金 、在职老龄养老金 、减 0 9 事人员养老金制度于 16 年实行 。这一时期 ,十 额养 老金等特殊形式 。1 8 年颁布施行 了 老年 93 91 几个与社会保 障相联系的法律 出台 ,一系列的社 人福 利法 ,该法案 中明确了老年人享有老龄津 会保 障项 目付诸实施 。
贴 、老人保健等方面的福 利 ,并规定 了国家和地
2 世纪7 - 0 0 0 8 年代 ,韩 国着力 完善社 会保 障 方政府在老人福 利方面的责任 和义务 ,这些措施 体系 ,扩大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和保 障范 围,逐 成为了对养老金体系有力 的补充。 步建立 了养老 、医疗 、就业 等较完善 的社会保 障 体系。 国民福利养老金法 于1 7年 l月颁布 93 2 施行 。这一 阶段的社会保障受益人群 主要是政府
律 的形式 明确该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和界定相 关参 战。通过分析韩 国养老保 险制度的实践经验得 出 与主体 的权利和义务 ,使制度和措施有法可依 ,
大大减少 了施行 的阻力 。
对我 国农村养老保 险体 系构建的宝贵启示 : 首先 明确农村养老保 险制度建设 中的政府 责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居家养老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模式,在各国得到了广泛的实践与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多样化实践,通过对比分析不同国家的居家养老模式,揭示其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探讨国外居家养老模式对中国的启示与借鉴,以期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本文首先对居家养老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居家养老的内涵与特点。
在此基础上,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等,深入剖析其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历程、政策支持、服务体系以及运作机制。
通过对比分析,揭示各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异同点,探讨其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随后,本文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挑战。
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成功经验,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策略与建议。
通过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推动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本文旨在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居家养老模式,为中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借鉴与启示,推动中国养老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国外居家养老模式概述在全球范围内,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居家养老模式。
这些模式各具特色,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性。
以下是对几种典型的国外居家养老模式的概述。
日本作为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居家养老模式以社区支持与服务为核心。
通过构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包括日常照料、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日本还重视家庭护理员的培养,鼓励家庭成员参与老年人的照护工作。
美国的居家养老模式以市场化与多元化为特点。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美国还注重养老服务的个性化,提供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的国际经验及启示当前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社会、经济和财政的影响,部分国家实行以国家和政府主导的社会性全民养老保险为主,结合企业年金与职员年金,以及个人自愿型养老储蓄的多支柱养老保险模式。
本文整理了部分主要国家经济体、澳大利亚和南美部分国家发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主要做法、运营模式、监督管理,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启示。
从国际经验和趋势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设计有三大核心特征。
一是政府强有力的税收递延政策支持,四两拨千斤,调动国民积极性,是第三支柱发展根本动力。
二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制度设计,建立一个专门的养老账户,税收递延优惠在账户层面实施。
国外第三支柱较为发达的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智利等国家都采取了账户制模式。
通过账户能准确反映个人养老的缴费规模和投资收益,在退休领取阶段能够准确征税。
三是多渠道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允许参加者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投资于基金、保险、理财、存款等多种养老金融产品,政府合理监管,而不是只允许参加者投资某一类金融产品,否则参加者的自我选择权受到限制,不利于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
一、各国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一)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养老金第三支柱主要是自愿的超级年金储蓄(voluntary superannuation),实行基金累积制,是缴费确定型养老计划。
自愿型超级年金在超级年金的系统内运作,缴费主要包括个税福利抵扣和超级年金个人缴费两种形式。
主要做法:一是个税福利抵扣。
雇员与雇主达成协议,雇员放弃一定工资收入,雇主为其提供相应价值的某种福利,并且政府对该额度征收较低的福利税或免税。
雇主代雇员缴纳的个税福利抵扣在一定的额度内按照最高15%的税率缴税。
二是超级年金个人缴费。
对普通雇员,个人缴费为税后缴费,缴费部分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但可享受投资收益部分15%的优惠税率;对自由职业者,个人缴费部分可在税前列支,缴费和投资收益同时享受15%的优惠税率。
运行模式:采用信托模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瑞士养老基金的管理范文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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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创新机制的国内外经验总结
养老金创新机制的国内外经验总结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纷纷探索养老金创新机制,以应对养老保障的挑战。
本文将总结国内外在养老金创新机制方面的经验,并探讨其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启示。
一、国外养老金创新机制的经验总结1. 多元化投资运营模式在国外,一些国家将养老金投资运营权下放给私人机构,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这种模式可以提高养老金运营的效益,增加养老金的收益率。
2. 引入个人账户制度一些国家养老金制度中引入了个人账户制度,即将一部分养老金缴费资金划入个人账户,由个人自主支配。
这种制度可以提高个人对养老金的积累和管理能力,增加养老金的灵活性。
3. 养老金与就业市场的衔接一些国家在养老金制度中加强了与就业市场的衔接,将养老金与就业保险、失业保险等相结合,形成综合性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种模式可以提高养老金的可持续性,减轻国家负担。
二、国内养老金创新机制的经验总结1. 推行全民参保计划我国在养老保障方面推行了全民参保计划,即将所有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这种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养老金的覆盖率和公平性。
2. 推进养老金投资多元化我国养老金投资运营方式逐渐多元化,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国债、银行存款等低风险投资,而是逐步加大对股票、债券、房地产等领域的投资。
这种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养老金的收益率,增加养老金的可持续性。
3. 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我国在养老保障制度中建立了个人账户制度,将一部分养老金缴费资金划入个人账户,由个人自主支配。
这种制度可以提高个人对养老金的积累和管理能力,增加养老金的灵活性。
三、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启示1. 加强养老金投资管理我国应加强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运营的效益和收益率。
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将养老金投资运营权下放给专业机构,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
2. 完善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养老金个人账户制度,提高个人对养老金的积累和管理能力。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摘要】本文通过对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特点、优劣势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国际经验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并探讨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化趋势和未来发展方向。
结论指出国际比较有助于我国制度改革和发展,应借鉴国际经验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其国际化发展。
通过深入研究国际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该研究对于理解和改善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国际比较、启示、设立与发展、特点优劣势比较、国际经验、改革启示、国际化趋势、发展方向、借鉴经验、完善、国际合作、国际化发展。
1. 引言1.1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在全球范围内,养老保险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而建立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之一。
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设立和发展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制度的覆盖范围、缴费方式、养老金发放标准等方面。
通过对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各国在养老保险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借鉴和政策启示。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不仅有助于我国充分吸收各国的经验,更有助于发现我国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改革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有益参考。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也将有助于我国在全球范围内分享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和成果,促进各国之间在养老保险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老龄化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政府、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2. 正文2.1 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与发展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与发展是一个反映各国社会保障水平、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方面。
在国际上,各国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和发展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特点。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国外经验及我国借鉴探究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国外经验及我国借鉴探究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可以为个人未来养老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同时可以在纳税时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
在国外,很多国家都已经实行了这种类型的商业养老保险,然而在中国,这种模式却还在探讨和借鉴中。
本文将就国外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经验进行分析,并探讨如何在中国推广这种模式。
我们来看看国外一些国家是如何实行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
美国的401(k)计划就是一种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通过这个计划,参与者可以将一部分薪水在个人账户中进行投资,并且在退休时按照较低的税率逐步领取。
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都有类似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这些国家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可以帮助个人积累更多的养老金,同时也可以调节社会的养老金支出压力,是一种具有双赢效果的制度。
在国外的经验中,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广和实施都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而在中国,尽管国家也已经开始了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但是整体的推广还相对较慢。
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比如政策法规的不完善,社会的风险意识不足以及市场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不过,瑞士的养老保险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瑞士的养老保险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瑞士是一个典型的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国家,他们的养老保险体系被认为是全球最佳之一。
瑞士的养老保险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个人的责任和自主。
在瑞士,每个雇员都必须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同时政府也会对低收入者提供一定的补贴。
瑞士政府还鼓励个人购买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在纳税时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外,通过一些国家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模式的推广和实施效果是非常好的。
在中国,我们也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加快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广和实施。
政府、企业和个人需要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为个人的未来养老生活提供更为可靠的保障。
养老基金管理的国外模式及其启示
养老基金管理的国外模式及其启示[摘要]本文通过对英国和智利两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对比分析,认为我国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下,应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规模,鼓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社会保障理事会;投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1 引言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2 英国和智利的养老基金管理的对比分析2.1 英国和智利发展历史对比英国社会保障制度从1601年至今经历了400多年的历史,在这期间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相关立法不断完善,已经形成当今世界上最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其覆盖面包括英国的全体国民,是世界上第一个福利国家。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对比较晚,1924年智利建立了以现收现付制为基础的养老保险制度,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庞大的福利支出使企业不堪重负,并且制度本身存在很大的缺陷。
1980年年底,智利改革实行以基金制代替现收现付制,建立了一种强制缴费、私人管理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
智利养老保险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成为诸多国家效仿的对象,同时也招来许多经济学家的质疑。
2.2 养老保险组成结构的对比英国养老保险制度由三个支柱组成。
第一个支柱是实行现收现付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每个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得到相等数额的基础年金,另一部分是于1978年正式实施的政府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的受益水平参照消费价格指数进行指数化调整。
第二个支柱由职业年金计划和强制性的个人年金账户构成,它是英国养老保险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美国养老服务发展经验与启示
域外观察美国养老服务发展经验与启示□ 张孟强 任姗姗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问题,美国也存在养老金支出压力大、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低收入群体保障服务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完备的法律、诚信、保险制度为美国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其发展经验值得借鉴。
一、构建多元化养老支付保障体系。
资金保障和支付能力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
美国养老金的主要来源包括:1. 全民性养老计划,作为强制性社会保障金,是民众从政府获取的基本养老保障,是低收入老年人养老金的主要来源;2. 企业退休金计划,是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的基金式养老保险;3. 个人退休计划,是个人通过投资等方式为自己储备养老金。
以上计划均有政府税收政策支持,大约各占一般美国人退休收入的40%、 40%、20%。
健康养老保障主要通过医疗照顾制度和医疗补助制度来实现。
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相较美国,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亟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多元支付体系,其中尤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要,应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从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做起,逐步向全民普惠过渡,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提高长期护理服务支付能力,拉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大力培育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
美国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高,营利性养老机构占70%以上,拥有6张以上的床位即可申办家庭小型养老机构。
提供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包括:1. 护理院,主要服务需要长期护理、短期康复或临终关怀的老年人;2.老年公寓,主要服务生活能够自理或半自理的老年人,侧重于生活照料;3.日间照护中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餐食、康乐活动、健康检查等服务;4.家庭照护,主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5. 养老社区,为健康且收入较高的5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高端居住和配套服务。
我国养老从来主要靠家庭解决,缺乏公共服务资源积累,社会化养老长期未引起足够重视,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社会服务需求,必须在加大公共投入同时,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国外养老金投资管理对比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金投资管理对比分析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国外养老金投资管理的比较分析——以欧美养老金为例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金投资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
就国外的养老金投资管理而言,欧美的养老金投资管理经验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比较与分析其投资管理的优势和不足,并对我国的启示。
具体内容如下:1. 欧美养老金投资管理的整体情况- 国外的养老金资产总量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已达数万亿美元,占世界养老金资产的绝大部分。
- 欧美养老金投资多样化,包含股票、债券、房地产、基金等投资方式,适合各种风险投资需求。
- 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专业化,设有专人管理投资组合,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 欧美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优势- 卓越的投资业绩,投资收益稳步增长,保障养老金基金的长期运营;- 风险控制能力强,对市场变化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投资组合多样化,为养老金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良好的基础。
3. 欧美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不足- 投资缺少国内化特色,缺少与本土产业的紧密结合;- 投资难以保证万无一失,会遭遇市场风险和国际风险;- 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较大,经济和政治环境不稳定会影响资产的安全性。
4. 国外养老金投资管理的启示- 引导社会各方面对养老金投资的认知,提高对养老金基金的信任度;- 合理投资资产,切勿盲目跟风,应根据国情和投资对象特点量身定制投资策略;- 对内根据自身的特点,找到自己的投资侧重和方向;- 紧密合作政府,制定优惠税收、政策支持和监管机制;二、案例笔谈——比较美国和英国的养老金投资管理为了深入了解各国养老金投资管理的情况,我找到了美国及英国两国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具体如下:1. 投资组合结构不同- 美国的养老金投资管理以股票、债券和房地产等基础产业为主,投资组合较稳健;- 英国的养老金投资管理以养老金基金为主,注重投资管理公司的品质及管理效果。
2. 投资收益差异明显- 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较高,2017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超过11%- 英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不如美国,平均投资收益率仅有约6%。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示(全文)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分析及对我国养老保险的启发国外常见的养老保险模式大致有储蓄积存型、福利GJ型、GJ保险型与投保资助型。
以美、日、德为代表的发达GJ属于投保资助型;英国、瑞典等北欧GJ属于GJ福利型;澳大利亚属于GJ保险型;新加坡属于储蓄积存型。
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模式具有不同特点,对GJ经济的影响也存在着一定差异。
一、发达GJ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北欧诸国十分重视公民平等权利,所以它的社会福利制度十分完善。
他们认为,公民有享受福利的权力,谋福利是社会不可推卸之责任。
在现实福利分配中,政府担当着积极而重要的角色,甚至超越了市场的作用,政府建立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旨在使社会福利普遍化、法律化。
这种福利方式在给公民带来巨大福利、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也给GJ带来了巨大负担。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贸易集团,市场机制也更加完善和成熟,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十分重视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因此,美国的福利制度不同于一些欧洲GJ,在福利分配上存在着严峻的贫富悬殊问题。
由于奉行市场机制,所以养老保险主要以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存在,这对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群体产生较大影响。
日本养老保险则是通过GJ立法实行的强制性社会保险,主要由雇主、雇员、GJ三方负担。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是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正常生活,并具有一定购买力。
德国养老保险分为私人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法定养老保险,其中法定养老保险由雇主、雇员承担,并享受GJ的特别补贴。
以上GJ的养老保险虽然采取了不同类型的保险方式,但都是由政府、企业及个人分别承担责任,雇主和雇员承担主要的社保资金,政府制定严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投保开支,在支出大于收入时由GJ税收弥补空缺。
因此,积极投保是公民的义务,享受养老保险是公民的基本权力。
二、国外养老保险的进展方向随着全球老龄化趋势的日益严峻,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课题,各国的改革方式各具特色,但总的来说都是逐步向多层次、私有化进展。
国外养老产业发展模式借鉴分析
国外养老产业发展模式借鉴分析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国外养老产业发展迅猛,养老服务市场逐渐成为国外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在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中,可以借鉴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首先,国外养老产业注重多元化发展。
国外养老产业不仅仅关注传统的老年人健康护理服务,还涉及到老年人的社交、娱乐、文化等方面的需求。
养老机构不仅提供健康护理服务,还建设了配套的康体中心、图书馆、游泳池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和娱乐项目,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需求。
其次,国外养老产业注重专业化服务。
国外养老机构以提供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服务为目标,通过培养专业养老人才,提供具有高水平技术、专业知识和个性化需求的服务。
专业化的服务包括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心理辅导、健康管理等,通过专业的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护理服务。
第三,国外养老产业注重社区养老。
国外养老产业在社区养老方面发展得较为成熟,通过建设老年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包括老年人公寓、老年人社会活动中心、老年人社区医疗中心等,为老年人创造了一个独立、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在社区养老中,老年人可以获得住房、饮食、医疗等基本生活服务,同时也可以和其他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交、文化娱乐等活动。
第四,国外养老产业注重政策支持。
国外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政府通过对养老机构的投资和补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加强养老服务的供给。
政府还制定了养老金制度和相关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经济需求。
同时,国外政府还加大对养老服务的监管力度,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最后,国外养老产业注重国际合作。
国外养老产业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养老产业进行合作和交流,借鉴和分享经验,共同解决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国外养老企业通过投资和并购,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养老知识和资源的流动。
综上所述,国外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值得借鉴。
我们可以注重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社区养老的发展,加强政府政策支持,以及加大国际合作和交流。
养老保险制度国际模式经验及启示
《经济师》2012年第3期●经济观察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的加快,完善可持续养老保险体系日益迫切。
文章比较分析了国际上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介绍了国际养老保险的最新改革经验,对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途径和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模式建议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036-02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种模式现代意义上的养老保险制度1889年创立于德国。
到20世纪中叶,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认同,并达到鼎盛时期。
从世界各国实践来看,养老保险主要分为普遍保障、投保资助、强制储蓄和国家统筹等四种模式。
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经济普遍陷入滞胀困境,由于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标准的刚性增长等原因,养老保险费用支出日益增大,各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相继出现一些问题,如实行普遍保障模式和投保资助模式的国家,由于采取现收现付制,政府承担过多责任,越来越难以支撑养老保险系统;强制储蓄模式很难发挥社会共济的功能;国家统筹模式已逐步退出社会保障领域等。
为此,各国纷纷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反思,并逐步认识到,基于财力有限的现实,政府只能向公众提供“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险,因此,应将商业保险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世界银行于1994年提出了“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第一支柱是由法律强制推行的、国家管理的、以税收支持的具有再分配性质的保障计划,筹资模式应采用现收现付制。
第二支柱是具有强制性的、私营化管理的、完全积累制的制度,应采用完全积累形式且养老保险应与缴纳金额相结合。
第三支柱是为那些需要更高水平养老金的人们设计的、自愿参加的、私有的保障计划,应采用完全积累制方式。
各国根据本国国情,进行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综合运用不同模式,在世界银行提出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基础上,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见表1)。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经验及其启示
托制度。
关键 词 : 信托法; 养老 保 险基 金 ; 信 托 运 营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3 2 . 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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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我 国养 老 保 险 基 金 运 营 现 状
我 国养 老保 险基 金制 度 经过 长 期 的发展 、 完善 , 目前 已 基本 形 成 以 三 大 支 柱为 主体 的养 老保 险基 金体 系 , 即个 人 账户 基金 、 企 业 年金 基 金 、 国家 养 老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1 0 — 3 0
摘 要: 当下 , 日益 逼 近 的 人 口老 龄 化 为 养 老 保 险提 出 了 巨大 的挑 战 。 目前 , 我 国 的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的 运 营 管理 存 在 诸 多 不合 理 之 处 。 国 外许 多 国 家将 养 老 保 险 基 多 重优 势 。 因此 , 在 我 国 引 入养 老 保 险基 金 信 托 制 度 既 有 必 要 又 切 实
余 额 除必 须 预 留 2个 月 的 相关 养 老 费用 支 出外 . 其 它 全部 用 于购 买 国债 或 存
人银 行 专户 , 必 须专 款专 用 , 严 格禁 止 投放 到高 风 险金 融 和经 营性 计划 。 相 比 社 会 养 老保 险 基 金 的 紧 缩 规 定 , 企 业 年 金 的投 资 、 运 营 范 围相 对 广 泛 , 我国 《 企业 年 金基 金 管理 试行 办 法 》 规定 , 企业 年 金基 金 的投资 范 围包 括投 资性保 险产 品 、 股票 、 证券投资资金 、 可 转 换债 、 信 用 等级 在 投 资 级 以上 的金 融 债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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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经验分析与启示养老金管理公司模式的诞生和业绩受到世人的广泛关注。
建立一站式购齐养老金管理公司,这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符合国际发展的大潮流。
纵观全球,从资格捆绑组合来看,世界各国养老金管理公司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金融集团”背景下把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捆绑在一起的养老金管理公司,这样的公司或是专职的(专业化)或是兼职的(多元化经营),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欧洲国家常常看到的是以银行为背景,而在美国则大多以基金公司为背景;第二类恰恰相反,养老金管理公司是独立并且专营的,是养老金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其特点一般是把托管人银行排除在外,提供“全天候”一站式购齐的全部服务,包括受托、账户和投资,还包括收费工作和待遇发放的核准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领取待遇以后在保险公司购买年金产品等。
这类公司主要存在于拉丁美洲和中国香港,尽管他们有些细微差别(例如,香港允许托管人与受托人捆绑在一起)。
当然,在欧美,同一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银行常常担当起托管人的职能。
从机构设置形式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利用现成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例如,在香港只有信托公司才有资格作为受托人,香港“强积金计划(一般)规例”第16条“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的资格”规定,受托人的资格必须是信托公司,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公司名称必须包括“信托”或“受托人”一词;该申请人要想成为受托人,其业务范围只能限于信托业务;截止到2007年6月底,香港强积金受托人是19个,绝大多数是现成的海外和本土信托公司。
澳大利亚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强制性的私人退休储蓄即“超年金”(SG)制度;早在2000年就已有98%的正规部门雇员和72%非正规部门雇员参加了“超年金”制度。
2004年7月1日开始对经营超年金业务的机构实行经营许可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颁发准许营业执照,过渡期为两年,由“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负责对现成的合规公司审核批准经营执照。
另一类是立法规定专门建立的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以养老金专营为唯一目的,专司养老金业务的全过程,例如,拉丁美洲十几个国家均采取这个方式,智利是其创始国,最具典型性。
智利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法律依据是3500号法令,根据该立法,养老金管理公司是以管理养老基金并提供退休金为唯一目标的私营机构。
因此,80年代初拉丁美洲成立的养老金管理公司(AFP)和中国香港90年代末建立的强积金提供商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他们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引起了世人的关注。
拉丁美洲养老金管理公司堪称一个典范。
1981年智利开历史先河进行完全积累制改革,建立起现代养老金管理公司,自此带动拉美十几个国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他们纷纷引入个人账户进行DC型完全积累制改革,对养老基金实施信托制的完全市场化投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业绩,甚至被业内称之为“三个字的革命”(APF 是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西班牙文缩写)。
从投资业绩上看,拉美各国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投资都获得了较高的投资回报率,1994至2002年期间,这些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累计年均投资回报率最低的是秘鲁6.6%,最高的玻利维亚曾经高达17.1%,总体看,投资回报水平是令人满意的。
智利养老金管理公司具有代表性,在过去26年里,智利养老金管理公司累计年均投资回报率为10%,至2004年,养老基金扣除费用因素后净回报率为9.3%左右;世界银行对实际投资回报率的估计是10.3%,折算后的净回报率大约为9.1%左右。
自1981年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以来,其资产规模增长速度惊人,在过去24年间年均增长速度达28.3%,到2005年末养老金积累资产为747.56亿美元,达到当年GDP的80%;由此带动了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1980年末智利金融资产仅占GDP的65%,到2003年末已上升到217%,已高于若干高收入的OECD国家;对GDP增长率的贡献为0.49个百分点,大约占到了这20年期间经济增长率(4.63)的1/10;此间社平工资增长率是1.8%,投资回报率高出其8.7个百分点,也远远高出此间智利国内金融资产年均4.5%回报率6个百分点。
1981年5月至1998年6月,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费用占其管理资产总额的1.3%,远远低于此间智利共同基金的2.9%一倍还多,与美国共同基金的1.1%和401K计划的1.25%相差无几;到2004年下降到0.63%,比美国共同基金、401(K)和智利共同基金还要低一些,预测到2021年会降到0.53%左右。
拉美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的最大特点有三个:第一个是全程负责,高度捆绑,权力很大。
养老资产独立于公司自有资产,账户养老金资产由托管银行保管;除此之外,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从养老金缴费到给付的全部事务,提供高度的一站购齐式服务:公司负责个人账户资金的收缴和记录工作,收缴方式可通过分支机构(6个公司目前在全国设分支机构共有258处,还聘请了专门培训过的代理业务员,负责与参保成员的联系和提供信息的工作),也可以和银行等其他监管当局许可的机构签订合同,由这些机构收集代缴;公司负责养老基金的投资,投资工具是在中央银行和监管当局限定范围之内,目前是五只基金(账户持有人拥有决策权),还负责投资安全性、最低收益保障、风险评级、关联公司等诸多方面的工作。
有些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甚至可以自行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设计收费水平,但对同一类型参保成员的收费政策标准则必须是相同的。
第二个特点是政府对其投资回报率有强制性的最低和最高限额规定,要求其每月都要保障其养老基金资产在过去36个月的最低收益率不能低于该类基金市场平均收益率2个百分点或低于市场平均收益率的50%;为防止出现无法满足最低回报率的发生,要求每个公司都要建立储备金制度,从自有资金中划出资产净值的1%作为储备金,并将其一起进行投资。
对其最高投资回报率的上限要求是不得超出同业平均回报率的2个百分点或行业平均值的50%以上,超出部分要作为“利润储备金”储存起来,以便在投资回报率下降时用于补差。
第三个特点是,具有竞争性,在残酷的竞争过程中,具有相对集中化的趋势。
例如,智利26年前是22个养老金管理公司,目前只剩下了6个;哥伦比亚1994年是16个,而现在则只有5个。
这个集中化的趋势在所有国家无一例外。
中东欧转型国家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国家也同样呈现出集中化的趋势,例如,匈牙利1998年有38家养老金管理公司,到2003年仅剩下18家,并且6家大型养老金管理公司(全部是金融机构发起的)管理的资产占全国总资产的83%,缴费者人数占全部工作人口的87%。
中国香港强积金提供商:拉美养老金管理公司的变体2000年正式启动的香港强积金制度里,其捆绑式的受托人不是专门成立的养老金管理公司,而是信托投资公司,所以,强积金的受托人制度是在信托公司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是它与拉美国家养老金管理公司之间的最大区别。
除香港以外,还有一些国家的养老金管理公司也是采取类似的现成机构的办法,例如,澳大利亚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引入强制性的私人退休储蓄即“超年金”(SG)制度,其提供商就是采取现成的金融机构审批制度。
归纳起来,香港强积金受托人的特点有:第一,捆绑程度较高,在法律规定上,除投资以外,几乎所有的市场角色都可以捆绑在一起,甚至包括托管人。
这是香港受托人与拉美养老金管理公司的一个最大不同之处,在个别允许的情况下,它允许在捆绑模式中把托管人也纳入进去。
“强积金计划(一般)规例”第50条规定,受托人须将养老资产委托给托管人,但是,“如受托人是合格的人,受托人本身可承担计划资产的保管人职能”;目前在19个受托人中,银联公司(BCT)是唯一的一个兼任托管人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的职责分包给了德胜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等5个投资机构。
但一般来说,托管人是外包出去的,托管人的门槛不是很高,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亿和净资产不少于5000万港币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少于1.5亿港币的保险公司等财务机构成为托管人。
第二,投资管理功能必须是外包的。
“强积金计划(一般)规例”第44条规定,受托人必须确保委任投资管理人,以管控养老资产的投资;除此之外,香港强积金的受托人与拉美国家相差无几,具有很大的管控力,例如第27条规定,受托人职责重大,包括收集和收取强制性供款,记录累积权益,接收咨询与查询和投诉,保管计划成员的全部记录,向强积金管理局报告重大事项,再例如第74条规定,受托人必须规定其所委任或聘用的每名服务提供者呈交履行责任的报告,包括年度报告,重大事件报告,等等,否则,受托人可以终止服务提供者的委任与聘任。
第二,虽从理论上讲,受托人可以为法人和自然人,但目前为止还从未受理过自然人申请受托人执照的申请,即香港强积金全部受托人均为法人受托,截止到2007年6月底,强积金管理局批准的强积金受托人19个。
第三,监管当局对受托人的惩罚是异常的严厉,在“附表4”中规定的79条罚款规定中,大约有70多条都是针对受托人的,并且每一条都详细规定了首次、第二次和第三次(以上)的罚款三等罚款额度。
强积金制度共有40个计划,可分为3大类:集成信托计划、产业计划和雇主发起计划,截止到2007年3月,香港强积金共有40个计划,其中36个是集成信托计划(产业计划和雇主发起计划各2个);在318个成分基金里,295个与集成集合计划有关。
由此可见,广大中小企业主要参与的是通过19个服务商即养老金公司提供的占主导地位的集成信托计划。
目前香港强积金总资产达2020亿港元,占GDP 的13.7%,覆盖成员240万人。
在中东欧等新兴国家大多采取高度捆绑式的养老金管理公司。
中东欧转型经济体在建立企业年金的过程中,采取无一例外都是DC型信托制,许多国家都建立起专业化养老金管理公司,因此形成一个高潮。
例如,匈牙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缴费率为7%,年金基金资产和缴费成员规模一直呈高速成长的态势,养老金管理公司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根据2003年底的统计,18家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着220万缴费者,占全国工作人口的55%,全部基金资产已超过4100亿匈牙利法郎(15亿欧元)。